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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09年春,中国北方某市殡仪馆追悼大厅内。
一场追悼会正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厅内气氛沉痛而肃穆,哀乐鸣奏,哭声震天。参加追悼会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同学朋友,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正手拿稿纸,一字一句念着死者的生平。底下有坐不住的趁着空挡窃窃私语。
“唉,说走就走了,才二十几岁呀,怎么这么想不开。”一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摇头叹息。
“哎,他到底怎么死的?”八卦人士爱打听。
“小声点,据说,他是抱着俩姑娘的相片自杀徇情……”眼镜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怎么会这样?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也没听他说过喜欢哪个妞啊,还俩?”八卦人士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我也想不通呀,再说了,就算徇情,抱一个姑娘的相片徇情就是了,可他干嘛抱两个呀?难道他同时为两个姑娘徇情?”眼镜男颇费思量。
“人家那叫博爱,不懂?哎,我告诉你们,听说他的死法很有新意呢。”第三位八卦人士忍不住凑过来加入话题。
“哦?如何有新意?”另两位果然被吸引了。
“我听说呀,他抱着俩姑娘的相片,眼一闭,倒头就栽进了下水道里,捞出来的时候,气都断了,脸上还带着笑呢。”
“旷世痴情男呀!”三人齐叹,肃然起敬。
不远处,中年男子仍在继续念着悼词,低沉的声音在追悼厅内回响:“……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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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朝,京城金陵,商贾方家。
方铮从沉睡中醒过来,刚睁开眼,就发现有一对黝黑清澈的眼睛盯着他。
这双眼睛大大的,圆圆的,无辜的,一眨不眨的凝视着他,方铮被盯得头皮有点发麻。
“喂,看归看啊,不许乱动,就在那儿待着,乱动小心我翻脸啊。”方铮跟这双眼睛的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考虑晚上请你吃宵夜,很丰盛哦。”诱之以利,有时候是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
“……”
“好,看在本少爷我病体如此衰弱的份上,能不能请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证,绝不再纠缠小绿了,好不好?”诱之以利无效的话,动之以情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方铮受不了了,高声喝道。
眼睛的主人终于感受到方铮那凌厉逼人的杀气,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方铮一眼,趾高气昂的出去了。
方铮松了一口气,轰然倒在了床榻上。
刚才出去的那位,简直不是人!
事实上,它确实不是人。它名叫大黄,正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田园犬。说得更具体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梧,四肢发达,被训练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田园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条狗不怎么喜欢方铮,同样,方铮也不怎么喜欢它。令人扼腕的是,大黄的武力值明显高于他,所以,尽管方铮身为它的主人,却无法驾驭它,更甚者,还要躲着它。——大黄没城府,不懂隐藏它的喜怒哀乐,它喜欢的人,它会在你面前摇尾乞怜,极尽谄媚之能事。若是它不喜欢的人,没准会扑上来咬断你的脖子。方铮这种人属于后者。
“功高震主啊!”方铮在心里哀叹着。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样?赐它三尺白绫,它也不会老老实实的上吊啊。
“少爷,您该喝药了。”小绿端着药碗递到方铮面前。
小绿是方铮的丫鬟,贴身的那种。到今天方铮都没闹明白,贴身丫鬟跟丫鬟有什么区别,开始他还以为是伺候吃穿,然后晚上给自己暖床,并且主动陪睡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铮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方铮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那该死的大黄每晚都守在小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方铮看着大黄在围在小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小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小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方铮,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 -->>
公元2009年春,中国北方某市殡仪馆追悼大厅内。
一场追悼会正如火如荼的举行着,厅内气氛沉痛而肃穆,哀乐鸣奏,哭声震天。参加追悼会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和同学朋友,此时,一位中年男子正手拿稿纸,一字一句念着死者的生平。底下有坐不住的趁着空挡窃窃私语。
“唉,说走就走了,才二十几岁呀,怎么这么想不开。”一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摇头叹息。
“哎,他到底怎么死的?”八卦人士爱打听。
“小声点,据说,他是抱着俩姑娘的相片自杀徇情……”眼镜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怎么会这样?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也没听他说过喜欢哪个妞啊,还俩?”八卦人士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我也想不通呀,再说了,就算徇情,抱一个姑娘的相片徇情就是了,可他干嘛抱两个呀?难道他同时为两个姑娘徇情?”眼镜男颇费思量。
“人家那叫博爱,不懂?哎,我告诉你们,听说他的死法很有新意呢。”第三位八卦人士忍不住凑过来加入话题。
“哦?如何有新意?”另两位果然被吸引了。
“我听说呀,他抱着俩姑娘的相片,眼一闭,倒头就栽进了下水道里,捞出来的时候,气都断了,脸上还带着笑呢。”
“旷世痴情男呀!”三人齐叹,肃然起敬。
不远处,中年男子仍在继续念着悼词,低沉的声音在追悼厅内回响:“……他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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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朝,京城金陵,商贾方家。
方铮从沉睡中醒过来,刚睁开眼,就发现有一对黝黑清澈的眼睛盯着他。
这双眼睛大大的,圆圆的,无辜的,一眨不眨的凝视着他,方铮被盯得头皮有点发麻。
“喂,看归看啊,不许乱动,就在那儿待着,乱动小心我翻脸啊。”方铮跟这双眼睛的主人示之以威。
“……”
“嗯,如果你现在出去,我可以考虑晚上请你吃宵夜,很丰盛哦。”诱之以利,有时候是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
“……”
“好,看在本少爷我病体如此衰弱的份上,能不能请您老人家出去?我保证,绝不再纠缠小绿了,好不好?”诱之以利无效的话,动之以情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
“妈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本少爷是病猫?给我滚出去!再不滚信不信本少爷让你变成锅里的菜?”方铮受不了了,高声喝道。
眼睛的主人终于感受到方铮那凌厉逼人的杀气,高傲的抬起下巴,不屑的瞟了方铮一眼,趾高气昂的出去了。
方铮松了一口气,轰然倒在了床榻上。
刚才出去的那位,简直不是人!
事实上,它确实不是人。它名叫大黄,正确的说,它是一条中华田园犬。说得更具体一点,它是一条身材魁梧,四肢发达,被训练成专咬人脖子的中华田园犬,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条狗不怎么喜欢方铮,同样,方铮也不怎么喜欢它。令人扼腕的是,大黄的武力值明显高于他,所以,尽管方铮身为它的主人,却无法驾驭它,更甚者,还要躲着它。——大黄没城府,不懂隐藏它的喜怒哀乐,它喜欢的人,它会在你面前摇尾乞怜,极尽谄媚之能事。若是它不喜欢的人,没准会扑上来咬断你的脖子。方铮这种人属于后者。
“功高震主啊!”方铮在心里哀叹着。功高震主又能拿它怎样?赐它三尺白绫,它也不会老老实实的上吊啊。
“少爷,您该喝药了。”小绿端着药碗递到方铮面前。
小绿是方铮的丫鬟,贴身的那种。到今天方铮都没闹明白,贴身丫鬟跟丫鬟有什么区别,开始他还以为是伺候吃穿,然后晚上给自己暖床,并且主动陪睡的那种丫鬟。。
按正常逻辑来说,这么理解没什么不对。可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小绿并不跟他住在一个屋子里。她住在传说中的天字二号房,就是上楼左拐,右拐,再左拐,再右拐,再朝前走一百步……
方铮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贴身丫鬟住在同一座府里,方铮却没办法仗着少爷的身份占便宜。——那该死的大黄每晚都守在小绿门口呢。
“不喝,别理我,烦着呢。”方铮看着大黄在围在小绿身边讨好的摇着尾巴,心中没好气,这条狗对他不怎么感冒,却一天到晚屁颠屁颠围着小绿转,这让身为主人的他很懊恼。
“不行,您不喝药,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奴婢可担当不起。”小绿很执拗,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紧紧的盯着方铮,流露出绝不退让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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