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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个小时的飞行之后,独自走出来的高挑俊朗的东方男人,斯成面容稍显疲倦,穿件黑色风衣,显得身姿笔挺,面孔硬得像一块铅板。
他一边走,一边掩着唇低声的咳嗽,主动地走到了人群的边缘。
斯成走出来见到我的那一刻,脸上的表情轻轻一动,但随即更多的冰霜凝结,他拧着眉,脸上雾霾沉沉,阴沉得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天际。
我走过去,他并没有拥抱我,我们并肩向外面走去。
他一直在我身边不停地咳嗽。
我听得忍不住了:“孟大哥说你住院了,怎么了?”
斯成明显不想答:“没事。”
我温言地问:“咳嗽得这么厉害,是不是因为我,泡海水着凉了?”
斯成平平地回了一句:“不关你的事。”
我坐进驾驶座,不带任何情绪,专心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司机:“先去医院还是酒店?”
斯成说:“去医院吧。”
我将车驶往医院。
斯成在车上问起来:“她怎么样?”
我目光注视着公路:“看起来还好。”
我们走进医院大楼,我忽然想起来说:“稍等,我给你去拿个口罩,她现在身体免疫力比较低。”
斯成点了点头。
我十分钟之后跑了回来,将一个口罩递给了他。
斯成踏入病房的一刻,麦琦是醒着的,护士正给她做检查。
麦琦眼睛睁大,然后哭泣落泪。
我小声地说:“对不起,琦琦。”
麦琦顾不上我了,她怔怔地望着斯成,目光满是感动和惊喜,说不出话。
斯成走到她的身边,俯身轻轻对说:“你应该给我打个电话。”
语气难得的温柔。
麦琦伸出手来,对他微笑了一下,虚弱的脸庞仿佛开出一朵美丽的花来:“我是不是变很丑?”
斯成握住她的手,肯定地说:“没有。”
他们注视着彼此,暂时忘记了我的存在。
我退后一步,掩上了门,悄悄离开了。
我下了住院的大楼,回到药房,买了止咳的药水,然后开车到城中最好的mall,开了足足有一个小时,才到了有他惯常穿戴的奢侈品牌出售的繁华之地,我直奔男装部门,从内衣到衬衣领带全部买齐,还有剃须水和他偏爱的沐浴香皂。
我手中有他一张银行卡,他以前来旧金山,有时候行程紧急,通常都是公子哥做派,什么也来不及带,全部酒店附近的商店重新买,这样的事情,我做过无数次。
我将药和衣物送回酒店他的房间,然后趁着傍晚夕阳正美,我推着艾米,穿过落满了金黄银杏的的街道,去河边的公园晒晒太阳。
斯成直到夜里九点多才给我打电话。
“在哪儿?”
“在酒店。”
“我回来了,过来我房间。”
我说:“车子没油了,太晚了没地方加了。”
斯成说:“你不订我和你同一个酒店?”
我自己来时,自然不会住他那么好的酒店。
“你搬过来。”
“不用,就几天,折腾。”
“我现在过去你那里。”
“太晚了,你先休息。”
斯成咄咄逼人地说:“既然要划清关系,为何如此费心替我置办衣物?”
我软弱地说:“我想说你随行秘书助理都没有……”
斯成气得说不出话来。
好长时间,他才叹一口气:“葭豫,我有时候真是无话可说。”
☆、第76章七六
第二天早上,我过去酒店找他,今日有事情要办。
我步入酒店楼的咖啡厅,看到斯成坐在靠窗的位置,手边一瓶深棕色的糖浆,他看了看剂量,然后倒进咖啡杯,一口喝了下去,然后又倒出几粒药片,继续一口吞了,然后转头看桌面的文件。
他穿着一件新的暗纹白色衬衣,黑发的东方男人在大厅中中显得异常耀眼,他白皙英俊的脸庞,在窗外的光线之中,闪着淡淡的光芒,我轻轻地放慢脚步,慢慢地看着我喜欢的人,穿着我喜欢的衬衣,在一个兵荒马乱的异乡早晨。
十多个小时的飞行之后,独自走出来的高挑俊朗的东方男人,斯成面容稍显疲倦,穿件黑色风衣,显得身姿笔挺,面孔硬得像一块铅板。
他一边走,一边掩着唇低声的咳嗽,主动地走到了人群的边缘。
斯成走出来见到我的那一刻,脸上的表情轻轻一动,但随即更多的冰霜凝结,他拧着眉,脸上雾霾沉沉,阴沉得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天际。
我走过去,他并没有拥抱我,我们并肩向外面走去。
他一直在我身边不停地咳嗽。
我听得忍不住了:“孟大哥说你住院了,怎么了?”
斯成明显不想答:“没事。”
我温言地问:“咳嗽得这么厉害,是不是因为我,泡海水着凉了?”
斯成平平地回了一句:“不关你的事。”
我坐进驾驶座,不带任何情绪,专心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司机:“先去医院还是酒店?”
斯成说:“去医院吧。”
我将车驶往医院。
斯成在车上问起来:“她怎么样?”
我目光注视着公路:“看起来还好。”
我们走进医院大楼,我忽然想起来说:“稍等,我给你去拿个口罩,她现在身体免疫力比较低。”
斯成点了点头。
我十分钟之后跑了回来,将一个口罩递给了他。
斯成踏入病房的一刻,麦琦是醒着的,护士正给她做检查。
麦琦眼睛睁大,然后哭泣落泪。
我小声地说:“对不起,琦琦。”
麦琦顾不上我了,她怔怔地望着斯成,目光满是感动和惊喜,说不出话。
斯成走到她的身边,俯身轻轻对说:“你应该给我打个电话。”
语气难得的温柔。
麦琦伸出手来,对他微笑了一下,虚弱的脸庞仿佛开出一朵美丽的花来:“我是不是变很丑?”
斯成握住她的手,肯定地说:“没有。”
他们注视着彼此,暂时忘记了我的存在。
我退后一步,掩上了门,悄悄离开了。
我下了住院的大楼,回到药房,买了止咳的药水,然后开车到城中最好的mall,开了足足有一个小时,才到了有他惯常穿戴的奢侈品牌出售的繁华之地,我直奔男装部门,从内衣到衬衣领带全部买齐,还有剃须水和他偏爱的沐浴香皂。
我手中有他一张银行卡,他以前来旧金山,有时候行程紧急,通常都是公子哥做派,什么也来不及带,全部酒店附近的商店重新买,这样的事情,我做过无数次。
我将药和衣物送回酒店他的房间,然后趁着傍晚夕阳正美,我推着艾米,穿过落满了金黄银杏的的街道,去河边的公园晒晒太阳。
斯成直到夜里九点多才给我打电话。
“在哪儿?”
“在酒店。”
“我回来了,过来我房间。”
我说:“车子没油了,太晚了没地方加了。”
斯成说:“你不订我和你同一个酒店?”
我自己来时,自然不会住他那么好的酒店。
“你搬过来。”
“不用,就几天,折腾。”
“我现在过去你那里。”
“太晚了,你先休息。”
斯成咄咄逼人地说:“既然要划清关系,为何如此费心替我置办衣物?”
我软弱地说:“我想说你随行秘书助理都没有……”
斯成气得说不出话来。
好长时间,他才叹一口气:“葭豫,我有时候真是无话可说。”
☆、第76章七六
第二天早上,我过去酒店找他,今日有事情要办。
我步入酒店楼的咖啡厅,看到斯成坐在靠窗的位置,手边一瓶深棕色的糖浆,他看了看剂量,然后倒进咖啡杯,一口喝了下去,然后又倒出几粒药片,继续一口吞了,然后转头看桌面的文件。
他穿着一件新的暗纹白色衬衣,黑发的东方男人在大厅中中显得异常耀眼,他白皙英俊的脸庞,在窗外的光线之中,闪着淡淡的光芒,我轻轻地放慢脚步,慢慢地看着我喜欢的人,穿着我喜欢的衬衣,在一个兵荒马乱的异乡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