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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哪怕不看剧情,孟昔昭也能凭这个第一印象断定,此人十分厉害,是大齐的劲敌。
在书中,他在老单于暴毙以后,带着人一下子就接管了单于庭,二王子和三王子还没反应过来呢,人家就已经以单于自居了,三王子势弱,没有反抗,而二王子可是大阏氏生的,本身在匈奴贵族里就很有地位,他打算把自己的大哥拉下来,然而技不如人,当场就被镇压了,关起来后,大王子研究了三天,觉得这个弟弟不能留,于是,光速宰了。
……
宰了楚国公主,又宰了弟弟,再宰了一批支持弟弟的人,直把单于庭杀的是血流成河,空余的地方,则让自己的属下补足,把匈奴彻底收拾干净以后,大王子才开始琢磨起怎么当这个单于来。
匈奴单于要想建功立业,很简单,就一条路,打,收服更多的地盘,这就是匈奴人眼中的好单于。至于发展农业、畜牧业、经济、建立和中原一样的城池,这不在匈奴人的考虑范围内,他们土匪惯了,觉得抢来的东西更香。
齐国大乱的时候,他趁着齐国把兵力都抽调过去打詹不休的造反军,直接就把从幽州到洛水这一带的土地,全都吞并到了自己的版图当中,连部分山东都被他占了,要不是国内有人来报,说女真和月氏蠢蠢欲动,肯定他还要打下去,说不定就坐收渔翁之利了。
而回到了单于庭,他也没闲着,先是跟月氏人交涉了一番,质问他们不老实的行为,月氏多会做人呢,直接滑跪道歉,但耐不住大王子更缺德,他掐着日子,觉得月氏要派人过来道歉了,于是派出一队人马,暗中装作马贼,杀了派来的使臣。
然后他坐在王宫里,久久等不到使臣,登时大怒,决定带兵去攻打月氏。
攻打大齐的时候,给他劫掠来好大一批的物资,尤其是在山东,正是粮食收获的时候,抢来的粮草,不仅足够他打月氏,还足够他留下一部分,让他的部下盯着女真,女真自然也想趁火打劫,但在敏感的发现匈奴不是往日的匈奴,更加强大以后,他们就龟缩起来,没有硬碰硬。
月氏万万没想到,这个大王子居然这么猛,带兵如神,而他们月氏装文化人太久了,跟纸糊的一样,一下子就被大王子看出来外强中干,于是,没多久,月氏城破,月氏王投降,自愿连降三级,成为匈奴的贵族小王。
哪怕后来,詹不休安顿住了国内的形势,反攻回去,也没占到多少好,幽州一带还是被匈奴攥在手里,山东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仅仅抢回了洛水北方那一段不好治理的地方,看着是赢了,其实,国门已经成了匈奴的突破口。
詹不休在的时候,匈奴估计不敢南下,等他死了,那就不好说了。
而从始至终,这位大王子都稳坐军中帐,不像某些升级流,还让詹不休打到他的老家,直接把他弄死,大王子的单于之位比詹不休的皇位还稳,甚至比起詹不休来,他更像是一个合格的帝王。
至少在书写完的时候,中原还是有不稳定的因素存在,而匈奴,上下铁板一块,全都唯单于马首是瞻,詹不休这辈子,估计都达不到这样的成就。
回忆着这些,孟昔昭在心里想,所以说,他没看错,这人是真的非常厉害。
也因为这样,孟昔昭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那就是——绝不能让这个大王子继位!
瞥一眼已经热闹的快要喝酒跳舞的匈奴人,孟昔昭站起身,回自己马车上了。
到了晚上。
他们已经进入匈奴,而匈奴没那根弦,既不修路,也不建立驿站,在他们看来,边境都是大好的草场,修路干什么,修的越多,牛羊越没饭吃。
反正单于庭建的挺好,是个规模很大的城池,足够招待大齐人了。
好在这些日子每晚都安营扎寨,大家都习惯了,就是这地方,有点偏,天黑了,还能听到远处不知什么动物的嚎叫声。
孟昔昭拎着食盒,来到金都尉的帐篷里。
把食盒放下,孟昔昭笑着说道:“今日起,我大齐之众便是客人了,都尉不请我喝几杯酒吗?”
金都尉起身,打开他带来的食盒,顿时嘴角一抽:“怎么又是包子?”
孟昔昭:“我就爱吃这个。”
金都尉:“……那也不能天天吃吧。”
孟昔昭耸肩:“天天吃也没事啊,而且,这不是已经到了你们匈奴么,我听说,你们养的牛羊,肉质都特别的鲜嫩,正好,让我手底下的人,挨个的做给我吃,最好一次就给我吃腻了,让我吃个够。”
有人欣赏自己国家饲养的牲畜,金都尉自然也是一脸的与有荣焉,拿出从大齐买的好酒,他给孟昔昭倒了一杯:“你又不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了,匈奴与大齐和平相交,两国互派使臣是常有的事,你是鸿胪寺少卿,或许还能向你们的皇帝商量商量,让你来我们这里,做个常驻使臣。”
孟昔昭:“……”
要不是他知道金都尉是什么人,可能都会以为金都尉是在故意的挤兑他。
你们是真不知道大齐人对匈奴有多嫌弃吗?还主动申请当使臣,那跟主动申请流放三千里有什么区别?
他微微笑了一下,很有一种“看破不说破”的意思,“以后,我怕是不会来了。”
金都尉问:“为什么?”
孟昔昭喝了口酒,叹气道:“鸿胪寺少卿本就是一个过度的职务,不管陛下还是我爹,都不会让我在这个职位上待太久,等我回去以后,估计要往上升一升,就是不知道会去六部,还是会外放,做个一地知州、知府。”
金都尉对大齐的官职也有所了解,三省六部,是最核心的朝廷机构,而一地的知府,管的地方就几乎有半个左贤王庭这么大。
金都尉有点懵,今天还小小的六品官,明天就真去当小王啦?
孟昔昭还没说完,他悠悠的看向远方,仿佛也看到了自己那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未来:“外放三年,说不定都用不到三年,我就会被叫回应天府了,到时候,中书省和门下省,总有一个要让我去,那时我已经是三品、乃至二品的大员,又怎么能再访匈奴呢,如果我真的再访了,恐怕你们就要担心了。”
派这么大的官出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两个国家要打起来了,二是两个国家已经打起来了。
金都尉:“……如此说来,那也没什么办法,可这不是好事吗,升官发财,不是你们大齐人最热衷的事情吗?”
孟昔昭又幽幽的看了他一眼,“是好事,可是,那样我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啊。”
听他说出这么一句话,金都尉愣了一下,然后神情稍微柔和了一些:“就像你们大齐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孟昔昭:“也是,只是以后我锦衣玉食的时候,总免不了的想到都尉你在这边受苦,我这心里,不太舒服。”
金都尉:“……”
“匈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差劲。”
也就是孟昔昭说这话了,换个大齐人来,金都尉肯定要当场揍人。
孟昔昭疑惑的看了他... -->>
总结,哪怕不看剧情,孟昔昭也能凭这个第一印象断定,此人十分厉害,是大齐的劲敌。
在书中,他在老单于暴毙以后,带着人一下子就接管了单于庭,二王子和三王子还没反应过来呢,人家就已经以单于自居了,三王子势弱,没有反抗,而二王子可是大阏氏生的,本身在匈奴贵族里就很有地位,他打算把自己的大哥拉下来,然而技不如人,当场就被镇压了,关起来后,大王子研究了三天,觉得这个弟弟不能留,于是,光速宰了。
……
宰了楚国公主,又宰了弟弟,再宰了一批支持弟弟的人,直把单于庭杀的是血流成河,空余的地方,则让自己的属下补足,把匈奴彻底收拾干净以后,大王子才开始琢磨起怎么当这个单于来。
匈奴单于要想建功立业,很简单,就一条路,打,收服更多的地盘,这就是匈奴人眼中的好单于。至于发展农业、畜牧业、经济、建立和中原一样的城池,这不在匈奴人的考虑范围内,他们土匪惯了,觉得抢来的东西更香。
齐国大乱的时候,他趁着齐国把兵力都抽调过去打詹不休的造反军,直接就把从幽州到洛水这一带的土地,全都吞并到了自己的版图当中,连部分山东都被他占了,要不是国内有人来报,说女真和月氏蠢蠢欲动,肯定他还要打下去,说不定就坐收渔翁之利了。
而回到了单于庭,他也没闲着,先是跟月氏人交涉了一番,质问他们不老实的行为,月氏多会做人呢,直接滑跪道歉,但耐不住大王子更缺德,他掐着日子,觉得月氏要派人过来道歉了,于是派出一队人马,暗中装作马贼,杀了派来的使臣。
然后他坐在王宫里,久久等不到使臣,登时大怒,决定带兵去攻打月氏。
攻打大齐的时候,给他劫掠来好大一批的物资,尤其是在山东,正是粮食收获的时候,抢来的粮草,不仅足够他打月氏,还足够他留下一部分,让他的部下盯着女真,女真自然也想趁火打劫,但在敏感的发现匈奴不是往日的匈奴,更加强大以后,他们就龟缩起来,没有硬碰硬。
月氏万万没想到,这个大王子居然这么猛,带兵如神,而他们月氏装文化人太久了,跟纸糊的一样,一下子就被大王子看出来外强中干,于是,没多久,月氏城破,月氏王投降,自愿连降三级,成为匈奴的贵族小王。
哪怕后来,詹不休安顿住了国内的形势,反攻回去,也没占到多少好,幽州一带还是被匈奴攥在手里,山东被糟蹋的不成样子,仅仅抢回了洛水北方那一段不好治理的地方,看着是赢了,其实,国门已经成了匈奴的突破口。
詹不休在的时候,匈奴估计不敢南下,等他死了,那就不好说了。
而从始至终,这位大王子都稳坐军中帐,不像某些升级流,还让詹不休打到他的老家,直接把他弄死,大王子的单于之位比詹不休的皇位还稳,甚至比起詹不休来,他更像是一个合格的帝王。
至少在书写完的时候,中原还是有不稳定的因素存在,而匈奴,上下铁板一块,全都唯单于马首是瞻,詹不休这辈子,估计都达不到这样的成就。
回忆着这些,孟昔昭在心里想,所以说,他没看错,这人是真的非常厉害。
也因为这样,孟昔昭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那就是——绝不能让这个大王子继位!
瞥一眼已经热闹的快要喝酒跳舞的匈奴人,孟昔昭站起身,回自己马车上了。
到了晚上。
他们已经进入匈奴,而匈奴没那根弦,既不修路,也不建立驿站,在他们看来,边境都是大好的草场,修路干什么,修的越多,牛羊越没饭吃。
反正单于庭建的挺好,是个规模很大的城池,足够招待大齐人了。
好在这些日子每晚都安营扎寨,大家都习惯了,就是这地方,有点偏,天黑了,还能听到远处不知什么动物的嚎叫声。
孟昔昭拎着食盒,来到金都尉的帐篷里。
把食盒放下,孟昔昭笑着说道:“今日起,我大齐之众便是客人了,都尉不请我喝几杯酒吗?”
金都尉起身,打开他带来的食盒,顿时嘴角一抽:“怎么又是包子?”
孟昔昭:“我就爱吃这个。”
金都尉:“……那也不能天天吃吧。”
孟昔昭耸肩:“天天吃也没事啊,而且,这不是已经到了你们匈奴么,我听说,你们养的牛羊,肉质都特别的鲜嫩,正好,让我手底下的人,挨个的做给我吃,最好一次就给我吃腻了,让我吃个够。”
有人欣赏自己国家饲养的牲畜,金都尉自然也是一脸的与有荣焉,拿出从大齐买的好酒,他给孟昔昭倒了一杯:“你又不是以后都不会再来了,匈奴与大齐和平相交,两国互派使臣是常有的事,你是鸿胪寺少卿,或许还能向你们的皇帝商量商量,让你来我们这里,做个常驻使臣。”
孟昔昭:“……”
要不是他知道金都尉是什么人,可能都会以为金都尉是在故意的挤兑他。
你们是真不知道大齐人对匈奴有多嫌弃吗?还主动申请当使臣,那跟主动申请流放三千里有什么区别?
他微微笑了一下,很有一种“看破不说破”的意思,“以后,我怕是不会来了。”
金都尉问:“为什么?”
孟昔昭喝了口酒,叹气道:“鸿胪寺少卿本就是一个过度的职务,不管陛下还是我爹,都不会让我在这个职位上待太久,等我回去以后,估计要往上升一升,就是不知道会去六部,还是会外放,做个一地知州、知府。”
金都尉对大齐的官职也有所了解,三省六部,是最核心的朝廷机构,而一地的知府,管的地方就几乎有半个左贤王庭这么大。
金都尉有点懵,今天还小小的六品官,明天就真去当小王啦?
孟昔昭还没说完,他悠悠的看向远方,仿佛也看到了自己那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未来:“外放三年,说不定都用不到三年,我就会被叫回应天府了,到时候,中书省和门下省,总有一个要让我去,那时我已经是三品、乃至二品的大员,又怎么能再访匈奴呢,如果我真的再访了,恐怕你们就要担心了。”
派这么大的官出使,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两个国家要打起来了,二是两个国家已经打起来了。
金都尉:“……如此说来,那也没什么办法,可这不是好事吗,升官发财,不是你们大齐人最热衷的事情吗?”
孟昔昭又幽幽的看了他一眼,“是好事,可是,那样我以后就见不到你了啊。”
听他说出这么一句话,金都尉愣了一下,然后神情稍微柔和了一些:“就像你们大齐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孟昔昭:“也是,只是以后我锦衣玉食的时候,总免不了的想到都尉你在这边受苦,我这心里,不太舒服。”
金都尉:“……”
“匈奴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差劲。”
也就是孟昔昭说这话了,换个大齐人来,金都尉肯定要当场揍人。
孟昔昭疑惑的看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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