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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
在一个雨后的明媚下午,轮船停靠在了日租界三井码头。作为“家里人”,林子森随着金鹤亭一起前去码头迎接归人。金鹤亭事先得到确实的消息,知道叶雪山这一趟是满载而归,所以心情大好,一路上谈笑风生。林子森站在一旁,心不在焉的恪守着大伙计的本分,一边附和,一边望眼欲穿的盼着船来。
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看到叶雪山扶着程武走下轮船舷梯。
程武在前面开路,他跟在中间,后方是黝黑黝黑的哈代先生。金鹤亭是嘻嘻哈哈的伸手迎上栈桥去了,林子森跟在后方,却是没有兴高采烈的往前挤。定定的盯着叶雪山,林子森发现他不但黑,而且瘦,走路走的小心翼翼,仿佛脚下踩的不是栈桥,而是瓷器。
他笑了,心想少爷可能是胆子小?
57、双双高升
叶雪山一路无话,单是扭头透过车窗浏览街景,腰背挺直了,并不肯向后倚靠。及至进了家门,熟悉而又洁净的环境让他渐渐活泛过来,甚至有闲心对林子森说道:“黄二爷也太胖了!”
林子森关切的注视着他,同时笑了。大黄狗已经胖成了门口一块黄石头,从早到晚永远趴着,不是吃就是睡,并且天天少不了一大碗凉啤酒。仆人们拿它当个乐子,全惯着它,宁可自己不吃,也少不了它的食物。
程武跟了进来,开口说道:“少爷快把衣服脱了吧,大热的天,当心感染。”
林子森到底也不知道叶雪山是受了什么伤,直到叶雪山在客厅里小心翼翼的脱了衣裤。
叶雪山下船之时西装齐整,如今脱了外衣脱衬衫,黑鱼似的光滑脊背露出来,上面赫然翻着几道殷红伤口,有长有短,短的像是刀尖戳出来的,长的则是从肩胛一直划到后腰。弯腰解开腰间皮带,他把宽松长裤一下退到脚踝。腿上也有浅浅伤痕,已经结了薄薄的血痂。
林子森吓了一跳,随即转身质问程武:“这是怎么弄的?少爷被人伤成这样,你是干什么的?”
叶雪山抬腿甩开长裤,然后吸着凉气一抬手:“别说他了,他当时是没瞧见。”
林子森转向叶雪山,就见他细条条的站在地上,只有一条裤衩挂在胯骨上遮羞。两条腿是一点多余的脂肪都没有了,白棉袜子的松弛袜筒堆在脚踝上,脚上穿着一双怪模怪样的翻毛皮鞋,鞋带系的倒是很紧。
走上前去蹲下来,林子森为他解开鞋带:“在家就光着吧,皮肉伤最怕天热发炎。”
叶雪山挺和气的答道:“是,我在船上就不大穿。下船要见人,所以才打扮上了。”
林子森抬起他一只脚,为他把翻毛皮鞋脱了下来,不由自主的抽抽鼻子,林子森感觉自己有好些年没闻过这么臭的鞋了。顺手把厚袜子也扒了下来,他发现叶雪山连脚都是黑的。好好的一个少爷,在船上晒成了黑鬼子。
程武见叶雪山没有吩咐,便告辞回家,自去休息。而叶雪山打着赤脚上了楼,进入卧室一看,见床上铺着平平整整的凉席,便很满意。慢慢的爬上床去趴下来,他很惬意的伸展手脚,从鼻子里向外“嗯……”了一声。
林子森关上房门,拧了一把毛巾为他轻轻擦身:“少爷,这伤都是怎么来的?你告诉我。”
叶雪山平静的闭了眼睛:“唉,出发的时候还挺太平,一过上海就变了气氛。都知道船上有钱,水手们就像狼似的,天天滋事,天天打架。船长和大副倒是好样的,可也双拳难敌四手。船在海里,四面不靠,谁厉害谁就说了算,亏得我们带了枪。”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回想起那些炎热不眠的恐怖夜晚。杀戮随时可能发生,逃生用的小舢板也被水手霸占住了,他握着手枪时刻准备着还击。和大洋中的水手们相比,城市里的混混们简直成了文明人。他的雇主身份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优势,水手们翻了脸,一样可以把他扔到海里去。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绝望恐惧的时刻,从早到晚没有一秒是轻松的,他甚至怀疑哈代找来的不是水手,而是经过伪装的海盗。然而日复一日的过得久了,他的精神变得麻木,开始不怕。
“到印度之前,船上打了一场狠的,一共死了十几个人。”他回忆着继续讲到:“有人用刀追着我砍,砍在了后背上。”
林子森已经在他的后背上发现了旧伤——说是旧,其实还留着黑色的血痂。
“到了印度,就和哈代会合了,重新又雇了人手继续上路。接下去走的倒是顺利,波斯的烟土也真是便宜。没想到在返程路上,水手们成箱的偷烟土,轮船一旦进港,他们就要扛了箱子下船去卖。哈代拦不住,我也拦不住,结果过了西贡之后,就又打起来了。这回打的凶,他们要杀了我和哈代。哈代跑到底舱去了,我站在甲板上抽烟,冷不防的被人劈了一刀。”
说到这里,他扭头对着林子森微微一笑:“我立刻往后面跑,程武就赶出来了。程武这两年总算是没有白和土匪打仗,谋略没有,枪法可是真好。”
林子森静静听着,仿佛在听一个噩梦。而叶雪山语气平淡,最后说道:“甲板上都是血,冲也冲不干净,乱哄哄的招来许多苍蝇,过了香港才彻底太平。”
林子森蹲在床边,凝视了叶雪山的侧影:“少爷,以后换我去。”
来了。
在一个雨后的明媚下午,轮船停靠在了日租界三井码头。作为“家里人”,林子森随着金鹤亭一起前去码头迎接归人。金鹤亭事先得到确实的消息,知道叶雪山这一趟是满载而归,所以心情大好,一路上谈笑风生。林子森站在一旁,心不在焉的恪守着大伙计的本分,一边附和,一边望眼欲穿的盼着船来。
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看到叶雪山扶着程武走下轮船舷梯。
程武在前面开路,他跟在中间,后方是黝黑黝黑的哈代先生。金鹤亭是嘻嘻哈哈的伸手迎上栈桥去了,林子森跟在后方,却是没有兴高采烈的往前挤。定定的盯着叶雪山,林子森发现他不但黑,而且瘦,走路走的小心翼翼,仿佛脚下踩的不是栈桥,而是瓷器。
他笑了,心想少爷可能是胆子小?
57、双双高升
叶雪山一路无话,单是扭头透过车窗浏览街景,腰背挺直了,并不肯向后倚靠。及至进了家门,熟悉而又洁净的环境让他渐渐活泛过来,甚至有闲心对林子森说道:“黄二爷也太胖了!”
林子森关切的注视着他,同时笑了。大黄狗已经胖成了门口一块黄石头,从早到晚永远趴着,不是吃就是睡,并且天天少不了一大碗凉啤酒。仆人们拿它当个乐子,全惯着它,宁可自己不吃,也少不了它的食物。
程武跟了进来,开口说道:“少爷快把衣服脱了吧,大热的天,当心感染。”
林子森到底也不知道叶雪山是受了什么伤,直到叶雪山在客厅里小心翼翼的脱了衣裤。
叶雪山下船之时西装齐整,如今脱了外衣脱衬衫,黑鱼似的光滑脊背露出来,上面赫然翻着几道殷红伤口,有长有短,短的像是刀尖戳出来的,长的则是从肩胛一直划到后腰。弯腰解开腰间皮带,他把宽松长裤一下退到脚踝。腿上也有浅浅伤痕,已经结了薄薄的血痂。
林子森吓了一跳,随即转身质问程武:“这是怎么弄的?少爷被人伤成这样,你是干什么的?”
叶雪山抬腿甩开长裤,然后吸着凉气一抬手:“别说他了,他当时是没瞧见。”
林子森转向叶雪山,就见他细条条的站在地上,只有一条裤衩挂在胯骨上遮羞。两条腿是一点多余的脂肪都没有了,白棉袜子的松弛袜筒堆在脚踝上,脚上穿着一双怪模怪样的翻毛皮鞋,鞋带系的倒是很紧。
走上前去蹲下来,林子森为他解开鞋带:“在家就光着吧,皮肉伤最怕天热发炎。”
叶雪山挺和气的答道:“是,我在船上就不大穿。下船要见人,所以才打扮上了。”
林子森抬起他一只脚,为他把翻毛皮鞋脱了下来,不由自主的抽抽鼻子,林子森感觉自己有好些年没闻过这么臭的鞋了。顺手把厚袜子也扒了下来,他发现叶雪山连脚都是黑的。好好的一个少爷,在船上晒成了黑鬼子。
程武见叶雪山没有吩咐,便告辞回家,自去休息。而叶雪山打着赤脚上了楼,进入卧室一看,见床上铺着平平整整的凉席,便很满意。慢慢的爬上床去趴下来,他很惬意的伸展手脚,从鼻子里向外“嗯……”了一声。
林子森关上房门,拧了一把毛巾为他轻轻擦身:“少爷,这伤都是怎么来的?你告诉我。”
叶雪山平静的闭了眼睛:“唉,出发的时候还挺太平,一过上海就变了气氛。都知道船上有钱,水手们就像狼似的,天天滋事,天天打架。船长和大副倒是好样的,可也双拳难敌四手。船在海里,四面不靠,谁厉害谁就说了算,亏得我们带了枪。”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回想起那些炎热不眠的恐怖夜晚。杀戮随时可能发生,逃生用的小舢板也被水手霸占住了,他握着手枪时刻准备着还击。和大洋中的水手们相比,城市里的混混们简直成了文明人。他的雇主身份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优势,水手们翻了脸,一样可以把他扔到海里去。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绝望恐惧的时刻,从早到晚没有一秒是轻松的,他甚至怀疑哈代找来的不是水手,而是经过伪装的海盗。然而日复一日的过得久了,他的精神变得麻木,开始不怕。
“到印度之前,船上打了一场狠的,一共死了十几个人。”他回忆着继续讲到:“有人用刀追着我砍,砍在了后背上。”
林子森已经在他的后背上发现了旧伤——说是旧,其实还留着黑色的血痂。
“到了印度,就和哈代会合了,重新又雇了人手继续上路。接下去走的倒是顺利,波斯的烟土也真是便宜。没想到在返程路上,水手们成箱的偷烟土,轮船一旦进港,他们就要扛了箱子下船去卖。哈代拦不住,我也拦不住,结果过了西贡之后,就又打起来了。这回打的凶,他们要杀了我和哈代。哈代跑到底舱去了,我站在甲板上抽烟,冷不防的被人劈了一刀。”
说到这里,他扭头对着林子森微微一笑:“我立刻往后面跑,程武就赶出来了。程武这两年总算是没有白和土匪打仗,谋略没有,枪法可是真好。”
林子森静静听着,仿佛在听一个噩梦。而叶雪山语气平淡,最后说道:“甲板上都是血,冲也冲不干净,乱哄哄的招来许多苍蝇,过了香港才彻底太平。”
林子森蹲在床边,凝视了叶雪山的侧影:“少爷,以后换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