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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扭,店员却在打量完她未戴戒指的手指后,笑的殷勤:“您男朋友真幸福。”
钟薇讪讪一笑,没说什么。
☆、第6章离婚之后(2)
钟薇帮他买衣服回到家的时候,看到顾北淮已经吃完饭,跑去看她批阅的试卷了。
她刚进门,就听到顾北淮说:“这些小孩啊,挺让人头疼的吧,看这错误出的。”
钟薇没接他话茬,只是换好鞋,来到他身边,把衣服递过去:“换上衣服快点回去吧,我给你叫车。”
“好,谢谢薇薇。”接过衣服,顾北淮起身自觉的去了钟薇的卧室换好。换好出来,顾北淮对着镜子照照,“很不错,好合身。”扭头对着钟薇眨眨眼,“薇薇,你可是第一个给我买衣服的女人,啧啧,穿女人买的衣服感觉好特别。”
钟薇撇撇嘴,这还不都是被逼的。
顾北淮这位少爷,只知道吃饭,不知道收拾,钟薇看看餐桌,俯身收拾起来,擦干净桌子,端着碗筷进厨房,边走边说:“你去换衣服的时候,车我已经叫好了,一会就过来了。”
“嗯。”看着钟薇的身影,再看看身上的衣服,顾北淮动动嘴唇,想要说什么,可是,搓搓手,欲言又止了好一会,终是没说出口。
不过,在钟薇家看到孩子们的试卷,他突然怀念起了他的学生时代,突然想要见见老同学。
“薇薇,我决定过几天搞个同学聚会,咱们大学同学聚一聚。”
钟薇在厨房洗着碗,应一句:“好啊。”
“你忙着吧,我走了。”
钟薇本要送他下楼的,可是走到门口,却被顾北淮拦住了,轻敲她的脑袋:“外面冷,不用送我,况且,咱俩友情坚不可摧,搞那些虚的干嘛。”
钟薇撇嘴:“不是刚才让我出去给你买衣服的时候了?”
顾北淮笑,宠溺的在她鼻子上刮一下:“此一时彼一时嘛。”挑挑眉,“我淋雨的那几件衣服暂时留这儿了,帮我洗一下,洗干净我来拿。”
“什么?”钟薇瞪他,抗议,“顾北淮,我什么时候成你保姆了,给你做饭,给你买衣服,现在还要给你洗衣服!”抗议着,却听到厨房里煤气灶上的水壶开了,钟薇朝他挥挥手,“你走吧,我真不送了,我要去灌水壶。”
看着钟薇跑回厨房,顾北淮笑笑,下楼。
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顾北淮下楼去坐车时,一出门,只觉得冷。裹裹大衣,心里泛出一丝苦涩。
骂一句,顾北淮啊顾北淮,情场老手了,你说你咋还那么怂呢?
表白有那么难吗?
“薇薇,我们在一起吧”一共八个字,动动嘴的事儿,怎么就欲言又止说不出口呢?而且,刚才钟薇说什么时候成了他的保姆的时候,他只要接一句想要她做一辈子他的专属保姆,也算表白了,怎么就说不出来呢?
真的好留恋刚才呆在钟薇家的时刻。温馨而温暖,特有家的感觉,让他特想结婚,特想安定下来。
漆黑的夜,不知谁家的宠物狗在叫,汪汪好几声。抬头看看楼上钟薇家的窗口,看了好一会,顾北淮才离开。
===
那天顾北淮在她家说过几天想搞个同学聚会,钟薇其实并没怎么当真,就以为他说说而已,她也就下意识随口应和一下。没想到,顾北淮行动力还真强,还真的就搞起了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就定在了这周六。
不知道是不是换季的缘故,钟薇感冒了。本想着同学聚会穿的少一点,在许久未见的同学面前能美/美的现身,但是碍于感冒,还是穿的厚实了些。
顾北淮有钱有势的,同学聚会由他张罗的,选的地儿自然符合他高大上的身家背景。市五星级酒店。人均消费一千多,不过,有顾北淮买单,大家也无须有压力。约定的时间,钟薇到酒店时,远远就看到了顾北淮正在酒店外接人。她走上前去,打完招呼,就被顾北淮嬉笑着调侃了:“同学聚会个个都打扮的美/美的过来的,你咋穿的跟个北极熊似的?”
钟薇呶嘴:“你才北极熊。”
跟顾北淮说着话,却见顾北淮视线落在她身后,喊了声“四哥”。
听到四哥这俩字,钟薇背脊突然僵硬了。
38天了,今天是跟沈臣闻离婚的第38天。
她跟沈臣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就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老百姓,人沈臣闻是天之骄子,他们没有共同的圈子,真的,跟他离婚没关系后,她想跟他见面真的就是奢望。沈臣闻出入的地儿跟顾北淮差不多,全是高大上烧钱的地儿,今个要不是顾北淮张罗聚会在这种地方请客,她是怎么也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消费不起。自然,也就没有碰到沈臣闻的可能性。
这层次差距啊。
“四哥,好巧啊。”顾北淮对着沈臣闻笑,“我们今个同学聚会。”
沈臣闻礼貌点头:“好巧。”眼神在钟薇身上停留片刻,再看看顾北淮,“我有个应酬,就先进去了。”
等沈臣闻进去,有人看着他的背影咂舌:“他就是沈臣闻啊,还真帅。”语气里遮掩不住的好奇与震撼。要知道,沈臣闻为人低调,很少接受采访,网络上,搜不出他一张照片。
有人咂舌,有人好奇:“我看很多名人的专访,他们只要提及沈臣闻时,都喊他四哥,为什么啊?”
“这都不知道啊,在咱们东城的有钱人中,沈臣闻的财富排第四,所以大家就喊他四哥了。不过,据说沈臣闻挺喜欢这个称呼的,让他时刻知道前面还有三位土豪呢,他得时刻努力,才能前进超越。哎,这人呐,是越有钱就越有钱啊。”
的确,越有钱越有钱。
她怎么也跟不上他的脚步,怎么也配不起他。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吧,个个是想着步入社会后能如鱼得水的生活着,很快就能买得起房买得起车,可现实是,如果没有强大的能力,没有强大的背景后盾,那如鱼得水的生活实现起来是很费力的。
其实大家真的都很忙的,忙着为生活操劳,真的没几个人有那闲功夫参加什么同学聚会。这次的聚会要不是顾北淮号召的,根本来不了这么多人的。毕竟,顾北淮家庭背景好的要命,人脉强大的要命,有这么个同学,能抱大腿就抱抱。所以,吃饭期间,很多人争前恐后的跟顾北淮凑近乎。
他们班男多女少,男的几乎个个吸烟,包间里不一会儿就烟云缭绕了,钟薇坐在角落里,一直在闷闷的喝饮料润嗓子,她感冒了,嗓子疼的厉害,闻着呛人的烟味,嗓子更是干的厉害。感冒真的最要命的就是嗓子疼了。
嗓子实在疼的要命,钟薇起身说要去个洗手间,出了门。
很想去外面呼吸下新鲜空气,钟薇顺着走廊走去了酒店的院子。
外面不知何时起了雾,薄薄的雾,能见度还是挺高的。
别扭,店员却在打量完她未戴戒指的手指后,笑的殷勤:“您男朋友真幸福。”
钟薇讪讪一笑,没说什么。
☆、第6章离婚之后(2)
钟薇帮他买衣服回到家的时候,看到顾北淮已经吃完饭,跑去看她批阅的试卷了。
她刚进门,就听到顾北淮说:“这些小孩啊,挺让人头疼的吧,看这错误出的。”
钟薇没接他话茬,只是换好鞋,来到他身边,把衣服递过去:“换上衣服快点回去吧,我给你叫车。”
“好,谢谢薇薇。”接过衣服,顾北淮起身自觉的去了钟薇的卧室换好。换好出来,顾北淮对着镜子照照,“很不错,好合身。”扭头对着钟薇眨眨眼,“薇薇,你可是第一个给我买衣服的女人,啧啧,穿女人买的衣服感觉好特别。”
钟薇撇撇嘴,这还不都是被逼的。
顾北淮这位少爷,只知道吃饭,不知道收拾,钟薇看看餐桌,俯身收拾起来,擦干净桌子,端着碗筷进厨房,边走边说:“你去换衣服的时候,车我已经叫好了,一会就过来了。”
“嗯。”看着钟薇的身影,再看看身上的衣服,顾北淮动动嘴唇,想要说什么,可是,搓搓手,欲言又止了好一会,终是没说出口。
不过,在钟薇家看到孩子们的试卷,他突然怀念起了他的学生时代,突然想要见见老同学。
“薇薇,我决定过几天搞个同学聚会,咱们大学同学聚一聚。”
钟薇在厨房洗着碗,应一句:“好啊。”
“你忙着吧,我走了。”
钟薇本要送他下楼的,可是走到门口,却被顾北淮拦住了,轻敲她的脑袋:“外面冷,不用送我,况且,咱俩友情坚不可摧,搞那些虚的干嘛。”
钟薇撇嘴:“不是刚才让我出去给你买衣服的时候了?”
顾北淮笑,宠溺的在她鼻子上刮一下:“此一时彼一时嘛。”挑挑眉,“我淋雨的那几件衣服暂时留这儿了,帮我洗一下,洗干净我来拿。”
“什么?”钟薇瞪他,抗议,“顾北淮,我什么时候成你保姆了,给你做饭,给你买衣服,现在还要给你洗衣服!”抗议着,却听到厨房里煤气灶上的水壶开了,钟薇朝他挥挥手,“你走吧,我真不送了,我要去灌水壶。”
看着钟薇跑回厨房,顾北淮笑笑,下楼。
屋子里的暖气开得很足,顾北淮下楼去坐车时,一出门,只觉得冷。裹裹大衣,心里泛出一丝苦涩。
骂一句,顾北淮啊顾北淮,情场老手了,你说你咋还那么怂呢?
表白有那么难吗?
“薇薇,我们在一起吧”一共八个字,动动嘴的事儿,怎么就欲言又止说不出口呢?而且,刚才钟薇说什么时候成了他的保姆的时候,他只要接一句想要她做一辈子他的专属保姆,也算表白了,怎么就说不出来呢?
真的好留恋刚才呆在钟薇家的时刻。温馨而温暖,特有家的感觉,让他特想结婚,特想安定下来。
漆黑的夜,不知谁家的宠物狗在叫,汪汪好几声。抬头看看楼上钟薇家的窗口,看了好一会,顾北淮才离开。
===
那天顾北淮在她家说过几天想搞个同学聚会,钟薇其实并没怎么当真,就以为他说说而已,她也就下意识随口应和一下。没想到,顾北淮行动力还真强,还真的就搞起了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就定在了这周六。
不知道是不是换季的缘故,钟薇感冒了。本想着同学聚会穿的少一点,在许久未见的同学面前能美/美的现身,但是碍于感冒,还是穿的厚实了些。
顾北淮有钱有势的,同学聚会由他张罗的,选的地儿自然符合他高大上的身家背景。市五星级酒店。人均消费一千多,不过,有顾北淮买单,大家也无须有压力。约定的时间,钟薇到酒店时,远远就看到了顾北淮正在酒店外接人。她走上前去,打完招呼,就被顾北淮嬉笑着调侃了:“同学聚会个个都打扮的美/美的过来的,你咋穿的跟个北极熊似的?”
钟薇呶嘴:“你才北极熊。”
跟顾北淮说着话,却见顾北淮视线落在她身后,喊了声“四哥”。
听到四哥这俩字,钟薇背脊突然僵硬了。
38天了,今天是跟沈臣闻离婚的第38天。
她跟沈臣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就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老百姓,人沈臣闻是天之骄子,他们没有共同的圈子,真的,跟他离婚没关系后,她想跟他见面真的就是奢望。沈臣闻出入的地儿跟顾北淮差不多,全是高大上烧钱的地儿,今个要不是顾北淮张罗聚会在这种地方请客,她是怎么也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消费不起。自然,也就没有碰到沈臣闻的可能性。
这层次差距啊。
“四哥,好巧啊。”顾北淮对着沈臣闻笑,“我们今个同学聚会。”
沈臣闻礼貌点头:“好巧。”眼神在钟薇身上停留片刻,再看看顾北淮,“我有个应酬,就先进去了。”
等沈臣闻进去,有人看着他的背影咂舌:“他就是沈臣闻啊,还真帅。”语气里遮掩不住的好奇与震撼。要知道,沈臣闻为人低调,很少接受采访,网络上,搜不出他一张照片。
有人咂舌,有人好奇:“我看很多名人的专访,他们只要提及沈臣闻时,都喊他四哥,为什么啊?”
“这都不知道啊,在咱们东城的有钱人中,沈臣闻的财富排第四,所以大家就喊他四哥了。不过,据说沈臣闻挺喜欢这个称呼的,让他时刻知道前面还有三位土豪呢,他得时刻努力,才能前进超越。哎,这人呐,是越有钱就越有钱啊。”
的确,越有钱越有钱。
她怎么也跟不上他的脚步,怎么也配不起他。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吧,个个是想着步入社会后能如鱼得水的生活着,很快就能买得起房买得起车,可现实是,如果没有强大的能力,没有强大的背景后盾,那如鱼得水的生活实现起来是很费力的。
其实大家真的都很忙的,忙着为生活操劳,真的没几个人有那闲功夫参加什么同学聚会。这次的聚会要不是顾北淮号召的,根本来不了这么多人的。毕竟,顾北淮家庭背景好的要命,人脉强大的要命,有这么个同学,能抱大腿就抱抱。所以,吃饭期间,很多人争前恐后的跟顾北淮凑近乎。
他们班男多女少,男的几乎个个吸烟,包间里不一会儿就烟云缭绕了,钟薇坐在角落里,一直在闷闷的喝饮料润嗓子,她感冒了,嗓子疼的厉害,闻着呛人的烟味,嗓子更是干的厉害。感冒真的最要命的就是嗓子疼了。
嗓子实在疼的要命,钟薇起身说要去个洗手间,出了门。
很想去外面呼吸下新鲜空气,钟薇顺着走廊走去了酒店的院子。
外面不知何时起了雾,薄薄的雾,能见度还是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