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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随便调到一个音乐频道,然后闭起眼睛来听歌,听着听着,就觉得头脑似乎是被放空了似的,沉入了浅浅的睡眠之中。
冯井从楼梯上下来,脚步很轻,没有穿拖鞋,赤脚走在红木地板上。
他经过辛曼的沙发,然后去冰箱里拿了一罐冰镇的啤酒,咔的一声,将拉环打开,喝了一口啤酒,又扫了一眼躺在沙发上睡着的了辛曼。
冯井走到客房里,去拿了一条毯子出来,随手丢给辛曼盖在身上,才又上了楼。
辛曼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她发现自己自从怀孕了之后,特别能睡,而且能不分时间场合的困,沾枕头就睡。
她来到楼上,准备去冯井的房间去叫他做专访,轻轻的叩了两下房门之后,便转动门把进去。
这间卧室的摆设也喝上次来的时候不同了,偏重于实用化了,在床的这边,有一个很大的白色书桌,不过,上面就放了一本书,还是一本……无字书。
辛曼看着这么厚厚的书,竟然里面空无一字,淡淡的摇了摇头。
而封面呢,只花了一只风筝,漫无边际在天空中飘荡的风筝。
不过,摸起来,纸张是有凹凸度了,辛曼将纸页翻开,对着光照了照,却什么都看不出来。
“那是用隐形墨水写的,没有特殊的药水,你什么都看不到。”
这个突如其来的声音让辛曼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向着声音来源的方向走了一步,当啷一声,一个空的啤酒易拉罐就被辛曼踢翻了。
她低头,就看见坐在地上,靠着桌上的冯井,手边放了好几瓶啤酒罐,还有一瓶红酒。
“这么混着喝,不怕醉么?”
她绕过冯井一曲一伸的长腿,走到另外一侧,也学着冯井的姿势,坐在了地上,靠着背后的书桌,也没有觉得挤。
这个书桌倒是有这种用途。
冯井瞥了她一眼,“你看我的样子像是醉了?”
辛曼看着冯井一双极为明亮的黑色眼眸,眼圈却因为酒气上涌,有些泛红,头发微凌乱,睫毛很长,她很鲜少看见有男孩子的睫毛这样长的。
冯井向后靠着,后脑勺靠在书桌上,眯起了眼睛,手中一个已经空掉的啤酒罐丢在地上,当啷一声。
“你有过喜欢别人的那种感觉么?”
辛曼将双腿在地板上放平,回答:“有。”
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那种喜欢到爱的感觉,让人觉得在心里挥之不散的浓密织网,只会越来越密集。
“我也有,”冯井忽然笑了,好像是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事情,“他是我家的养子,我爸妈买来为我冲病去灾的,因为在我小时候,有段时间病的快死了,然后就有一个道人,说需要领养一个孩子,我爸妈就去了孤儿院,把他领回来了。”
当时,是他自己去挑的。
他大约是五六岁的样子,那个时候她记得特别清楚,孤儿院的院长,碍于梅家的权势,将孤儿院里适龄年龄段的男孩子都叫了出来,在院子里站了一排,一个个都是畏畏缩缩的模样,看见他都露出一副讨好的面容,他莫名的觉得心头一阵火,转头就对管家说:“我不要了。”
但是,就在转身的同时,他看见了他。
他身上穿的是很破旧的衣服,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上面是一件印花都已经洗的褪色的T恤,就这么远远地看着他,眼神似乎是远山冰泉一样,冰冽浸润。
他转头,笑了,指着那个阳光下的少年,“管家大伯,我要他!”
“他比我大六岁,当年领养他的时候,他已经十二岁了,其实我爸妈不想要领养一个这样大的孩子,他们想要领养一个年龄小的孩子,比我小的更好,好控制,而且不会有太多的记忆,还没有初步形成世界观。”冯井顿了顿,自嘲的笑了笑,“可是,我就是要他,我甚至绝食抗议,他们去办了领养手续。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么小的孩子,就心机蛮重的。”
辛曼没有吭声,只是静静地听着。
她知道冯井现在并不是想要她的回答,只是想要倾诉。
从这个苍白的大男孩的眼睛里,她看到了一丝执拗。
“他来到梅家之后,不知道是不是阴差阳错,我的病果然是好了,但是,他来的那个夏天,就出了水痘,高烧的两个星期,”冯井目光有些散,盯着自己的脚尖,“因为我没出过水痘,我爸妈不让我去看他,我就偷偷的溜去,就那么晚上,偷偷溜过去,给他倒水喝,然后,我就染上了水痘。”
冯井真的没有想到,他的体质会这么弱。
也正是因为他染上了水痘,让全家人都认为是他传染的,那两个星期,就任由他在距离别墅很远的一个小房子里,没有人去看他。
“后来,大病初愈,他被我爸妈丢到一个全寄宿的中学里去了,是我哭着闹着,才又把他给转回来,转到了走读的一所私立中学,”冯井摇了摇头,“我以为这是为他好的,可是回来之后第一次他见我,眼神是从未有过的陌生,甚至毒怨。”
听到这儿,辛曼已经听出来一点苗头了。
“他……也是个男孩么?”
辛曼轻轻地问,声音比她预想到的还要轻,好像是生怕将冯井这段玻璃一样易碎的回忆打破一样。
冯井默了默,然后点了点头,“嗯,原来是一个男孩子,现在是一个优秀的男人。”
他的目光前面窗台上洒落的光线,一半明一半暗。
“我其实算是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向前走的,而且,我比一般孩子学东西都要快,记忆力也是超强的,从小学到高中,我跳了四次级,然后比他小一届,进入了同一所大学里,但是,”冯井顿了顿,“后来他开始交女朋友了,你知道么?后来有一天,在一个夜晚,我冲过去拥抱了他,我表白了,我说我喜欢你,但是他将我狠狠的推开,让我滚。”
辛曼想到了,这应该就是曾经在笔记本电脑文档上,冯井写到的那一段话,写出了一个少年对于初恋的酸涩,以及被人揭出之后的狼狈和无助。而那段回忆,也导致他将电脑砸了,无端的怒火充斥了整个胸膛。
“后来,这事儿我爸妈知道了,以为是他的错,把他几乎打了个半死,最后还是我扑到他身上,帮他挡去了鞭子,才最终作罢,”冯井说,“他们也骂我,说完是有病,需要去治,说我是怪物,只要是远离他,就不会有事了,然后把我在家里关了将近一年,大二都没上,然后我就是在那段时间开始写东西的。”
许久之后,冯井问:“你也觉得我是一个怪物么?”
辛曼摇了摇头,很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不是,你是一个正常人。”
冯井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连眼皮都没有眨。
“你知道么,我一直都以为,一个人生在世上,就像是没有办法决定自己的性别和出身一样,当喜欢的感觉来了的时候,也没有办法决定对方的性别和出身,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哪有那么多的准则规定,如果做什么事情都要四四方方的画一个方框的话,那人得多辛苦啊。我觉得一句话说的特别好,我喜欢你,而你刚好是同性而已,没有别的原因。”
辛曼抿了抿嘴唇,转头看了冯井,“唯一一点啊,我觉得你有点太早熟了,早恋啊,我都觉得我高中情窦初开够早的了,你这是幼儿园就第一初恋咯。”
冯井听了,忽然笑了,“辛曼,我知道为什么他喜欢你了,我现在都有点喜欢你了。”
他?
辛曼微微一怔,“他是谁?”
冯井没有回答,撑起地面站了起来,“好了,先解决你的专访吧。”
辛曼撑起手臂的时候,蹙眉,心思一转,难道冯井口中的这个他,是……薛淼?
………………
辛曼从冯井家里出来,已经过了夜晚八点了。
冯井把车钥匙丢给她,让她开自己的车走,辛曼摆了摆手,“我这人懒得很,现在但凡是能打车,就绝不开车。”
辛曼下了楼,在一楼,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却未曾料到,站在电梯外面的人竟然是梅珏。
“你怎么在这儿?”
辛曼一时间有些惊诧,脱口就问道。
梅珏原本心里也有点诧异的,不过他没有像辛曼一样表露在外,单臂撑在电梯镜面上,“因为我是跟踪你过来的啊。”
辛曼无奈地笑,“那你为什么跟踪我?”
“我喜欢你啊,你这么聪明,不是没看出来吧?”
说着,梅珏忽然靠近了一些,眨了眨眼睛。
辛曼直接拍掉了他的手,“得了,我要是能看出来就有鬼了。”
她说完,便下了电梯,“我先走了。”
但是,等到走到门口,才恍然间想起来,为什么梅珏会在这个公寓楼下面,他还没有回答呢,就这么被带到沟里了。
只不过……
辛曼走到夜色之中,仰头看了一眼公寓楼,梅珏也是在这里住的,还是来找人的,倒也是挺巧了,和冯井住在一个高档小区里。
………………
梅珏上了楼,在走廊上,接了一个电话。
“对,我送过去的两个样本,麻烦你帮我验一下。”
既然薛淼和梁锦墨都不说,那他就自己验了,如果是有血缘关系,也到底看看是什么血缘关系。
听筒里传来一个女人清亮的声音,“你怎么找我了,梁医生不给验?”
都是一个科室的,自然是知道梅珏和梁锦墨的关系,一向都是不错的。
“梁锦墨和薛淼一样,现在智商只有三岁,再加上有间歇性狂躁症,我怕被咬,”梅珏说,“验了尽快给我。”
“好的。”
挂断了电话,梅珏刚好就来到房间门口,直接按了密码锁,开了门。
房间里亮着灯,罕见的并没有像是一个没有人气的黑色墓地一样。
楼上的冯井听见楼下有响声,趿拉着拖鞋就下楼来了,“你怎么又……”
看见来的人是梅珏,便将下面的话给咽了下来。
梅珏扬了扬眉梢,径直走到厨房里去,开了冰箱门,将手中拎着的购物袋里的食材放入冰箱里一部分,半是夸奖地说:“可以了,难得开你的冰箱门,看到的不是只有啤酒和泡面。”
冯井已经捞过一件白T穿上,缓步走过来,一下子就瘫倒在沙发上,“都是辛曼送来的,你刚才上来的时候,她刚走。”
梅珏淡淡地嗯了一声,“正好碰上。”
冯井耳朵一动,眼光向梅珏那边瞥了一眼,又低头,从茶几下面拿了手机,开了游戏玩手游。
梅珏在厨房里,自己煮了一碗面,端出来放在餐桌上,香气扑鼻。
冯井循着香味抬头,看了一眼梅珏。
梅珏注意到冯井的目光,“你要吃么?”
冯井摇头,“不。”
其实,他心里在腹诽,明明就做了一碗,还问他要不要吃,难不成是要将他吃的让给他么?
哪里有这么好心……
就在这么想着的时候,梅珏已经端着碗过来了,不容分说的就将他手里的手机给抽了出来,直接按了退出,冯井抓狂,“我刚刚组队啊!你给我退出来……以后再上游戏就没人要我了!”
“我要你。”
梅珏俯身,将碗筷塞到冯井手里,“知道你现在饿了,厨房里还有一碗,你先吃我的。”
冯井因为刚才梅珏的一句话,已经是心跳漏了半拍了,不过他也知道,他根本就是无意,随口说说而已的。
梅珏的无情,他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清清楚楚的知道了。
………………
冯井的专访,在星海杂志的增刊发行,立即就引起了轰动。
这份专访后面,印有辛曼的名字。
专访上,除了有一些例行的问答之外,而且还覆有一张照片。
照片是一个红色的开窗窗台,窗台很宽大,透明玻璃映着远方逐渐西斜的残阳似血,而就在窗台上,坐着一个人。
因为是逆光,只能怪看的到是一个身形异常颀长的男人,身上卡其色的休闲裤被夕阳染血一般的照着,长腿一伸一曲,侧首看着窗外。
这本杂志一上市,就有很多人,辛曼怀疑是别家杂志的买的水军,开始在微博上掐,说这是随便一个照片,绝对不是本人,还有人说这张照片早在一年前就看过了,是星海杂志随便拉来骗人的,甚至还有人上辛曼的微博上围攻,说她职业道德低下。
但是,却没有料到,就在这个时候,冯井本人已经近三个月都没有发声的长草微博,竟然关注了辛曼,并且艾特她,发了那张杂志上照片的本图,并且附上文字:“这就是我呀,你们不觉得萌萌哒?大家都做一个理智粉好么,不要伤害这位可爱的记者姐姐了【委屈脸】”
这样的话,简直是让众多少女粉萌炸了,更是吸粉无数,对于这个首爆年龄的高智商作家,更是心向往之了。
当辛曼看到冯井的这条艾特的时候,是在云南丽江的一个客栈里。
她从C市离开,在国内旅游的行程开始,第一站便是丽江。
辛曼看到冯井竟然称呼她姐姐,也是哭笑不得,不就是比他大两岁么,不过,冯井的这条艾特,成功的把她也带进了热搜,不到半天的时间,她的粉丝就已经突增了二十万。
她刚开始一开微博,自己都吓了一大跳,还以为是手机中毒了。
辛曼撑着下巴,看着门外疏疏落落的阴影,从门口进来一个穿着白T的男人,身材很好,因为T恤并非是宽松的,有些紧,将身上的肌肉给凸显了出来。
怪不得都说丽江是容易有艳遇的地方。
辛曼低头喝了一口水,再抬头,就又看见跟进来一个穿着大裙摆衣裙的女人,带着一副墨镜,遮住了半张脸,头上是一顶宽大的遮阳帽。
辛曼只看了她一眼,便移开了目光,可是这个女人却盯着辛曼看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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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井从楼梯上下来,脚步很轻,没有穿拖鞋,赤脚走在红木地板上。
他经过辛曼的沙发,然后去冰箱里拿了一罐冰镇的啤酒,咔的一声,将拉环打开,喝了一口啤酒,又扫了一眼躺在沙发上睡着的了辛曼。
冯井走到客房里,去拿了一条毯子出来,随手丢给辛曼盖在身上,才又上了楼。
辛曼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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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到楼上,准备去冯井的房间去叫他做专访,轻轻的叩了两下房门之后,便转动门把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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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曼看着这么厚厚的书,竟然里面空无一字,淡淡的摇了摇头。
而封面呢,只花了一只风筝,漫无边际在天空中飘荡的风筝。
不过,摸起来,纸张是有凹凸度了,辛曼将纸页翻开,对着光照了照,却什么都看不出来。
“那是用隐形墨水写的,没有特殊的药水,你什么都看不到。”
这个突如其来的声音让辛曼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向着声音来源的方向走了一步,当啷一声,一个空的啤酒易拉罐就被辛曼踢翻了。
她低头,就看见坐在地上,靠着桌上的冯井,手边放了好几瓶啤酒罐,还有一瓶红酒。
“这么混着喝,不怕醉么?”
她绕过冯井一曲一伸的长腿,走到另外一侧,也学着冯井的姿势,坐在了地上,靠着背后的书桌,也没有觉得挤。
这个书桌倒是有这种用途。
冯井瞥了她一眼,“你看我的样子像是醉了?”
辛曼看着冯井一双极为明亮的黑色眼眸,眼圈却因为酒气上涌,有些泛红,头发微凌乱,睫毛很长,她很鲜少看见有男孩子的睫毛这样长的。
冯井向后靠着,后脑勺靠在书桌上,眯起了眼睛,手中一个已经空掉的啤酒罐丢在地上,当啷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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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曼将双腿在地板上放平,回答:“有。”
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那种喜欢到爱的感觉,让人觉得在心里挥之不散的浓密织网,只会越来越密集。
“我也有,”冯井忽然笑了,好像是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事情,“他是我家的养子,我爸妈买来为我冲病去灾的,因为在我小时候,有段时间病的快死了,然后就有一个道人,说需要领养一个孩子,我爸妈就去了孤儿院,把他领回来了。”
当时,是他自己去挑的。
他大约是五六岁的样子,那个时候她记得特别清楚,孤儿院的院长,碍于梅家的权势,将孤儿院里适龄年龄段的男孩子都叫了出来,在院子里站了一排,一个个都是畏畏缩缩的模样,看见他都露出一副讨好的面容,他莫名的觉得心头一阵火,转头就对管家说:“我不要了。”
但是,就在转身的同时,他看见了他。
他身上穿的是很破旧的衣服,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上面是一件印花都已经洗的褪色的T恤,就这么远远地看着他,眼神似乎是远山冰泉一样,冰冽浸润。
他转头,笑了,指着那个阳光下的少年,“管家大伯,我要他!”
“他比我大六岁,当年领养他的时候,他已经十二岁了,其实我爸妈不想要领养一个这样大的孩子,他们想要领养一个年龄小的孩子,比我小的更好,好控制,而且不会有太多的记忆,还没有初步形成世界观。”冯井顿了顿,自嘲的笑了笑,“可是,我就是要他,我甚至绝食抗议,他们去办了领养手续。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么小的孩子,就心机蛮重的。”
辛曼没有吭声,只是静静地听着。
她知道冯井现在并不是想要她的回答,只是想要倾诉。
从这个苍白的大男孩的眼睛里,她看到了一丝执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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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井真的没有想到,他的体质会这么弱。
也正是因为他染上了水痘,让全家人都认为是他传染的,那两个星期,就任由他在距离别墅很远的一个小房子里,没有人去看他。
“后来,大病初愈,他被我爸妈丢到一个全寄宿的中学里去了,是我哭着闹着,才又把他给转回来,转到了走读的一所私立中学,”冯井摇了摇头,“我以为这是为他好的,可是回来之后第一次他见我,眼神是从未有过的陌生,甚至毒怨。”
听到这儿,辛曼已经听出来一点苗头了。
“他……也是个男孩么?”
辛曼轻轻地问,声音比她预想到的还要轻,好像是生怕将冯井这段玻璃一样易碎的回忆打破一样。
冯井默了默,然后点了点头,“嗯,原来是一个男孩子,现在是一个优秀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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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算是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向前走的,而且,我比一般孩子学东西都要快,记忆力也是超强的,从小学到高中,我跳了四次级,然后比他小一届,进入了同一所大学里,但是,”冯井顿了顿,“后来他开始交女朋友了,你知道么?后来有一天,在一个夜晚,我冲过去拥抱了他,我表白了,我说我喜欢你,但是他将我狠狠的推开,让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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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之后,冯井问:“你也觉得我是一个怪物么?”
辛曼摇了摇头,很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不是,你是一个正常人。”
冯井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连眼皮都没有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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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曼抿了抿嘴唇,转头看了冯井,“唯一一点啊,我觉得你有点太早熟了,早恋啊,我都觉得我高中情窦初开够早的了,你这是幼儿园就第一初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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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曼微微一怔,“他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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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珏扬了扬眉梢,径直走到厨房里去,开了冰箱门,将手中拎着的购物袋里的食材放入冰箱里一部分,半是夸奖地说:“可以了,难得开你的冰箱门,看到的不是只有啤酒和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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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珏淡淡地嗯了一声,“正好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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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珏注意到冯井的目光,“你要吃么?”
冯井摇头,“不。”
其实,他心里在腹诽,明明就做了一碗,还问他要不要吃,难不成是要将他吃的让给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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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却没有料到,就在这个时候,冯井本人已经近三个月都没有发声的长草微博,竟然关注了辛曼,并且艾特她,发了那张杂志上照片的本图,并且附上文字:“这就是我呀,你们不觉得萌萌哒?大家都做一个理智粉好么,不要伤害这位可爱的记者姐姐了【委屈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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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曼撑着下巴,看着门外疏疏落落的阴影,从门口进来一个穿着白T的男人,身材很好,因为T恤并非是宽松的,有些紧,将身上的肌肉给凸显了出来。
怪不得都说丽江是容易有艳遇的地方。
辛曼低头喝了一口水,再抬头,就又看见跟进来一个穿着大裙摆衣裙的女人,带着一副墨镜,遮住了半张脸,头上是一顶宽大的遮阳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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