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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沟开,举子来。
按照京师民谚,每到举行春闱的时候,也是京师疏通沟渠的时候。今年春天来的晚,不过到此时也早到了时候。随着冰雪融化,原本被寒冷冰块所包裹的恶臭,伴随着和煦春风温暖阳光弥漫在首善之地,侵袭者每一名百姓的嗅觉,无一人能幸免。
京师的格局,以东富西贵南贫北贱为大体分布,当然具体到某一条胡同或是某一个区域,又是另一番情景。整体而言,南北两个城区的生活条件略低于东西城区,外城的条件要比内城恶劣,这些都是不争事实。
而到了外城与城郊交界的地方,环境就更恶劣一些。逃荒的流民,城内的乞丐、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被巡兵从城里赶向城外,最终在这一带停住脚步,栖息下来。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户籍,在鱼鳞册页上找不到名字,自身没有固定住处,就连姓名也多半是假的。
住在这种地方的人,于卫生就更讲究不到。蜿蜒流过的小河沟,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臭味。生活垃圾,便溺之物,随意丢在河道两侧以及小河里。在河边,若干自发形成的垃圾堆上,无数苍蝇在空中盘旋,发出嗡嗡之声。高度腐烂的死猫尸体旁,是早已腐烂的蔬菜,再旁边一点,则是一节不知来源的骨头。
一些衣衫褴褛的男女,顶着恶臭与蚊蝇在垃圾山上搜寻着一切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疾病或是肮脏,对他们而言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只有活人才有资格讲究这些。
为了一块早已高度腐坏的食物或是一件不知质地的首饰,打架斗殴搞的头破血流甚至出人命,都是常有的事。大明律在这里的作用,远不如手里的武器来的有效,即便是捕快公人,等闲也不会到这种地方来,实在要来,也要多带人手。
当然,这种地方也不是全无规则可言,事实上,地下世界也有其秩序。只是维持秩序的方式更为血腥,建立秩序的方式也更为粗暴直接而已。
如果将这片棚户区视为一个王国,那么在这个王国中心位置,那个简陋的小院落,便是这个王国的宫殿所在。院子不大,也很是简陋,看上去脏兮兮的,城里人不愿意多看一眼,也不会觉得有什么特殊之处。虽然有房子在,但是一场大雨或是一阵大风,都能让其变成废墟。可是万事都是比较出来的,一路走来,看过那些低矮的窝棚,乃至连房子都无法算的破旧帐篷,这里便可以算是天堂了。
棚户区的人都是些活不下去的凶人,连官府都未必放在眼里,可是在这座小院附近,没人敢多停留半步,也没人敢向里头张望。
院门大开着,院落里用几块砖头垒了个土灶,上面一口大锅正上下翻滚冒着热气。一个四十上下的汉子正在忙碌着,将木柴向灶下添,将火烧得格外旺。阵阵肉香混在恶臭中,向着四下飘散,味道一路传出好远。
烧肉的男子上身赤着,露出那黝黑而发达的肌肉,如同一块块铁板镶嵌在身体上,下身穿着灯笼裤,裤腿挽到膝盖处,露出两条满是泥土与黑毛的小腿。脚上穿着一双草鞋,露出那同样黝黑的脚板。
其个子不是太高,体型偏于瘦削,相貌看上去很是和善,尤其是一双肉包眼,总是显得没有多少精神。在这种地方,这样的人大多都是肥羊的代名词。在院落里,还坐了六七个大汉,身材高大魁梧,满身刺青,相貌也极是狰狞凶恶。包括之前在崇文门与范进见过的刘汝成,以及那个理论上应该死在大兴县衙的刘七,全都在这里坐着。
苍蝇在院落里飞来飞去,不时向着肉锅或是灶台又或者人身上落去,几个男子无聊地驱赶着苍蝇,不发一言。
这些人都可以算是京师街面的遮奢人物,平日为非作歹的事情做得多了,更没有什么纪律意识。这种人凑到一起,一般就是喝酒吹牛,赌钱惹事,其他的正事都不会做。让他们不说话,简直比杀了他们都难。可此时几人全都一言不发,看那做饭男子的目光里,竟是畏惧远多于亲近,更没有半点鄙视的情绪在里头。
刘汝成道:“大哥,你闪开吧,让兄弟们来做,这种粗事哪能次次交给大哥呢?”
那男子憨厚地一笑,“这话说的就见外了,自己兄弟,谁为谁出点力,都是应该的。再说我这个人没什么本事,就是会杀猪会炖肉,除了这个,就什么都不会了。不让我做这个做啥?你们安心吃,别管我,我不会让自己饿着。”
一个大汉拿起木勺捞了一块肉上来,放到嘴里轻轻咀嚼,随即点头道:“是味!还是大哥做的肉好吃,就算京里几家大酒楼的厨子,炖肉的本事也比不上大哥。”
“说的跟你去过几次大酒楼似的,好好吃你的吧,捧人也不会捧。”男子嘿嘿笑着,用胳膊擦去头上的汗水,自己伸出手,立刻就有人把勺子递上去。他也不推辞,拿起勺子盛了肉放到嘴里,闭上眼睛品着滋味,模样俨然就是大酒楼里用心烹饪的厨师。他的脸上渐渐露出一丝笑容,点头道:
“是味,就是这个味!当初我爹杀猪,我在后面跟着帮忙,每天杀的猪不少,累的一身臭汗,到家里什么都不想干,只想快些睡觉。可是累死累活,一年到头也只能吃些下水,想吃肉只能等过年。锦衣卫、衙役老爷、巡兵老爷、东厂番子、各府的厨子……全都能到摊子上赊肉,只见赊不见给,我家老子又是有名的老实人不敢去要,最后就只好自己认赔。我那时候就琢磨着,我这杀猪的吃不上肉,那帮什么都不干的天天鱼山肉海,这玩意不讲理啊。可是我爹说,这个世道不是讲理的世道,是个吃人的世道,只能认命。没办法,咱做儿子的得听爹的话,直到他老人家蹬了腿,我才能自己选个活法。那时候我就想,我不管干什么都决不再杀猪了,可是等我真的不杀猪了,吃的肉反倒是比杀猪时候更多,可见我家老爷子说的是对的,这世道是吃人的世道,你要不吃猪,要不就得当猪,除了咱,其他人都是猪,就得杀!杀他们,吃肉,喝血才能过好日子,否则就得一辈子被人骑到头上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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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沟开,举子来。
按照京师民谚,每到举行春闱的时候,也是京师疏通沟渠的时候。今年春天来的晚,不过到此时也早到了时候。随着冰雪融化,原本被寒冷冰块所包裹的恶臭,伴随着和煦春风温暖阳光弥漫在首善之地,侵袭者每一名百姓的嗅觉,无一人能幸免。
京师的格局,以东富西贵南贫北贱为大体分布,当然具体到某一条胡同或是某一个区域,又是另一番情景。整体而言,南北两个城区的生活条件略低于东西城区,外城的条件要比内城恶劣,这些都是不争事实。
而到了外城与城郊交界的地方,环境就更恶劣一些。逃荒的流民,城内的乞丐、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被巡兵从城里赶向城外,最终在这一带停住脚步,栖息下来。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户籍,在鱼鳞册页上找不到名字,自身没有固定住处,就连姓名也多半是假的。
住在这种地方的人,于卫生就更讲究不到。蜿蜒流过的小河沟,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臭味。生活垃圾,便溺之物,随意丢在河道两侧以及小河里。在河边,若干自发形成的垃圾堆上,无数苍蝇在空中盘旋,发出嗡嗡之声。高度腐烂的死猫尸体旁,是早已腐烂的蔬菜,再旁边一点,则是一节不知来源的骨头。
一些衣衫褴褛的男女,顶着恶臭与蚊蝇在垃圾山上搜寻着一切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疾病或是肮脏,对他们而言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只有活人才有资格讲究这些。
为了一块早已高度腐坏的食物或是一件不知质地的首饰,打架斗殴搞的头破血流甚至出人命,都是常有的事。大明律在这里的作用,远不如手里的武器来的有效,即便是捕快公人,等闲也不会到这种地方来,实在要来,也要多带人手。
当然,这种地方也不是全无规则可言,事实上,地下世界也有其秩序。只是维持秩序的方式更为血腥,建立秩序的方式也更为粗暴直接而已。
如果将这片棚户区视为一个王国,那么在这个王国中心位置,那个简陋的小院落,便是这个王国的宫殿所在。院子不大,也很是简陋,看上去脏兮兮的,城里人不愿意多看一眼,也不会觉得有什么特殊之处。虽然有房子在,但是一场大雨或是一阵大风,都能让其变成废墟。可是万事都是比较出来的,一路走来,看过那些低矮的窝棚,乃至连房子都无法算的破旧帐篷,这里便可以算是天堂了。
棚户区的人都是些活不下去的凶人,连官府都未必放在眼里,可是在这座小院附近,没人敢多停留半步,也没人敢向里头张望。
院门大开着,院落里用几块砖头垒了个土灶,上面一口大锅正上下翻滚冒着热气。一个四十上下的汉子正在忙碌着,将木柴向灶下添,将火烧得格外旺。阵阵肉香混在恶臭中,向着四下飘散,味道一路传出好远。
烧肉的男子上身赤着,露出那黝黑而发达的肌肉,如同一块块铁板镶嵌在身体上,下身穿着灯笼裤,裤腿挽到膝盖处,露出两条满是泥土与黑毛的小腿。脚上穿着一双草鞋,露出那同样黝黑的脚板。
其个子不是太高,体型偏于瘦削,相貌看上去很是和善,尤其是一双肉包眼,总是显得没有多少精神。在这种地方,这样的人大多都是肥羊的代名词。在院落里,还坐了六七个大汉,身材高大魁梧,满身刺青,相貌也极是狰狞凶恶。包括之前在崇文门与范进见过的刘汝成,以及那个理论上应该死在大兴县衙的刘七,全都在这里坐着。
苍蝇在院落里飞来飞去,不时向着肉锅或是灶台又或者人身上落去,几个男子无聊地驱赶着苍蝇,不发一言。
这些人都可以算是京师街面的遮奢人物,平日为非作歹的事情做得多了,更没有什么纪律意识。这种人凑到一起,一般就是喝酒吹牛,赌钱惹事,其他的正事都不会做。让他们不说话,简直比杀了他们都难。可此时几人全都一言不发,看那做饭男子的目光里,竟是畏惧远多于亲近,更没有半点鄙视的情绪在里头。
刘汝成道:“大哥,你闪开吧,让兄弟们来做,这种粗事哪能次次交给大哥呢?”
那男子憨厚地一笑,“这话说的就见外了,自己兄弟,谁为谁出点力,都是应该的。再说我这个人没什么本事,就是会杀猪会炖肉,除了这个,就什么都不会了。不让我做这个做啥?你们安心吃,别管我,我不会让自己饿着。”
一个大汉拿起木勺捞了一块肉上来,放到嘴里轻轻咀嚼,随即点头道:“是味!还是大哥做的肉好吃,就算京里几家大酒楼的厨子,炖肉的本事也比不上大哥。”
“说的跟你去过几次大酒楼似的,好好吃你的吧,捧人也不会捧。”男子嘿嘿笑着,用胳膊擦去头上的汗水,自己伸出手,立刻就有人把勺子递上去。他也不推辞,拿起勺子盛了肉放到嘴里,闭上眼睛品着滋味,模样俨然就是大酒楼里用心烹饪的厨师。他的脸上渐渐露出一丝笑容,点头道:
“是味,就是这个味!当初我爹杀猪,我在后面跟着帮忙,每天杀的猪不少,累的一身臭汗,到家里什么都不想干,只想快些睡觉。可是累死累活,一年到头也只能吃些下水,想吃肉只能等过年。锦衣卫、衙役老爷、巡兵老爷、东厂番子、各府的厨子……全都能到摊子上赊肉,只见赊不见给,我家老子又是有名的老实人不敢去要,最后就只好自己认赔。我那时候就琢磨着,我这杀猪的吃不上肉,那帮什么都不干的天天鱼山肉海,这玩意不讲理啊。可是我爹说,这个世道不是讲理的世道,是个吃人的世道,只能认命。没办法,咱做儿子的得听爹的话,直到他老人家蹬了腿,我才能自己选个活法。那时候我就想,我不管干什么都决不再杀猪了,可是等我真的不杀猪了,吃的肉反倒是比杀猪时候更多,可见我家老爷子说的是对的,这世道是吃人的世道,你要不吃猪,要不就得当猪,除了咱,其他人都是猪,就得杀!杀他们,吃肉,喝血才能过好日子,否则就得一辈子被人骑到头上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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