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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都开口了,碧泉还能说什么。
而且还不知道自己不在府里的时候,这厮到底能否藏好他的狐狸尾巴不捅篓子呢。
这么想下来的话,还是把他带上,由自己看着比较稳当吧?
姜凤不知碧泉心事,还想着,这回碧泉身边也有个下人,看上去才像个‘二爷’了嘛。
碧泉这头带了乔霜,姜凤那边带了望月。
碧泉和姜凤一人拉着小越越的一只小手,朝林府的偏门走去。
福管家已经把出行的两辆马车都备好了,还有八个武功一流的护卫骑马跟随。
姜凤本来还以为自己一行人,要在门口等林静航这位大爷的,却没想到才看到那两辆华丽大马车,就见车边站了小厮松风,上来行礼道,“夫人,二爷,大爷已在车里等着啦。”
松风看着姜凤这一行三人,那手拉手的友爱场面,不由得暗自捏了把汗。
姜凤一看有两辆车,而且都挺大,林静航和松风一辆,自己三个加上望月和新来的小厮乔霜,五个人虽说可能略有点挤,但应该还是能坐得下的。
而且林公子爱静,肯定也是愿意这般安排的。
正要带着越越朝第二辆车过去,就见松风凑了上来,咧嘴讨好地笑道,“大爷请夫人和小少爷一道坐哩。”
说完了这句,可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又加了句,“大爷说,二爷愿意的话也一起。”
姜凤想了想,林静航这会儿既然表达了想要增进交流的愿望,自己当然不能推辞,便拉了拉有些犹豫的碧泉,三个人一道上了第一辆马车。
进了马车内部,才觉得地方果然够大,车子三面设了软榻,车内壁都用厚丝绒包了,地上铺着干净素色的丝毯,中间是张固定好的硬木小桌。
林静航这会儿正倚坐在一侧软榻上,见三人陆续进来,便微微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
碧泉坐在林静航的对面,姜凤坐在靠窗的位置,小越越则坐在姜凤腿边,伸出两只小胳膊搂住了姜凤的腰身,小脑袋歪着,打量着车内种种,一脸好奇之色。不过在对上林静航这位大爹爹时,却是明显有些害怕,只在一时来的时候叫了声大爹爹,之后便不敢把眼神朝林静航的方向看。
姜凤有些好笑地摸摸儿子的小脸。
姜凤也是头回坐这般豪华舒适的马车,从前在草沱村,也曾经坐过王将军的马车,那个在姜凤看来就很奢华了,而如今林家的还要更胜一筹。
嗯,英王府的英飞宇,是平民起家,年轻轻的就害死了,估计英王府积累的财富不会多到哪去,当然比不上林家了。
几人坐定,福管家早就带了人来亲自相送,交待了护卫和车夫几句话,马车这才缓缓开动,驶离了紫竹巷林府。
姜凤一干人向着城外进发,而远在好几百里之外的京城,正迎来了一场盛大的婚事。
当朝二皇女,景王安璟,迎娶平乐郡王入王府为侧夫。
这两个人,莫说是在京城,就是在浣花国里,不知道他们的人都少之又少。
一个是女皇最看重的皇女,未来极有可能继承皇位。
一个是英大将军的遗孤,也子继母志,走上了从武之路。
皇女金枝玉叶,身份清贵,相貌堂堂,郡王容颜俊美,矜持冷艳。
自城北的英王府起,由皇女安璟率着接亲队伍上门亲迎,一番喧闹喜庆之后,方得将英小郡王从英王府带出。
鼓乐声响,英王府所在的街道观者如堵。
两位新人双手相携,身着华彩金玉辉煌的皇室吉服,步步稳健,朝那停在英王府大门口的华盖玉辇走去,
“啊呀,真是女才郎貌,天作之合啊!”
“是呢,小郡王果然生得又俊美又高贵,怕也只有皇女才能配得上嘛。”
围观群众最喜欢看这种顶级贵人间的婚礼了,一来有各种寻常百姓难得一见的宝物可以见识,二来能见着传说的那些大人物,三来喜庆之日,有时还能沾些喜气,这不,看着四个小管事模样的人,端着大筐子,里头满满的全是亮灿灿的喜钱,向四个方向走着……
这就是大家伙儿最喜欢的散喜财啊!
看热闹的人群立马分出了四拨挤到了筐子跟前,眼巴巴地盼着能多抢到些。
虽然说那一个喜钱的价值也不过是一文,但这可都是新鲜出炉的,样子新而且份量足,上头的花纹都比平常所用的要好看几分,还沾着皇女大婚的喜气,这抢到了谁舍得真当一文钱花掉,那都是要留作收藏纪念的。
挤在人群里头的还有不少闻讯而来的京城叫花子。
若论争抢东西,怕是只有这帮人才是老本行,而且这些人衣衫褴褛,浑身脏臭,既不怕挤坏了衣装,跟别人蹭上只能是那人倒霉,所以个个精神百倍,奋勇争先。
而人堆里叫花子多的,旁人就是只能自叹不及了。
一盏茶的工夫,四大筐的喜钱便洒泼干净。
而此时新婚之喜的两位贵人并肩坐在玉辇车之上。
玉辇车由六匹高大神骏的白马拉着,车身上雕龙画凤,镶嵌着各种珠宝玉石,车子是敞开着式的,最上头却是拿百鸟羽毛织就的凤尾碧纹香罗圆型车顶。而车身又用各种珍稀锦缎和时令鲜花围了数圈以做装饰,馥郁香气直飘出数丈之外。
这般的奢华繁复,直让街边围观的京城百姓眼花撩乱,心驰神迷。
“哎呀,好臭!哪来的叫花婆子,还不滚远点!贵人也是你配看的么!”
随着几声谩骂,一名乞丐被人拿脚揣出了围观人群,骨碌碌地滚了几圈,撞到了墙角这才停住。
这乞丐看身形倒是个女子,身上的衣衫破破烂烂,如酱菜一般,早看不出原本的质料和色泽。
半长不短的乱糟糟的头发有一大半都跑到了脸前,边缘处七长八短地很像被狗啃过了似的,露出的半张脸上也全都是黑污,看不清原本的长相。
这般形象,在京城的乞丐堆里,倒是十分常见。
想是那一脚踢得有些狠,女丐一手捂着腹部,低声呻吟着,手脚挣动了好几下,这才扶着墙慢慢坐起。
而她的右手,始终软软地贴在身侧,未见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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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都开口了,碧泉还能说什么。
而且还不知道自己不在府里的时候,这厮到底能否藏好他的狐狸尾巴不捅篓子呢。
这么想下来的话,还是把他带上,由自己看着比较稳当吧?
姜凤不知碧泉心事,还想着,这回碧泉身边也有个下人,看上去才像个‘二爷’了嘛。
碧泉这头带了乔霜,姜凤那边带了望月。
碧泉和姜凤一人拉着小越越的一只小手,朝林府的偏门走去。
福管家已经把出行的两辆马车都备好了,还有八个武功一流的护卫骑马跟随。
姜凤本来还以为自己一行人,要在门口等林静航这位大爷的,却没想到才看到那两辆华丽大马车,就见车边站了小厮松风,上来行礼道,“夫人,二爷,大爷已在车里等着啦。”
松风看着姜凤这一行三人,那手拉手的友爱场面,不由得暗自捏了把汗。
姜凤一看有两辆车,而且都挺大,林静航和松风一辆,自己三个加上望月和新来的小厮乔霜,五个人虽说可能略有点挤,但应该还是能坐得下的。
而且林公子爱静,肯定也是愿意这般安排的。
正要带着越越朝第二辆车过去,就见松风凑了上来,咧嘴讨好地笑道,“大爷请夫人和小少爷一道坐哩。”
说完了这句,可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又加了句,“大爷说,二爷愿意的话也一起。”
姜凤想了想,林静航这会儿既然表达了想要增进交流的愿望,自己当然不能推辞,便拉了拉有些犹豫的碧泉,三个人一道上了第一辆马车。
进了马车内部,才觉得地方果然够大,车子三面设了软榻,车内壁都用厚丝绒包了,地上铺着干净素色的丝毯,中间是张固定好的硬木小桌。
林静航这会儿正倚坐在一侧软榻上,见三人陆续进来,便微微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
碧泉坐在林静航的对面,姜凤坐在靠窗的位置,小越越则坐在姜凤腿边,伸出两只小胳膊搂住了姜凤的腰身,小脑袋歪着,打量着车内种种,一脸好奇之色。不过在对上林静航这位大爹爹时,却是明显有些害怕,只在一时来的时候叫了声大爹爹,之后便不敢把眼神朝林静航的方向看。
姜凤有些好笑地摸摸儿子的小脸。
姜凤也是头回坐这般豪华舒适的马车,从前在草沱村,也曾经坐过王将军的马车,那个在姜凤看来就很奢华了,而如今林家的还要更胜一筹。
嗯,英王府的英飞宇,是平民起家,年轻轻的就害死了,估计英王府积累的财富不会多到哪去,当然比不上林家了。
几人坐定,福管家早就带了人来亲自相送,交待了护卫和车夫几句话,马车这才缓缓开动,驶离了紫竹巷林府。
姜凤一干人向着城外进发,而远在好几百里之外的京城,正迎来了一场盛大的婚事。
当朝二皇女,景王安璟,迎娶平乐郡王入王府为侧夫。
这两个人,莫说是在京城,就是在浣花国里,不知道他们的人都少之又少。
一个是女皇最看重的皇女,未来极有可能继承皇位。
一个是英大将军的遗孤,也子继母志,走上了从武之路。
皇女金枝玉叶,身份清贵,相貌堂堂,郡王容颜俊美,矜持冷艳。
自城北的英王府起,由皇女安璟率着接亲队伍上门亲迎,一番喧闹喜庆之后,方得将英小郡王从英王府带出。
鼓乐声响,英王府所在的街道观者如堵。
两位新人双手相携,身着华彩金玉辉煌的皇室吉服,步步稳健,朝那停在英王府大门口的华盖玉辇走去,
“啊呀,真是女才郎貌,天作之合啊!”
“是呢,小郡王果然生得又俊美又高贵,怕也只有皇女才能配得上嘛。”
围观群众最喜欢看这种顶级贵人间的婚礼了,一来有各种寻常百姓难得一见的宝物可以见识,二来能见着传说的那些大人物,三来喜庆之日,有时还能沾些喜气,这不,看着四个小管事模样的人,端着大筐子,里头满满的全是亮灿灿的喜钱,向四个方向走着……
这就是大家伙儿最喜欢的散喜财啊!
看热闹的人群立马分出了四拨挤到了筐子跟前,眼巴巴地盼着能多抢到些。
虽然说那一个喜钱的价值也不过是一文,但这可都是新鲜出炉的,样子新而且份量足,上头的花纹都比平常所用的要好看几分,还沾着皇女大婚的喜气,这抢到了谁舍得真当一文钱花掉,那都是要留作收藏纪念的。
挤在人群里头的还有不少闻讯而来的京城叫花子。
若论争抢东西,怕是只有这帮人才是老本行,而且这些人衣衫褴褛,浑身脏臭,既不怕挤坏了衣装,跟别人蹭上只能是那人倒霉,所以个个精神百倍,奋勇争先。
而人堆里叫花子多的,旁人就是只能自叹不及了。
一盏茶的工夫,四大筐的喜钱便洒泼干净。
而此时新婚之喜的两位贵人并肩坐在玉辇车之上。
玉辇车由六匹高大神骏的白马拉着,车身上雕龙画凤,镶嵌着各种珠宝玉石,车子是敞开着式的,最上头却是拿百鸟羽毛织就的凤尾碧纹香罗圆型车顶。而车身又用各种珍稀锦缎和时令鲜花围了数圈以做装饰,馥郁香气直飘出数丈之外。
这般的奢华繁复,直让街边围观的京城百姓眼花撩乱,心驰神迷。
“哎呀,好臭!哪来的叫花婆子,还不滚远点!贵人也是你配看的么!”
随着几声谩骂,一名乞丐被人拿脚揣出了围观人群,骨碌碌地滚了几圈,撞到了墙角这才停住。
这乞丐看身形倒是个女子,身上的衣衫破破烂烂,如酱菜一般,早看不出原本的质料和色泽。
半长不短的乱糟糟的头发有一大半都跑到了脸前,边缘处七长八短地很像被狗啃过了似的,露出的半张脸上也全都是黑污,看不清原本的长相。
这般形象,在京城的乞丐堆里,倒是十分常见。
想是那一脚踢得有些狠,女丐一手捂着腹部,低声呻吟着,手脚挣动了好几下,这才扶着墙慢慢坐起。
而她的右手,始终软软地贴在身侧,未见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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