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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腾、胡车儿等的簇卫下,威严十足,令人不敢久视。
曹略前后的变化太大,这些军吏颇不适应。
有一人挪动了下脚步,偏头对身边的吏卒说道:“郡司马前以简易示人,今以甲剑示我等,这是想立威么?”鸦雀无声中,他的声音虽然不算大,却也传出甚远,落入了曹略的耳中。
曹略瞧也不瞧他,向台下喝道:“姜庆!”
姜庆驱马出列,高声应道:“在。”
“三军列阵而吏士趋喧者,何罪也?”
趋即快走,喧即喧哗。
姜庆熟知汉家军法,不假思索,应声答道:“军法:论斩无须时。”
马腾按刀前行半步,虎视台下,喝问道:“适才何人趋喧,出列!”
马腾体貌魁梧,肌肉猛男,络腮胡铺面,牛铃大眼,人望一眼便觉可怖,再望一眼便觉胆寒,没人敢看他第三眼,闻他厉声喝问,面面相觑,无人出声回答。
马腾再问道:“适才何人趋喧,出列!”
仍然无人言声。
马腾三问之:“适才何人趋喧,出列!”
还是没人说话。
马腾乃转身请得曹略将令,命台下的执戟郎:“将趋喧之人拿下!”
执戟郎接到曹略之令,即挺戟驰马,径入郡兵阵中,在郡兵的众目睽睽下奔到适才趋喧之人前,一郎将戟交到左手,右手探出,把这人揪住,转马回行。
这个趋喧之人便是前天在曹略府前懒洋洋说“郡司马既叫我等散去,我等便就散去吧”的那个人,却是狄道最大的豪强牛家的宾客。恃牛家之势,这个人在军中一向散漫,不过,虽然散漫,平素待部卒还算不错。这时见他被抓,他部下的这屯郡卒顿起骚乱。
一屯兵卒约百十人。
令一执戟郎横戟驻马,独立其前,挺弩对朝,嗔目喝道:“岂不闻军法?‘趋喧,论斩无须时’!”
百十屯卒里有不忿的,想鼓动人抢回被带走的那个屯长,但看到执戟郎的手指放在了弩机的机括上,被他怒目扫过,却终究没有敢出声。
旋即把那个趋喧的屯长拿到台下,丢到地上,回命:“报,已将违法吏卒带到!”
马腾回禀曹略。
曹略依然是瞧也不瞧那人一眼,面无表情地吐出了一个字:“斩。”
立在他身边的孙义闻言大惊,刚才曹略令人捕拿那个“趋喧”的屯长时,他还以为曹略只是想稍微惩治一下这个屯长,借机立威罢了,却万没料到曹略说斩就斩!他知这屯长是牛家的宾客,忙出言说道:“此军吏不知君之威也,只是初犯军法,稍加惩治即是,不必斩了吧。”
曹略正色说道:“明府既说‘威’,敢请教明府,何为威?”
“这……”
“略不才,请求为明府试言之:汉家《军法》说军法的用处,开篇明义:‘立威以威众,诛恶以禁邪’,军法就是用来立威、诛恶的。不诛恶,何以立威?如果违法了军法而却不按照军法规定的条款处置,还要军法何用?如果军法无用,如何明赏罚?如果不能明赏罚,何以治军?又如何击贼?故兵家言:威之立,始自诛恶。别的事皆可从明府,唯此事不可从也!”
孙义自与曹略相识,从未见过曹略正颜厉色的样子,此时见之,位虽比曹略尊,年虽比曹略长,却不由自主地被他的竣烈严厉之气所夺,诺诺无言,拱手而已,不敢再劝。
马腾、胡车儿等的簇卫下,威严十足,令人不敢久视。
曹略前后的变化太大,这些军吏颇不适应。
有一人挪动了下脚步,偏头对身边的吏卒说道:“郡司马前以简易示人,今以甲剑示我等,这是想立威么?”鸦雀无声中,他的声音虽然不算大,却也传出甚远,落入了曹略的耳中。
曹略瞧也不瞧他,向台下喝道:“姜庆!”
姜庆驱马出列,高声应道:“在。”
“三军列阵而吏士趋喧者,何罪也?”
趋即快走,喧即喧哗。
姜庆熟知汉家军法,不假思索,应声答道:“军法:论斩无须时。”
马腾按刀前行半步,虎视台下,喝问道:“适才何人趋喧,出列!”
马腾体貌魁梧,肌肉猛男,络腮胡铺面,牛铃大眼,人望一眼便觉可怖,再望一眼便觉胆寒,没人敢看他第三眼,闻他厉声喝问,面面相觑,无人出声回答。
马腾再问道:“适才何人趋喧,出列!”
仍然无人言声。
马腾三问之:“适才何人趋喧,出列!”
还是没人说话。
马腾乃转身请得曹略将令,命台下的执戟郎:“将趋喧之人拿下!”
执戟郎接到曹略之令,即挺戟驰马,径入郡兵阵中,在郡兵的众目睽睽下奔到适才趋喧之人前,一郎将戟交到左手,右手探出,把这人揪住,转马回行。
这个趋喧之人便是前天在曹略府前懒洋洋说“郡司马既叫我等散去,我等便就散去吧”的那个人,却是狄道最大的豪强牛家的宾客。恃牛家之势,这个人在军中一向散漫,不过,虽然散漫,平素待部卒还算不错。这时见他被抓,他部下的这屯郡卒顿起骚乱。
一屯兵卒约百十人。
令一执戟郎横戟驻马,独立其前,挺弩对朝,嗔目喝道:“岂不闻军法?‘趋喧,论斩无须时’!”
百十屯卒里有不忿的,想鼓动人抢回被带走的那个屯长,但看到执戟郎的手指放在了弩机的机括上,被他怒目扫过,却终究没有敢出声。
旋即把那个趋喧的屯长拿到台下,丢到地上,回命:“报,已将违法吏卒带到!”
马腾回禀曹略。
曹略依然是瞧也不瞧那人一眼,面无表情地吐出了一个字:“斩。”
立在他身边的孙义闻言大惊,刚才曹略令人捕拿那个“趋喧”的屯长时,他还以为曹略只是想稍微惩治一下这个屯长,借机立威罢了,却万没料到曹略说斩就斩!他知这屯长是牛家的宾客,忙出言说道:“此军吏不知君之威也,只是初犯军法,稍加惩治即是,不必斩了吧。”
曹略正色说道:“明府既说‘威’,敢请教明府,何为威?”
“这……”
“略不才,请求为明府试言之:汉家《军法》说军法的用处,开篇明义:‘立威以威众,诛恶以禁邪’,军法就是用来立威、诛恶的。不诛恶,何以立威?如果违法了军法而却不按照军法规定的条款处置,还要军法何用?如果军法无用,如何明赏罚?如果不能明赏罚,何以治军?又如何击贼?故兵家言:威之立,始自诛恶。别的事皆可从明府,唯此事不可从也!”
孙义自与曹略相识,从未见过曹略正颜厉色的样子,此时见之,位虽比曹略尊,年虽比曹略长,却不由自主地被他的竣烈严厉之气所夺,诺诺无言,拱手而已,不敢再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