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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的手段,使得一些有技术有能力的商人,不再需要去贿赂官员,通过正常的竞争获取到官方订货,而且中标之后会和官方签订和约,也就是合同,官方被严令必须按照合同进行结算,不得拖欠或者是拒不结算。
这样大批的官方订货,也大大推动了工商业化的发展,致富了很大一批商人。
但是中国人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有钱之后,不知道该怎么理财,他们最喜欢也最习惯的办法,就是购买土地,好像土地是他们最放心的理财方式。
而大中朝的大陆上,现在因为土地税赋结构的变化,从根本上遏制了这种土地兼并的欲望,买的土地越多,就要交税越高,以至于买的地多了,反倒非但不能赚钱,还要年年赔钱。
这就让很多有了钱的人,不知道赚了钱之后,该把钱投到哪儿去,只能在家挖地窖把钱藏起来。
这将会造成大量的货币最终沉淀在社会之中,对于经济发展将会构成相当不良的影响。
在这方面户部方面和国有银行方面,也颇为头疼,于是于孝天指点他们,推出利息存款和放贷业务。
其实放贷业务,在很早很早以前,钱庄或者钱铺就在做,但是这个时代私人钱庄的贷款业务,还有地主们私下里的借贷利率非常之高,一个月的利率最高的可以达到三成甚至五成,并且很多地主通过这种贷款的手段,来控制和剥削那些小户农民,从他们手中榨取更多的财富。
这样也导致了很多迫不得已从他们手中借贷的小农小户或者小手工业者,最终因为还不起利息,而走上了破产的道路,不得不把他们的土地或者是房屋抵给借钱给他们的那些地主或者钱庄。
在大明时期,这种情况十分严重,在最为富庶的南方等地,许多农户或者桑蚕养殖的农户,就因为这样的情况,而最终破产流离失所成为乞丐。
现在于孝天在承天五年,随着新货币政策逐步落实,统一的货币,已经全面获得了民众的认可并且开始取代了旧式的货币,成为了唯一的货币之后,下旨从原来的大中国有银行之中,分出了两个分支机构,一个专司负责经营对农民的小额贷款,另外一个则主要负责针对工商业的较大额度的贷款。
同时准予他们吸收存款,但是存款利率较低,贷款的利率也较低,使得老百姓从这两个分支机构贷款,免去了被那些地主或者私人钱庄的重利盘剥。
本身大中国有银行的信用现在已经建立了起来,放眼那些私人的钱庄怎么都不可能在规模和信用上和大中国有银行相媲美。
虽然国有银行吸纳存款利率不高,但是却相对比把钱放在私人钱庄之中稳妥万倍,大部分老百姓还是愿意把富裕的闲钱,放在国有银行之中,吃一点利息的。
另外通过户部,颁布了一套规范私人钱庄的制度,限定了私人钱庄和私人借贷,规定了不得超出的最高利息额度,以及收储的利息额度,准予他们吸纳存款的时候,可以比国有银行高一些,但是也不能高的太多,同时放贷的时候,利息也必须被限定在一定比例。
随着国有银行贷款的业务开始拓展之后,低廉的贷款利率立即吸引了大量的民众到国有银行借贷。
这么一来原来靠着放高利贷过活的那些地主劣绅还有一些钱庄,就失去了业务,没人找他们贷款了,他们的钱就放不出去,放不出去还要给把钱放在他们手里面的人出高额的利息,他们就成了纯赔钱的买卖了,赔钱买卖谁都不干,所以他们只能迫不得已关停他们的业务。
这也导致了大批私人的借贷逐步的被逐出了市场,倒闭了一大批小型的私人钱庄,表面上看来是一个坏事,但是却实际上使得大中朝廷掌控了整个金融市场,规范了金融市场,同时也避免了小型的私人钱庄出现风险,导致民间闹事。
这也就把不少闲散的资金收到了国有银行之中,可以让大中朝廷有能力调度更多的资金,集中力量办一些大事,投资建立更多的国有工厂。
(有兄弟可能发现前两章内容重复了,我解释一下,问题出在了‘历史谜案’这一章上,里面内容牵扯到了某些人不喜欢看的内容,所以刚刚更新就遭到了大量的投诉,以至于可能导致本书被封,所以无奈之下,只能将这一章内容大量删减,将后一章内容顶上,这才导致了这两章内容大量重叠,并不是我想要骗字数骗钱,而是某些内容得罪了某些哈、日的家伙,只能做出妥协!在此对大家说一声对不起了!)
弊的手段,使得一些有技术有能力的商人,不再需要去贿赂官员,通过正常的竞争获取到官方订货,而且中标之后会和官方签订和约,也就是合同,官方被严令必须按照合同进行结算,不得拖欠或者是拒不结算。
这样大批的官方订货,也大大推动了工商业化的发展,致富了很大一批商人。
但是中国人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有钱之后,不知道该怎么理财,他们最喜欢也最习惯的办法,就是购买土地,好像土地是他们最放心的理财方式。
而大中朝的大陆上,现在因为土地税赋结构的变化,从根本上遏制了这种土地兼并的欲望,买的土地越多,就要交税越高,以至于买的地多了,反倒非但不能赚钱,还要年年赔钱。
这就让很多有了钱的人,不知道赚了钱之后,该把钱投到哪儿去,只能在家挖地窖把钱藏起来。
这将会造成大量的货币最终沉淀在社会之中,对于经济发展将会构成相当不良的影响。
在这方面户部方面和国有银行方面,也颇为头疼,于是于孝天指点他们,推出利息存款和放贷业务。
其实放贷业务,在很早很早以前,钱庄或者钱铺就在做,但是这个时代私人钱庄的贷款业务,还有地主们私下里的借贷利率非常之高,一个月的利率最高的可以达到三成甚至五成,并且很多地主通过这种贷款的手段,来控制和剥削那些小户农民,从他们手中榨取更多的财富。
这样也导致了很多迫不得已从他们手中借贷的小农小户或者小手工业者,最终因为还不起利息,而走上了破产的道路,不得不把他们的土地或者是房屋抵给借钱给他们的那些地主或者钱庄。
在大明时期,这种情况十分严重,在最为富庶的南方等地,许多农户或者桑蚕养殖的农户,就因为这样的情况,而最终破产流离失所成为乞丐。
现在于孝天在承天五年,随着新货币政策逐步落实,统一的货币,已经全面获得了民众的认可并且开始取代了旧式的货币,成为了唯一的货币之后,下旨从原来的大中国有银行之中,分出了两个分支机构,一个专司负责经营对农民的小额贷款,另外一个则主要负责针对工商业的较大额度的贷款。
同时准予他们吸收存款,但是存款利率较低,贷款的利率也较低,使得老百姓从这两个分支机构贷款,免去了被那些地主或者私人钱庄的重利盘剥。
本身大中国有银行的信用现在已经建立了起来,放眼那些私人的钱庄怎么都不可能在规模和信用上和大中国有银行相媲美。
虽然国有银行吸纳存款利率不高,但是却相对比把钱放在私人钱庄之中稳妥万倍,大部分老百姓还是愿意把富裕的闲钱,放在国有银行之中,吃一点利息的。
另外通过户部,颁布了一套规范私人钱庄的制度,限定了私人钱庄和私人借贷,规定了不得超出的最高利息额度,以及收储的利息额度,准予他们吸纳存款的时候,可以比国有银行高一些,但是也不能高的太多,同时放贷的时候,利息也必须被限定在一定比例。
随着国有银行贷款的业务开始拓展之后,低廉的贷款利率立即吸引了大量的民众到国有银行借贷。
这么一来原来靠着放高利贷过活的那些地主劣绅还有一些钱庄,就失去了业务,没人找他们贷款了,他们的钱就放不出去,放不出去还要给把钱放在他们手里面的人出高额的利息,他们就成了纯赔钱的买卖了,赔钱买卖谁都不干,所以他们只能迫不得已关停他们的业务。
这也导致了大批私人的借贷逐步的被逐出了市场,倒闭了一大批小型的私人钱庄,表面上看来是一个坏事,但是却实际上使得大中朝廷掌控了整个金融市场,规范了金融市场,同时也避免了小型的私人钱庄出现风险,导致民间闹事。
这也就把不少闲散的资金收到了国有银行之中,可以让大中朝廷有能力调度更多的资金,集中力量办一些大事,投资建立更多的国有工厂。
(有兄弟可能发现前两章内容重复了,我解释一下,问题出在了‘历史谜案’这一章上,里面内容牵扯到了某些人不喜欢看的内容,所以刚刚更新就遭到了大量的投诉,以至于可能导致本书被封,所以无奈之下,只能将这一章内容大量删减,将后一章内容顶上,这才导致了这两章内容大量重叠,并不是我想要骗字数骗钱,而是某些内容得罪了某些哈、日的家伙,只能做出妥协!在此对大家说一声对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