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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将玉米皮撕开,路以南用手指掐了掐里面的玉米粒,已经有些发硬了。照着这个样子看来,过不了几天就该收玉米了。这次的玉米种了八九亩,收获的时候估计得花好大功夫了。土豆田里的茎叶已经有些发黄了,拿着小铲子在地里挖开一块,一下子就扒来出几个鸡蛋大小的土豆,新鲜的土豆带着一股清新的土腥味。再等几天,这几亩土豆也该收了,看着即将丰收的粮食,路以南心中犯愁了。去年没种这么多粮食,而且那时收获的时候,自己也没受伤,现在的伤虽说好的七七八八了,但是胳膊常常有使不上劲的感觉。

    曲宁扛了几捆草回来,这些草是晚上给那些山羊加餐的,随着待产期的临近,这几只山羊的食欲也越来越好。看着即将收获的大量粮食,路以南一狠心,每天在这些山羊吃的青草里又加了一些玉米。看着吃的欢快的母羊们,路以南还是觉得用粮食喂养动物太奢侈了。

    痊愈后的手臂上留下一个大大的疤痕,路以南每天都会锻炼自己的手臂,试图早日恢复过来,不管是干活还是做饭,无力的右手都很麻烦。

    很快的,收获的时节到了。为了省事,两人直接拿着弯刀在一人多高的玉米地里拦腰砍起玉米秆来。玉米叶不断的从露出来的皮肤上划过,地里又闷又热,一些细小的虫子大咧咧的趴在他们身上叮咬着,吮吸着新鲜的血液。没多久,两人身上便是又痒又热。路以南的速度明显的慢了曲宁一截,到了傍晚时分,一大片玉米地被割的高低不齐,地面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玉米棒子。将这些还带着玉米秆的玉米棒子收入戒指中,两人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看着前面还未曾收割的玉米地,曲宁叹了口气道:“我说路哥,你没事种这么多玉米做什么,差不多两三亩地的就够咱俩吃了,你何必一下子种这么多。”

    路以南揉了揉肩膀,没吭声,他心中当然有自己的打算。这岛上虽好,但是没有人烟。前阵子又发现了狼群,他现在弄这么多粮食也是为了将来做准备了。他们未来只有两个选择,第一,老死在岛上;第二,离开这个岛屿。

    第一个选择的话,要考虑生病受伤,年老,天灾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不积攒出足够多的食物,等到哪天丧失了劳动能力那就惨了。

    第二个选择也简单,他们如果真要出海离开这里,那么淡水和食物是要准备足够多的,因为不知道会在海面上漂流多久,而且除了他手中现有的那只木船外,他们还需要制作几个备用的竹筏,指南针,每年的气候风雨变化也要观察。无论是哪个选择,积攒粮食都是必须的。路以南不想跟曲宁说太多,就是不想乱了这小子的心,曲宁年轻,性情未定,前阵子虽说看起来稳重了些,可是骨子里还是有些毛躁。

    “这地里的秸秆你准备怎么办?”按照曲宁的意思是一把火烧了,路以南却不想这么做,这些秸秆咬起来可以尝出明显的甜味,用来喂羊绝对是再好不过了,就是不能喂羊,拿去堆肥也是好的,白白烧了未免可惜。

    “你难道还想去收秸秆不成。”曲宁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有气无力。

    “咳咳,当然不会。”路以南还不至于这么吝啬,他只是想把地里剩下的秸秆全部翻到地里当肥料。就是这些割剩下的秸秆看起来有点高了,真要全翻到地里就得多费几番功夫了。

    “这些秸秆的事情回头再说,等收完玉米,咱们还得收土豆呢。”说着,一把拉起曲宁,“走,回屋去,天一会儿就黑了。”现在他们两人几乎都是没等天黑就进屋,身边也一直带着小黑他们,怕的就是再遇到上次那种情况。

    岛上的气温从傍晚就开始下降了,到了夜间,淡淡的海风吹过小岛,将白天的酷热带走些许。两人以前都喜欢在夜间乘凉。坐在家门口,吃着水果,享受着温柔的晚风,别提多舒服了。

    一进屋,热热的蒸腾感一下就让两人刚落的汗又冒了出来。

    路以南将戒指中新收的玉米全部倒了出来,“玉米秆放这边,玉米片放这里,玉米放我跟前。”

    “玉米片?路哥你要这个做什么呢?”曲宁伸手扳下一个玉米棒子。将玉米片剥的干干净净的扔到路以南脚下。

    路以南在脖子上挂了一条毛巾,时不时的擦擦额头和脖子,屋子里实在是闷热的难受。他自从受伤后,元气大伤,体质虚了不少,出汗比以前厉害多了。

    “这屋子太热了,我拿这些玉米片编几张草席,白天直接挂在屋外,也好挡点热气,到了晚上再把草席摘下来。”

    “路哥,你先去擦个身子吧,看你热的。”曲宁都没想到路以南能出这么多汗,以前根本没有这样,虽说今天累了点,但是看那个出汗的架势,简直像是直接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路以南也知道自己这样出汗很不正常,这是体质极虚弱的表现,看来该想办法补补了。他还记得戒指里有几株以前没卖完的高丽参,因为这几只个头小,品相较差,被人压价压的狠了,路以南就没卖掉,直接扔到戒指里,准备自己吃的,现在正好可以拿来用了。

    人参这玩意路以南是不喜欢碰的,这家伙以前体质极好,也试着喝过一两次参汤,结果喝完就直接流鼻血了,弄得体内都是躁火。不过他现在这个样子喝点参汤应该不会有事了。

    山鸡和兔肉早已经吃完了,最近两人也没上山去打猎,戒指里储存的肉食只有羊肉和狼肉,路以南拿出一块羊肉,招呼曲宁过来“把这羊肉给我切成薄片,越薄越好。”

    这几个月里,路以南一直让曲宁切菜,家里所有的活现在都是两人分着干。虽说这小子炒菜还是总炒糊,但是切肉切菜什么的已经不在话下了。趁着曲宁切菜的功夫,路以南将地上已经剥得差不多的玉米收了起来,趁着这几天天好,拿出去晒晒。

    薄薄的羊肉片伴着生姜和人参在锅里滚动着,路以南没敢搁进去太多人参,小心翼翼的切了薄薄的两小片进去,这个时候还都是野山参,药性强,若是放多了,吃苦头的可是自己。

    羊肉性温,非常滋补,对肾虚甚有疗效,人参也是大补。路以南瞅了眼曲宁,这小子年轻气盛的,要吃上这么一碗汤,鼻血估计就下来了,说不定还会……眼神不自觉的朝着下面瞥了一眼。

    曲宁无所觉的回看了路以南一眼“路哥,什么事?”

    “没事。”路以南随口答道,复又从戒指中找出来些竹笋。竹笋性凉,这小子吃完羊肉正好用这个败败火。炖了一个多时辰,羊肉已酥烂在汤中了,乳白色的汤汁香气扑鼻,路以南尝了一口,真是鲜美无比,羊肉被汤润的滋味十足,酥烂香浓,热热的一碗汤下去,整个人都出了一身汗,这汗却不是虚汗,而是那种非常舒服的暖融融的感觉。路以南只觉得自己的肠胃都被煨的暖和起来了。果然是大补之物,正在感慨着呢,就看到曲宁一碗已经下肚,又去盛了一碗。

    “你也多吃点这竹笋,少喝点热汤,大热天的吃点凉菜更舒服。”路以南殷殷的将一盘青椒笋丝推到曲宁面前。

    曲宁看了看一大盘看起来就显得清淡无比的笋丝,又瞧了瞧浓香四溢的羊肉参汤,半响后慢慢说道:“你要是不爱吃竹笋就别炒这么多了。”

    路以南噗的一声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拍着曲宁的肩膀:“我说你误会了,这羊肉,人参都是滋补的东西,你年轻气盛的,吃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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