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与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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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乎生与死的命题。现代技术的先进、媒体的发达,通过一张张高清晰的图片及一段段逼真的视频,让我们直面了汶川大地震中的废墟与生命,近距离感受到了自然无穷大的张力,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当废墟以其赤裸裸的面孔,一览无遗地在我们眼前展露时,除了为在废墟中停止心跳的同胞悲痛、为一息尚存而被解救出来的幸存者欣慰,真正值得我们反思、动容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其中有一项不容忽视的是:为什么同在废墟中,有些人可以生存下来,而有些人却很早就没有了呼吸呢?透过救援队的现场救援情况,我们似乎得出一个必不可少的结论:空间。凡是建筑物倒塌后,如果还留下容纳人的空间,并有人在那里,生命或许得以保存。
这些空间首先保证了人不被高空坠物击中,逼去撞击的第一劫;其次,这个空间里保留着氧气,免去窒息的第二劫。这是很重要的启示。几何时空中,任何物质的存在,必然占据一定的空间,拥有其坐标值。而生命物质作为这无数物质里面的一种,让其存在的前提,也必须赋予其栖身的空间。而它区别于非生命物质之处还在于:需要保有一定的距离,用以呼吸、脉搏跳动。这段距离便是自由的空间,它既是安全上的距离,又是生命上的距离。当这个距离给压缩掉,空间收缩为贴面的短兵相接,生命将遭受致命一击,最后不复存在。
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广泛的道理吗?在汽车与汽车发生相撞时,致人死亡的有两大因素:巨大的撞击力及逼仄的空间。尤其是司机,即使没有当场给冲击力震死,在驾驶室严重变形时,扭曲的空间也会将他吞没。空间的收缩,损害着物理意义上的躯体,致人死亡。这是对生命有形的损害,看得见的毁坏。还有无形的损害,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空间哲学。
爱情是最好的例证。两个人之间的爱情,由相识、相知、相恋到相离,就是一段距离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的过程。很多人都听说过“距离产生美”的话,却没有谁晓得“距离产生丑”的道理。爱情的魅力,某种意义上在于“泪眼看花”的朦胧,这样才可能“情人眼里出西施”“零距离”则只会导致“西施眼里出自己”爱情需要呼吸的空间,需要彼此之间不断的保有“安全距离”“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唯有把准那进退的步伐,爱情才能“双赢”空间意味着隐私,意味着神秘,意味着某种不妥协、不被完全征服的矜持,更意味着可持续焕发的爱意。失去了空间的缓冲,爱情的冲突就没办法软着陆,爱情的新鲜就无法保留,爱情的绵绵蜜意就会一夜透支,爱情的自我更新就会停滞。没有预留空间,爱情的下一步就是婚姻,婚姻的下一步就是“死亡”:失去空间的婚姻,正是爱情的坟墓。
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表现在婚姻与爱情的“小圈子”里,就是甜蜜的存在与否。当它表现为更高层次的、公共领域的庞大空间时,就关系到全人类的福祉。因为公共空间的有与无、多与少、真与伪,将直接投射到我们的幸福中来。自由的公共性质和私有性质并存的局面,决定了前者和后者将有着激烈的空间博弈。如何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合理合法制度,找到彼此空间的相互制衡点,关乎每个人究竟是成为牺牲品还是大赢家。
人类最终极的目标是对自由的渴望。我们的幸福之所以存在,源自对自由的体验。人类旷古历史最大的不幸皆源于思想的不自由以及身体的不自由。思想的不自由,思想的禁锢及僵化,令世人缺乏想象的能力,因而丧失了创造力,最终导致无论政治或者文化都失去选择权利,只能为无法摆脱的落后、不知如何避免的悲剧而郁郁寡欢;身体的不自由,世人被剥夺了活动的空间,就完全体验不到内在认识的世界与外在未知世界的区别,就如青蛙般永远分不清井外和井内谁更庞大。如果两者同时阻滞着一个人,那么这人就永远陷入愚昧的、无知的境地。
在现代文明社会,法律和道德在合理分配着各人的空间。在神圣的契约面前,只要互不侵犯和互不践踏,每个人都保有幸福的自由。在我们高歌“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时候,其实已经深深懂得,空间是保证自由存在的最有效途径。当伤痛的往事不堪回首时,我们不敢忘却曾经没有合理空间和不得自由的历史。
在没有婚姻自由的国度,个体一生的幸福就可能悬系在某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可能是我们的父母,或者我们单位的领导。没有他们的点头同意,我们或将永远不能缔结和解除婚姻关系。在没有户籍自由的国度,我们迁徙、旅行、工作的幸福可能也会遭剥夺——我们不知哪一刻就会因为没有暂住证而给恶警抓扣、收容、遣返。在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度,我们也不敢凭良心意气风发地说话——稍不慎言,你就可能由于说出了人民心声,说出了真理,而被指讽刺了领导,触犯了特权利益,成为“良心犯”
因此,渴望法律赋予保障人权的空间是何其必要——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广阔天地,就是我们的自由所在。有了施展的空间,才有了某种自由,才有了我们幸福的皈依。空间之必要,自由之必要,正是这样事关人类福祉。这是看不到的无形的空间,但我们的心灵深深领略到它存在的必要。唯有它的存在,方有我们美好人生的存在。
争取我们不容侵犯的空间,就是争取我们不被剥夺的自由,就是捍卫我们各项权利不被压缩,也就是捍卫我们的幸福不会被夺走。
2008-6-7
这是一个关乎生与死的命题。现代技术的先进、媒体的发达,通过一张张高清晰的图片及一段段逼真的视频,让我们直面了汶川大地震中的废墟与生命,近距离感受到了自然无穷大的张力,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当废墟以其赤裸裸的面孔,一览无遗地在我们眼前展露时,除了为在废墟中停止心跳的同胞悲痛、为一息尚存而被解救出来的幸存者欣慰,真正值得我们反思、动容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其中有一项不容忽视的是:为什么同在废墟中,有些人可以生存下来,而有些人却很早就没有了呼吸呢?透过救援队的现场救援情况,我们似乎得出一个必不可少的结论:空间。凡是建筑物倒塌后,如果还留下容纳人的空间,并有人在那里,生命或许得以保存。
这些空间首先保证了人不被高空坠物击中,逼去撞击的第一劫;其次,这个空间里保留着氧气,免去窒息的第二劫。这是很重要的启示。几何时空中,任何物质的存在,必然占据一定的空间,拥有其坐标值。而生命物质作为这无数物质里面的一种,让其存在的前提,也必须赋予其栖身的空间。而它区别于非生命物质之处还在于:需要保有一定的距离,用以呼吸、脉搏跳动。这段距离便是自由的空间,它既是安全上的距离,又是生命上的距离。当这个距离给压缩掉,空间收缩为贴面的短兵相接,生命将遭受致命一击,最后不复存在。
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广泛的道理吗?在汽车与汽车发生相撞时,致人死亡的有两大因素:巨大的撞击力及逼仄的空间。尤其是司机,即使没有当场给冲击力震死,在驾驶室严重变形时,扭曲的空间也会将他吞没。空间的收缩,损害着物理意义上的躯体,致人死亡。这是对生命有形的损害,看得见的毁坏。还有无形的损害,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空间哲学。
爱情是最好的例证。两个人之间的爱情,由相识、相知、相恋到相离,就是一段距离由远及近、再由近及远的过程。很多人都听说过“距离产生美”的话,却没有谁晓得“距离产生丑”的道理。爱情的魅力,某种意义上在于“泪眼看花”的朦胧,这样才可能“情人眼里出西施”“零距离”则只会导致“西施眼里出自己”爱情需要呼吸的空间,需要彼此之间不断的保有“安全距离”“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唯有把准那进退的步伐,爱情才能“双赢”空间意味着隐私,意味着神秘,意味着某种不妥协、不被完全征服的矜持,更意味着可持续焕发的爱意。失去了空间的缓冲,爱情的冲突就没办法软着陆,爱情的新鲜就无法保留,爱情的绵绵蜜意就会一夜透支,爱情的自我更新就会停滞。没有预留空间,爱情的下一步就是婚姻,婚姻的下一步就是“死亡”:失去空间的婚姻,正是爱情的坟墓。
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表现在婚姻与爱情的“小圈子”里,就是甜蜜的存在与否。当它表现为更高层次的、公共领域的庞大空间时,就关系到全人类的福祉。因为公共空间的有与无、多与少、真与伪,将直接投射到我们的幸福中来。自由的公共性质和私有性质并存的局面,决定了前者和后者将有着激烈的空间博弈。如何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合理合法制度,找到彼此空间的相互制衡点,关乎每个人究竟是成为牺牲品还是大赢家。
人类最终极的目标是对自由的渴望。我们的幸福之所以存在,源自对自由的体验。人类旷古历史最大的不幸皆源于思想的不自由以及身体的不自由。思想的不自由,思想的禁锢及僵化,令世人缺乏想象的能力,因而丧失了创造力,最终导致无论政治或者文化都失去选择权利,只能为无法摆脱的落后、不知如何避免的悲剧而郁郁寡欢;身体的不自由,世人被剥夺了活动的空间,就完全体验不到内在认识的世界与外在未知世界的区别,就如青蛙般永远分不清井外和井内谁更庞大。如果两者同时阻滞着一个人,那么这人就永远陷入愚昧的、无知的境地。
在现代文明社会,法律和道德在合理分配着各人的空间。在神圣的契约面前,只要互不侵犯和互不践踏,每个人都保有幸福的自由。在我们高歌“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时候,其实已经深深懂得,空间是保证自由存在的最有效途径。当伤痛的往事不堪回首时,我们不敢忘却曾经没有合理空间和不得自由的历史。
在没有婚姻自由的国度,个体一生的幸福就可能悬系在某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可能是我们的父母,或者我们单位的领导。没有他们的点头同意,我们或将永远不能缔结和解除婚姻关系。在没有户籍自由的国度,我们迁徙、旅行、工作的幸福可能也会遭剥夺——我们不知哪一刻就会因为没有暂住证而给恶警抓扣、收容、遣返。在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度,我们也不敢凭良心意气风发地说话——稍不慎言,你就可能由于说出了人民心声,说出了真理,而被指讽刺了领导,触犯了特权利益,成为“良心犯”
因此,渴望法律赋予保障人权的空间是何其必要——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广阔天地,就是我们的自由所在。有了施展的空间,才有了某种自由,才有了我们幸福的皈依。空间之必要,自由之必要,正是这样事关人类福祉。这是看不到的无形的空间,但我们的心灵深深领略到它存在的必要。唯有它的存在,方有我们美好人生的存在。
争取我们不容侵犯的空间,就是争取我们不被剥夺的自由,就是捍卫我们各项权利不被压缩,也就是捍卫我们的幸福不会被夺走。
20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