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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会在异星遇到熟悉的面孔,尽管素昧平生,也依然觉得亲切。
凌霄轻抚着照片上的人,“明明从来没有见过你,却好像已经见过了千百次那样。”
他抬起头,“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们。”孤星的模样却是他今天第一次见到,但同样熟悉的感觉挥之不去。
“在天宿狼王没到来之前,我们因为主权问题,与周边的部落常年发生矛盾,是天宿狼王凭一己之力解决了试图吞并我们的人,这就是为什么部族里的人对他心服口服。现在,别看我们只是一个人口一千出头的小部落,却是联合政府认可的国家,你们的身份也是名副其实的王与后,在这个星球上,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承认。”
凌霄的注意力都放在照片上,跟他想象中的孤星一样,荆雨面色冷峻,神色疏离,仿佛一颗没有轨道的行星。他周围也有别的行星,可他却不在任何一套行星系统内,不围绕任何一颗恒星公转,也没有一颗卫星围绕他公转,他是一切运动中的静止。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凌霄情不自禁地问出来。
“没有。”
“总觉得他像一个人……”凌霄努力地回想着,突然啊了一声。
“你不觉得他跟你有点像吗?”
嬴风和老狼王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寻找两个人之间的相似之处。
在认真比较一番后,嬴风确认凌霄的脸盲症又犯了。
“哪里像了?”
“我不是说长相,是神态、气质……不,都不对,我也说不上来,但总归是灵魂中的某种东西相似,这种感觉,之前我也有过,”他在记忆中努力搜寻着,“好像是在历史博物馆,看到开国元帅塑像的时候。”
老狼王迟疑着,“如果说给人造成的感觉的话,他们两个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处,只不过天宿狼王的外表是青少年,很难跟现任狼王放在同一平面上比较。”
“可能只是我的错局吧,”凌霄晃了晃脑袋,那种感觉转瞬即逝,没等抓牢便消失了。
“我们这里有为狼王修建的寝宫,想去看看吗?”
寝宫这两个字听起来好高档,凌霄当然要前往一观。
“这里的建筑风格普遍比较原始,正好当时旧的寝宫需要修葺,我们就征求了天宿狼王的意见,按照他给我们的资料翻修了寝宫的外墙,怎么说呢,应该符合天宿人的审美吧。”
说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寝宫正门,凌霄再一次感到了吃惊。
老狼王所说不假,眼前的建筑确实是天宿的风格,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像极了他们去过的那个教堂。严格的说,它符合的是天宿宗教界的审美。
毕竟他们只是一个小部落,所谓寝宫也只是比其他建筑略华丽一些,不过足以看得出他们的用心,几乎已经将他们所拥有的最好的,都献给了他们的王。
进入到“宫殿”之内,里面就不是教堂了,不过处处可见天宿的影子——他们的地图,他们的徽记,灵魂之树与灯塔的浮雕……这根本就是天宿文化在另一个星球的完全展示。
“这里是主卧,是设计给狼王和狼后休息用的,但是因为狼后从来没有来过,这个房间一直空着。我有自己的家,也不住在这里。”
这间卧室很宽敞,有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布置得很华丽。
“那狼王来的时候住在哪里?”
“他住在隔壁的小卧室,我带你们去。”
推开隔壁的门,凌霄仿佛穿越到另一个空间,狭小的卧室,桌前并排摆放的两把椅子,略显拥挤的上下铺,以及书架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书,这分明就是教堂那个小房间的翻版。
“这里的一切都是天宿狼王自己布置的,家具是我们按照他给的图片打造的,书也是他从天宿带过来的,我就是因为看了这些书,才对天宿有了更多的了解。”
凌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似乎有什么东西强烈地赌在喉咙口,孤星在狼宿,克隆出了一个他和凌星的家。也许他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当凌星可以克服灵魂牵引,他就可以带他在星际间行走,看他看过的风景,分享他的领地,让他在异星都不会感觉到陌生……可那一天永远都没有到来。
“寝宫的后面还有一个花园,请随我这边来。”
他们穿过曲折的过道,一个与这个星球狂野奔放的风格相差太多的花园出现在他们面前,百花齐放、蜂飞蝶舞,空气中弥漫着怡人的芬芳。
“天宿狼王喜欢把各处的种子带过来,有些植物来自很遥远的星球,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他每次来都会带很多种子,有时候就算人没有来,也会用星际快递把种子送过来。”老狼王自豪地道,“虽然我们的国家很小,但我敢保证,我们拥有的植物种类,是全星球最丰富的。”
凌霄走进花丛,被姹紫嫣红围绕其中,先前隐藏起来的情绪,终于在这花海中源源不绝地涌出来。
就像一瓶水,像里面投入了鹅卵石,水面便不受抑制地上浮,直至漫出。
这是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随着花粉被吸入肺中,在此扎根发芽,绽放出了泪花。
在不知不觉中,凌霄已热泪盈眶。
嬴风走过来,下意识在他眼角擦拭了一下,可抹去的眼泪立刻被更多的同伴补上来。
“你怎么了?”
“我不知道,”凌霄拼命地抹着眼睛,打望四周,“我就是觉得很感动,谁说孤星没有感情,在凌星看不见的地方,他为他缔造了一个国家。”
这个国家将属于你,你的名字记录在他们的史册,你目之所及就是你的领土,这里的子民会为你臣服,他们深谙你信仰的神,并将其刺在皮肤上,一代代永远地传承下去。
看到老狼王疑惑地打量着自己,凌霄为自己有这种丢脸的反应而感到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如果凌星看到这一切,也会跟我有一样的反应。”
他情绪略低落,“不知道为什么,我直觉凌星是不知道这件事的,孤星应该不是一个会把自己的行为挂在嘴上的人。但是我不明白,他为了对方做那么多事,却又不让他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倒是觉得可以理解,”嬴风接过来,“他只是单纯想为对方做这件事而已,他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至于对方知不知道,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
他也同样打望着四周,“但倘若有朝一日,对方无意间知道了,恐怕也会跟你一样感动吧。”
炙阳西沉,天色渐暗,部落的上空炸响了第一声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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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会在异星遇到熟悉的面孔,尽管素昧平生,也依然觉得亲切。
凌霄轻抚着照片上的人,“明明从来没有见过你,却好像已经见过了千百次那样。”
他抬起头,“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们。”孤星的模样却是他今天第一次见到,但同样熟悉的感觉挥之不去。
“在天宿狼王没到来之前,我们因为主权问题,与周边的部落常年发生矛盾,是天宿狼王凭一己之力解决了试图吞并我们的人,这就是为什么部族里的人对他心服口服。现在,别看我们只是一个人口一千出头的小部落,却是联合政府认可的国家,你们的身份也是名副其实的王与后,在这个星球上,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承认。”
凌霄的注意力都放在照片上,跟他想象中的孤星一样,荆雨面色冷峻,神色疏离,仿佛一颗没有轨道的行星。他周围也有别的行星,可他却不在任何一套行星系统内,不围绕任何一颗恒星公转,也没有一颗卫星围绕他公转,他是一切运动中的静止。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凌霄情不自禁地问出来。
“没有。”
“总觉得他像一个人……”凌霄努力地回想着,突然啊了一声。
“你不觉得他跟你有点像吗?”
嬴风和老狼王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寻找两个人之间的相似之处。
在认真比较一番后,嬴风确认凌霄的脸盲症又犯了。
“哪里像了?”
“我不是说长相,是神态、气质……不,都不对,我也说不上来,但总归是灵魂中的某种东西相似,这种感觉,之前我也有过,”他在记忆中努力搜寻着,“好像是在历史博物馆,看到开国元帅塑像的时候。”
老狼王迟疑着,“如果说给人造成的感觉的话,他们两个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处,只不过天宿狼王的外表是青少年,很难跟现任狼王放在同一平面上比较。”
“可能只是我的错局吧,”凌霄晃了晃脑袋,那种感觉转瞬即逝,没等抓牢便消失了。
“我们这里有为狼王修建的寝宫,想去看看吗?”
寝宫这两个字听起来好高档,凌霄当然要前往一观。
“这里的建筑风格普遍比较原始,正好当时旧的寝宫需要修葺,我们就征求了天宿狼王的意见,按照他给我们的资料翻修了寝宫的外墙,怎么说呢,应该符合天宿人的审美吧。”
说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寝宫正门,凌霄再一次感到了吃惊。
老狼王所说不假,眼前的建筑确实是天宿的风格,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像极了他们去过的那个教堂。严格的说,它符合的是天宿宗教界的审美。
毕竟他们只是一个小部落,所谓寝宫也只是比其他建筑略华丽一些,不过足以看得出他们的用心,几乎已经将他们所拥有的最好的,都献给了他们的王。
进入到“宫殿”之内,里面就不是教堂了,不过处处可见天宿的影子——他们的地图,他们的徽记,灵魂之树与灯塔的浮雕……这根本就是天宿文化在另一个星球的完全展示。
“这里是主卧,是设计给狼王和狼后休息用的,但是因为狼后从来没有来过,这个房间一直空着。我有自己的家,也不住在这里。”
这间卧室很宽敞,有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布置得很华丽。
“那狼王来的时候住在哪里?”
“他住在隔壁的小卧室,我带你们去。”
推开隔壁的门,凌霄仿佛穿越到另一个空间,狭小的卧室,桌前并排摆放的两把椅子,略显拥挤的上下铺,以及书架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书,这分明就是教堂那个小房间的翻版。
“这里的一切都是天宿狼王自己布置的,家具是我们按照他给的图片打造的,书也是他从天宿带过来的,我就是因为看了这些书,才对天宿有了更多的了解。”
凌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似乎有什么东西强烈地赌在喉咙口,孤星在狼宿,克隆出了一个他和凌星的家。也许他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当凌星可以克服灵魂牵引,他就可以带他在星际间行走,看他看过的风景,分享他的领地,让他在异星都不会感觉到陌生……可那一天永远都没有到来。
“寝宫的后面还有一个花园,请随我这边来。”
他们穿过曲折的过道,一个与这个星球狂野奔放的风格相差太多的花园出现在他们面前,百花齐放、蜂飞蝶舞,空气中弥漫着怡人的芬芳。
“天宿狼王喜欢把各处的种子带过来,有些植物来自很遥远的星球,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他每次来都会带很多种子,有时候就算人没有来,也会用星际快递把种子送过来。”老狼王自豪地道,“虽然我们的国家很小,但我敢保证,我们拥有的植物种类,是全星球最丰富的。”
凌霄走进花丛,被姹紫嫣红围绕其中,先前隐藏起来的情绪,终于在这花海中源源不绝地涌出来。
就像一瓶水,像里面投入了鹅卵石,水面便不受抑制地上浮,直至漫出。
这是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随着花粉被吸入肺中,在此扎根发芽,绽放出了泪花。
在不知不觉中,凌霄已热泪盈眶。
嬴风走过来,下意识在他眼角擦拭了一下,可抹去的眼泪立刻被更多的同伴补上来。
“你怎么了?”
“我不知道,”凌霄拼命地抹着眼睛,打望四周,“我就是觉得很感动,谁说孤星没有感情,在凌星看不见的地方,他为他缔造了一个国家。”
这个国家将属于你,你的名字记录在他们的史册,你目之所及就是你的领土,这里的子民会为你臣服,他们深谙你信仰的神,并将其刺在皮肤上,一代代永远地传承下去。
看到老狼王疑惑地打量着自己,凌霄为自己有这种丢脸的反应而感到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如果凌星看到这一切,也会跟我有一样的反应。”
他情绪略低落,“不知道为什么,我直觉凌星是不知道这件事的,孤星应该不是一个会把自己的行为挂在嘴上的人。但是我不明白,他为了对方做那么多事,却又不让他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倒是觉得可以理解,”嬴风接过来,“他只是单纯想为对方做这件事而已,他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至于对方知不知道,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
他也同样打望着四周,“但倘若有朝一日,对方无意间知道了,恐怕也会跟你一样感动吧。”
炙阳西沉,天色渐暗,部落的上空炸响了第一声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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