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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灿说道:“欢迎诸位来到香格里拉。今天来的都是熟人,我就不多说了。下面请周小小来发表贺岁感言。”
“贺岁这个词用在这里好像不太合适吧!”周小小跟王轩发牢骚。说着向台上走去。
“欢迎大家来到我的寿诞宴会。”还没说玩,场下早已笑成一片了。
“还说自己老子说话不恰当,他自己更离谱啊!”丁逸对王轩说。
“在这里不要说粗鲁的语言。”不过挂在脸上的笑容算是赞同了丁逸的观点。
“各位,作为东道主,我会提供好吃的食物和好喝的酒水给大家,希望大家玩得开心。”
“这几句倒是没有语病。”丁逸若有所思。
王轩看了一眼拼命给周小小找语病的丁逸,“我也是醉了。”
周小小从平台上下来匆匆安置了王轩等人的席位后就去招呼别人了。今天他注定是全场最忙的人之一。周灿却和在场唯一的几位大人去了二楼,他们对生日patty没兴趣,尤其是和小孩子。相比,他们对于商业上的一些事更感兴趣。所以他们宴会讲话刚结束就去了二楼,商议新进一批珠宝的销售权。
周小小也并没有阻拦,今晚,是他们年轻人的天下。
……
宽阔的大厅大约100人,并不是全部如席,还有些名望子弟是来结交志同道合的好友的,他们三三两两分布,倒也显得大厅人很多的样子。王轩面前的是一张圆桌,圆桌并不十分大,坐丁逸,王轩,陈妍和周小小刚好。因为周小小不在,所以也略显空旷。期间也有别人来找王轩谈论,但都被陈妍拒绝掉了,像类似的场面,陈妍见过不少,此时处理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当然了,其中还是男性居多,毕竟陈妍实在是太优秀了。
在王轩的等待中,他们终于等来了第一道菜,是鱼。是金枪鱼。金枪鱼生活在海域范围内,肉质极为鲜美,丁逸不喜欢吃鱼,但陈妍和王轩却是眼前一亮,今天果然没白来啊!他们的筷子同时夹住了鱼头。任何鱼类,包括金枪鱼,最好吃的不是腹部,而是尾部和头部。鱼的尾部和头部需要经常摇摆才可以在水中自由游动。这就注定他们的精华都浓缩在了这两处,但是尾部多刺,鱼头当然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陈妍的筷子和王轩的筷子碰撞,陈妍仿佛触电一般,筷子迅速收回,她向王轩一笑,又将筷子夹住鱼的腹部。王轩的筷子夹住整块鱼头,平稳而迅速,就这样进入了碗中。陈妍看着自己碗中硕大的鱼头,看了王轩一眼,满是爱意。
看着发生的一切,丁逸发现自己好像是个电灯泡,还特么特亮,500瓦的。他于是也夹住一块鱼肉放在嘴里掩饰自己的不适。但下一刻,他就愣住了。丁逸不是没吃过鱼肉,但如此鲜美的鱼肉绝对是第一次。不知道这种鱼是怎么烹饪而成的。丁逸只觉得鱼肉丝毫没有腥味,刚入嘴便能感受到那股清香。不需要咀嚼,鱼肉就与唾液完成了最完美的融合,转化为时间最纯净的元素进入腹中。
王轩看看丁逸的表情就知道又要多一只老虎夺食了。王轩和丁逸的筷子在金枪鱼的腹部开战,不一会儿,鱼的腹部就空空如也。鱼的腹部没有刺,味道也十分鲜美,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吃鱼腹。当然,王轩给沉醉于鱼头的陈妍也留了不小的一块。
王轩把多刺少肉的鱼尾夹到了自己碗里。其实,如果非要给鱼各部位排个名次的话,鱼尾才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主要是尾部刺太多,所以它才屈居第二。
王轩夹住鱼尾,在尾间轻吮一口,满满的鱼汁从王轩嘴角进入口腔。鱼汁将鱼丰富的味道冗杂在一起,相互交错,颇有几分海纳百川之意。紧接着,王轩吃了一小块鱼尾肉,褪去鱼刺,鱼肉下肚。别有一番风味。鱼尾的味道更加销魂。鱼尾不像鱼腹那样细腻,它需要略微的咀嚼,这并不是说它老。而是它因为多刺,所以需要咀嚼来释放它神奇的魅力。
/> 周灿说道:“欢迎诸位来到香格里拉。今天来的都是熟人,我就不多说了。下面请周小小来发表贺岁感言。”
“贺岁这个词用在这里好像不太合适吧!”周小小跟王轩发牢骚。说着向台上走去。
“欢迎大家来到我的寿诞宴会。”还没说玩,场下早已笑成一片了。
“还说自己老子说话不恰当,他自己更离谱啊!”丁逸对王轩说。
“在这里不要说粗鲁的语言。”不过挂在脸上的笑容算是赞同了丁逸的观点。
“各位,作为东道主,我会提供好吃的食物和好喝的酒水给大家,希望大家玩得开心。”
“这几句倒是没有语病。”丁逸若有所思。
王轩看了一眼拼命给周小小找语病的丁逸,“我也是醉了。”
周小小从平台上下来匆匆安置了王轩等人的席位后就去招呼别人了。今天他注定是全场最忙的人之一。周灿却和在场唯一的几位大人去了二楼,他们对生日patty没兴趣,尤其是和小孩子。相比,他们对于商业上的一些事更感兴趣。所以他们宴会讲话刚结束就去了二楼,商议新进一批珠宝的销售权。
周小小也并没有阻拦,今晚,是他们年轻人的天下。
……
宽阔的大厅大约100人,并不是全部如席,还有些名望子弟是来结交志同道合的好友的,他们三三两两分布,倒也显得大厅人很多的样子。王轩面前的是一张圆桌,圆桌并不十分大,坐丁逸,王轩,陈妍和周小小刚好。因为周小小不在,所以也略显空旷。期间也有别人来找王轩谈论,但都被陈妍拒绝掉了,像类似的场面,陈妍见过不少,此时处理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当然了,其中还是男性居多,毕竟陈妍实在是太优秀了。
在王轩的等待中,他们终于等来了第一道菜,是鱼。是金枪鱼。金枪鱼生活在海域范围内,肉质极为鲜美,丁逸不喜欢吃鱼,但陈妍和王轩却是眼前一亮,今天果然没白来啊!他们的筷子同时夹住了鱼头。任何鱼类,包括金枪鱼,最好吃的不是腹部,而是尾部和头部。鱼的尾部和头部需要经常摇摆才可以在水中自由游动。这就注定他们的精华都浓缩在了这两处,但是尾部多刺,鱼头当然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陈妍的筷子和王轩的筷子碰撞,陈妍仿佛触电一般,筷子迅速收回,她向王轩一笑,又将筷子夹住鱼的腹部。王轩的筷子夹住整块鱼头,平稳而迅速,就这样进入了碗中。陈妍看着自己碗中硕大的鱼头,看了王轩一眼,满是爱意。
看着发生的一切,丁逸发现自己好像是个电灯泡,还特么特亮,500瓦的。他于是也夹住一块鱼肉放在嘴里掩饰自己的不适。但下一刻,他就愣住了。丁逸不是没吃过鱼肉,但如此鲜美的鱼肉绝对是第一次。不知道这种鱼是怎么烹饪而成的。丁逸只觉得鱼肉丝毫没有腥味,刚入嘴便能感受到那股清香。不需要咀嚼,鱼肉就与唾液完成了最完美的融合,转化为时间最纯净的元素进入腹中。
王轩看看丁逸的表情就知道又要多一只老虎夺食了。王轩和丁逸的筷子在金枪鱼的腹部开战,不一会儿,鱼的腹部就空空如也。鱼的腹部没有刺,味道也十分鲜美,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吃鱼腹。当然,王轩给沉醉于鱼头的陈妍也留了不小的一块。
王轩把多刺少肉的鱼尾夹到了自己碗里。其实,如果非要给鱼各部位排个名次的话,鱼尾才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主要是尾部刺太多,所以它才屈居第二。
王轩夹住鱼尾,在尾间轻吮一口,满满的鱼汁从王轩嘴角进入口腔。鱼汁将鱼丰富的味道冗杂在一起,相互交错,颇有几分海纳百川之意。紧接着,王轩吃了一小块鱼尾肉,褪去鱼刺,鱼肉下肚。别有一番风味。鱼尾的味道更加销魂。鱼尾不像鱼腹那样细腻,它需要略微的咀嚼,这并不是说它老。而是它因为多刺,所以需要咀嚼来释放它神奇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