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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了,一弯腰,就发现自己全身都是薄薄的汗,只怕再这么下去,就要被冻死,看了看脚下,把心一横,就将眼前这个朝鲜人披挂着的大褂扒下来。
这个朝鲜人戴了个毛皮围脖,狗皮帽子,喷出的鲜血,全都洒在了围脖上面,其他的衣服倒还干净,孔大中颤颤抖抖的将大褂套上,狗皮帽子戴上后,将这尸首抬起,找了个柴堆里盖住,然后,回到了刚刚这人被他捅死的地方。
那地上的鲜血倒也容易处理,大冬天的,从旁边挖出土来盖住,虽然土冻得很硬,但也算是有效的多。
之后,这恐怕是唯一的选择了,他低头看了看那个朝鲜人之前捧着的,却是原本属于他们的毛皮,那路过的朝鲜商人送的孝敬,当时想的是,不拿白不拿,但现在才知道,他们早就不怀好心,早就打着抢回去的主意了。
想到牺牲的弟兄,已然一无所有的孔大中的眼神中,逐渐有了一点光辉。
人的力量,不但可以从愤怒中获得,也可以从轻易中获得,孔大中拿起那些毛皮,用帽子遮住脸,就这么大着胆子出去了。
怕什么,老子已经杀过人了,已经回本了,现在再杀一个,就是赚的,不对,还有队长的份儿呢,他要杀十七个人,才能够本!
不对,高丽棒子的命,怎么能一个换我们一个,要杀一百七十个,才能抵偿。
孔大中小心翼翼的走出去,看着混乱而嘈杂的人群,此时灯光昏暗,而不少人正在把府中的东西搬运出来,无论是那些储备的粮食,兵器,还有之前的人带不走的家具,都成了他们的战利品,孔大中甚至还看到,一个商人打扮的人,招呼他们将东西送到他的车上。
为了不引人注目,暴露自己不懂朝鲜话的弱点,孔大中也随大流,将那些毛皮交给了他,而那商人在那叽里咕噜嘀咕一会,就将一小块银子交了给他。
意思自然是,用这些钱,买了这块皮子。
这上面,好像是有着弟兄们的鲜血,孔大中缓缓握紧双手,他不敢看这商人,害怕被看出上面破绽,低头走人,好在这次行动,出关者多的是庸庸碌碌的农民,也就没人在意这些了。
孔大中什么也没做,但那轻轻的一眼,已经将这个兴高采烈的收购各种东西的商人看在眼里。
所有的朝鲜人都该死。
孔大中心中想着这样的话语,慢慢的走开了。
出城,必须出城,他虽然不懂别的,但到底是在城市里待过,也多少知道一些,自己要管理的义州城城池布置,穿街走巷,从无人注意的地方朝城外而去。
我们之前说过,朝鲜的军政能力,很悲哀,相当悲哀,而豪格虽然也曾经在朝鲜大杀四方,完全是靠的父兄的领导,其本人的统御力实在感人,好在他又不是朝鲜人,而那朝鲜王显然不觉得手下乱一些有什么不好,在他看来,依靠篡位登上王位,就要时刻小心背后的暗箭,将整个朝鲜可战之兵,所有可以征发的男丁全都征发出去,自己在队伍里掌控一切,平均每万人,有几百自己最信任的手下,掌握的部队,那些人才是手持精锐武器,真正的战兵。、
但是,你跟他说,城里城外太乱了,是不是找个人抓总管一下的话,他可能会第一时间拍拍你的肩膀,说你真是聪明能干,是个对得起他发的薪水的员工。
然后就让人把你推出去砍头了。
笑话,要的就是互不统属,这样才好控制啊,整合起来,万一咬到我怎么办。
托福,孔大中有惊无险的混出城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他发现,朝北朝西各有队伍在前进,而前进的方向之一,好像就是沈阳……
那些人不像是军人,甚至很多人都没有武器,手里握着一根稍微削尖了的木棍,就当做武器,或者说拐杖,在这个天气下,朝前赶路。
好像不得不如此了,他低着头,也开始加入了行走的队伍。
路途看似漫长,其实不过百里之外,都是苦出身,很容易行走到位,孔大中唯恐被人发觉,于是刻意低调,随大流着走路,此时北风凛冽,几乎无人有兴趣做更多的活动,也就是这么走路去了。
这已经是新年大年初一了。
虽然知道自己还是站在大汉的土地之上,但周围都是口吐奇怪语言的异族人,孔大中心中不免悲催,昨晚在酒宴上,他吃了不少肉,喝了不少酒,这些东西支持着他,一夜不睡,而就在他身后,义州城已经从原本的一座空城,变成了一座热闹的中继兵站,这一点来说,只能说豪格的军事素养还算,及格。
不过长老会可以用千年隼提前布置好宿营地和干净的食物,豪格根本就没想过布置得太仔细,认真,什么百万朝鲜人均分辽东土地他也不在乎,只要这些人帮他救援到自己的女真人同族,他管这些朝鲜人去死。
因此,他们的行军可谓毫无准备,只能依赖每个人随身携带的干粮度日,好在到底是有明白人,每过一些里程,就有一些马车停在那,给路过的人分发质量可疑的白酒,酒入肚后,勉强可以温暖一些。
中午,当孔大中到达一处河流的时刻,他看到不少人,而一队路过的朝鲜兵,其中带头的一人,手指正好被白布包起,而那人身上披着的那件斗篷,却是长老会亲自发出的奖品。
孔大中的眼睛眯起,似乎有了新的动力。
“从今往后,这鸭绿江上,再也不是隔绝国土的天险了。”
这些事情,这些小事,这些东西,都不在李溰的计算中,他激动不已,记忆仿佛想到的是史书中记载的各种故事,那些波澜壮阔的人物。
地了,一弯腰,就发现自己全身都是薄薄的汗,只怕再这么下去,就要被冻死,看了看脚下,把心一横,就将眼前这个朝鲜人披挂着的大褂扒下来。
这个朝鲜人戴了个毛皮围脖,狗皮帽子,喷出的鲜血,全都洒在了围脖上面,其他的衣服倒还干净,孔大中颤颤抖抖的将大褂套上,狗皮帽子戴上后,将这尸首抬起,找了个柴堆里盖住,然后,回到了刚刚这人被他捅死的地方。
那地上的鲜血倒也容易处理,大冬天的,从旁边挖出土来盖住,虽然土冻得很硬,但也算是有效的多。
之后,这恐怕是唯一的选择了,他低头看了看那个朝鲜人之前捧着的,却是原本属于他们的毛皮,那路过的朝鲜商人送的孝敬,当时想的是,不拿白不拿,但现在才知道,他们早就不怀好心,早就打着抢回去的主意了。
想到牺牲的弟兄,已然一无所有的孔大中的眼神中,逐渐有了一点光辉。
人的力量,不但可以从愤怒中获得,也可以从轻易中获得,孔大中拿起那些毛皮,用帽子遮住脸,就这么大着胆子出去了。
怕什么,老子已经杀过人了,已经回本了,现在再杀一个,就是赚的,不对,还有队长的份儿呢,他要杀十七个人,才能够本!
不对,高丽棒子的命,怎么能一个换我们一个,要杀一百七十个,才能抵偿。
孔大中小心翼翼的走出去,看着混乱而嘈杂的人群,此时灯光昏暗,而不少人正在把府中的东西搬运出来,无论是那些储备的粮食,兵器,还有之前的人带不走的家具,都成了他们的战利品,孔大中甚至还看到,一个商人打扮的人,招呼他们将东西送到他的车上。
为了不引人注目,暴露自己不懂朝鲜话的弱点,孔大中也随大流,将那些毛皮交给了他,而那商人在那叽里咕噜嘀咕一会,就将一小块银子交了给他。
意思自然是,用这些钱,买了这块皮子。
这上面,好像是有着弟兄们的鲜血,孔大中缓缓握紧双手,他不敢看这商人,害怕被看出上面破绽,低头走人,好在这次行动,出关者多的是庸庸碌碌的农民,也就没人在意这些了。
孔大中什么也没做,但那轻轻的一眼,已经将这个兴高采烈的收购各种东西的商人看在眼里。
所有的朝鲜人都该死。
孔大中心中想着这样的话语,慢慢的走开了。
出城,必须出城,他虽然不懂别的,但到底是在城市里待过,也多少知道一些,自己要管理的义州城城池布置,穿街走巷,从无人注意的地方朝城外而去。
我们之前说过,朝鲜的军政能力,很悲哀,相当悲哀,而豪格虽然也曾经在朝鲜大杀四方,完全是靠的父兄的领导,其本人的统御力实在感人,好在他又不是朝鲜人,而那朝鲜王显然不觉得手下乱一些有什么不好,在他看来,依靠篡位登上王位,就要时刻小心背后的暗箭,将整个朝鲜可战之兵,所有可以征发的男丁全都征发出去,自己在队伍里掌控一切,平均每万人,有几百自己最信任的手下,掌握的部队,那些人才是手持精锐武器,真正的战兵。、
但是,你跟他说,城里城外太乱了,是不是找个人抓总管一下的话,他可能会第一时间拍拍你的肩膀,说你真是聪明能干,是个对得起他发的薪水的员工。
然后就让人把你推出去砍头了。
笑话,要的就是互不统属,这样才好控制啊,整合起来,万一咬到我怎么办。
托福,孔大中有惊无险的混出城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他发现,朝北朝西各有队伍在前进,而前进的方向之一,好像就是沈阳……
那些人不像是军人,甚至很多人都没有武器,手里握着一根稍微削尖了的木棍,就当做武器,或者说拐杖,在这个天气下,朝前赶路。
好像不得不如此了,他低着头,也开始加入了行走的队伍。
路途看似漫长,其实不过百里之外,都是苦出身,很容易行走到位,孔大中唯恐被人发觉,于是刻意低调,随大流着走路,此时北风凛冽,几乎无人有兴趣做更多的活动,也就是这么走路去了。
这已经是新年大年初一了。
虽然知道自己还是站在大汉的土地之上,但周围都是口吐奇怪语言的异族人,孔大中心中不免悲催,昨晚在酒宴上,他吃了不少肉,喝了不少酒,这些东西支持着他,一夜不睡,而就在他身后,义州城已经从原本的一座空城,变成了一座热闹的中继兵站,这一点来说,只能说豪格的军事素养还算,及格。
不过长老会可以用千年隼提前布置好宿营地和干净的食物,豪格根本就没想过布置得太仔细,认真,什么百万朝鲜人均分辽东土地他也不在乎,只要这些人帮他救援到自己的女真人同族,他管这些朝鲜人去死。
因此,他们的行军可谓毫无准备,只能依赖每个人随身携带的干粮度日,好在到底是有明白人,每过一些里程,就有一些马车停在那,给路过的人分发质量可疑的白酒,酒入肚后,勉强可以温暖一些。
中午,当孔大中到达一处河流的时刻,他看到不少人,而一队路过的朝鲜兵,其中带头的一人,手指正好被白布包起,而那人身上披着的那件斗篷,却是长老会亲自发出的奖品。
孔大中的眼睛眯起,似乎有了新的动力。
“从今往后,这鸭绿江上,再也不是隔绝国土的天险了。”
这些事情,这些小事,这些东西,都不在李溰的计算中,他激动不已,记忆仿佛想到的是史书中记载的各种故事,那些波澜壮阔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