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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谈论自己这幅画了,启功老先生的书法作品,从他去世之后一路飙涨,一幅大字对联拍卖价屡屡达到四五十万元,每平方尺的价格也高在十五万元以上。这幅画上的书法虽然只是偏隅一角,可是就连启功先生生前寄信写的信封都能卖出万元以上的高价,可以说,单是这幅画上的这幅小对,卖个十万八万绝对不成问题。最关键是这幅画上的题字是启功先生相当少见的拙态入笔,虽然并不是启功先生最为人称颂的行楷二书,但却显出几分俏皮,少见者自然也增加了收藏价值,恐怕启功先生一生也没写过几幅这样的字。
这时候,宋研之的房门被拉开了,看来这丫头从汤焱和宋逸轩开始谈话开始,就一直注意着外边的动静,隔墙而听,大概也受到了汤焱这番话的触动,便又从房内走了出来。
走到那幅画之下,宋研之仔细的端详那幅画,看了半晌,终于拍了拍掌:“虽然我很讨厌你对艺术的轻浮态度,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你的话却是很有道理的。”
宋逸轩老脸无光,不希望自家孙女继续提这幅画的话题,便道:“好了好了,这会儿先不聊这些了,总是要祭五脏庙的。走吧,到那边去吃饭去。”
宋研之原本想要不还是让汤焱露两手画两笔的,现在的汤焱不免还是给宋研之一种夸夸其谈华而不实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也是受到汤焱自陈学画不过几个月的影响,在她得知这个情况之前她是绝没有这么想过。
也看出自己的爷爷是有点儿老脸挂不住了,宋研之也就不再强求,汤焱原本就是为了吃来的,更是不客气。
作为一校之长,虽然混同于一般的教授住在同一幢宿舍楼里,总归还是有些优待的。这一层楼两套房,都是宋逸轩的。现在这边,是宋逸轩和宋研之的卧室和起居室,对面那套房被作为书房和饭厅。
宋逸轩的夫人两年前去世了,宋逸轩又是个十指不拈香的人,家务事是从来都不会做的。好在家里房间富余,就请了个专职的保姆阿姨,常住在家里,负责所有洗衣做饭的活儿。
吃饭的时候,汤焱依旧是吃态剽悍,宋逸轩和宋研之这种书香门第出身的人看的自然是目瞪口呆。一开始错愕,到最后汤焱把几个盘子都扫空之后,宋逸轩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大概是很久没有见过敢于在他面前如此放肆的大嚼大咬了。
原本略显沉闷的饭局,也因为汤焱吃相上的放肆略微活跃了一些,爷孙俩看着汤焱的吃相也不由得食欲为之振奋了不少。
吃饭的过程中,还是聊了不少书画的话题,汤焱的话语总是很简练,一针见血甚至有点儿刻薄,其间透出不少狂气,这让宋研之终于还是忍不住略带点儿挑衅的对汤焱说:“汤焱,要不让咱们见识一下你这位天才画的究竟怎么样吧!”
这话显然是有些针对汤焱的狂傲之语,宋逸轩也听出自己孙女儿的攻击意味。在他看来,汤焱对于作画始终是个初学者,出于忠厚之心,他插口道:“研之,作画需要心境和时间,哪有你这样让人动笔的。”
可是汤焱却满不在乎的说:“我画画快,也没那么多讲究。既然宋研之想看,就让她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天才。有些天才就是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里都呼呼往外冒着才气的,这跟努力或者对艺术的态度没什么关系。就好像写诗一样,有些人对诗歌的态度极其端正,严谨又字斟句酌的,花了一天写了八个字,又花了两天写了十二个字,一首诗用了一星期才写完。可是拿给人一读就臭不可闻,这就不是态度能决定的事情。”
“那你认为的天才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宋研之不屑的反击,她不认为一个诗人花一周写出来的诗能臭不可闻,就算不是传世之作,至少也是值得一读的。
“天才就是杜牧那种,躺在妓|院的床上,身边是三四个妓|女,懒洋洋醉醺醺的等着身边的妓|女把剥好的葡萄放进他的嘴里。这时候妓|院老板走进来,告诉杜牧他已经欠了一个月的嫖|资了,杜牧听罢大喊一声笔墨伺候,老板大喜,研好墨之后杜牧挥笔在墙上一蹴而就,一首七言绝句,一共二十八个字,其中还有五个错别字,态度极端不负责,但是,流芳千古。”说完,汤焱似乎也有些兴奋,还吟出了杜牧那首最著名的诗:“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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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谈论自己这幅画了,启功老先生的书法作品,从他去世之后一路飙涨,一幅大字对联拍卖价屡屡达到四五十万元,每平方尺的价格也高在十五万元以上。这幅画上的书法虽然只是偏隅一角,可是就连启功先生生前寄信写的信封都能卖出万元以上的高价,可以说,单是这幅画上的这幅小对,卖个十万八万绝对不成问题。最关键是这幅画上的题字是启功先生相当少见的拙态入笔,虽然并不是启功先生最为人称颂的行楷二书,但却显出几分俏皮,少见者自然也增加了收藏价值,恐怕启功先生一生也没写过几幅这样的字。
这时候,宋研之的房门被拉开了,看来这丫头从汤焱和宋逸轩开始谈话开始,就一直注意着外边的动静,隔墙而听,大概也受到了汤焱这番话的触动,便又从房内走了出来。
走到那幅画之下,宋研之仔细的端详那幅画,看了半晌,终于拍了拍掌:“虽然我很讨厌你对艺术的轻浮态度,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你的话却是很有道理的。”
宋逸轩老脸无光,不希望自家孙女继续提这幅画的话题,便道:“好了好了,这会儿先不聊这些了,总是要祭五脏庙的。走吧,到那边去吃饭去。”
宋研之原本想要不还是让汤焱露两手画两笔的,现在的汤焱不免还是给宋研之一种夸夸其谈华而不实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也是受到汤焱自陈学画不过几个月的影响,在她得知这个情况之前她是绝没有这么想过。
也看出自己的爷爷是有点儿老脸挂不住了,宋研之也就不再强求,汤焱原本就是为了吃来的,更是不客气。
作为一校之长,虽然混同于一般的教授住在同一幢宿舍楼里,总归还是有些优待的。这一层楼两套房,都是宋逸轩的。现在这边,是宋逸轩和宋研之的卧室和起居室,对面那套房被作为书房和饭厅。
宋逸轩的夫人两年前去世了,宋逸轩又是个十指不拈香的人,家务事是从来都不会做的。好在家里房间富余,就请了个专职的保姆阿姨,常住在家里,负责所有洗衣做饭的活儿。
吃饭的时候,汤焱依旧是吃态剽悍,宋逸轩和宋研之这种书香门第出身的人看的自然是目瞪口呆。一开始错愕,到最后汤焱把几个盘子都扫空之后,宋逸轩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大概是很久没有见过敢于在他面前如此放肆的大嚼大咬了。
原本略显沉闷的饭局,也因为汤焱吃相上的放肆略微活跃了一些,爷孙俩看着汤焱的吃相也不由得食欲为之振奋了不少。
吃饭的过程中,还是聊了不少书画的话题,汤焱的话语总是很简练,一针见血甚至有点儿刻薄,其间透出不少狂气,这让宋研之终于还是忍不住略带点儿挑衅的对汤焱说:“汤焱,要不让咱们见识一下你这位天才画的究竟怎么样吧!”
这话显然是有些针对汤焱的狂傲之语,宋逸轩也听出自己孙女儿的攻击意味。在他看来,汤焱对于作画始终是个初学者,出于忠厚之心,他插口道:“研之,作画需要心境和时间,哪有你这样让人动笔的。”
可是汤焱却满不在乎的说:“我画画快,也没那么多讲究。既然宋研之想看,就让她见识一下什么叫做天才。有些天才就是浑身上下三万六千个毛孔里都呼呼往外冒着才气的,这跟努力或者对艺术的态度没什么关系。就好像写诗一样,有些人对诗歌的态度极其端正,严谨又字斟句酌的,花了一天写了八个字,又花了两天写了十二个字,一首诗用了一星期才写完。可是拿给人一读就臭不可闻,这就不是态度能决定的事情。”
“那你认为的天才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宋研之不屑的反击,她不认为一个诗人花一周写出来的诗能臭不可闻,就算不是传世之作,至少也是值得一读的。
“天才就是杜牧那种,躺在妓|院的床上,身边是三四个妓|女,懒洋洋醉醺醺的等着身边的妓|女把剥好的葡萄放进他的嘴里。这时候妓|院老板走进来,告诉杜牧他已经欠了一个月的嫖|资了,杜牧听罢大喊一声笔墨伺候,老板大喜,研好墨之后杜牧挥笔在墙上一蹴而就,一首七言绝句,一共二十八个字,其中还有五个错别字,态度极端不负责,但是,流芳千古。”说完,汤焱似乎也有些兴奋,还吟出了杜牧那首最著名的诗:“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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