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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

    魏大茂叹了口气道:“一时半会也讲不清楚,先带我回去再说。”

    殷天雷一脸正色的点头道:“好,你撑住了。”说完伸手拔掉魏大茂身上几根不知名管管,平托住他后背打横抱了起来,转过身径直出门去了。

    金瞳帮总坛医疗条件绝不逊于任何一家大医院,帮内几名拥有辅助异能的甲级异能者都是治疗各种伤患的行家,治愈魏大茂身上的伤只是时间问题,或许是因为刚才几次情绪激动牵动了伤势,他在出病房门时再次陷入了昏迷,殷天雷抱着昏迷不醒的老友,在众多帮中强手的簇拥下离开了医院。

    医院是人口密集度较高的地儿,金瞳帮一众武者的出现很自然的吸引了不少人好奇的目光,人们都在纷纷猜测这帮人的来历,就在金瞳帮众人乘车离开后不久,两名身穿紧身黑衣的冷面男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两人相视一眼,径直离开了医院。

    这两人是梅千雪派来灭口的金龙卫,他们昨晚收到魏大茂受伤昏迷不醒的消息后即刻动身,乘车辗转来到了东江市人民医,却始终比金瞳帮众晚了半步,望着一众守在病房门前的古武者他们无计可施,只能向大雪山上的梅千雪如实汇报。

    梅千雪和杨厉公为什么没有亲自来东江杀魏大茂灭口呢?原因很简单,可以挑选出灵玉的胡翔已经赶到了大雪山,挑选出来的灵玉必须尽快送回龙门,梅千雪的鸟蛊原本是最佳的运输手段,但这次从仓库中挑选出来的灵玉数量多得有些出人意料,最好的办法是鸟蛊运送一部分灵玉先行,再有两位半圣亲自护送余下的灵玉返回龙门,相比之下追杀一个重伤的武者就算不得什么大事了。

    大雪山被侵占的消息就像纸里包火,迟早都会暴露,尽快将挑选出的灵玉送回龙门才是最好的办法。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两位半圣都没有离开大雪山,仅派出两名金龙卫赶去东江杀人灭口,事实上他们也吃不准受伤的武者是不是已经把大雪山被侵占的消息传了出去,如果是这样抓进时间运送灵玉就变得更重要了。

    金龙卫最高只是地境巅峰武者,他们可以感觉到守在病房门口的古武者都是不逊于自己的强手,人数上对方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不能贸然动手只能静观其变。

    殷天雷抱着魏大茂出病房时人已经晕厥,这些都被蛰伏在暗处的金龙卫看得清楚明白,还及时向大雪山上的梅千雪报告了情况,得到的命令很简单,让他们放弃灭口马上返回。

    魏大茂昏迷不醒的消息是最让梅千雪和杨厉公高兴的,因为这样一来极有可能昏迷的家伙并没有把大雪山被劫的消息传出去,这也意味着可以争取到更多的时间。

    时间就是金钱,有了更充分的时间就等于有了更多的钱,胡翔此时埋首在堆积如山的各种翡翠原料当中,从里面挑选出更多的灵玉,只要他找出一块,不论大小都会被守候在一旁的龙卫及时取走,这里储存的翡翠实在太多了,诱得人浑身发抖。

    胡翔真想把这些翡翠据为己有,哪怕只有那么一小块也是一大笔钱,但身边的龙卫好像永远不知疲惫似的寸步不离,有好几次想捞两块极品翡翠都被他们喝止,真让人憋屈。

    寄人篱下的日子就是这样苦b,哪怕人家不愿意要的东西你都不能轻易染指,随着时间的推移,胡翔心里的郁闷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是一大笔财富啊,该死的龙卫自己不拿也就算了,偏偏还不许他发笔横财,郁闷久了变成了咬牙切齿的恨意。

    龙卫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梅千雪授意,为了能让胡翔这家伙心无旁骛的老实干活就要用些必要的强制手段,就在他一脸郁闷的时候,浑然不知有双眼睛就在暗处幽幽的盯着他后背。

    啪!一脸郁闷的胡翔抬脚把一块足球大小的冰种满绿翡翠踢飞,结结实实撞上了仓库内墙,抱着膀子站在他身旁的两名龙卫寂然不动,冷冷的看着这一切。

    “那是块灵玉,你们两个去捡回来……”胡翔抬手一指被踢飞的翡翠,开始趾高气扬的命令两名龙卫做事。

    第两千两百三十三章今生难得是个缘

    两名龙卫相视一眼,其中一个准备走过去捡起那块灵玉,可他还没走上两步,身后传来一个阴测测的声音:“谁踢的让谁去捡,否则把他那条做痒的腿砍下来就是了。”

    胡翔脸上的表情倏然一变,咽了口吐沫慢慢转过身来,脸上已经挂上了一抹讨好的笑容:“梅前辈,您怎么来了,我挑了好多灵玉,这间仓库里剩下的已经不多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胡翔是个聪明人,他对梅千雪有着一种发自骨子里的敬畏,别看这老东西一副瘦啦吧唧的模样,捏死他这种不入流的小武者不费吹灰之力。

    梅千雪似笑非笑的望着眼前点头哈腰的胡翔,缓缓抬起了一条粗壮的手臂,五条锐利的爪齿末端还有血珠子不停滴落,这是一条新斩下来的狼人臂膀,被他拿在手中就像一根怪模样的手杖。

    “胡家小子,刚才我说什么你听到了没有?”滴血的狼爪已经伸到了胡翔头顶,黏稠的鲜血牵着红丝落在他狗舔般滑溜的头发上,他能闻到从头顶飘下的血腥味儿,但他却不敢用手去擦拭,也不敢躲避。

    “听……到了,我这就去捡。”胡翔声带好像打了结似的颤抖,转过身准备朝灵玉所在的墙角迈步。

    “爬过去,我喜欢看人像狗一样爬,把屁股蛋儿撅高高的摇一摇,嘿嘿!这样看起来更像一条狗,嘿嘿嘿!”梅千雪略带神经质的冷笑声像鞭子一样抽在胡翔身上,让他不由自主的一寸寸矮下身去,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让他生不出半点反抗的念头。

    像狗一样摇着屁股爬行,这是一种侮辱,为了完整的活下去胡翔选择接受这种侮辱,要是连命都没有了,什么面子自尊都是虚的,爬一爬不会受伤,还能活下去,他情愿抛开一切虚头巴脑的东西。

    梅千雪嘴角浮起一抹冷冷的笑意,眯眼望着胡翔爬到那块灵玉旁,再用一只手掌不停推着灵玉转身爬过来,动作很专业,活脱脱像一条推着球跑的好狗。

    胡翔心里把梅千雪咒了几十遍,但脸上始终挂着一抹讨好的笑容,这是他的求生之道,只有表现出足够的顺从才能把危险降到最低。

    咕噜咕噜球形灵玉滚到了梅千雪脚边,胡翔也跟着爬了过来,一缕鲜血从额头顺着鼻梁中线流到了下巴,他没有抬手去擦拭,因为他现在是一条狗,狗是不会用爪子擦脸的。

    “嘿嘿嘿!做得很好,赏你的。”梅千雪阴测测笑了几声,把手上的狼爪撂在了胡翔跟前,脸上的笑容蓦然一敛,冷冷的说道:“啃吧,这东西好吃,刚从外面狼人身上扯下来的,便宜你了。”

    胡翔呆呆的望着面前的狼爪,他不是害怕啃这种恶心的东西,而是在考虑怎么啃才会让梅千雪满意,只有这该死的老怪物满意了才有可能放他一马。

    爬上前两步用双掌按住血淋淋的狼爪,低下头用牙齿啃咬,就像一条狗,一条得了主人赏赐的狗,牙齿咬在狼爪断口处的筋肉上,发出一阵阵浑浊的响声,狼人的肉硬得像轮胎上的胶皮,好不容易撕下来一块却难以下咽,因为他不是狗,即便是一条真正的狗也吃不下狼人的肉……

    梅千雪站在原地,俯视趴在地上卖力啃咬狼爪的胡翔,心里有种莫名的爽感,仿佛以前在胡家人手上受过的苦处得到了一种另类的补偿。

    胡翔尽可能把整张脸都贴在血淋淋的狼爪上,让腥臭的狼血涂在脸上,他口中咬着一块弹性十足的筋肉,脑海中突然有种错觉,自己变成了一条狗,一条为了生存挣扎的狗。

    梅千雪好像厌倦了这种角色扮演的游戏,淡淡的说道:“够了,继续挑选灵玉,什么时候选完了这里的东西顺便你拿几样,我对忠心的狗是从来不会吝啬的。”说完他转过身来径直离开了仓库,地上啃咬狼爪的胡翔慢吞吞的抬起头来,双眼盯着大门方向,瞳孔中闪动着两点绿幽幽的冷光。

    俄顷,胡翔满是鲜血的脸上露出一抹怪异的表情,他在笑,但在外人眼中却显得狰狞可怖……

    首都武魂基地,徐青帮师父收拾好了行李,让神行订了四张明天上午的机票,准备明天带着师父一家子返回江城,他准备把原生态农家乐送给师父,那里环境清幽山水相伴,如果用来住家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今天师娘君不语亲自下厨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酒菜飘香,就连摇床里的小麟儿也高兴得挥动小手咿咿呀呀欢歌,唱的是正宗启蒙调,据说所有人都是从这个调调开始学唱歌的。

    王天罡今天红光满面,气色心情似乎都不错,他伸手抓起酒瓶给乖徒弟倒上了满杯,第二杯倒给了妻子君不语,然后是神行,他端杯起身,弯腰把酒倒在地上,喃喃说道:“第一杯酒,遥敬天狱众英魂。”

    一杯酒倒干,再满上一杯,复又倒在了地上,口中喃喃低念道:“这第二杯酒,敬我好老哥唐劲松,可曾记得,一朝君王手中剑,百年枯骨葬无名。老哥哥,等兄弟回江城土馒头前再陪你喝个尽兴……”

    祭酒倾杯洒下,浓郁的酒香四处飘散,很快盈满了整个屋子,摇床里的小麟儿好像对酒香颇有好感,一个劲的吸着小鼻子,嘴里也不唱了,一缕晶莹的口水顺着嘴角流了下来,看样子小家伙长大后也是个爱酒的主儿。

    一旁的君不语望了一眼流口水的儿子,再转头看一眼丈夫,嘴唇翕动了两下欲言又止,她看到了丈夫眼眶中的泪光,经历了几番生死才知今朝弥足珍贵,情之所至就随他去吧!

    王天罡祭完酒,空杯再倒满,举杯朝徐青虚虚一送,低声说道:“青子,这杯酒师父敬你,师徒一场是缘,管他上辈子谁欠了谁,来,干杯!”

    徐青端杯起身,师徒俩碰杯一响,仰头把那杯子酒一饮而尽,不管上辈子谁欠谁,今生难得是个缘……

    第两千两百三十四章尾巴难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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