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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往上翘了一下,便随他去了。
月光照映在谭晟的侧脸上,把他刚硬的轮廓变得柔和,而简卿在看向谭晟的时候,眉眼弯弯,觉得在这异世也是温暖的,只因为有他。
不过,简卿显然是高兴得太早了。
“这么高兴?卿卿是对回家后的活动迫不及待了吗?”谭晟嘴角一勾,眼睛里满是戏谑地看向简卿,手指带有暗示性地在简卿手心里刮了刮。
嘶,简卿手一缩,迷茫了一下,“什么活动?”随后便从谭晟‘不怀好意’的眼神里回过味儿来,顿时脸颊通红,瞪了一眼谭晟,就连忙挣脱了牵着的手,也不理人了,加快步伐,就走在了前面。
谭晟不用特意追就赶上来了,紧跟在简卿身后,语带笑意地说,“原来真的迫不及待要回去啊,放心,跑不掉的,我怎么会让卿卿你失望呢?”
简卿脚步一顿,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快回去,不然真是便宜了这个坏家伙。眼睛一转,简卿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停下脚步转过来面向谭晟,道:“我还不想这么快回去呢?要不,我们去土坡那里看看月色?啊,今晚的月亮真好看,我们可要好好欣赏欣赏。”简卿装模作样地抬头看着挂在夜空中的明月,做出欣赏的样子来,还将‘好好’两个字特别强调了一下。
谭晟虽然不怕简卿暗藏的‘威胁’,他总是有办法把人弄回家好好收拾的,但他怕把人惹炸毛了,最后某人不理他就不好了。于是正了正表情,特别诚恳地说:“卿卿,我们还是快回家吧,不然等下飞虫多了,你一定会痒得浑身难受的。”谭晟说的飞虫跟现代的蚊子差不多,更是进化级的,专门吸血,咬了人之后还特别痒,简卿白嫩的皮肤就是飞虫的最爱。
简卿闻言打了个哆嗦,他可是最讨厌这种飞虫的,一开始没经验的时候,他就被咬过,身上红疹一大片,挠也不能挠,还是去巫医那拿的药,不过那药的味道可真难闻。
这样想着,简卿打消了去赏月的心思,算了,该来的总会来的。况且,他也不想让谭晟觉得他是排斥这件事的,两个人两情相悦,这种事也是正常的,他只是一时有些羞恼罢了。
要是系统在这里,它一定会敲一下简卿的脑门,怎么这么容易就妥协了,你不造咱还有六神花露水吗?
然而,简卿确实是忘了还有这一茬。而系统也因为简卿身边有谭晟,又是待在部落里,不会有危险,就没跟随在简卿身边,放心地去努力吸收能量了。所以,系统不知道简卿好不容易狡黠了一下,就被谭晟不费吹灰之力地给镇压了。
于是,回到家后,谭晟如愿所尝地熄灯,将简卿压在床上翻过来又翻过去地煎鱼一样,吃了好几遍……
简卿也只能默默咬着牙,按着酸痛的小腰,欲哭无泪,他就猜到会这样!刚开荤的处男惹不起!
结契过后,简卿和谭晟的日常生活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不过每天晚上多了一项运动而已。
趁着谭晟出去打猎了,简卿愉快地开门准备去林平安家里看看,他这几天都被拘在家里,快闷坏了。而且他大部分时间是在床上度过的,好不容易家里储存的食物快没有了,谭晟需要外出,叮嘱了他好半天才离家。
不过,他才不要乖乖在床上休息呢,都快成废人了好不。
“简卿,你去哪里?都好几天没见着你了。”艾玛正经过简卿家门口,就看见简卿出来,连忙迎上去。艾玛见着简卿,心里十分高兴,他对简卿的感觉挺好的,两人的性子还是挺合得来的,最重要的是,简卿是最乐意听他说话的人。
“是艾玛啊,我去林大哥家,你要一起吗?”和艾玛一样,简卿也挺喜欢对方的,不仅是因为艾玛是他在这个部落交到的第一个雌性朋友,还因为艾玛对他的胃口,虽然很八卦,但不惹人厌烦,相反他还挺愿意听艾玛说一些部落里的事的。
“好,我们一起去。”艾玛立马高兴地挽住简卿的胳膊,一脸‘我有八卦要说’的表情,眼睛亮晶晶地拉着简卿快步走向林平安家。
简卿不习惯被人挽着,这么小女生的动作真的好吗?好歹要给艾玛一些面子,简卿最终没有挣脱开来,只得忍耐着,幸好路程不是很远。
微微往上翘了一下,便随他去了。
月光照映在谭晟的侧脸上,把他刚硬的轮廓变得柔和,而简卿在看向谭晟的时候,眉眼弯弯,觉得在这异世也是温暖的,只因为有他。
不过,简卿显然是高兴得太早了。
“这么高兴?卿卿是对回家后的活动迫不及待了吗?”谭晟嘴角一勾,眼睛里满是戏谑地看向简卿,手指带有暗示性地在简卿手心里刮了刮。
嘶,简卿手一缩,迷茫了一下,“什么活动?”随后便从谭晟‘不怀好意’的眼神里回过味儿来,顿时脸颊通红,瞪了一眼谭晟,就连忙挣脱了牵着的手,也不理人了,加快步伐,就走在了前面。
谭晟不用特意追就赶上来了,紧跟在简卿身后,语带笑意地说,“原来真的迫不及待要回去啊,放心,跑不掉的,我怎么会让卿卿你失望呢?”
简卿脚步一顿,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快回去,不然真是便宜了这个坏家伙。眼睛一转,简卿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停下脚步转过来面向谭晟,道:“我还不想这么快回去呢?要不,我们去土坡那里看看月色?啊,今晚的月亮真好看,我们可要好好欣赏欣赏。”简卿装模作样地抬头看着挂在夜空中的明月,做出欣赏的样子来,还将‘好好’两个字特别强调了一下。
谭晟虽然不怕简卿暗藏的‘威胁’,他总是有办法把人弄回家好好收拾的,但他怕把人惹炸毛了,最后某人不理他就不好了。于是正了正表情,特别诚恳地说:“卿卿,我们还是快回家吧,不然等下飞虫多了,你一定会痒得浑身难受的。”谭晟说的飞虫跟现代的蚊子差不多,更是进化级的,专门吸血,咬了人之后还特别痒,简卿白嫩的皮肤就是飞虫的最爱。
简卿闻言打了个哆嗦,他可是最讨厌这种飞虫的,一开始没经验的时候,他就被咬过,身上红疹一大片,挠也不能挠,还是去巫医那拿的药,不过那药的味道可真难闻。
这样想着,简卿打消了去赏月的心思,算了,该来的总会来的。况且,他也不想让谭晟觉得他是排斥这件事的,两个人两情相悦,这种事也是正常的,他只是一时有些羞恼罢了。
要是系统在这里,它一定会敲一下简卿的脑门,怎么这么容易就妥协了,你不造咱还有六神花露水吗?
然而,简卿确实是忘了还有这一茬。而系统也因为简卿身边有谭晟,又是待在部落里,不会有危险,就没跟随在简卿身边,放心地去努力吸收能量了。所以,系统不知道简卿好不容易狡黠了一下,就被谭晟不费吹灰之力地给镇压了。
于是,回到家后,谭晟如愿所尝地熄灯,将简卿压在床上翻过来又翻过去地煎鱼一样,吃了好几遍……
简卿也只能默默咬着牙,按着酸痛的小腰,欲哭无泪,他就猜到会这样!刚开荤的处男惹不起!
结契过后,简卿和谭晟的日常生活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不过每天晚上多了一项运动而已。
趁着谭晟出去打猎了,简卿愉快地开门准备去林平安家里看看,他这几天都被拘在家里,快闷坏了。而且他大部分时间是在床上度过的,好不容易家里储存的食物快没有了,谭晟需要外出,叮嘱了他好半天才离家。
不过,他才不要乖乖在床上休息呢,都快成废人了好不。
“简卿,你去哪里?都好几天没见着你了。”艾玛正经过简卿家门口,就看见简卿出来,连忙迎上去。艾玛见着简卿,心里十分高兴,他对简卿的感觉挺好的,两人的性子还是挺合得来的,最重要的是,简卿是最乐意听他说话的人。
“是艾玛啊,我去林大哥家,你要一起吗?”和艾玛一样,简卿也挺喜欢对方的,不仅是因为艾玛是他在这个部落交到的第一个雌性朋友,还因为艾玛对他的胃口,虽然很八卦,但不惹人厌烦,相反他还挺愿意听艾玛说一些部落里的事的。
“好,我们一起去。”艾玛立马高兴地挽住简卿的胳膊,一脸‘我有八卦要说’的表情,眼睛亮晶晶地拉着简卿快步走向林平安家。
简卿不习惯被人挽着,这么小女生的动作真的好吗?好歹要给艾玛一些面子,简卿最终没有挣脱开来,只得忍耐着,幸好路程不是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