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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还不算麻烦,现在才叫真正的麻烦。
方铮手里提着早已香消玉陨的大白雁,心中一片茫然。
不知是哪位老前辈定的规矩,成亲必须要用大雁,而且必须得是活的大雁,现在的情况是,杀手哥哥辣手摧鸟,当场格杀了一只,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啊。
小五哭得很伤心,因为关着大雁的笼子是他负责看管的,这下出了事,估计方夫人饶不了他。
“少爷,小的该怎么办呀?”小五抽噎着道,他不敢找杀手哥哥理论,只好向方铮求助。
方铮挠了挠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一时也想不到好办法。
瞧着小五可怜兮兮的模样,心下也不落忍,挠破了头皮才想到了一个万般无奈的办法。
他们找了一只鸭子,将它放到面粉里滚了两圈,然后关进了笼子,粗一看上去,倒也跟白雁差不多模样。
“行不行啊?”小五担心的望着笼子里毫无说服力的冒牌货,心里非常忐忑。
“行,当然行。”方铮拍着胸脯保证道。
小五听到少爷的保证,终于放了心。
随即他又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少爷,出了这事儿,会不会影响小人的前程?”小五问得很严肃。
“…………”
方铮实在不知该怎么回答小五,想得头疼都没想到答案,一个伴读书童的前程……还是伴读书童?
从早上开始,前来道贺的京城各大商号东主已陆续登门,孙管家一一将他们安排妥当,方老爷重金请了两台戏班子,还有说书先生,杂耍班子,全都在府搭台登场,一时间方府热闹得像个繁华的集市,大人笑,小孩跑,丫鬟家丁在人群中端着各色果盘零嘴儿穿来梭去,忙碌而有序。
整天的忙碌,令方铮身子骨仿佛散了架一般,照这般折腾下去,今晚的洞房多半是没力气动弹了,除非长平那丫头在床上能继续保持她热情奔放的一面,采用男下女上式,不然喝完合欢酒,大家还是洗洗睡……
府里的宾客越来越多,快到黄昏时,朝中的官员们也纷纷登门了,每位官员后都有几名家丁抬着厚重的礼品,听听,“抬”着的。方铮满眼放金光的瞧着一担担礼品在孙管家的指挥下,搬入了库房,发了,又发了!这帮当官的在任时油水捞得足足的,众所周知,方铮是皇上的心腹亲信,深受圣宠,今日又成了皇上的女婿,更是一脚迈入了皇亲国戚的行列,对这样一支有着重大发展前途的潜力股,官员们送的礼又岂会寒酸?
招呼完各路官员,已是黄昏,此时已进行到婚礼的最后一步——亲迎。
在礼部尚书杨笃清和方家众下人的陪同下,在爹娘和众宾客的祝福声中,方铮骑上了一匹通体被刷得雪白的高头大马,意得志满的前往皇宫,去迎娶长平。跟着出门的,还有纳征的六礼,以及一大堆连方铮也说不上来的聘礼。
锣鼓手唢呐手不停的跟着队伍吹吹打打,沿街看热闹的百姓层层叠叠,方铮的婚事令京城最近低迷压抑的气氛得到了缓解,百姓们暂时忘却了笼罩在心头的浓浓阴影,纷纷走上街头,好奇的看着坐在马背上向他们频频挥手致意的方铮。
“那是谁家的小子呀?成个亲而已,用得着那么得意吗?”
“嘘!小声点儿!不要命了你?这位方太岁你居然不认识?他娶的是皇上的二女儿,长平公主,自己掂量掂量,这两人你惹得起吗?”…。
“方太岁?名字挺熟啊……”
“真是忘恩负义啊!若非这位方大人,你全家老小包括你在内,没准都在突厥人的草原上给他们当奴隶呢!”
“啊!原来是他!”
“…………”
方铮丝毫没在意百姓们对他的围观,他现在甚至觉得很得意,于是他表现得很有亲和力,不停的朝沿途的百姓们挥手,问候,就像国家级领导下基层视察似的。
中午时分杨笃清来了方府,告诉方家二老,钦天监合算了方铮和长平的生辰八字,得了一句八字批语:“既富且贵,天作之合。”
方铮心想,我家有钱,你家有权,可不“既富且贵”吗,这钦天监的官员们也忒会讨巧了。
抬头看了看天色,天仍是灰蒙蒙的,除了这倒霉的天气,今日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方铮又回头望了一眼长长的迎亲队伍,以及——跟在队伍中那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鸭子。若说有什么担心的话,只有这只冒充大雁的鸭子了,希望到时不会被人识破。
队伍很快来到了皇宫的西门,出来迎接方铮一行的,居然是胖子,他的身后跟着一大群宫女太监,一个个笑吟吟的看着方铮。
今日的胖子显然精心打扮了一番,穿着喜气的红色王爷蟒袍,平日看来白白胖胖的脸,今日竟然红通通的,远远看去,像个特大号的畸形红苹果,这让本就显得憨厚的胖子更多了几分滑稽的感觉。
方铮下了马,疑惑的朝胖子身后看了看:“怎么就你一个人?”
胖子笑道:“我一个人难道还不够?莫非你还想我父皇亲自出来不成?”
方铮摇摇头,仔细打量了胖子一眼,笑道:“胖子,你今天打扮得很帅啊,比我这新郎官更出风头,走街上晃一圈,啧啧,勾魂呀……”
胖子得意的挑了挑眉毛,笑道:“妹子出嫁,我这做哥哥的当然不能怠慢,怎么样?我这扮相还行?我刻意打扮了一个多时辰呢。”
“你脸上是不是擦了粉?”方铮皱眉问道,走近了才发现,胖子的脸红得有点不正常。
胖子笑得更得意了:“是呀,擦点粉显得精神,哎,你们如玉斋的胭脂还真不错,瞧,擦脸上居然不往下掉,比一般的胭脂好多了。”
方铮心头一阵恶寒,这古代的男人都怎么回事?一大老爷们往脸上擦粉,弄得跟东方不败似的,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丢不丢人?
“你用的哪一种胭脂?”方铮觉得胖子打扮得有些不伦不类。
“你们新出的一种名叫‘玉人娇’的胭脂呀,怎么了?还是凤姐亲自送来我府上的。”胖子愕然道。
“玉人娇”?这谁取的名啊?怎么听起来像某种春药似的……
方铮严肃的摇头:“玉人娇不好,太过柔和,在强烈的光线下,容易露出痕迹,擦粉的最高境界,就是——‘你看得出,我擦了粉吗?’,很显然,你脸上的痕迹太重了。”
胖子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很是虚心的请教道:“那我应该用哪种粉?”
方铮露出权威的笑容,自傲道:“当然得用我如玉斋的另一种新产品,名叫‘女儿羞’,它里面的珍珠粉比例掺得比较高,最适合像你这样天生皮肤白皙的人士使用……”
“女儿羞……?我记得我用过一种春药,名字也叫女儿羞,真巧啊……”胖子努力的回忆着。…。
“哦?居然有这种春药?你还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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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还不算麻烦,现在才叫真正的麻烦。
方铮手里提着早已香消玉陨的大白雁,心中一片茫然。
不知是哪位老前辈定的规矩,成亲必须要用大雁,而且必须得是活的大雁,现在的情况是,杀手哥哥辣手摧鸟,当场格杀了一只,后果……不是一般的严重啊。
小五哭得很伤心,因为关着大雁的笼子是他负责看管的,这下出了事,估计方夫人饶不了他。
“少爷,小的该怎么办呀?”小五抽噎着道,他不敢找杀手哥哥理论,只好向方铮求助。
方铮挠了挠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他一时也想不到好办法。
瞧着小五可怜兮兮的模样,心下也不落忍,挠破了头皮才想到了一个万般无奈的办法。
他们找了一只鸭子,将它放到面粉里滚了两圈,然后关进了笼子,粗一看上去,倒也跟白雁差不多模样。
“行不行啊?”小五担心的望着笼子里毫无说服力的冒牌货,心里非常忐忑。
“行,当然行。”方铮拍着胸脯保证道。
小五听到少爷的保证,终于放了心。
随即他又想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少爷,出了这事儿,会不会影响小人的前程?”小五问得很严肃。
“…………”
方铮实在不知该怎么回答小五,想得头疼都没想到答案,一个伴读书童的前程……还是伴读书童?
从早上开始,前来道贺的京城各大商号东主已陆续登门,孙管家一一将他们安排妥当,方老爷重金请了两台戏班子,还有说书先生,杂耍班子,全都在府搭台登场,一时间方府热闹得像个繁华的集市,大人笑,小孩跑,丫鬟家丁在人群中端着各色果盘零嘴儿穿来梭去,忙碌而有序。
整天的忙碌,令方铮身子骨仿佛散了架一般,照这般折腾下去,今晚的洞房多半是没力气动弹了,除非长平那丫头在床上能继续保持她热情奔放的一面,采用男下女上式,不然喝完合欢酒,大家还是洗洗睡……
府里的宾客越来越多,快到黄昏时,朝中的官员们也纷纷登门了,每位官员后都有几名家丁抬着厚重的礼品,听听,“抬”着的。方铮满眼放金光的瞧着一担担礼品在孙管家的指挥下,搬入了库房,发了,又发了!这帮当官的在任时油水捞得足足的,众所周知,方铮是皇上的心腹亲信,深受圣宠,今日又成了皇上的女婿,更是一脚迈入了皇亲国戚的行列,对这样一支有着重大发展前途的潜力股,官员们送的礼又岂会寒酸?
招呼完各路官员,已是黄昏,此时已进行到婚礼的最后一步——亲迎。
在礼部尚书杨笃清和方家众下人的陪同下,在爹娘和众宾客的祝福声中,方铮骑上了一匹通体被刷得雪白的高头大马,意得志满的前往皇宫,去迎娶长平。跟着出门的,还有纳征的六礼,以及一大堆连方铮也说不上来的聘礼。
锣鼓手唢呐手不停的跟着队伍吹吹打打,沿街看热闹的百姓层层叠叠,方铮的婚事令京城最近低迷压抑的气氛得到了缓解,百姓们暂时忘却了笼罩在心头的浓浓阴影,纷纷走上街头,好奇的看着坐在马背上向他们频频挥手致意的方铮。
“那是谁家的小子呀?成个亲而已,用得着那么得意吗?”
“嘘!小声点儿!不要命了你?这位方太岁你居然不认识?他娶的是皇上的二女儿,长平公主,自己掂量掂量,这两人你惹得起吗?”…。
“方太岁?名字挺熟啊……”
“真是忘恩负义啊!若非这位方大人,你全家老小包括你在内,没准都在突厥人的草原上给他们当奴隶呢!”
“啊!原来是他!”
“…………”
方铮丝毫没在意百姓们对他的围观,他现在甚至觉得很得意,于是他表现得很有亲和力,不停的朝沿途的百姓们挥手,问候,就像国家级领导下基层视察似的。
中午时分杨笃清来了方府,告诉方家二老,钦天监合算了方铮和长平的生辰八字,得了一句八字批语:“既富且贵,天作之合。”
方铮心想,我家有钱,你家有权,可不“既富且贵”吗,这钦天监的官员们也忒会讨巧了。
抬头看了看天色,天仍是灰蒙蒙的,除了这倒霉的天气,今日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方铮又回头望了一眼长长的迎亲队伍,以及——跟在队伍中那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鸭子。若说有什么担心的话,只有这只冒充大雁的鸭子了,希望到时不会被人识破。
队伍很快来到了皇宫的西门,出来迎接方铮一行的,居然是胖子,他的身后跟着一大群宫女太监,一个个笑吟吟的看着方铮。
今日的胖子显然精心打扮了一番,穿着喜气的红色王爷蟒袍,平日看来白白胖胖的脸,今日竟然红通通的,远远看去,像个特大号的畸形红苹果,这让本就显得憨厚的胖子更多了几分滑稽的感觉。
方铮下了马,疑惑的朝胖子身后看了看:“怎么就你一个人?”
胖子笑道:“我一个人难道还不够?莫非你还想我父皇亲自出来不成?”
方铮摇摇头,仔细打量了胖子一眼,笑道:“胖子,你今天打扮得很帅啊,比我这新郎官更出风头,走街上晃一圈,啧啧,勾魂呀……”
胖子得意的挑了挑眉毛,笑道:“妹子出嫁,我这做哥哥的当然不能怠慢,怎么样?我这扮相还行?我刻意打扮了一个多时辰呢。”
“你脸上是不是擦了粉?”方铮皱眉问道,走近了才发现,胖子的脸红得有点不正常。
胖子笑得更得意了:“是呀,擦点粉显得精神,哎,你们如玉斋的胭脂还真不错,瞧,擦脸上居然不往下掉,比一般的胭脂好多了。”
方铮心头一阵恶寒,这古代的男人都怎么回事?一大老爷们往脸上擦粉,弄得跟东方不败似的,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丢不丢人?
“你用的哪一种胭脂?”方铮觉得胖子打扮得有些不伦不类。
“你们新出的一种名叫‘玉人娇’的胭脂呀,怎么了?还是凤姐亲自送来我府上的。”胖子愕然道。
“玉人娇”?这谁取的名啊?怎么听起来像某种春药似的……
方铮严肃的摇头:“玉人娇不好,太过柔和,在强烈的光线下,容易露出痕迹,擦粉的最高境界,就是——‘你看得出,我擦了粉吗?’,很显然,你脸上的痕迹太重了。”
胖子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很是虚心的请教道:“那我应该用哪种粉?”
方铮露出权威的笑容,自傲道:“当然得用我如玉斋的另一种新产品,名叫‘女儿羞’,它里面的珍珠粉比例掺得比较高,最适合像你这样天生皮肤白皙的人士使用……”
“女儿羞……?我记得我用过一种春药,名字也叫女儿羞,真巧啊……”胖子努力的回忆着。…。
“哦?居然有这种春药?你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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