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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在远笑得愈发灿烂了:“我就知道,娇倩小姐是个善良的人。其实呢......谁都会有膝盖疼的时候,等轮到你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滋味不好受了。所以娇倩这样善良的女子,在别人膝盖疼的时候,还是应该同情一下的,对不对?”
“你......”裴娇倩明明知道他在教训她,可是她干瞪眼,说不出话来。
裴娇倩从小到大,被人呵护惯了。她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面孔,几乎都对她笑脸相迎。很多时候,她伸手去打对方的左脸,对方还要笑着把右脸凑上来,让她打高兴了。
她小小年纪,阅人无数,男人是她的生活必需品。虽然上过好多的当,受过好多次骗,但是总有人给她收拾烂摊子,敢骗她钱财的人,最后通常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她几乎不懂得什么是挫折。
第一眼看见路在远的时候,她就想得到这个男人。更何况他还是南汐的丈夫,她不能容忍丈夫的前女友找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这很伤她的自尊。
在勾搭男人这种事上,她自信满满。她长得漂亮,有财有貌,舍得在男人身上花钱。只要她看上的男人,送限量版跑车她都能舍得。
因为以前的无往不利,她对路在远也是势在必得。
可是这一次她碰壁了,她被路在远弄得晕头转向,到现在也只是挽一挽胳膊,靠一靠肩膀,再没占到更多的便宜。
如果说路在远不喜欢她,她说什么也不信的。因为路在远从来不会拒绝与她见面,而且对她总是和气可亲,并没有冷冰冰拒绝她的时候。
如果说路在远喜欢她,似乎也不太对。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必然会喜欢与这个女人进行肢体接触。可是每次路在远却对她设有底线,拉手靠肩可以,再进一步的话,他一定会礼貌地躲开。
这种难题,裴娇倩还是头一次碰到。她勾搭男人通常只有两招:大笔砸钱!主动献身!
这两招对路在远都不管用,她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了。
她觉得路在远好神秘,这种神秘感深深地吸引了她。越是得不到,她就越是觉得路在远好。
女人一旦迷上一个男人,心理上就会处于劣势。她会主动调整自己的状态,以讨得那个男人的欢心。
所以裴娇倩在路在远面前,展现出她平生未有的温柔乖顺。路在远说什么,她都只用一个字作为回答:“好......”
她都做到这种程度了,原本指望着路在远会感动呢。事实却不如她意,路在远依然和她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他依然会在她的面前护着南汐。
因此,她更加恨南汐了!
她眼看着路在远拎着外套,牵着南汐的手离开了,心里的妒火腾腾地烧。
南汐能感觉到背后那两道因为嫉妒而变得冷厉的目光,她偏着头,对路在远小说声:“下次我要穿防弹服来,我怕被裴大小姐的眼神洞穿心脏呢。”
“你才不怕她呢,她是嫉妒。”路在远摸摸她的脑袋。
“我活得这么凄惨,有什么好让她嫉妒的?”南汐明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偏偏不想让他得意。
路在远可不是含蓄的人,引她不上道,他便自夸道:“有我这么好的老公在你身边,任何女人都会嫉妒你的。我就是光芒万丈的太阳,哪怕你是一棵残枝败叶的歪脖小树,我的光辉往你的身上一照,立即就会让你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南汐被他逗乐了:“你才残枝败叶呢!你才是歪脖树呢!你就会贬低别人,衬托自己!就算我有生机勃勃的时候,那也是被你气的!”
“呵呵......”见她并没有受裴娇倩的影响,情绪还算好,路在远便笑了。
“你说请我吃饭,那我们去吃什么呀?”南汐问。
路在远想了想,说:“是不是带你去吃臭豆腐,你会开心一些?”
南汐顽皮地一笑:“你吃臭豆腐才会让我开心。”
“不要!那我们还是去吃别的吧......巧克力火锅......算了,看你这表情,就知道你跟那个地方有仇......从这里走出去不远,新开了一家台湾餐厅,我们去那里吧......”
南汐以为,路在远单纯是想跟她吃一顿午饭。
可是午饭结束后,他并没有马上放她回公司,而是载着她去了位于商业中心的万象城。
万象城是这座城市里一家著名的百货公司,汇聚了世界各地的名牌,是一个有钱人花钱彰显身份的地方。
以前南汐和芬姐一起逛街,路过万象城门口的时候,芬姐想进去逛逛,南汐就会拉住她:“咱们进去做什么?又买不起。”
芬姐就会说:“买不起还不能看一看?看又不花钱。”
“不要,那些店员一个个眼睛都长在头顶上,何必进去受人白眼?”
因此,她从这家百货公司的门口经过无数次,却一次也没有走进那道大门。
今天,路在远把她带进来,走在冷冷清清的大堂里,她还不明所以:“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是你要买衣服?”
“给你买衣服。”路在远说。
“不要!”南汐立即停住,“这里的衣服贵得吓死人,在这里买一件,够我在外面买一年四季的衣服了。我可没有这么奢侈的爱好,要是我穿一条一万块的裙子,人家会说:瞧瞧她那得瑟的样子,傍上有钱人了不起了,这就开始显摆了,也不怕有钱人哪天不要她了......”
路在远拉起她的手,拖着她继续往前走:“首先呢......我这个有钱人不会不要你的,其次,该显摆的时候也不能太穷酸。天鸣物流后天周年庆,会有一个盛大的庆典,听说当天名流云集,还设置了走红毯的环节。邀请函中明确要求,请来宾着正装出席。你再低调,也不能穿现在这身去走红毯吧?”
“走红毯?”光听这个名词,南汐就有点儿腿软,“我又不是明星,到时候闪光灯刷刷地闪,我还不得摔倒了?”
“说实话,我也紧张,所以我才拉着你壮胆,呵呵......”路在远故意这样说,安她的心。
好吧,既然是那么重要的场合,太寒酸了反而惹人笑话。
于是,南汐顺从地跟着路在远,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穿梭在万象城里各家名品店之间,买了鞋子衣服包包,还买一套搭配的首饰。
转眼就到了周年庆典的那一天。
一早起床,等保姆到了,南汐拎着她的衣服鞋子,和路在远一起出了门。
两个人去了一家形象设计沙龙。路在远的头发好打理,很快就弄完了,坐在一楼看报纸喝咖啡,等南汐。
南汐在二楼做头发,化妆,花了将近两个小时。
等她终于穿戴停当,踩着高跟鞋走下楼去的时候,路在远从报纸上抬起头,看向她,突然就笑了。
她立刻不自在了:“你笑什么?不好看吗?我去把妆洗掉,我不去了!”
“好看好看!”路在远赶紧夸她,放下报纸,走过来挽她的手。
他很想礼貌地赞美她几句,诸如“你真美”、“你穿这条裙子太合适了”、“钻石都掩盖不了你的光芒”之类的话。
可是看着她的假睫毛忽闪忽闪的,他实在说不出这些话。他抿紧嘴唇,不让自己再笑出来。
南汐见他还是表情怪异,生气地跺脚:“到底怎么样啊?你要笑不笑的样子,很伤人自尊哎!”
“咳咳......”路在远轻咳两声,“其实很好看,就是不太像你,像是另外一个人......”
”
路在远笑得愈发灿烂了:“我就知道,娇倩小姐是个善良的人。其实呢......谁都会有膝盖疼的时候,等轮到你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滋味不好受了。所以娇倩这样善良的女子,在别人膝盖疼的时候,还是应该同情一下的,对不对?”
“你......”裴娇倩明明知道他在教训她,可是她干瞪眼,说不出话来。
裴娇倩从小到大,被人呵护惯了。她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面孔,几乎都对她笑脸相迎。很多时候,她伸手去打对方的左脸,对方还要笑着把右脸凑上来,让她打高兴了。
她小小年纪,阅人无数,男人是她的生活必需品。虽然上过好多的当,受过好多次骗,但是总有人给她收拾烂摊子,敢骗她钱财的人,最后通常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她几乎不懂得什么是挫折。
第一眼看见路在远的时候,她就想得到这个男人。更何况他还是南汐的丈夫,她不能容忍丈夫的前女友找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这很伤她的自尊。
在勾搭男人这种事上,她自信满满。她长得漂亮,有财有貌,舍得在男人身上花钱。只要她看上的男人,送限量版跑车她都能舍得。
因为以前的无往不利,她对路在远也是势在必得。
可是这一次她碰壁了,她被路在远弄得晕头转向,到现在也只是挽一挽胳膊,靠一靠肩膀,再没占到更多的便宜。
如果说路在远不喜欢她,她说什么也不信的。因为路在远从来不会拒绝与她见面,而且对她总是和气可亲,并没有冷冰冰拒绝她的时候。
如果说路在远喜欢她,似乎也不太对。如果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必然会喜欢与这个女人进行肢体接触。可是每次路在远却对她设有底线,拉手靠肩可以,再进一步的话,他一定会礼貌地躲开。
这种难题,裴娇倩还是头一次碰到。她勾搭男人通常只有两招:大笔砸钱!主动献身!
这两招对路在远都不管用,她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了。
她觉得路在远好神秘,这种神秘感深深地吸引了她。越是得不到,她就越是觉得路在远好。
女人一旦迷上一个男人,心理上就会处于劣势。她会主动调整自己的状态,以讨得那个男人的欢心。
所以裴娇倩在路在远面前,展现出她平生未有的温柔乖顺。路在远说什么,她都只用一个字作为回答:“好......”
她都做到这种程度了,原本指望着路在远会感动呢。事实却不如她意,路在远依然和她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他依然会在她的面前护着南汐。
因此,她更加恨南汐了!
她眼看着路在远拎着外套,牵着南汐的手离开了,心里的妒火腾腾地烧。
南汐能感觉到背后那两道因为嫉妒而变得冷厉的目光,她偏着头,对路在远小说声:“下次我要穿防弹服来,我怕被裴大小姐的眼神洞穿心脏呢。”
“你才不怕她呢,她是嫉妒。”路在远摸摸她的脑袋。
“我活得这么凄惨,有什么好让她嫉妒的?”南汐明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偏偏不想让他得意。
路在远可不是含蓄的人,引她不上道,他便自夸道:“有我这么好的老公在你身边,任何女人都会嫉妒你的。我就是光芒万丈的太阳,哪怕你是一棵残枝败叶的歪脖小树,我的光辉往你的身上一照,立即就会让你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南汐被他逗乐了:“你才残枝败叶呢!你才是歪脖树呢!你就会贬低别人,衬托自己!就算我有生机勃勃的时候,那也是被你气的!”
“呵呵......”见她并没有受裴娇倩的影响,情绪还算好,路在远便笑了。
“你说请我吃饭,那我们去吃什么呀?”南汐问。
路在远想了想,说:“是不是带你去吃臭豆腐,你会开心一些?”
南汐顽皮地一笑:“你吃臭豆腐才会让我开心。”
“不要!那我们还是去吃别的吧......巧克力火锅......算了,看你这表情,就知道你跟那个地方有仇......从这里走出去不远,新开了一家台湾餐厅,我们去那里吧......”
南汐以为,路在远单纯是想跟她吃一顿午饭。
可是午饭结束后,他并没有马上放她回公司,而是载着她去了位于商业中心的万象城。
万象城是这座城市里一家著名的百货公司,汇聚了世界各地的名牌,是一个有钱人花钱彰显身份的地方。
以前南汐和芬姐一起逛街,路过万象城门口的时候,芬姐想进去逛逛,南汐就会拉住她:“咱们进去做什么?又买不起。”
芬姐就会说:“买不起还不能看一看?看又不花钱。”
“不要,那些店员一个个眼睛都长在头顶上,何必进去受人白眼?”
因此,她从这家百货公司的门口经过无数次,却一次也没有走进那道大门。
今天,路在远把她带进来,走在冷冷清清的大堂里,她还不明所以:“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是你要买衣服?”
“给你买衣服。”路在远说。
“不要!”南汐立即停住,“这里的衣服贵得吓死人,在这里买一件,够我在外面买一年四季的衣服了。我可没有这么奢侈的爱好,要是我穿一条一万块的裙子,人家会说:瞧瞧她那得瑟的样子,傍上有钱人了不起了,这就开始显摆了,也不怕有钱人哪天不要她了......”
路在远拉起她的手,拖着她继续往前走:“首先呢......我这个有钱人不会不要你的,其次,该显摆的时候也不能太穷酸。天鸣物流后天周年庆,会有一个盛大的庆典,听说当天名流云集,还设置了走红毯的环节。邀请函中明确要求,请来宾着正装出席。你再低调,也不能穿现在这身去走红毯吧?”
“走红毯?”光听这个名词,南汐就有点儿腿软,“我又不是明星,到时候闪光灯刷刷地闪,我还不得摔倒了?”
“说实话,我也紧张,所以我才拉着你壮胆,呵呵......”路在远故意这样说,安她的心。
好吧,既然是那么重要的场合,太寒酸了反而惹人笑话。
于是,南汐顺从地跟着路在远,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穿梭在万象城里各家名品店之间,买了鞋子衣服包包,还买一套搭配的首饰。
转眼就到了周年庆典的那一天。
一早起床,等保姆到了,南汐拎着她的衣服鞋子,和路在远一起出了门。
两个人去了一家形象设计沙龙。路在远的头发好打理,很快就弄完了,坐在一楼看报纸喝咖啡,等南汐。
南汐在二楼做头发,化妆,花了将近两个小时。
等她终于穿戴停当,踩着高跟鞋走下楼去的时候,路在远从报纸上抬起头,看向她,突然就笑了。
她立刻不自在了:“你笑什么?不好看吗?我去把妆洗掉,我不去了!”
“好看好看!”路在远赶紧夸她,放下报纸,走过来挽她的手。
他很想礼貌地赞美她几句,诸如“你真美”、“你穿这条裙子太合适了”、“钻石都掩盖不了你的光芒”之类的话。
可是看着她的假睫毛忽闪忽闪的,他实在说不出这些话。他抿紧嘴唇,不让自己再笑出来。
南汐见他还是表情怪异,生气地跺脚:“到底怎么样啊?你要笑不笑的样子,很伤人自尊哎!”
“咳咳......”路在远轻咳两声,“其实很好看,就是不太像你,像是另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