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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透过滚烫的热泪,我看见陆瑾言神情冰冷地望着我,幽深透亮的眼神像是黑夜里遥不可及的灯火,带着复杂的情绪和一触即发的怒气。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几乎让我叫出声来。
我挣脱了几次都没能甩开他,只能怒气冲冲地对他大喊:“你放开我!”
他压根没搭理我,只是神情冷峻地看着我,像是在控诉我的罪行,可天知道我究竟犯了什么罪,值得他这样对我。
我一次又一次地要从他手里挣脱出来,而他岿然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我挣扎累了,也意识到我的举动很可笑,几乎引来路人的齐齐瞩目,终于停了下来,擦干眼泪问他:“你来法国干什么?找我有事?”
“找你有事?”他眼神微眯,目光里似乎瞬间闪现过无数种情绪,接着用一种讥讽的语气反问我,“谁说我是来法国找你的?”
我表情一僵,就听他慢条斯理地补充说:“也是,祝大小姐一向矜贵,心比天高,我在你眼里也只能这样了。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是我在纠缠你,你要这么想也无可厚非。”
我鲜少见到这样的陆瑾言,褪去了温文尔雅的外表,仅仅剩下这样冷漠的表情和嘲讽的语气。
语塞半天,我低下头去看着他紧紧抓住我的那只手,我的手腕已经红了,可他仍旧牢牢地握着我,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
顿了顿,我放轻了声音,“既然不是来找我的,街头偶遇一场,就当做老熟人见面,打个招呼就好。现在招呼打完了,可以放手了吗?”
他的表情明显僵了僵,然后慢慢地松开了我的手,后退一步。
他唇角弯起,轻笑出声,“嗯,老熟人见面,打个招呼就好。”
几乎是只字未动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陆瑾言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去,一步一步走掉。
他穿着黑色大衣,微微荡漾的衣角在他修长的背影后面留下一尾潇洒的弧度。而沉沉黑夜里,那个背影像是一抹正在融入画面的墨色,哪怕初上色时鲜明耀眼,还带着袅袅墨香,却也很快就融入了黑夜之中,再也辨不清模样。
我的心像是被钝器击中,一时之间竟然喘不过气来。
要我又一次这么看见他离我而去,老天还真是眷顾我。
看着那个就要消失在街尾的背影,我忽然间真的喘不上气来。
很多画面从我眼前一闪而过,无一不是关于陆瑾言,无一不是他浅笑怡人的模样。
压抑了半年的情绪骤然间因为他的出现爆发了,我这才发现过去的忙碌都是为了把自己压在堆积如山的学业之下,这样才会没空去想他。可我真的就不想他了吗?
骗谁都骗不过自己。
我气他怨他,但我依然还惦记着他。
这一刻,我忽然很想勇敢一次,哪怕当初他骗我、不理我也许真的是因为变了心,哪怕他今日来法国不是来找我的。
诚如那么多偶像剧和小说里的情节,主角们总是因为重重误会而错过,如果连弄清误会的勇气也没有,我还指望什么呢?
我忽然间朝着他远去的方向拔足狂奔。
街角的路灯下,我终于又一次追上了他,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大叫一声:“陆瑾言!”
那一刻,我的声音就像是神奇的遥控器一样,忽然间将整条街的灯光都唤醒。
傍晚八点整,街灯纷纷亮起。
我松开他的衣袖,死死地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不要走!”
他一怔,神情复杂在站原地望着我。
我咬住嘴唇,忍住酸涩的热泪,忽然间搂住他的脖子,重重地啃了上去。
地点是人来人往的大街,时间是天色渐晚的夜里,人物是两个分隔半年误会重重的旧情人,姿态是亲密无间不可分割的拥吻——而事实却是,我重重地啃在了陆瑾言的下巴上,他吃痛地叫出了声,而我却恶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然后在他意图问罪的时候又是一口吻在了他的嘴上。
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最神经病的一天。
因为如果要总结一下我们重逢的镜头,那么字幕应如下:女主角与男主角在地铁里相遇,男主角无视女主角,女主角矫情地哭着跑出了地铁站。男主角追了上来,女主角情绪激动地叫他滚。而当男主角真的滚走以后,女主角又忽然不想他滚了。所以她追了上去,抱着男主角又啃又亲,像条疯狗。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呵呵,祝嘉,赶紧去精神病医院走一趟吧。
而陆瑾言望着脸皮不知何时起厚成这样的我,则是慢慢地问了一句:“祝嘉,你在干什么?”
“亲你。”我大言不惭地说。
周围有人吹口哨,便利店门口有个带着麋鹿发箍的男孩子蹦蹦跳跳地鼓着掌。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路灯下的陆瑾言脸色忽然间有些发红,我正要凝神看一看时,却见他忽然间抓住我的手腕,拉着我快步往前走去。
雪下大了,冷风吹得我直缩脖子。
我想问他拉着我往哪里走,却发现他正轻车熟路地走向我的公寓。一刹那,脑子里千回百转,我猛然间想起了吕克送我回家的那个夜里,我以为自己相思成... -->>
第五十八章
透过滚烫的热泪,我看见陆瑾言神情冰冷地望着我,幽深透亮的眼神像是黑夜里遥不可及的灯火,带着复杂的情绪和一触即发的怒气。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几乎让我叫出声来。
我挣脱了几次都没能甩开他,只能怒气冲冲地对他大喊:“你放开我!”
他压根没搭理我,只是神情冷峻地看着我,像是在控诉我的罪行,可天知道我究竟犯了什么罪,值得他这样对我。
我一次又一次地要从他手里挣脱出来,而他岿然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我挣扎累了,也意识到我的举动很可笑,几乎引来路人的齐齐瞩目,终于停了下来,擦干眼泪问他:“你来法国干什么?找我有事?”
“找你有事?”他眼神微眯,目光里似乎瞬间闪现过无数种情绪,接着用一种讥讽的语气反问我,“谁说我是来法国找你的?”
我表情一僵,就听他慢条斯理地补充说:“也是,祝大小姐一向矜贵,心比天高,我在你眼里也只能这样了。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是我在纠缠你,你要这么想也无可厚非。”
我鲜少见到这样的陆瑾言,褪去了温文尔雅的外表,仅仅剩下这样冷漠的表情和嘲讽的语气。
语塞半天,我低下头去看着他紧紧抓住我的那只手,我的手腕已经红了,可他仍旧牢牢地握着我,丝毫没有放开的意思。
顿了顿,我放轻了声音,“既然不是来找我的,街头偶遇一场,就当做老熟人见面,打个招呼就好。现在招呼打完了,可以放手了吗?”
他的表情明显僵了僵,然后慢慢地松开了我的手,后退一步。
他唇角弯起,轻笑出声,“嗯,老熟人见面,打个招呼就好。”
几乎是只字未动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陆瑾言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去,一步一步走掉。
他穿着黑色大衣,微微荡漾的衣角在他修长的背影后面留下一尾潇洒的弧度。而沉沉黑夜里,那个背影像是一抹正在融入画面的墨色,哪怕初上色时鲜明耀眼,还带着袅袅墨香,却也很快就融入了黑夜之中,再也辨不清模样。
我的心像是被钝器击中,一时之间竟然喘不过气来。
要我又一次这么看见他离我而去,老天还真是眷顾我。
看着那个就要消失在街尾的背影,我忽然间真的喘不上气来。
很多画面从我眼前一闪而过,无一不是关于陆瑾言,无一不是他浅笑怡人的模样。
压抑了半年的情绪骤然间因为他的出现爆发了,我这才发现过去的忙碌都是为了把自己压在堆积如山的学业之下,这样才会没空去想他。可我真的就不想他了吗?
骗谁都骗不过自己。
我气他怨他,但我依然还惦记着他。
这一刻,我忽然很想勇敢一次,哪怕当初他骗我、不理我也许真的是因为变了心,哪怕他今日来法国不是来找我的。
诚如那么多偶像剧和小说里的情节,主角们总是因为重重误会而错过,如果连弄清误会的勇气也没有,我还指望什么呢?
我忽然间朝着他远去的方向拔足狂奔。
街角的路灯下,我终于又一次追上了他,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大叫一声:“陆瑾言!”
那一刻,我的声音就像是神奇的遥控器一样,忽然间将整条街的灯光都唤醒。
傍晚八点整,街灯纷纷亮起。
我松开他的衣袖,死死地盯着他,一字一句地说:“不要走!”
他一怔,神情复杂在站原地望着我。
我咬住嘴唇,忍住酸涩的热泪,忽然间搂住他的脖子,重重地啃了上去。
地点是人来人往的大街,时间是天色渐晚的夜里,人物是两个分隔半年误会重重的旧情人,姿态是亲密无间不可分割的拥吻——而事实却是,我重重地啃在了陆瑾言的下巴上,他吃痛地叫出了声,而我却恶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然后在他意图问罪的时候又是一口吻在了他的嘴上。
我发誓这是我这辈子最神经病的一天。
因为如果要总结一下我们重逢的镜头,那么字幕应如下:女主角与男主角在地铁里相遇,男主角无视女主角,女主角矫情地哭着跑出了地铁站。男主角追了上来,女主角情绪激动地叫他滚。而当男主角真的滚走以后,女主角又忽然不想他滚了。所以她追了上去,抱着男主角又啃又亲,像条疯狗。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呵呵,祝嘉,赶紧去精神病医院走一趟吧。
而陆瑾言望着脸皮不知何时起厚成这样的我,则是慢慢地问了一句:“祝嘉,你在干什么?”
“亲你。”我大言不惭地说。
周围有人吹口哨,便利店门口有个带着麋鹿发箍的男孩子蹦蹦跳跳地鼓着掌。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路灯下的陆瑾言脸色忽然间有些发红,我正要凝神看一看时,却见他忽然间抓住我的手腕,拉着我快步往前走去。
雪下大了,冷风吹得我直缩脖子。
我想问他拉着我往哪里走,却发现他正轻车熟路地走向我的公寓。一刹那,脑子里千回百转,我猛然间想起了吕克送我回家的那个夜里,我以为自己相思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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