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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品了。
楚留香,这个浪漫而又神秘的名字,已经幻化成一个美丽的武林神话。不敢说他是最有英雄气概的,但他一定是我见过的侠客中最潇洒,最浪漫,最有个性的,最具有神话色彩的。
名动天下,江湖中人人传诵。虽是一介大盗,却是每一个少女的梦中情人,每一个少年崇拜的偶像,每一个未嫁女儿的母亲心目中最想要的女婿,每一个江湖好汉最愿意结交的朋友,每一个销魂销金场所的老板最愿意热诚拉拢的主顾,每一个穷光蛋最喜欢见到的人,每一个好朋友都喜欢跟他喝酒的好朋友······
从一开始,古龙就想把世界上所有的优点都加在这个人物身上,同时注入了自己的信仰与性格,终于写成了一代传奇人物楚留香。
因此,楚留香也是武侠小说中最不是人而是神一般的男子。温柔、体贴,幽默,多才多艺,武艺高强,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也不得不得他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短短三万字,但已经设置了许多悬念,【血海飘香】的剧情也开始进入高潮阶段。
忽然,赵鼎一掌拍向大腿,双眼瞪地圆圆的,那眼神儿,既像是看到一头母猪在上树,又像是看到一个顾盼神飞倾国倾城的大美女,聘聘袅袅地站在身前·······
“后面的剧情呢?”赵鼎不顾不远处员工疑惑八卦的眼神,盯着御天行直问。
虽是子承父业,但赵鼎本身就是一个武侠迷、至今还记得小时候追看江山杂志社“喋血五部曲”的疯狂模样,只是随着年纪的增长,鉴赏水平的提高,便觉得一般作品入不了法眼,挠不到痒处了。再者,武侠小说的青黄不接,真正写出好作品的人也没有几个。
但现在他看到了,重新找回当年追书的狂热。
这是一本完全不下“喋血五部曲”,不,是超越“喋血五部曲”的小说。
对于看惯了江湖小仇杀、镖师走镖、意气之争打擂台这种狭隘格局的所谓“侠客小说”的赵鼎而言,眼前这本《楚留香传奇》所展现的故事,前所未见,闻所未闻!
原来武侠小说不仅仅是你打我打,恩怨情仇,还可以是悬疑武侠。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这极富有冲击性的画面感,简直惊艳的一塌糊涂!
赵鼎的脑海中情不自禁的出现一幅画面:月影下,一道白衣飘飘的男子,闲庭散步的把玩着手中的白玉,于月前一闪而逝,留下满地碎落的月光……
轻松,洒脱,不再是背负深仇,不再是拳来腿往。
轻功完全可以飞檐走壁,飞花摘叶皆可伤人。
“这样的开局,简直闻所未闻!”赵鼎只觉得浑身的毛孔都打通了一般。
御天行笑了,笑得很开心。
“觉得怎么样?”
“好,写得太好了,是我看过最好的武侠作品,没有之一。”赵鼎不假思索道。
“那你觉得这本小说在你杂志社连载如何?”
“什么?真~真的?”赵鼎只感觉喜从天降,这个惊喜砸得他懵圈儿了,有点不知所措。
半响,赵鼎终于平复内心的激动,出言道:“我托大叫你一声老弟。不知老弟能不能说说为何选择我们江山杂志社?”
冷静过来,赵鼎问出心中的疑问。不管是谁都无法否认这是一部绝好的武侠小说。有点眼光的人都知道这部小说的价值。而想要创造最大的价值,最快的就是依靠一个全国性的杂志社。这样便能很快吸引全国读者。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江山杂志社没有这份能耐。
“实不相瞒,半天前我曾去过侠客杂志社。”
“嗯,那为何?”赵鼎不解。
“可惜我连姜离的面都还未见着就被赶出来了。听说你们是冤家,所以我来到了这里。”
赵鼎闻言庆幸自己刚才没有让人将其打发走,同时也在幸灾乐祸姜离因为傲慢损失了一位武侠名家。
赵鼎道:“既然御老弟实话实说,老哥也不瞒你。江山杂志社现在无法为此书创造最大的价值。而且单凭这一本书想要扭转乾坤,恐怕还不够。”
“不够?那就再加筹码。”御天行又扔下一叠稿件。正是《陆小凤传奇》。
来之前御天行早已准备了稿件。知道现在江山杂志社的现状,不说阻击侠客杂志社,想留下基业都难。目前要做的就是扭转这个局面,一炮而红。相信同时连载这两本小说,绝对能起死回生,转败为胜。
赵鼎见此惊呼:“还有?”莫非还是同等水平的作品?
赵鼎急忙翻看。
“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我们永难忘怀的人。在他充满传奇性的一生中,也不知道见过多少怪人和怪事。也许比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所听说过的都奇怪”
陆小凤虽是主角,但引子里没有多少笔墨。只知道这是一个有两个鼻子,三只眼睛,四条眉毛的可爱男人。
读到熊姥姥无缘无故毒杀数十人,赵鼎汗毛竖立,冷汗直流。看到西门吹雪戒斋三日,就为完成一件神圣的事情——杀人时,赵鼎肃然起敬。不是双方有仇,而是西门吹雪为一个素未谋面的正义之士报仇。
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而是血。
鲜花满楼。身为瞎子的花满楼对鲜花总是有种强烈的热爱,正如他热爱所有的生命一样。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现在正是黄昏,夕阳温暖,暮风轻柔。
小楼卜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
读到这里,赵鼎热泪盈眶。一个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人,无论身处何地,都会令人感动。
······
热血沸腾之时,没了,又没了!
赵鼎脸带愠色看向御天行,一次就够了,你他妈还来两次?是可忍孰不可忍。
正待赵鼎发怒之时,御天行问道:“同时连载这两本小说如何?”
赵鼎这才记起自己此刻的身份不是读者,还有大事在身呢。
“老弟,这真是你写的?”无怪乎赵鼎惊讶,而是这两本小说都是经典,而且还是悬疑耗费脑细胞的小说。一读便一发不可收拾,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废话,不是我写的难道是你写的。”御天行一点客气都没有。
赵鼎不以为意,问道:“这么好的文笔,老弟是中文系出身?”
“不是,我的学历连小学都不算。”他可是连小学都没读完就随师父学艺了。
赵鼎也就随口一问,但听到御天行的回答,整个人都蒙圈了。
你是在逗我?
现在这个社会睡没读过书?
御天行简单解释了一下。
赵鼎才恍然大悟,“能教出你这样的人才,你这师傅可是高人呐,可惜无缘一见。”
高人倒是不假,御天行很感激也觉得很幸运遇到这样一个师傅。但与这文学小说屁事都没有。御天行该感谢的是古龙。
赵鼎又道:“不知老弟的条件是什么?”
“那就要看你能有多大的魄力了?”
的作品了。
楚留香,这个浪漫而又神秘的名字,已经幻化成一个美丽的武林神话。不敢说他是最有英雄气概的,但他一定是我见过的侠客中最潇洒,最浪漫,最有个性的,最具有神话色彩的。
名动天下,江湖中人人传诵。虽是一介大盗,却是每一个少女的梦中情人,每一个少年崇拜的偶像,每一个未嫁女儿的母亲心目中最想要的女婿,每一个江湖好汉最愿意结交的朋友,每一个销魂销金场所的老板最愿意热诚拉拢的主顾,每一个穷光蛋最喜欢见到的人,每一个好朋友都喜欢跟他喝酒的好朋友······
从一开始,古龙就想把世界上所有的优点都加在这个人物身上,同时注入了自己的信仰与性格,终于写成了一代传奇人物楚留香。
因此,楚留香也是武侠小说中最不是人而是神一般的男子。温柔、体贴,幽默,多才多艺,武艺高强,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也不得不得他是一个完美的男人。
短短三万字,但已经设置了许多悬念,【血海飘香】的剧情也开始进入高潮阶段。
忽然,赵鼎一掌拍向大腿,双眼瞪地圆圆的,那眼神儿,既像是看到一头母猪在上树,又像是看到一个顾盼神飞倾国倾城的大美女,聘聘袅袅地站在身前·······
“后面的剧情呢?”赵鼎不顾不远处员工疑惑八卦的眼神,盯着御天行直问。
虽是子承父业,但赵鼎本身就是一个武侠迷、至今还记得小时候追看江山杂志社“喋血五部曲”的疯狂模样,只是随着年纪的增长,鉴赏水平的提高,便觉得一般作品入不了法眼,挠不到痒处了。再者,武侠小说的青黄不接,真正写出好作品的人也没有几个。
但现在他看到了,重新找回当年追书的狂热。
这是一本完全不下“喋血五部曲”,不,是超越“喋血五部曲”的小说。
对于看惯了江湖小仇杀、镖师走镖、意气之争打擂台这种狭隘格局的所谓“侠客小说”的赵鼎而言,眼前这本《楚留香传奇》所展现的故事,前所未见,闻所未闻!
原来武侠小说不仅仅是你打我打,恩怨情仇,还可以是悬疑武侠。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这极富有冲击性的画面感,简直惊艳的一塌糊涂!
赵鼎的脑海中情不自禁的出现一幅画面:月影下,一道白衣飘飘的男子,闲庭散步的把玩着手中的白玉,于月前一闪而逝,留下满地碎落的月光……
轻松,洒脱,不再是背负深仇,不再是拳来腿往。
轻功完全可以飞檐走壁,飞花摘叶皆可伤人。
“这样的开局,简直闻所未闻!”赵鼎只觉得浑身的毛孔都打通了一般。
御天行笑了,笑得很开心。
“觉得怎么样?”
“好,写得太好了,是我看过最好的武侠作品,没有之一。”赵鼎不假思索道。
“那你觉得这本小说在你杂志社连载如何?”
“什么?真~真的?”赵鼎只感觉喜从天降,这个惊喜砸得他懵圈儿了,有点不知所措。
半响,赵鼎终于平复内心的激动,出言道:“我托大叫你一声老弟。不知老弟能不能说说为何选择我们江山杂志社?”
冷静过来,赵鼎问出心中的疑问。不管是谁都无法否认这是一部绝好的武侠小说。有点眼光的人都知道这部小说的价值。而想要创造最大的价值,最快的就是依靠一个全国性的杂志社。这样便能很快吸引全国读者。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江山杂志社没有这份能耐。
“实不相瞒,半天前我曾去过侠客杂志社。”
“嗯,那为何?”赵鼎不解。
“可惜我连姜离的面都还未见着就被赶出来了。听说你们是冤家,所以我来到了这里。”
赵鼎闻言庆幸自己刚才没有让人将其打发走,同时也在幸灾乐祸姜离因为傲慢损失了一位武侠名家。
赵鼎道:“既然御老弟实话实说,老哥也不瞒你。江山杂志社现在无法为此书创造最大的价值。而且单凭这一本书想要扭转乾坤,恐怕还不够。”
“不够?那就再加筹码。”御天行又扔下一叠稿件。正是《陆小凤传奇》。
来之前御天行早已准备了稿件。知道现在江山杂志社的现状,不说阻击侠客杂志社,想留下基业都难。目前要做的就是扭转这个局面,一炮而红。相信同时连载这两本小说,绝对能起死回生,转败为胜。
赵鼎见此惊呼:“还有?”莫非还是同等水平的作品?
赵鼎急忙翻看。
“陆小凤是一个人,是一个绝对能令我们永难忘怀的人。在他充满传奇性的一生中,也不知道见过多少怪人和怪事。也许比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所听说过的都奇怪”
陆小凤虽是主角,但引子里没有多少笔墨。只知道这是一个有两个鼻子,三只眼睛,四条眉毛的可爱男人。
读到熊姥姥无缘无故毒杀数十人,赵鼎汗毛竖立,冷汗直流。看到西门吹雪戒斋三日,就为完成一件神圣的事情——杀人时,赵鼎肃然起敬。不是双方有仇,而是西门吹雪为一个素未谋面的正义之士报仇。
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而是血。
鲜花满楼。身为瞎子的花满楼对鲜花总是有种强烈的热爱,正如他热爱所有的生命一样。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现在正是黄昏,夕阳温暖,暮风轻柔。
小楼卜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
读到这里,赵鼎热泪盈眶。一个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人,无论身处何地,都会令人感动。
······
热血沸腾之时,没了,又没了!
赵鼎脸带愠色看向御天行,一次就够了,你他妈还来两次?是可忍孰不可忍。
正待赵鼎发怒之时,御天行问道:“同时连载这两本小说如何?”
赵鼎这才记起自己此刻的身份不是读者,还有大事在身呢。
“老弟,这真是你写的?”无怪乎赵鼎惊讶,而是这两本小说都是经典,而且还是悬疑耗费脑细胞的小说。一读便一发不可收拾,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废话,不是我写的难道是你写的。”御天行一点客气都没有。
赵鼎不以为意,问道:“这么好的文笔,老弟是中文系出身?”
“不是,我的学历连小学都不算。”他可是连小学都没读完就随师父学艺了。
赵鼎也就随口一问,但听到御天行的回答,整个人都蒙圈了。
你是在逗我?
现在这个社会睡没读过书?
御天行简单解释了一下。
赵鼎才恍然大悟,“能教出你这样的人才,你这师傅可是高人呐,可惜无缘一见。”
高人倒是不假,御天行很感激也觉得很幸运遇到这样一个师傅。但与这文学小说屁事都没有。御天行该感谢的是古龙。
赵鼎又道:“不知老弟的条件是什么?”
“那就要看你能有多大的魄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