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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鹅毛般的雪片白天空落下,一片片轻盈飘逸,如白色花瓣缓缓落在一只小巧细嫩的粉色掌心上,掌心温暖,雪片贴上后不久就融化了。

    “小姐,外头天冷,您把帘子拉上吧。”同坐在马车内的丫鬟玉珠拿起一旁的紫狐裘披在主子陆纷纷肩上。

    “玉珠,你看这雪花多漂亮。”陆纷纷小心翼翼的将掌中尚未完全融化的雪花凑到玉珠的眼前“像不像花瓣?”

    “像。”玉珠指尖一触,雪花就融了。

    “玉珠,你把雪花弄融了!”陆纷纷不悦的瘪起小嘴。

    “小姐,这雪花本来一碰到热气就融,不是奴婢故意的啊!”谁知那雪片这么不经碰嘛,怎能怪她呢。

    “哼,我再收集一片来。”陆纷纷又伸手出窗,两掌并连,捞取空中飘扬的雪花“这雪景真美,真希望天空能一直一直飘雪。”她一脸神往。

    玉珠闻言立刻反对“小姐,这雪若一直下,就不好了!像刚才就是下了一场大雪,害得我们被困在何夫人家里无法动弹,还好现在雪势小了,可是地上积雪数寸,这马车行进的速度慢得像乌龟在爬,现在都戌时了,不知何时才能到家,真是烦人。”

    何夫人是陆纷纷的小泵姑,同住在平安城中,距离不是挺远,搭马车单程不用半个时辰,可现因积雪的关系,马车已经行进将近一个时辰了,仍离陆府尚有好大一段距离。

    陆家是平安城最富有的人家,昔日陆家老爷陆金广受友人之邀,合伙投资金矿开采。他投资了所有的家当开采了一年,别说金矿了,连金粉都没瞧见,而那朋友可能因无成果而心虚还是因家当用尽而不想继续开采,竟然偷偷卷了余下的资金潜逃,陆金广气得差点病倒。

    可他又固执的认为既已开采这么久的时间,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要他轻易放弃,实在心有不甘,于是四处借钱,决定再给自己半年的时间,继续招募工人,自己也卷袖下去采矿。

    或许是傻人有傻福,也或许是他命中注定大富大贵,这矿山里,还真有金矿脉,陆金广因此一夜致富,成了平安城黄金买卖的大富人家,盖了拥有小桥流水、高阁长廊的富丽园林私宅,还迎娶他打小就暗恋在心中(但人家对他不屑一顾),一名穷秀才的美丽女兑当老婆,婚后第六年生下一名与母亲模样如出一辙的娇滴滴女婴,他以为,他的人生就此圆满了。

    女婴生下时,那粉嫩嫩的脸蛋,与母亲一模一样的细致清丽五官,让他疼爱不已,心中暗暗舒了口气——还好女儿不像他长得方头大耳,眼睛小小,鼻若蒜头,嘴巴又阔,否则不知要准备多少嫁妆才嫁得出去。是说,他根本舍不得将女儿嫁出去,还是挑个上门女婿直接入赘,方便照看,以防女婿欺负了女儿,他鞭长莫及。

    女儿是他的心头宝贝,于是他决定取名为——陆宝贝。

    陆金广的妻子吴氏一听,大翻白眼,那过于俗气的名字,差点令刚生产完、全身虚弱的她因此昏厥。

    “陆金广,你敢取那名字给我试试!”吴氏怒目瞪视身宽体胖的丈夫。

    吴氏对待丈夫从不客气,不曾叫他相公、唤他夫君,高兴时喊他“金广”不高兴时就连名带姓叫他,而陆金广因为深爱妻子,只要妻子肯陪在他身边,他就心满意足,哪管妻子怎么喊他。

    夫妻俩结亲后,整整五年未有喜讯,他的长辈与手足均劝他再纳小妾,以免庞大家产无人继承,全被他强硬的拒绝了。

    他只爱一个人,爱了十几年,好不容易能娶她为妻,疼她都来不及了,哪有心思将他的感情分享出去。

    幸好,在第六年,妻子的肚皮传来喜讯,虽然诞下的是女儿,对他而书,只要是妻子所出,管他男的女的,都是他的心肝宝贝,尤其女儿仿佛与妻子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细致小脸,可是让他一见就喜爱上了。

    他立誓让女儿幸福快乐、衣食无缺的长大,将来替她寻觅一个善良敦厚的男人,入赘为赘婿,只要有他在,谁都不准欺负他女儿!

    女儿是他的掌中宝,妻子更是他的心中肉,取的名字老婆不满意,他绝对不坚持,立刻又想了其他的“要不叫银珠?”

    吴氏秀致眉头蹙得死紧。

    府中的女婢、长工,哪个名字不是取得俗气有力,将宝贝女儿的名字取得跟奴仆们相似,他是想找死吗?

    “锦玉?”陆金广语气讨好的问。

    吴氏翻了个大白眼,同时吐了一口不耐的大气。

    “宝玉?”陆金广近乎小心翼翼的弯下腰,两手有些焦躁的在胸口前方摩呀摩。

    吴氏再翻白眼。

    “总不能叫千金或金玉吧?”陆金广一脸为难的说“我的名字就有个金字,与我相冲,不好不好!”得想想其他代表荣华富贵的好名字。

    吴氏重叹了口气。

    早该知道她丈夫是个满脑子金银珠宝的草包,取的名字自然与此相去不远,她怎么会奢望他想得出一个脱俗雅致的好名呢。

    吴氏的叹气让陆金广心头更是忐忑。

    “我没法了,不然娘子你来想吧!”怎么取,妻子都不满意,他黔驴技穷了。

    这时,窗外一阵大风吹来,刮动满园开满粉色樱花的樱花树,樱花随着狂风而扬起、飘落,落英缤纷,像下了场粉雪,好不美丽。

    吴氏一时之间,看得入迷了。

    “就叫纷纷吧。”她着魔般的轻声道。

    “什么?分分?”这会换陆金广大蹙眉头了“这不好吧,啥都分出去,自个儿不就没得吃了?”

    雅兴整个被打坏的吴氏转头狠瞪他一眼,陆金广连忙改口附和“分分好,分得好,分得好!这表示咱女儿心胸宽大、出手大方,而且有舍才有得嘛!”陆金广呵呵干笑,附和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陆金广很小气、一毛不拔,但那是对外人,对自己人可不是这样了,举凡他的家人、亲戚甚至是姻亲,都可因他而取得衣食无缺的好日子。

    当年,发了大财成了暴发户的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迎娶他暗恋十多年的邻家女孩。

    她高雅秀气,五官细致纤巧,小小的脸儿才巴掌大,眼眸水汪汪的,乌黑的瞳眸一转过来斜睨着他时,他浑身血气逆流,直冲入脑,整张脸都涨红了。

    当她轻笑时,笑声若银钤清脆,笑颜似花儿绽放,他看得痴了、傻了,天地万物仿佛在剎那间静寂,他只看得见娇俏脸容,只听得见细嫩嗓子。

    他多想象当年的汉武帝,打造一栋金屋,将心爱的女人娇藏起来!

    他托了媒人,聘金一开就是一栋可容纳数十人的豪宅大院,可供得起吴氏一家六口衣食无虞三辈子的惊人天价。

    吴氏的父亲虽是个秀才,但不过是个书呆子,没啥挣钱的本事,常穷得得靠当铺才能过活,一家六口的经济几乎都是靠吴母做女红、养鸡养鸭苦撑下来的。

    日子过得苦哈哈的他们,一听到聘金的丰厚,全都吓傻了,万万没想到以为生来是个赔钱货的独生女,竟然可嫁到大富人家当少奶奶,而且那高价的聘金还可协助年纪不小却无钱成亲的哥哥们娶妻生子,一家人安安乐乐的过上好日子。

    这场婚事,反对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吴秀才。他看不起从商的生意人,自讶好歹是个秀才,怎可将猫生女儿配给一个最下品的商贾!

    但他的反对微小如乱飞的嗡嗡蚊鸣,吴母一掌就打死。

    另一个反对的就是吴氏本人。她讨厌陆金广的长相,脑满肠肥,俗里俗气,和她美丽的外表,丝毫不般配。

    她晓得自己生得美,每次出外帮忙母亲贩卖鸡鸭时,路过的男男女女均在她身上落下赞叹的眼神。

    她这么漂亮,就应该嫁给高官王族,有个显赫的称号,说不定哪天宫里选秀,她还可以入皇宫当妃子,怎么能嫁给一个俗气的商人!

    当然她的反对,一样被吴母一语否决。

    吴母认为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大好机会,她穷得太久也苦得太久——她本也是个漂亮的女人,因为生活困苦、忧虑烦心,才不过四十出头,脸容就衰老得像五十。女儿那套嫁给高官王族的论调她全都嗤之以鼻,讥嘲她的不现实,勒令不管她答不答应,这个亲,是成定了。

    不甘不愿的新娘上了花轿,仗恃丈夫的宠爱,对于讨厌的丈夫自然少有好脸色,生气时,口气更是好不到哪。

    但陆金广全都吞忍了下来,不为什么,只因为他爱她,就算女儿的名字可能“分”光他的家产,他也会打落牙齿和血吞了。

    于是陆纷纷的名字就这样定了。

    当吴氏亲手写下女儿的名字,陆金广这才发现原来不是“分散”的“分”而是有盛多之意的“纷纷”时,心头可说是松了口大气,并赞美妻子文采出众,竟能取蚌脱俗又带有好命之意的雅名,不像他只想得出金银珠宝贝的相关词,他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吴氏赏给他的,自然又是白丸子两颗,感叹自个儿命苦,嫁了个草包。

    长大后的陆纷纷,果如她母亲,是个花般的女孩,故吴氏妆点她时,衣上绝对绣有花草图样,绣帕、披帛、荷包、首饰亦与花儿有关;而最为娇美的柔柔粉红色调,则是最能衬托女儿的白皙肤色,映照得细致肌肤白里透红,吹弹可破。

    她可怜嫁了个俗气的老公,她的女儿可不能也沾染上那份俗味!

    这时,倚在车窗凝望外头雪景的陆纷纷,压根儿没将丫鬟的叨念放在心口,她所有的心神都被美丽的雪花所吸引了。

    她喜欢所有美好的事物,所以她喜欢繁花似锦的春天,也喜欢欣欣向荣的夏天,喜爱萧瑟的秋天,冬天的雪景更是她心头最爱。

    当世上被白茫茫一片的白雪所覆盖,是那么的寂静肃穆,萧索中带着孤傲自赏的韵味,她真是喜爱极了。

    她希鉴她将来的夫婿也能拥有这样的气质,显得那样高不可攀,而让人心生崇拜。

    她心底很清楚父母的感情不算不好,但也不算好。父亲非常的疼爱母亲,可是母亲打从心底嫌恶父亲,从小就在她耳旁吩咐叮咛,长大后成亲,可别嫁给一个跟她父亲同样脑满肠肥的草包。

    陆纷纷很爱她的父亲,他是她最喜爱的男人,但或许是长时间受到母亲的洗脑,她也认为将来的夫婿,一定要是个健美挺拔的俊美男子,拥有让人一见倾心的出众仪表,可她并不认为非得要嫁高官侯族,她想要的是像父亲这样深爱母亲的一个男人,同时也是一个她深深喜爱的男人,这样就够了,他甚至不需要有钱,就算穷得得当裤子也无所谓,反正陆家有得是钱。

    她完全没想过一个穷得得当裤子的男人,是很难有孤高自傲的气质的,若在那样的环境下还那么自以为是,大抵也是个不切实际,难以体贴妻小,无法拥有可靠肩膀的夹缝生存者罢了。

    时常作着身旁有俊雅夫婿相伴美梦的陆纷纷一想到自己的婚姻,不由得叹了口气。

    父亲心底其实清楚,母亲是看不起他的,认为他除了钱以外,一无所有。

    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父亲决定让她嫁个状元郎,而他相中了城中一位今年刚中举人的许姓书生,无条件支持他念书,等来年殿试时全额支持他进京赶考,条件是进士及第就须返乡娶她为妻,当个官夫人。

    陆纷纷曾经趁出外逛街时,偕同丫鬟绕到许家,偷看了那人样貌。

    他是个普通人,样貌中等,身材中等,不丑不俊不出色,惟一可取的就只有一身的书卷气质,让他看起来顺眼了些,但总的来说,她不喜欢那个男人,她不是她理想中的夫婿模样。

    回家后,她跟父亲抗议,不想嫁给那个人,对于这点,父亲一反常态的坚持,非要她嫁给许举人,将来好当个威风的官夫人。

    要是过往,父亲一定顺着她的。

    她不想嫁给那个人啊!陆纷纷气恼的瘪嘴。

    家里又不缺钱,她也看不出那官位能干啥,为何不让她嫁个喜欢的人呢?

    说来说去,不就是父亲爱面子而已吗?

    为何她要为了父亲的面子,去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

    她不依她不依她不依啦!

    “这雪怎么落个不停啊,马车到底何时才能到家啊?”身后,丫鬟玉珠还在叨念个不停。

    陆纷纷听得烦,转头低斥“玉珠,你就别啰唆”

    马车忽然震动了好大一下,将主仆二人吓了一跳,害怕得抱在一块儿。

    “发生仟么事了?”玉珠对着外头的车夫大喊。

    “好像撞着啥东西了。”车夫停下马车,跃下观察地上的突起物。

    “撞着东西?”陆纷纷好奇心起,就要开车门。

    玉珠拉住她的袖子阻止她“小姐,外头冷,别下去。”

    陆纷纷不以为意的回头笑道“你怕冷就待在车上,我下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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