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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三和白长生商量完,站起来就走,回京直隶衙门请命此事。
季礼和吕不辰赶紧凑过来:
“去哪啊?住衙门口啊?门口摆一棺材,开张大吉?”
白长生瞪了一眼季礼,心说这小子说话真是没谱儿:
“哪跟哪呀,还没着落呢,等消息吧。”
剩下三个人又聊了起来,白长生喝着这吕不辰烧的黄酒,很是可口,但是比那天喝的龙唾沫还是差了那么几分。
也不知道那是怎么酿出来的,白长生问了问吕不辰,知不知道有种酒叫龙涎。
吕不辰打了个饱嗝:
“没听过,不过这名字倒是不错,我只知道有龙涎香,传说此香香飘十里,客分一剪经月乃息,那龙涎香可是价比黄金的宝贝。”
白长生在旁听着,想不到吕不辰之道还知道龙涎香,就问他有没有什么有趣的典故说来听听,吕不辰想了一会儿:
“我们那地方,不比京城繁华,没什么很值得说的故事,我也没留神这些,不过听说有个女人,喝酒每天能喝十斤,倒是挺厉害的。”
季礼嘴都张开了:
“十斤?感情你们那地方夜壶都能成精啊!”
“去去去,什么夜壶,是那女人在肚子里养了个小鬼!”
白长生一听就来了兴趣,什么人才能在肚子里养鬼?这也太荒诞了。
吕不辰喝了不少酒,舌头打着卷就和两人说起这个酒鬼托腹的故事。
···
这故事发生在乾隆年间的浙江绍兴。
江浙一带,风景秀丽,美人多姿,物华天宝自然少不了丰富的特产。
特产其实每个地方都有,绍兴自然以黄酒为首,制作工艺娴熟,淳厚怡人,酒香足以醉人。
而在绍兴府下面,有个小村子,名叫头家村,说的是酿酒的技术头一份。
想这大清朝,江浙一派的黄酒以绍兴为尊,绍兴的黄酒以头家村为尊。
这在当时是人所共知的事情,有了这么一个名号,头家村里的人也都酷好此道。
基本上可以说是男女老少,妇孺汉壮都喜欢喝酒,而且只喝黄酒,这本来没什么,但惟独有一个人,他与众不同。
按理说头家村喝酒,肯定要喝黄酒不假,但这个人很有趣,喝酒只喝清酒,而且量大的惊人。
寻常百姓人家,一日三餐,最多也是两餐带酒,还要顾着生计劳作,总不能一大早起来就开始饮酒作乐,这个在当时是不成体统的。
但是酒鬼不管那么多,每日清晨既起便开始烧酒作乐,从早到晚,一整天下来少说也要喝上几坛子才过瘾。
不劳作,也不和街坊邻里交流,这酒鬼终日里在家喝酒睡觉,乡亲们看在眼里也很讨厌这人。
觉得此人不思进取,喝酒当饭,实在不成体统,久而久之大家也对这人没什么好脸色了。
酒鬼也不在乎,没钱了就去街上打打短工,修房子挖坟,擦鞋打庄稼,靠这个过日子自然捉襟见肘不可能富裕。
又要喝这么多的酒,按理说打短工肯定是无法支撑他的日常,但是看此人好像并未缺过买酒钱。
大家也很好奇,但问这人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说,只说是有人接济于他。
大伙听完也没留心,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在意:那段时间头家村有几户人家的孩子丢了,也不知道是走丢了还是被野狼叼走了。
在那个时候,这都是常有的事情,家里人悲伤之余还是要继续生活。
直到有一天,有几个村民晚上打秋风(江浙风俗,捡便宜),东家长李家短说说是非讨点口粮,这在当时也很寻常。
几个村民喝了点酒,到处闲逛,正好值是那丰收的时候打秋风能讨到不少粮食,说笑间就来到了那个酒鬼的家附近,偶然间听到里面传来阵阵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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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三和白长生商量完,站起来就走,回京直隶衙门请命此事。
季礼和吕不辰赶紧凑过来:
“去哪啊?住衙门口啊?门口摆一棺材,开张大吉?”
白长生瞪了一眼季礼,心说这小子说话真是没谱儿:
“哪跟哪呀,还没着落呢,等消息吧。”
剩下三个人又聊了起来,白长生喝着这吕不辰烧的黄酒,很是可口,但是比那天喝的龙唾沫还是差了那么几分。
也不知道那是怎么酿出来的,白长生问了问吕不辰,知不知道有种酒叫龙涎。
吕不辰打了个饱嗝:
“没听过,不过这名字倒是不错,我只知道有龙涎香,传说此香香飘十里,客分一剪经月乃息,那龙涎香可是价比黄金的宝贝。”
白长生在旁听着,想不到吕不辰之道还知道龙涎香,就问他有没有什么有趣的典故说来听听,吕不辰想了一会儿:
“我们那地方,不比京城繁华,没什么很值得说的故事,我也没留神这些,不过听说有个女人,喝酒每天能喝十斤,倒是挺厉害的。”
季礼嘴都张开了:
“十斤?感情你们那地方夜壶都能成精啊!”
“去去去,什么夜壶,是那女人在肚子里养了个小鬼!”
白长生一听就来了兴趣,什么人才能在肚子里养鬼?这也太荒诞了。
吕不辰喝了不少酒,舌头打着卷就和两人说起这个酒鬼托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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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故事发生在乾隆年间的浙江绍兴。
江浙一带,风景秀丽,美人多姿,物华天宝自然少不了丰富的特产。
特产其实每个地方都有,绍兴自然以黄酒为首,制作工艺娴熟,淳厚怡人,酒香足以醉人。
而在绍兴府下面,有个小村子,名叫头家村,说的是酿酒的技术头一份。
想这大清朝,江浙一派的黄酒以绍兴为尊,绍兴的黄酒以头家村为尊。
这在当时是人所共知的事情,有了这么一个名号,头家村里的人也都酷好此道。
基本上可以说是男女老少,妇孺汉壮都喜欢喝酒,而且只喝黄酒,这本来没什么,但惟独有一个人,他与众不同。
按理说头家村喝酒,肯定要喝黄酒不假,但这个人很有趣,喝酒只喝清酒,而且量大的惊人。
寻常百姓人家,一日三餐,最多也是两餐带酒,还要顾着生计劳作,总不能一大早起来就开始饮酒作乐,这个在当时是不成体统的。
但是酒鬼不管那么多,每日清晨既起便开始烧酒作乐,从早到晚,一整天下来少说也要喝上几坛子才过瘾。
不劳作,也不和街坊邻里交流,这酒鬼终日里在家喝酒睡觉,乡亲们看在眼里也很讨厌这人。
觉得此人不思进取,喝酒当饭,实在不成体统,久而久之大家也对这人没什么好脸色了。
酒鬼也不在乎,没钱了就去街上打打短工,修房子挖坟,擦鞋打庄稼,靠这个过日子自然捉襟见肘不可能富裕。
又要喝这么多的酒,按理说打短工肯定是无法支撑他的日常,但是看此人好像并未缺过买酒钱。
大家也很好奇,但问这人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说,只说是有人接济于他。
大伙听完也没留心,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在意:那段时间头家村有几户人家的孩子丢了,也不知道是走丢了还是被野狼叼走了。
在那个时候,这都是常有的事情,家里人悲伤之余还是要继续生活。
直到有一天,有几个村民晚上打秋风(江浙风俗,捡便宜),东家长李家短说说是非讨点口粮,这在当时也很寻常。
几个村民喝了点酒,到处闲逛,正好值是那丰收的时候打秋风能讨到不少粮食,说笑间就来到了那个酒鬼的家附近,偶然间听到里面传来阵阵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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