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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邺城的路上可以说是很顺利,偶尔遇到不长眼的小蟊贼也很容易被施夫人打发了。只是施夫人的这张脸太过艳丽,身旁的王夙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每每住客栈的时候总会碰到些不长眼的宵想打这俩这弱女子的主意。
虽然很容易解决,却也实在烦得不行,于是施夫人时不时会在喝茶的时候“不小心”将茶杯捏的粉碎,“不小心”将桌子一掌拍碎,甚至闲着无聊的时候用客栈里的筷子将苍蝇钉到墙上玩……
终于,那些一开始滴溜溜围着施夫人转的眼睛,老老实实的目不斜视,该干嘛干嘛。
出乎意料的,王夙未进邺城就已经将费老留下的势力掌握在手中。那日在临桂刚好有发现一个据点,以王夙现在的实力要收服自然他们不在话下,更何况她还有那块作为信物的羊脂玉佩,名正言顺、实力又强,众人怎会不服。至于是不是真心服从王夙,这就要看王夙以后怎么作为了。
通过“信部”消息得知白煜早已平安抵达邺城并收服“戮部”,正四处找寻王夙的下落,王夙自然是通过“信部”给白煜传回消息报了平安,顺道打听的“无极草”下落。虽说皮囊只是表面,可顶着这么一张绝世丑脸总不会让人开心的。
没错,这“无极草”便是斐蚺解药中最重要的药引,相传“无极草”有起死人肉白骨之功效,却因此等灵药生长环境极其苛刻,采集不易,往往是有价无市,一路走来,其他药材都收集齐了就差这“无极草”了。前两天刚收到消息,这“无极草”就在卞国皇宫的藏宝阁内,大昊皇宫藏宝阁内也有。王夙眯起眼睛,这就不好办了,要想从那些大佬手中拿走“无极草”,可不是银子的问题了。
考虑再三,王夙决定先到邺城拿下夜行、找到宋书之的小妹再说。实在想不出办法大不了去卞国皇宫走上一趟,以她现在的本事,只要那卞国国师不在皇宫,自己再多加小心,从戒备森严的皇宫偷出灵药倒也不是不可能。
至于大昊的皇宫,以她现在的本事还是多悠着点儿的好,且不说那李总管是个成名已久的宗师,怕是那皇帝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
现时正是春末夏初的时候,暖暖的风带着野花的香味吹了过来,深深吸进一口气,整个胸腔都被香气浸润。遍地的野花无人采摘,蒲花在一旁的小溪旁大片大片地盛开,好一幅迷人景象。漫山遍野都是绿油油的植物,只有一所庄园坐落其中。大大的牌匾上写着“嵘园山庄”的四个接近于小篆的繁体字。
“多美的山庄!”王夙感叹的勾起唇,回头望向施夫人,“以后这儿就是咱们的了!”
施夫人并没有说话,只是眯着眼睛凌厉的打量着这山庄,就是这该死的夜行,当年强迫她加入为之效力,在她叛离后又苦苦追杀了她那么多年,害她不得不躲到偏远的小渔村,这才使得施郎遭了海难……施郎,我的施郎……想起了施郎,施夫人不由得双拳紧紧握住,连指甲嵌入肉里都没有察觉。
王夙走到施夫人身边,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从今以后,世上再无‘夜行’!”
施夫人回过神儿来,双眼一片雾气,对着王夙点点头。
王夙早就打发走车夫,坐在车辕上充当起马夫的角色,还未驶近山庄就有人来拦截,“这里是私人庄园,闲杂人等速速离开!”
王夙跳下马车,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我们是来找黑鹰谈生意的。”
既然能叫得出首领的名字那便是客人无疑,一般直接找到基地来谈生意的往往都是大单,只是两个女人出面怎么看都有点奇怪,要知道要是没有熟识之人就算有钱也断不可能寻到这儿来的。守卫虽然疑惑却也恭敬的将王夙和施夫人领入庄园,至于王夙和施夫人均蒙着面纱更是见怪不怪,哪个来买凶杀人的不是遮遮掩掩的。从始至终他都未想过这二人今天是来砸场子的,毕竟这是夜行的老巢,而且这俩姑娘看着无比单薄,砸场子这种想法未免太过可笑。
王夙一路走来不忘观察一番,外表看起来这山庄真的是没有丝毫异样,一幢华丽的大屋矗立在山庄中央,四周由田地、农舍、牧场和林地所包围,周围甚至还有正在劳作的农夫。王夙留心看了一眼,那些农夫个个步伐矫健,一看就知是练家子。王夙一边走一边暗自点头,对这山庄很是满意。
“二位远道而来,有失远迎。”一位身着黑袍的男子迎了出来,本来身姿不凡却面相猥琐,实在让人生不出好感来。
“我找的是你们首领黑鹰。”王夙径直走进大屋没有理会那人,施夫人则低头不语跟随王夙,看起来很不起眼。
“小姐可以称呼我血豹,”猥琐男桀骜一笑,“找首领,白银五万。”
如果粮食... -->>
去往邺城的路上可以说是很顺利,偶尔遇到不长眼的小蟊贼也很容易被施夫人打发了。只是施夫人的这张脸太过艳丽,身旁的王夙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每每住客栈的时候总会碰到些不长眼的宵想打这俩这弱女子的主意。
虽然很容易解决,却也实在烦得不行,于是施夫人时不时会在喝茶的时候“不小心”将茶杯捏的粉碎,“不小心”将桌子一掌拍碎,甚至闲着无聊的时候用客栈里的筷子将苍蝇钉到墙上玩……
终于,那些一开始滴溜溜围着施夫人转的眼睛,老老实实的目不斜视,该干嘛干嘛。
出乎意料的,王夙未进邺城就已经将费老留下的势力掌握在手中。那日在临桂刚好有发现一个据点,以王夙现在的实力要收服自然他们不在话下,更何况她还有那块作为信物的羊脂玉佩,名正言顺、实力又强,众人怎会不服。至于是不是真心服从王夙,这就要看王夙以后怎么作为了。
通过“信部”消息得知白煜早已平安抵达邺城并收服“戮部”,正四处找寻王夙的下落,王夙自然是通过“信部”给白煜传回消息报了平安,顺道打听的“无极草”下落。虽说皮囊只是表面,可顶着这么一张绝世丑脸总不会让人开心的。
没错,这“无极草”便是斐蚺解药中最重要的药引,相传“无极草”有起死人肉白骨之功效,却因此等灵药生长环境极其苛刻,采集不易,往往是有价无市,一路走来,其他药材都收集齐了就差这“无极草”了。前两天刚收到消息,这“无极草”就在卞国皇宫的藏宝阁内,大昊皇宫藏宝阁内也有。王夙眯起眼睛,这就不好办了,要想从那些大佬手中拿走“无极草”,可不是银子的问题了。
考虑再三,王夙决定先到邺城拿下夜行、找到宋书之的小妹再说。实在想不出办法大不了去卞国皇宫走上一趟,以她现在的本事,只要那卞国国师不在皇宫,自己再多加小心,从戒备森严的皇宫偷出灵药倒也不是不可能。
至于大昊的皇宫,以她现在的本事还是多悠着点儿的好,且不说那李总管是个成名已久的宗师,怕是那皇帝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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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正是春末夏初的时候,暖暖的风带着野花的香味吹了过来,深深吸进一口气,整个胸腔都被香气浸润。遍地的野花无人采摘,蒲花在一旁的小溪旁大片大片地盛开,好一幅迷人景象。漫山遍野都是绿油油的植物,只有一所庄园坐落其中。大大的牌匾上写着“嵘园山庄”的四个接近于小篆的繁体字。
“多美的山庄!”王夙感叹的勾起唇,回头望向施夫人,“以后这儿就是咱们的了!”
施夫人并没有说话,只是眯着眼睛凌厉的打量着这山庄,就是这该死的夜行,当年强迫她加入为之效力,在她叛离后又苦苦追杀了她那么多年,害她不得不躲到偏远的小渔村,这才使得施郎遭了海难……施郎,我的施郎……想起了施郎,施夫人不由得双拳紧紧握住,连指甲嵌入肉里都没有察觉。
王夙走到施夫人身边,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从今以后,世上再无‘夜行’!”
施夫人回过神儿来,双眼一片雾气,对着王夙点点头。
王夙早就打发走车夫,坐在车辕上充当起马夫的角色,还未驶近山庄就有人来拦截,“这里是私人庄园,闲杂人等速速离开!”
王夙跳下马车,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我们是来找黑鹰谈生意的。”
既然能叫得出首领的名字那便是客人无疑,一般直接找到基地来谈生意的往往都是大单,只是两个女人出面怎么看都有点奇怪,要知道要是没有熟识之人就算有钱也断不可能寻到这儿来的。守卫虽然疑惑却也恭敬的将王夙和施夫人领入庄园,至于王夙和施夫人均蒙着面纱更是见怪不怪,哪个来买凶杀人的不是遮遮掩掩的。从始至终他都未想过这二人今天是来砸场子的,毕竟这是夜行的老巢,而且这俩姑娘看着无比单薄,砸场子这种想法未免太过可笑。
王夙一路走来不忘观察一番,外表看起来这山庄真的是没有丝毫异样,一幢华丽的大屋矗立在山庄中央,四周由田地、农舍、牧场和林地所包围,周围甚至还有正在劳作的农夫。王夙留心看了一眼,那些农夫个个步伐矫健,一看就知是练家子。王夙一边走一边暗自点头,对这山庄很是满意。
“二位远道而来,有失远迎。”一位身着黑袍的男子迎了出来,本来身姿不凡却面相猥琐,实在让人生不出好感来。
“我找的是你们首领黑鹰。”王夙径直走进大屋没有理会那人,施夫人则低头不语跟随王夙,看起来很不起眼。
“小姐可以称呼我血豹,”猥琐男桀骜一笑,“找首领,白银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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