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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余蝶珍站起身,很焦急地说道:“我外婆家的小村……就要建高速公路了。”
“之前就听说过,现在是真的?”郑哲希问道。
余蝶珍点点头,他牵起她离开医院,开着车回家的路上他说:“星期六我陪你回去。”
到了星期六的时候,余蝶珍把郑亦南给了余母照顾,说明原因之后,余母让他们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吧,带不走的就送给邻居家。
兜兜转转,沿路风景相对于郑哲希第一次来,已经天翻地覆。他若不是一年前和余蝶珍来过,恐怕也不一定记得路。
当车驶进小村的时候,余蝶珍看见村口这几家人已经人去房空,玻璃被报纸糊着,但还是碎了一半,大概是有些小偷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敲破的吧。
本应该在这个暑天盛放的荷,却只有寥寥几株生长出来,而且还十分孱弱,似乎风一吹就倒。而它们的身边,净是枯萎发黑,爬满不知名小虫的败叶。七八月要绽放的荷花啊,不见踪影。
“我真没想到,荷花池有一天会变成这样。”余蝶珍看着车窗外,有些难过。刚刚路过的小学,围墙已经破损到快没有了,只剩下建筑的残骸,连悬挂秋千的大榕树也被砍掉,剩下树桩。
“发展的需要吧。”郑哲希感觉自己快要回忆不起初中毕业的暑假来这里时小村的模样了。
郑哲希把车开到了余蝶珍外婆的老屋前,隔壁的邻居还没有走,余蝶珍和他们打声招呼,把钥匙拿了回来。邻居很久没有见过余蝶珍了,寒暄了一会儿。
“我们就要搬走了呀,政府给了我们一套房,我去看过了,一家人挤挤,挺好的。”
余蝶珍说:“我们这次回来就是把外婆的东西带走,你们看看有什么想要的,我们没什么用,送你们了。”
邻居不好推辞,答应了。
她打开满是尘的房门,铺天盖地地尘飞扬起来,她走进去,也不过一桌一椅,铺在上面的报纸被老鼠爬得不像样了。她说这桌子还很好,送给邻居做饭桌是可以的,椅子的话,看他们怎么办吧。
余蝶珍还是走到房间,梳妆台最后面临抛弃,床板也是,她从角落找到了郑哲希当年睡过的席子,她觉得这个也许能带走。
“睡在这个席子上完全就是煎熬啊。”郑哲希说。
“我知道。”余蝶珍不会告诉他她在他离开之后,试着躺到这席子上。
她从床板下找了一个陈旧的布满螨虫灰的橡皮筋,她只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凌少杰买给她的,他让她扎起头发。
“这是什么?扔了它吧。”郑哲希说道。
余蝶珍终究没有把它留下,它破旧得不成形状,若不是她还认得那蝴蝶,她也许也看不出来。她把它扔到了地上,就像扔掉对过往的所有念想。
直到它埋进尘土,永远腐烂。
余蝶珍收拾着能带走的东西,发现也只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板凳,她忽然抬头,看着郑哲希,说道:“你说生命是不是特别地渺小?就像凌少杰一样死了就这样没有了。”
就好像昨天凌少杰还拉住她往卖橡皮筋的老婆婆那儿去买一条橡皮筋,今天他就已经埋在黄土之中化为白骨了。
“可那不是他的生命终结。”郑哲希说,“一个人生命的真正终结,是被世人遗忘。”
更何况他是旧人。旧人自难忘,怎可不思量。人太渺小,所以止不住时代变迁,改不了生离死别,逃不过兵荒马乱的青Chun,救不了爱入膏肓的爱情,寻不见新城中的旧少年。
“如果你还记得他,他就不死。”郑哲希无奈地说。
他仍然知晓,凌少杰以死来在余蝶珍心里烙下永恒。而自己,要与她渡过永恒。
收拾好东西,余蝶珍说要到处走走。郑哲希走在她身侧,彼此缄默。余蝶珍对这个小村如此情深,她所有对外婆的思念在潘安邦死后就转移回这里,因为没有人再为她唱《外婆的澎湖湾》。此时,她需要的是缄默,再听这个小村给她童年的“澎湖湾”回忆。
她没想到见到凌少杰的父母,以及十七岁却像二十多岁女青年般成熟的凌敏。
“伯父伯母。”她细声细气地说,然后看向凌敏,凌敏看见她,露出厌恶的表情。
凌父满头风霜,明明与自己父亲年龄相仿,却显得较为年老,他有些驼背,看见余蝶珍,又看见余蝶珍身侧的郑哲希,欲言又止。
还是余蝶珍先开的口:“伯父伯母,这是我的丈夫,郑哲希。”
凌父喃喃了一会儿,才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阿珍,好好过。”
凌母对凌少杰没有感情,凌少杰不是她亲生的,她自然对余蝶珍结婚抱以理解,因为凌家不可能因为凌少杰的死而捆绑她一辈子,让她披麻戴孝,况且她都还没有过门。
“听闻那座草坡要被铲平建高速公路了。”余蝶珍其实想问的是,草坡的后坡那些凌家的坟墓如何安置,安置在何方。她已经替凌少杰想好放置在哪个墓园,让他不要再和狗尾巴草相伴,有个归宿。
这也是她一年前就决定要做的事情,哪怕要将他与祖坟分开,他也许这辈子,就只对爷爷NaiNai有情。
凌敏抢先说了话:“我哥已经死了,你怎么还想着来找他?他需要入土为安,拜托你不要来打扰他,我不会告诉你迁坟迁到哪里去了的。”
“……已经迁了?”她丝毫不知情。
“几个月前就迁了,难道还等你来和我们抢骨灰?”凌敏不屑地说,凌母拽住了她的手,让她不要乱说话。
“你和我们凌家有什么瓜葛?你又不是我嫂子。”凌敏不顾凌母的拉拽,恶狠狠地。
她仍将凌少杰的死归咎于余蝶珍。
余蝶珍沉默了,郑哲希有些看不过去,说道:“毕竟她差点就是你嫂子了,你不应该这样说话。”
“我有说错吗?”凌敏挑眉,“如果她爱凌少杰,她就应该守寡一辈子。”
“你凭什么说她不爱凌少杰?凭她没有浪费青Chun去守一个死人?”郑哲希和凌敏杠上了。
凌敏被凌母扇了嘴巴,凌母低吼:“敏敏,你还想把事情挑得多大?”
凌父让余蝶珍和郑哲希借一步说话,余蝶珍只沉默了一会儿,便笑了,苦苦地说:“伯父,可能敏敏真的说得有点对,我以后不会再来打扰他了,毕竟我连他最后的归宿都不能给他。”
“阿珍……”
余蝶珍不自觉握住了郑哲希的手,郑哲希感觉到她在发抖。
再说了几句祝对方身体健康天天开心的客套话,余蝶珍挥别凌父,凌母还在低声教训自己的女儿不要那么多嘴多舌。
余蝶珍拉拽着郑哲希尽量快步,她很想逃离。
“那个人说的话别太放心上。”郑哲希说。
走到外婆的老屋前,余蝶珍突然停下脚步,再转头,她已经泪流满面。
“那是事实,我不够爱他。”余蝶珍颤抖地说道,“所以他死后,我还敢和你在一起。”
郑哲希没有说话,而是看向那座草坡,柔柔软软的绿色,好像一杯抹绿Nai茶。
谁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蝴蝶在翩跹。浮生若梦,谁也无法逃离回忆的枷锁。
余蝶珍也抬眼看向那座草坡。她想到,曾经如此美好的旧少年,真的要随草坡的消失离她而去了。少时那个抓着蝴蝶想要送给她的白衣少年,发上被阳光折射出的微黄,衣服上的淡绿草汁,还有榕树下的秋千,差点夺她性命的荷花池,卖橡皮筋的老婆婆,外婆的大猫和它的孩子们,寂静的老屋,都会统统消失不见。
她忘不掉。
余蝶珍把目光转移回来,看向面前的郑哲希。
他今天也穿白衬衫。
可她更忘不掉,在她真正需要安慰的那些年月,有另外一个白衣少年陪在自己身边。
他从不言弃,也从不言败。
如果说凌少杰只算是惊艳了她的时光,那么郑哲希,他既惊艳了时光,又温柔了往后的岁月。
余蝶珍忽然抱住了他。
“我爱你,郑哲希。”她说。
你好,旧少年。
正文完
bsp; 余蝶珍站起身,很焦急地说道:“我外婆家的小村……就要建高速公路了。”
“之前就听说过,现在是真的?”郑哲希问道。
余蝶珍点点头,他牵起她离开医院,开着车回家的路上他说:“星期六我陪你回去。”
到了星期六的时候,余蝶珍把郑亦南给了余母照顾,说明原因之后,余母让他们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吧,带不走的就送给邻居家。
兜兜转转,沿路风景相对于郑哲希第一次来,已经天翻地覆。他若不是一年前和余蝶珍来过,恐怕也不一定记得路。
当车驶进小村的时候,余蝶珍看见村口这几家人已经人去房空,玻璃被报纸糊着,但还是碎了一半,大概是有些小偷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敲破的吧。
本应该在这个暑天盛放的荷,却只有寥寥几株生长出来,而且还十分孱弱,似乎风一吹就倒。而它们的身边,净是枯萎发黑,爬满不知名小虫的败叶。七八月要绽放的荷花啊,不见踪影。
“我真没想到,荷花池有一天会变成这样。”余蝶珍看着车窗外,有些难过。刚刚路过的小学,围墙已经破损到快没有了,只剩下建筑的残骸,连悬挂秋千的大榕树也被砍掉,剩下树桩。
“发展的需要吧。”郑哲希感觉自己快要回忆不起初中毕业的暑假来这里时小村的模样了。
郑哲希把车开到了余蝶珍外婆的老屋前,隔壁的邻居还没有走,余蝶珍和他们打声招呼,把钥匙拿了回来。邻居很久没有见过余蝶珍了,寒暄了一会儿。
“我们就要搬走了呀,政府给了我们一套房,我去看过了,一家人挤挤,挺好的。”
余蝶珍说:“我们这次回来就是把外婆的东西带走,你们看看有什么想要的,我们没什么用,送你们了。”
邻居不好推辞,答应了。
她打开满是尘的房门,铺天盖地地尘飞扬起来,她走进去,也不过一桌一椅,铺在上面的报纸被老鼠爬得不像样了。她说这桌子还很好,送给邻居做饭桌是可以的,椅子的话,看他们怎么办吧。
余蝶珍还是走到房间,梳妆台最后面临抛弃,床板也是,她从角落找到了郑哲希当年睡过的席子,她觉得这个也许能带走。
“睡在这个席子上完全就是煎熬啊。”郑哲希说。
“我知道。”余蝶珍不会告诉他她在他离开之后,试着躺到这席子上。
她从床板下找了一个陈旧的布满螨虫灰的橡皮筋,她只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凌少杰买给她的,他让她扎起头发。
“这是什么?扔了它吧。”郑哲希说道。
余蝶珍终究没有把它留下,它破旧得不成形状,若不是她还认得那蝴蝶,她也许也看不出来。她把它扔到了地上,就像扔掉对过往的所有念想。
直到它埋进尘土,永远腐烂。
余蝶珍收拾着能带走的东西,发现也只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板凳,她忽然抬头,看着郑哲希,说道:“你说生命是不是特别地渺小?就像凌少杰一样死了就这样没有了。”
就好像昨天凌少杰还拉住她往卖橡皮筋的老婆婆那儿去买一条橡皮筋,今天他就已经埋在黄土之中化为白骨了。
“可那不是他的生命终结。”郑哲希说,“一个人生命的真正终结,是被世人遗忘。”
更何况他是旧人。旧人自难忘,怎可不思量。人太渺小,所以止不住时代变迁,改不了生离死别,逃不过兵荒马乱的青Chun,救不了爱入膏肓的爱情,寻不见新城中的旧少年。
“如果你还记得他,他就不死。”郑哲希无奈地说。
他仍然知晓,凌少杰以死来在余蝶珍心里烙下永恒。而自己,要与她渡过永恒。
收拾好东西,余蝶珍说要到处走走。郑哲希走在她身侧,彼此缄默。余蝶珍对这个小村如此情深,她所有对外婆的思念在潘安邦死后就转移回这里,因为没有人再为她唱《外婆的澎湖湾》。此时,她需要的是缄默,再听这个小村给她童年的“澎湖湾”回忆。
她没想到见到凌少杰的父母,以及十七岁却像二十多岁女青年般成熟的凌敏。
“伯父伯母。”她细声细气地说,然后看向凌敏,凌敏看见她,露出厌恶的表情。
凌父满头风霜,明明与自己父亲年龄相仿,却显得较为年老,他有些驼背,看见余蝶珍,又看见余蝶珍身侧的郑哲希,欲言又止。
还是余蝶珍先开的口:“伯父伯母,这是我的丈夫,郑哲希。”
凌父喃喃了一会儿,才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阿珍,好好过。”
凌母对凌少杰没有感情,凌少杰不是她亲生的,她自然对余蝶珍结婚抱以理解,因为凌家不可能因为凌少杰的死而捆绑她一辈子,让她披麻戴孝,况且她都还没有过门。
“听闻那座草坡要被铲平建高速公路了。”余蝶珍其实想问的是,草坡的后坡那些凌家的坟墓如何安置,安置在何方。她已经替凌少杰想好放置在哪个墓园,让他不要再和狗尾巴草相伴,有个归宿。
这也是她一年前就决定要做的事情,哪怕要将他与祖坟分开,他也许这辈子,就只对爷爷NaiNai有情。
凌敏抢先说了话:“我哥已经死了,你怎么还想着来找他?他需要入土为安,拜托你不要来打扰他,我不会告诉你迁坟迁到哪里去了的。”
“……已经迁了?”她丝毫不知情。
“几个月前就迁了,难道还等你来和我们抢骨灰?”凌敏不屑地说,凌母拽住了她的手,让她不要乱说话。
“你和我们凌家有什么瓜葛?你又不是我嫂子。”凌敏不顾凌母的拉拽,恶狠狠地。
她仍将凌少杰的死归咎于余蝶珍。
余蝶珍沉默了,郑哲希有些看不过去,说道:“毕竟她差点就是你嫂子了,你不应该这样说话。”
“我有说错吗?”凌敏挑眉,“如果她爱凌少杰,她就应该守寡一辈子。”
“你凭什么说她不爱凌少杰?凭她没有浪费青Chun去守一个死人?”郑哲希和凌敏杠上了。
凌敏被凌母扇了嘴巴,凌母低吼:“敏敏,你还想把事情挑得多大?”
凌父让余蝶珍和郑哲希借一步说话,余蝶珍只沉默了一会儿,便笑了,苦苦地说:“伯父,可能敏敏真的说得有点对,我以后不会再来打扰他了,毕竟我连他最后的归宿都不能给他。”
“阿珍……”
余蝶珍不自觉握住了郑哲希的手,郑哲希感觉到她在发抖。
再说了几句祝对方身体健康天天开心的客套话,余蝶珍挥别凌父,凌母还在低声教训自己的女儿不要那么多嘴多舌。
余蝶珍拉拽着郑哲希尽量快步,她很想逃离。
“那个人说的话别太放心上。”郑哲希说。
走到外婆的老屋前,余蝶珍突然停下脚步,再转头,她已经泪流满面。
“那是事实,我不够爱他。”余蝶珍颤抖地说道,“所以他死后,我还敢和你在一起。”
郑哲希没有说话,而是看向那座草坡,柔柔软软的绿色,好像一杯抹绿Nai茶。
谁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蝴蝶在翩跹。浮生若梦,谁也无法逃离回忆的枷锁。
余蝶珍也抬眼看向那座草坡。她想到,曾经如此美好的旧少年,真的要随草坡的消失离她而去了。少时那个抓着蝴蝶想要送给她的白衣少年,发上被阳光折射出的微黄,衣服上的淡绿草汁,还有榕树下的秋千,差点夺她性命的荷花池,卖橡皮筋的老婆婆,外婆的大猫和它的孩子们,寂静的老屋,都会统统消失不见。
她忘不掉。
余蝶珍把目光转移回来,看向面前的郑哲希。
他今天也穿白衬衫。
可她更忘不掉,在她真正需要安慰的那些年月,有另外一个白衣少年陪在自己身边。
他从不言弃,也从不言败。
如果说凌少杰只算是惊艳了她的时光,那么郑哲希,他既惊艳了时光,又温柔了往后的岁月。
余蝶珍忽然抱住了他。
“我爱你,郑哲希。”她说。
你好,旧少年。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