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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疚了,于是发挥出十二分的热情,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抱住学弟的肩膀说:“学弟!是你啊!你长大了!变了好多啊!学长都认不出你了!你怎么样?还好么?——看来发展的很好么!呵呵。”
被苟邑这样一抱学弟反而松开他的领子,退到安全的社交距离,惊觉自己竟然在职场情绪失控,真是不专业。
苟邑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后反劲地热络着,“听说你转学了,后来就没有联系了,真是可惜,这些年你跑哪去了?怎么不和老朋友联系?太见外了。不过看学弟你现在真是出息了,学长我还是很欣慰的。比我还要年轻就已经做到这个位置了,我就知道你有工作能力,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你就很有本事了……对了,你是不是差点做上田径队长来着?”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薛谛回到办公桌后,坐下,正了正本来就不歪的领带,定了定神色,已经换了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和态度,说:“苟邑,不管我们过去有什么恩怨,现在毕竟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不管你记得也好不记得也好,我都当你是真的不记得了。我这个人是公司分明的,希望你可以在工作中让我看到自己的实力。我想跟你说的就这么多,现在可以请你出去工作了么?”
51、生活的味道3
某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如果爱一个人的话,请一定要及时让他知道,因为很可能……明天你就爱上另一个人了。
苟邑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他觉得如果爱一个人的话,不一定要让他知道,并且很可能明天自己也可能爱上另一人,所以更没所谓非要告白什么的。
他的爱情来去如风,谁会想到捕捉风然后封存在罐子里呢?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快三十年,进入青春期也已经十多年,他早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看待世界的方式,并且自觉圆满。
即使有的时候他这套用起来难免伤感,然而伤感的多了就好像一杯冲了无数次的茶水,寡淡得失了味道,无所谓了。
现在再让苟邑回忆大学时代短暂地和薛谛交往的事情,他真的几乎什么也不记得了,细节湮没在无数琐碎的碎屑里,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经管?
他就只知道俩人最后肯定是分手了,还有就是自己曾经真的很喜欢这个薛谛,为他卖过血。
可是令他不解的是——这个薛谛怎么好像很讨厌自己的样子?难道当年是自己甩的对方?——不应该啊,苟邑搜肠刮肚也不记得自己有过这样辉煌的经历,如果有的话,他一定能够记住的。
恋情的结束百分百是由另一方提出来的——这种模式已经刻在苟邑的血液里了,那么薛谛到底在记恨些什么?
苟邑百思不得其解下就动用了自己的记忆库——他挨个打电话给自己的大学同学,问他们关于薛谛的事情。
第一个咨询的是邵浪。
“薛谛?当然记得。就是那个你大二迎新会上一眼就看中的那个学弟么。”邵浪说,“我当时就说他是直的,你不信,结果非以身试法,结果还不是印证了我的说法。”
苟邑咽咽口水,“有这么回事么?”
“当然有了……不过了,我这边忙着拍戏,回去聊。”
虽然从邵浪那得到了印证,薛谛确实是曾经是自己的心头爱,可是还是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得罪他的,苟邑又打电话给胖萌。
胖萌也跟着他回忆了半天,最后突然灯泡一亮说:“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带你去吃很贵的自助餐那个学弟么,不过后来你好像拉肚子了,然后运动会又怎么的了。”他就只记住和吃相关的部分了。
不过这么一说苟邑好像又想起来一些——关于大二那年的运动会,那个拉肚拉到脱水的镜惨况,还有比赛当时的拼搏与奋斗什么的。
更加年轻帅哥的学弟的脸开始在心头一闪而过什么的,不过关于俩人交恶的部分还是没有头绪。
苟邑接下里又联系了万福河,福伯。
万福河在另一家公司发展的不错,做总裁助理这个微妙的位置,事无巨细都要一手打理,虽然忙,不过倒很适合他那个考虑周到又顾全大局的性格。
给他打电话他照例很忙,不过仍旧抽空跟他言简意赅地说了几句,再听到薛谛名字的第一时间他就反应过来,“你那个田径社的学弟么?我有印象,小伙长的很精神,你当时很迷恋他。我记得有一次在打工的开封菜看到你和他约会,然后俩个人好像还去了附近的游乐园,一起做了摩天轮什么的。还是那天我打工回来路过小树林还是什么的地方撞倒你们KISS。”
“尅、尅、尅斯?你确定?!”
万福河叹气说:“因为那是我大学第一次见到你有交往的人自然就印象深刻地记住了。怎么你自己反而不记得了?”
万福河有点惭愧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概就是每次和男的分手之后相关的内容在大脑里就格式化了,前任的事情就不放在心上了,慢慢就忘光了。”
万福河笑说:“既然是不重要的事情你现在怎么想起来问?”
苟邑长吁短叹地说:“因为最近我又遇到他了,而且好死不死他成了我上司。好像还很讨厌我的样子,我就想当年我到底把他咋的了。”
万福河就略微想了想,然后说:“大概是因为……呃,对不起我老板叫我,有空再聊。”
苟邑不死心甚至打越洋电话给陶晋。
陶晋说:“你是说把你揍了一顿那个田径队的学弟?我记得。”
内疚了,于是发挥出十二分的热情,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抱住学弟的肩膀说:“学弟!是你啊!你长大了!变了好多啊!学长都认不出你了!你怎么样?还好么?——看来发展的很好么!呵呵。”
被苟邑这样一抱学弟反而松开他的领子,退到安全的社交距离,惊觉自己竟然在职场情绪失控,真是不专业。
苟邑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后反劲地热络着,“听说你转学了,后来就没有联系了,真是可惜,这些年你跑哪去了?怎么不和老朋友联系?太见外了。不过看学弟你现在真是出息了,学长我还是很欣慰的。比我还要年轻就已经做到这个位置了,我就知道你有工作能力,当年在学校的时候你就很有本事了……对了,你是不是差点做上田径队长来着?”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薛谛回到办公桌后,坐下,正了正本来就不歪的领带,定了定神色,已经换了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和态度,说:“苟邑,不管我们过去有什么恩怨,现在毕竟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不管你记得也好不记得也好,我都当你是真的不记得了。我这个人是公司分明的,希望你可以在工作中让我看到自己的实力。我想跟你说的就这么多,现在可以请你出去工作了么?”
51、生活的味道3
某位哲人曾经这样说过:如果爱一个人的话,请一定要及时让他知道,因为很可能……明天你就爱上另一个人了。
苟邑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他觉得如果爱一个人的话,不一定要让他知道,并且很可能明天自己也可能爱上另一人,所以更没所谓非要告白什么的。
他的爱情来去如风,谁会想到捕捉风然后封存在罐子里呢?
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快三十年,进入青春期也已经十多年,他早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看待世界的方式,并且自觉圆满。
即使有的时候他这套用起来难免伤感,然而伤感的多了就好像一杯冲了无数次的茶水,寡淡得失了味道,无所谓了。
现在再让苟邑回忆大学时代短暂地和薛谛交往的事情,他真的几乎什么也不记得了,细节湮没在无数琐碎的碎屑里,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他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经管?
他就只知道俩人最后肯定是分手了,还有就是自己曾经真的很喜欢这个薛谛,为他卖过血。
可是令他不解的是——这个薛谛怎么好像很讨厌自己的样子?难道当年是自己甩的对方?——不应该啊,苟邑搜肠刮肚也不记得自己有过这样辉煌的经历,如果有的话,他一定能够记住的。
恋情的结束百分百是由另一方提出来的——这种模式已经刻在苟邑的血液里了,那么薛谛到底在记恨些什么?
苟邑百思不得其解下就动用了自己的记忆库——他挨个打电话给自己的大学同学,问他们关于薛谛的事情。
第一个咨询的是邵浪。
“薛谛?当然记得。就是那个你大二迎新会上一眼就看中的那个学弟么。”邵浪说,“我当时就说他是直的,你不信,结果非以身试法,结果还不是印证了我的说法。”
苟邑咽咽口水,“有这么回事么?”
“当然有了……不过了,我这边忙着拍戏,回去聊。”
虽然从邵浪那得到了印证,薛谛确实是曾经是自己的心头爱,可是还是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得罪他的,苟邑又打电话给胖萌。
胖萌也跟着他回忆了半天,最后突然灯泡一亮说:“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带你去吃很贵的自助餐那个学弟么,不过后来你好像拉肚子了,然后运动会又怎么的了。”他就只记住和吃相关的部分了。
不过这么一说苟邑好像又想起来一些——关于大二那年的运动会,那个拉肚拉到脱水的镜惨况,还有比赛当时的拼搏与奋斗什么的。
更加年轻帅哥的学弟的脸开始在心头一闪而过什么的,不过关于俩人交恶的部分还是没有头绪。
苟邑接下里又联系了万福河,福伯。
万福河在另一家公司发展的不错,做总裁助理这个微妙的位置,事无巨细都要一手打理,虽然忙,不过倒很适合他那个考虑周到又顾全大局的性格。
给他打电话他照例很忙,不过仍旧抽空跟他言简意赅地说了几句,再听到薛谛名字的第一时间他就反应过来,“你那个田径社的学弟么?我有印象,小伙长的很精神,你当时很迷恋他。我记得有一次在打工的开封菜看到你和他约会,然后俩个人好像还去了附近的游乐园,一起做了摩天轮什么的。还是那天我打工回来路过小树林还是什么的地方撞倒你们KISS。”
“尅、尅、尅斯?你确定?!”
万福河叹气说:“因为那是我大学第一次见到你有交往的人自然就印象深刻地记住了。怎么你自己反而不记得了?”
万福河有点惭愧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大概就是每次和男的分手之后相关的内容在大脑里就格式化了,前任的事情就不放在心上了,慢慢就忘光了。”
万福河笑说:“既然是不重要的事情你现在怎么想起来问?”
苟邑长吁短叹地说:“因为最近我又遇到他了,而且好死不死他成了我上司。好像还很讨厌我的样子,我就想当年我到底把他咋的了。”
万福河就略微想了想,然后说:“大概是因为……呃,对不起我老板叫我,有空再聊。”
苟邑不死心甚至打越洋电话给陶晋。
陶晋说:“你是说把你揍了一顿那个田径队的学弟?我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