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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松用鸡毛在砚台中点了点,这才握起鸡毛在纸上试着书写一下,可这书写起来也挺费劲的,那鸡毛软绵绵的,不是很好用力,写出来的字更是歪歪斜斜。这下让姜松真的傻眼了,难道电视电影里说的不正确?
“松哥,真用鸡毛写字,可你这字写得也太难看了,这是你写的吗?比刚学写字的人都差。”
姜松苦笑着摇摇头,见桌子上的废毛笔,呵呵一笑,立刻用线把那废毛笔杆和鸡毛绑在一起,这才重新书写,这次书写出来的字可就不差了,还真有点硬笔书法的味道。
“啊!”
诸葛雨涵见后樱桃小嘴震惊得大张着,半天都合不笼,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人用鸡毛写字,而且写得还挺不错,虽然缺乏毛笔的韵味,可那书写的速度确实好快。
姜松心里也明白,这鸡毛虽然绑上了毛笔杆,可书写起来还是不如如后世的钢笔,稍稍有点象是在用圆珠笔书写,当然,在行笔时还是欠缺,不过能这样姜松已经很满意了。
“松哥,这真能写字啊!”
姜松用手指在罗士信的额头上轻轻的弹了一下,哈哈一笑道:“小子,告诉你,这是本少爷发明的鸡毛笔。”
罗士信听后也拿起鸡毛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可不论怎样始终还是感觉很别扭,根本无法把笔划书写端正,写出来总会歪歪扭扭的。
这其实也不奇怪,古人使用毛笔,没有用过钢笔,这要一下子就使用硬质笔的话,肯定会不习惯,得有个适应的过程。
诸葛雨涵出于好奇心,嘻嘻一笑也拿起鸡毛来书写了几个字,效果也不是很好,可比罗士信的好看多了,姜松瞄了一眼,知道诸葛雨涵只要稍加练习,绝对会写出一手好的钢笔字,毕竟毛笔字就好,那钢笔字能不好才怪。
诸葛雨涵没有说话,继续在书写,在写了数个字后,写出来的字确越来越好,越来越规范,到后来甚至比姜松书写的还好上三分。
姜松微笑道:“雨涵,你的字写得真好!”
诸葛雨涵听后稍稍有点害羞,瞟了一眼姜松后道:“少爷,你过奖了,不过这鸡毛笔习惯后,其书写速度真的好快。”
汗!这不是废话吗?如果不快的话,那姜松弄出来做什么,这本来就是为了方便书写才搞的。
“松哥,那以后写字咱也不用毛笔了,直接改为鸡毛笔好了。”
“士信,那可不行!如果毛笔字写不好的话,那用这鸡毛笔更书写不好字,这一点你必须明白,你还是依旧每日用毛笔练习写字,不能偷懒,否则罚你每日书写二千字。”
“啊!”
作为后世人,当然知道要想把字书写好,必须先把毛笔字写好,只要是毛笔字写得好的人,其钢笔字也绝对是非常好的。
“松哥,那我还是用毛笔好了。”
过年了,这是姜松到大隋朝来的第一个年,由于家中情况大有好转,姜佩芝这次过年很大方,每人都给了数贯的压岁钱,当然,福伯一家就不用说了,那就象亲人一样,更不会亏待。
由于人丁稀,过年时姜松征求娘亲同意后,把家中的丫环,福伯一家也叫来,大家热闹一翻,可姜松半点都高兴不起来,眼前老是浮现出前世的往事,想起前世的亲人,这种思念之情非常的强烈,也正所谓是每逢佳节倍思亲,估计就是这道理。
在古代普通的人家,晚上是没有什么娱乐的,吃完饭后基本没事可做,都会很早的****睡觉,就算是过年也是如此,在那样的时代可没有什么除夕晚会之类的东东,当然,豪门大户那可不一样,家中本身就有歌妓,吃完饭后能看看歌舞表演等。
吃完年饭后,大家都高兴,姜松则一人悄无声息的离开,到了书房中,姜松心情极其之差,那种思念亲人的念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瞟了一眼摆放在书房一角的古筝,鬼使神差的走到了古琴旁边坐了下来。
前世的姜松在很小的时候,也和其他儿童一样,父母都会强迫子女学弹琴,书画之类的技艺,虽然子女非常的不愿意,可在父母的强压下,没有任何选择,只能乖乖的服从,这是姜松那个时代孩童最悲摧的事。
姜松虽然没有学过古筝,到这时代后也从未摸过琴,但不代表姜松就不能弹古琴,毕竟音乐都是有共通的地方。
姜松的手指在古琴上轻轻拂过,简单的调试了一下弦音,随后十指在古琴上缓缓弹奏起来,无意识之下的姜松居然弹奏了一首后世的《思念》,优美的琴声响起,在琴声中倾诉着心中的... -->>
姜松用鸡毛在砚台中点了点,这才握起鸡毛在纸上试着书写一下,可这书写起来也挺费劲的,那鸡毛软绵绵的,不是很好用力,写出来的字更是歪歪斜斜。这下让姜松真的傻眼了,难道电视电影里说的不正确?
“松哥,真用鸡毛写字,可你这字写得也太难看了,这是你写的吗?比刚学写字的人都差。”
姜松苦笑着摇摇头,见桌子上的废毛笔,呵呵一笑,立刻用线把那废毛笔杆和鸡毛绑在一起,这才重新书写,这次书写出来的字可就不差了,还真有点硬笔书法的味道。
“啊!”
诸葛雨涵见后樱桃小嘴震惊得大张着,半天都合不笼,她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有人用鸡毛写字,而且写得还挺不错,虽然缺乏毛笔的韵味,可那书写的速度确实好快。
姜松心里也明白,这鸡毛虽然绑上了毛笔杆,可书写起来还是不如如后世的钢笔,稍稍有点象是在用圆珠笔书写,当然,在行笔时还是欠缺,不过能这样姜松已经很满意了。
“松哥,这真能写字啊!”
姜松用手指在罗士信的额头上轻轻的弹了一下,哈哈一笑道:“小子,告诉你,这是本少爷发明的鸡毛笔。”
罗士信听后也拿起鸡毛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可不论怎样始终还是感觉很别扭,根本无法把笔划书写端正,写出来总会歪歪扭扭的。
这其实也不奇怪,古人使用毛笔,没有用过钢笔,这要一下子就使用硬质笔的话,肯定会不习惯,得有个适应的过程。
诸葛雨涵出于好奇心,嘻嘻一笑也拿起鸡毛来书写了几个字,效果也不是很好,可比罗士信的好看多了,姜松瞄了一眼,知道诸葛雨涵只要稍加练习,绝对会写出一手好的钢笔字,毕竟毛笔字就好,那钢笔字能不好才怪。
诸葛雨涵没有说话,继续在书写,在写了数个字后,写出来的字确越来越好,越来越规范,到后来甚至比姜松书写的还好上三分。
姜松微笑道:“雨涵,你的字写得真好!”
诸葛雨涵听后稍稍有点害羞,瞟了一眼姜松后道:“少爷,你过奖了,不过这鸡毛笔习惯后,其书写速度真的好快。”
汗!这不是废话吗?如果不快的话,那姜松弄出来做什么,这本来就是为了方便书写才搞的。
“松哥,那以后写字咱也不用毛笔了,直接改为鸡毛笔好了。”
“士信,那可不行!如果毛笔字写不好的话,那用这鸡毛笔更书写不好字,这一点你必须明白,你还是依旧每日用毛笔练习写字,不能偷懒,否则罚你每日书写二千字。”
“啊!”
作为后世人,当然知道要想把字书写好,必须先把毛笔字写好,只要是毛笔字写得好的人,其钢笔字也绝对是非常好的。
“松哥,那我还是用毛笔好了。”
过年了,这是姜松到大隋朝来的第一个年,由于家中情况大有好转,姜佩芝这次过年很大方,每人都给了数贯的压岁钱,当然,福伯一家就不用说了,那就象亲人一样,更不会亏待。
由于人丁稀,过年时姜松征求娘亲同意后,把家中的丫环,福伯一家也叫来,大家热闹一翻,可姜松半点都高兴不起来,眼前老是浮现出前世的往事,想起前世的亲人,这种思念之情非常的强烈,也正所谓是每逢佳节倍思亲,估计就是这道理。
在古代普通的人家,晚上是没有什么娱乐的,吃完饭后基本没事可做,都会很早的****睡觉,就算是过年也是如此,在那样的时代可没有什么除夕晚会之类的东东,当然,豪门大户那可不一样,家中本身就有歌妓,吃完饭后能看看歌舞表演等。
吃完年饭后,大家都高兴,姜松则一人悄无声息的离开,到了书房中,姜松心情极其之差,那种思念亲人的念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瞟了一眼摆放在书房一角的古筝,鬼使神差的走到了古琴旁边坐了下来。
前世的姜松在很小的时候,也和其他儿童一样,父母都会强迫子女学弹琴,书画之类的技艺,虽然子女非常的不愿意,可在父母的强压下,没有任何选择,只能乖乖的服从,这是姜松那个时代孩童最悲摧的事。
姜松虽然没有学过古筝,到这时代后也从未摸过琴,但不代表姜松就不能弹古琴,毕竟音乐都是有共通的地方。
姜松的手指在古琴上轻轻拂过,简单的调试了一下弦音,随后十指在古琴上缓缓弹奏起来,无意识之下的姜松居然弹奏了一首后世的《思念》,优美的琴声响起,在琴声中倾诉着心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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