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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他还是如同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精致男子,可半年后,却如饱经风霜的颓唐男人。
言休说他奔走治病,其实,他是闭门作画,全部的感情,全倾注在这一幅画上,那临别的一眼,刻骨铭心。
风雨中,她追着他的火车奔跑,那样的画面,在他的梦境中,夜夜回放。
因带着爱来创作,这幅画,比当初那幅《破碎的人生》受到更多的肯定。
短短几个月便完成了整幅作品,他静静等死,却被母亲揪出来去看病,什么脑癌,其实是他脑残,不过是当年那一摔,在脑子里存了个血块,所以他偶尔会脑子疼,回国后,遇上莫离,情绪有了起伏,又恢复了语言功能,血块似乎也跟着大了一些。
即便如此,也不会被诊断为脑癌的,之后他走了几家医院,被一致告知,那份诊断书,一看就是假的。
再然后,他看见言休的请柬,可日期已经过去好久。
其实,不必调查也能猜到,那份诊断书十有八九是言休的杰作,而他离开前,也是言休的御用律师来找他,说让他放心的走,莫离那些麻烦,有他们在,都是小意思——条件是只要他不再回头纠缠莫离。
他信了,尽管满腹眷恋,还是毫不犹豫的离开了。
哈,他痴望了那么多年,终于要梦想成真,她真心实意的要嫁他,没想到他竟自以为是的把到手的幸福推给别人。
回国之前跟米夏联系,她告诉他,那天晚上,莫离没有轻易放弃,而是开着沈夜的车去追他,因雨天路滑,半路遇上车祸封路,她过不去才不得不放弃。
他听的心惊胆战,如果她在追他的途中出了什么闪失,要他怎么承受?万幸,真是万幸啊!
致人重伤的案子,肯定不能轻易抹掉,可就在她警察带走的途中,却被言休半路劫走,再然后,他们就失去她的消息了,等她再出现,连浅尝和辄止都不认识了。
他心疼,锥心刺骨的疼,终于决定回来,回到这座留有他们成长的足迹的城市,向世人展出他的爱,他的伤!
每次画展,他都不会到现场,可这次不同,他来了,只是没出现在人前,而是在后台。
像这种大型展出活动,为防止踩踏事故发生,现场不会少了警察维持秩序,监控覆盖也无盲区。
当人群出现骚动时,他正好经过监控室,一眼就看见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她。
尽管看不清楚,可他还是认出了她。
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来说,堪称是极限速度跑过来,从工作人员专属通道冲出来,绕到他们身后。
是,他确实没看错。
可,她也确实忘了他。
她看他的眼神是全然陌生的,她还有些尴尬的问他:“抱歉,我们认识么?”
站在她身侧的何晓佐宣示主权般的搂住她的腰,一脸的防狼表情,并用眼神恶狠狠的警告他。
他回了何晓佐一抹蔑视的笑,再面对莫离时,却又是一派温和表情:“我们——嗯,曾是朋友的。”
莫离脸上的尴尬更清晰了,脸蛋微微泛红,抬手刮着自己的鼻尖,讷讷的:“实在不好意思,我最近脑子不怎么好使,忘性很大,呃,你懂的哈!”
何晓佐又瞪了洛邈一眼,抓住莫离刮鼻子的手,比平日里更腻死人的语调:“刚才还警告我别把你的小塌鼻子刮没了,现在又自己刮,你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莫离嗤之以鼻:“那怎么一样,你没轻没重的,不知道哪下一用力,我的鼻子就惨了。”
他没说什么,就是当着洛邈的面俯下头来,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张口轻咬住她鼻尖。
她愣了片刻,随即回过神来,接着祭出铁砂掌将他的俊脸拍一边去:“你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
他只是笑,从前他看莫离和洛邈你侬我侬,现在也让洛邈也尝尝他当初的苦涩,最好不堪这种视觉折磨,闪到天边去,别来打扰他跟莫离的幸福生活。
嗯对,这招十分可行。
因,认识洛邈好多年,他对他还算了解,洛邈那个闷骚家伙,脸皮哪有他何晓佐的厚哇!
一路逃出来,莫离头一次出现这样复杂的表情,叫何晓佐有些担心。
不过即便洛邈提供后门给他们两个走,莫离也以身体不舒服这样的借口委婉谢绝了洛邈的“不安好心”,拉着何晓佐的手,匆匆离开。
就在莫离反手握住何晓佐的那一瞬间,他很深刻的诠释出什么叫“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个鸡窝就下蛋”的俚语。
回头,再回头,看洛邈啊看洛邈,哼着小调:“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可他的得意只维持了两天半,第三天一早,差点搞得他落下男儿泪。
事情是这样的,莫离前一晚无意间提到一家糕点屋的早点好吃,何晓佐老早起来,想着趁莫离没醒,快去快回,他要让莫离一睁眼,就能看见她想吃的糕点。
莫离对物质生活要求不高,难得听她说想吃什么,何晓佐乐颠颠的拎着车钥匙出门。
谁知道推开门出来,不经意的一眼,瞄到隔壁门口好像站着个人,再一眼,果真站着个人,正往他这边望啊望,老远看着就觉得眼熟,定睛一看,貌似是个老相识。
☆、第六十四章
再看一眼,卧槽,果真不是他老眼昏花,看那货贼眉鼠眼的形容,探头探脑的举动,这一大清早就被他撞见,他敢拿自己脖子上坐着的那颗直冒黑汁的脑瓜子担保,这种不期而遇,绝不属于“冤家路窄”范畴,这肯定是“阴魂不散”啊——那个心理残废的变态洛神经!
何晓佐忍不住在脑袋里描绘脱下皮鞋,用鞋底子狠狠打小人的画面……
事实证明,如今的何晓佐就是一道地的“心理上的巨人,现实中的侏儒”,他看到了洛邈,居然下意识的打开房门缩回去,回过味来,抬手狠拍脑门,自说自话:“何晓佐,你个孬种,怕他个鬼!”接着拉开房门跳出来,蹬蹬蹬跑下门口石阶,雄赳赳气昂昂杀过去。
洛邈始终站在隔壁门口,衣着单薄,不像远道而来。
何晓佐来到洛邈眼前,拉长俊脸,凶巴巴的质问:“你怎么会在这儿?”
洛邈冷淡的瞥他一眼:“我住在这里。”
何晓佐噎了噎:“屁话,我问你怎么会住在这儿?”
洛邈用看“蛋白质”的眼神看他:“我买了这儿的房子,自然要住在这儿。”
何晓佐的脸因愤怒而微微涨红,伸手探进风衣内衬口袋里,掏出他这刚刚走马上任的新郎官因遏制不住的自鸣得意,为方便偷着乐或炫耀而随身携... -->>
半年前,他还是如同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精致男子,可半年后,却如饱经风霜的颓唐男人。
言休说他奔走治病,其实,他是闭门作画,全部的感情,全倾注在这一幅画上,那临别的一眼,刻骨铭心。
风雨中,她追着他的火车奔跑,那样的画面,在他的梦境中,夜夜回放。
因带着爱来创作,这幅画,比当初那幅《破碎的人生》受到更多的肯定。
短短几个月便完成了整幅作品,他静静等死,却被母亲揪出来去看病,什么脑癌,其实是他脑残,不过是当年那一摔,在脑子里存了个血块,所以他偶尔会脑子疼,回国后,遇上莫离,情绪有了起伏,又恢复了语言功能,血块似乎也跟着大了一些。
即便如此,也不会被诊断为脑癌的,之后他走了几家医院,被一致告知,那份诊断书,一看就是假的。
再然后,他看见言休的请柬,可日期已经过去好久。
其实,不必调查也能猜到,那份诊断书十有八九是言休的杰作,而他离开前,也是言休的御用律师来找他,说让他放心的走,莫离那些麻烦,有他们在,都是小意思——条件是只要他不再回头纠缠莫离。
他信了,尽管满腹眷恋,还是毫不犹豫的离开了。
哈,他痴望了那么多年,终于要梦想成真,她真心实意的要嫁他,没想到他竟自以为是的把到手的幸福推给别人。
回国之前跟米夏联系,她告诉他,那天晚上,莫离没有轻易放弃,而是开着沈夜的车去追他,因雨天路滑,半路遇上车祸封路,她过不去才不得不放弃。
他听的心惊胆战,如果她在追他的途中出了什么闪失,要他怎么承受?万幸,真是万幸啊!
致人重伤的案子,肯定不能轻易抹掉,可就在她警察带走的途中,却被言休半路劫走,再然后,他们就失去她的消息了,等她再出现,连浅尝和辄止都不认识了。
他心疼,锥心刺骨的疼,终于决定回来,回到这座留有他们成长的足迹的城市,向世人展出他的爱,他的伤!
每次画展,他都不会到现场,可这次不同,他来了,只是没出现在人前,而是在后台。
像这种大型展出活动,为防止踩踏事故发生,现场不会少了警察维持秩序,监控覆盖也无盲区。
当人群出现骚动时,他正好经过监控室,一眼就看见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她。
尽管看不清楚,可他还是认出了她。
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来说,堪称是极限速度跑过来,从工作人员专属通道冲出来,绕到他们身后。
是,他确实没看错。
可,她也确实忘了他。
她看他的眼神是全然陌生的,她还有些尴尬的问他:“抱歉,我们认识么?”
站在她身侧的何晓佐宣示主权般的搂住她的腰,一脸的防狼表情,并用眼神恶狠狠的警告他。
他回了何晓佐一抹蔑视的笑,再面对莫离时,却又是一派温和表情:“我们——嗯,曾是朋友的。”
莫离脸上的尴尬更清晰了,脸蛋微微泛红,抬手刮着自己的鼻尖,讷讷的:“实在不好意思,我最近脑子不怎么好使,忘性很大,呃,你懂的哈!”
何晓佐又瞪了洛邈一眼,抓住莫离刮鼻子的手,比平日里更腻死人的语调:“刚才还警告我别把你的小塌鼻子刮没了,现在又自己刮,你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莫离嗤之以鼻:“那怎么一样,你没轻没重的,不知道哪下一用力,我的鼻子就惨了。”
他没说什么,就是当着洛邈的面俯下头来,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张口轻咬住她鼻尖。
她愣了片刻,随即回过神来,接着祭出铁砂掌将他的俊脸拍一边去:“你真是越来越不要脸了。”
他只是笑,从前他看莫离和洛邈你侬我侬,现在也让洛邈也尝尝他当初的苦涩,最好不堪这种视觉折磨,闪到天边去,别来打扰他跟莫离的幸福生活。
嗯对,这招十分可行。
因,认识洛邈好多年,他对他还算了解,洛邈那个闷骚家伙,脸皮哪有他何晓佐的厚哇!
一路逃出来,莫离头一次出现这样复杂的表情,叫何晓佐有些担心。
不过即便洛邈提供后门给他们两个走,莫离也以身体不舒服这样的借口委婉谢绝了洛邈的“不安好心”,拉着何晓佐的手,匆匆离开。
就在莫离反手握住何晓佐的那一瞬间,他很深刻的诠释出什么叫“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个鸡窝就下蛋”的俚语。
回头,再回头,看洛邈啊看洛邈,哼着小调:“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可他的得意只维持了两天半,第三天一早,差点搞得他落下男儿泪。
事情是这样的,莫离前一晚无意间提到一家糕点屋的早点好吃,何晓佐老早起来,想着趁莫离没醒,快去快回,他要让莫离一睁眼,就能看见她想吃的糕点。
莫离对物质生活要求不高,难得听她说想吃什么,何晓佐乐颠颠的拎着车钥匙出门。
谁知道推开门出来,不经意的一眼,瞄到隔壁门口好像站着个人,再一眼,果真站着个人,正往他这边望啊望,老远看着就觉得眼熟,定睛一看,貌似是个老相识。
☆、第六十四章
再看一眼,卧槽,果真不是他老眼昏花,看那货贼眉鼠眼的形容,探头探脑的举动,这一大清早就被他撞见,他敢拿自己脖子上坐着的那颗直冒黑汁的脑瓜子担保,这种不期而遇,绝不属于“冤家路窄”范畴,这肯定是“阴魂不散”啊——那个心理残废的变态洛神经!
何晓佐忍不住在脑袋里描绘脱下皮鞋,用鞋底子狠狠打小人的画面……
事实证明,如今的何晓佐就是一道地的“心理上的巨人,现实中的侏儒”,他看到了洛邈,居然下意识的打开房门缩回去,回过味来,抬手狠拍脑门,自说自话:“何晓佐,你个孬种,怕他个鬼!”接着拉开房门跳出来,蹬蹬蹬跑下门口石阶,雄赳赳气昂昂杀过去。
洛邈始终站在隔壁门口,衣着单薄,不像远道而来。
何晓佐来到洛邈眼前,拉长俊脸,凶巴巴的质问:“你怎么会在这儿?”
洛邈冷淡的瞥他一眼:“我住在这里。”
何晓佐噎了噎:“屁话,我问你怎么会住在这儿?”
洛邈用看“蛋白质”的眼神看他:“我买了这儿的房子,自然要住在这儿。”
何晓佐的脸因愤怒而微微涨红,伸手探进风衣内衬口袋里,掏出他这刚刚走马上任的新郎官因遏制不住的自鸣得意,为方便偷着乐或炫耀而随身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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