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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了生活气息的,被人以各种名目当掉的物件,好一些的金银丝软,差一些的铜镜宝剑,必须要人用过,而不是被供着的大小宝贝。
只要遇上看对眼的,他都不吝钱财,一律搬回家,是当时有名的“燕都破烂王”,说他破烂不是因为他家里没古董文玩这些别人眼里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是他家的宝贝压根就不是古董文玩。
他最宝贝的,是对从霍克外公的当铺里,一只挑出来的外国葡萄酒杯,水晶质地半透明,杯身一半全透,一半雕着菱形花纹,杯座方圆,雕出一蹲伏的鹰身人面,收翅,昂,它头顶着杯身,双爪抓握着一个卷轴样物品落在杯座之上。
外公说,这杯子仅此一只,是个不认得的老太太说是家里遭了难,也没剩什么东西就拿来当点钱救急,正巧,那天这“燕都破烂王”也在场,看着杯子有趣就花了几十两银子,让当铺赚了个过手钱,就拿回家了。
可谁能想到,事儿就出在这个杯子身上。
大约过了个把月,有一天,这破烂王突然叫了不少工人马车,把家里屯的各种破烂都往车上上搬,整整折腾了一天,一个巷子都是他运货的马车,搞得大家以为,他这是要搬家挪地方了,可谁能想,第二天一早,马车就堵在了霍克外公家当铺的门口。
破烂王说什么,都要把这所有东西都当掉,而且必须当,不送不卖,就是当。
那年头,任谁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别说钱,就算是仓库也放不下这么多东西,霍克的外公自然也是想拒绝了事,可谁想得到,这破烂王海赖在街上不走了,哭着喊着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甚至到最后直接不要钱,只求霍克的外公收下一巷子的东西。
“躲事?”郝晨听得也挺玄乎,但霍克煞有介事的讲着,又不像是编出来的。
“差不多吧。”霍克笑了笑继续说。
整整闹了三天三夜,破烂王精疲力尽,霍克的外公也烦不胜烦,最后拗不过,霍克的外公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找了个折中的法子,要他自己出银子去郊外租个仓库存放,名义上挂在霍克外公身上,实际还是他破烂王的东西,这才解决。
“那是怎么又能因为这事出的国?”这说半天,顶多就是个故事,和出国完全半点关系没有啊。
“事情还得回到那个杯子身上。”霍克微微一笑,示意郝晨不要着急,然后继续说他的故事。
破烂王搬空自己“藏品”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这个燕都,一时间各种八卦谣言此起彼伏的在街头小巷传开了。
其中最像是那么回事的,就与那水晶杯子有关,说那个杯子的底座里其实寄主了一个红毛蓝眼睛的鬼怪,他霸占了破烂王的家宅,如果他不把这些东西搬走,就要他家每日死一人,并且用他家那几只看门的狼青,做了试例,三条大狼狗,无声无息的脑袋丢了不说,还死在了破烂王的屋外,任谁也害怕啊,所以才有了那满巷子的货车和三天三夜的哭求。
“狗真死了?”郝晨终于提起了一丝兴趣。
“外公说是死了,他还看见了摆在破烂王家后院的尸体,那可是夏天,尸体放那么久都不腐不臭。”霍克撇了撇嘴,摇摇头。
“那这传言还是真的了?”说这么半天,还不如直接进入主题,说那杯子有鬼多好。
“是!因为后来,外公就是带着这杯子去了国外,为他,也就是那个鬼,寻找继承人!”
“继承人?”
“或者换个说法,你会更理解,叫做,找个寄宿对象!”
“……”
“大约就像你脑中这位的情况差不多吧。”
“……”
染了生活气息的,被人以各种名目当掉的物件,好一些的金银丝软,差一些的铜镜宝剑,必须要人用过,而不是被供着的大小宝贝。
只要遇上看对眼的,他都不吝钱财,一律搬回家,是当时有名的“燕都破烂王”,说他破烂不是因为他家里没古董文玩这些别人眼里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是他家的宝贝压根就不是古董文玩。
他最宝贝的,是对从霍克外公的当铺里,一只挑出来的外国葡萄酒杯,水晶质地半透明,杯身一半全透,一半雕着菱形花纹,杯座方圆,雕出一蹲伏的鹰身人面,收翅,昂,它头顶着杯身,双爪抓握着一个卷轴样物品落在杯座之上。
外公说,这杯子仅此一只,是个不认得的老太太说是家里遭了难,也没剩什么东西就拿来当点钱救急,正巧,那天这“燕都破烂王”也在场,看着杯子有趣就花了几十两银子,让当铺赚了个过手钱,就拿回家了。
可谁能想到,事儿就出在这个杯子身上。
大约过了个把月,有一天,这破烂王突然叫了不少工人马车,把家里屯的各种破烂都往车上上搬,整整折腾了一天,一个巷子都是他运货的马车,搞得大家以为,他这是要搬家挪地方了,可谁能想,第二天一早,马车就堵在了霍克外公家当铺的门口。
破烂王说什么,都要把这所有东西都当掉,而且必须当,不送不卖,就是当。
那年头,任谁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别说钱,就算是仓库也放不下这么多东西,霍克的外公自然也是想拒绝了事,可谁想得到,这破烂王海赖在街上不走了,哭着喊着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甚至到最后直接不要钱,只求霍克的外公收下一巷子的东西。
“躲事?”郝晨听得也挺玄乎,但霍克煞有介事的讲着,又不像是编出来的。
“差不多吧。”霍克笑了笑继续说。
整整闹了三天三夜,破烂王精疲力尽,霍克的外公也烦不胜烦,最后拗不过,霍克的外公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找了个折中的法子,要他自己出银子去郊外租个仓库存放,名义上挂在霍克外公身上,实际还是他破烂王的东西,这才解决。
“那是怎么又能因为这事出的国?”这说半天,顶多就是个故事,和出国完全半点关系没有啊。
“事情还得回到那个杯子身上。”霍克微微一笑,示意郝晨不要着急,然后继续说他的故事。
破烂王搬空自己“藏品”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这个燕都,一时间各种八卦谣言此起彼伏的在街头小巷传开了。
其中最像是那么回事的,就与那水晶杯子有关,说那个杯子的底座里其实寄主了一个红毛蓝眼睛的鬼怪,他霸占了破烂王的家宅,如果他不把这些东西搬走,就要他家每日死一人,并且用他家那几只看门的狼青,做了试例,三条大狼狗,无声无息的脑袋丢了不说,还死在了破烂王的屋外,任谁也害怕啊,所以才有了那满巷子的货车和三天三夜的哭求。
“狗真死了?”郝晨终于提起了一丝兴趣。
“外公说是死了,他还看见了摆在破烂王家后院的尸体,那可是夏天,尸体放那么久都不腐不臭。”霍克撇了撇嘴,摇摇头。
“那这传言还是真的了?”说这么半天,还不如直接进入主题,说那杯子有鬼多好。
“是!因为后来,外公就是带着这杯子去了国外,为他,也就是那个鬼,寻找继承人!”
“继承人?”
“或者换个说法,你会更理解,叫做,找个寄宿对象!”
“……”
“大约就像你脑中这位的情况差不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