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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崩塌了,沉没了,将我们钉在地上。可是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渴望压在男人的身躯之下。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会变得似真非真,运动自由而毫无意义。”
———节自,昆德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那时应该还算是秋天,至少透过玻璃窗看到的仍然是带着叶子的树,叶子依旧是黄色,只是黄的有些干燥,在风的微微中招摇着,呼扇呼扇的。我能清楚的看到一片叶子由于禁不住风的诱惑而随风而动,像小孩放出手的纸飞机,只知道盘旋着向下坠。
我已经不用第一个到办公室了,几天前来的一个大学生已经替代我上班前的打水的工作。你可以隐瞒很多东西,但年龄却是人在这个世界上行走的经历。老的走了,新人就会很快跟上,办公室永远不会空坐。新人会很早就来,先打水,后扫地,如果时间允许还要把地拖一拖。这项工作由我已经做了四年了,四年,我还是个新人,因为没有再新的人来。
大学生杜宇,很有书生气,也许刚毕业都是这样,我仿佛看到了又一个自己,只是这个自己比现在的我要年轻而有活力。办公室的生活是一杯茶一张报的逻辑,没有人愿意打破,打破了祥和也许自己也就不存在了。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双眼睛开始注视着我,而每当我四处寻觅时,却再也找不那双深邃的眼睛。办公室工作如常,人人都在埋头忙活着自己的应该或不应该做的事情,只要不是闲着就好。四个人同在一个办公室,谁也不愿意打破这样的宁静,四个人只是在工作,说出的话也全是为了工作。工作让我们很多人变得都像个真正意义上的同事,同事只能是同事,也许了解得太深可能连同事都做不成了。
杜宇的行为,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内。他邀请我出去吃饭,这事我也做过,也是在我新到这个办公室的几天以后,也邀请了一位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同事去吃饭,吃饭可以获得意料不到的信息。 回家,我很讨厌回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家对于我从很需要变得无关紧要。我不知道是讨厌家里的空气还是讨厌家里存在的他。
与他的相识是在上大学的时候,那时的天空永远都是蓝色的,和海的颜色一样,而我则经常坐在校园里的人工湖畔,仰望着浮云的聚聚合合,聆听着鸟儿在头顶逝过的欢笑,也就是在这时,我遇见了他,一个设计系的男孩。
他显得很有风度,也算是风度偏偏。知道什么时候你需要水,也知道什么时候你需要纸巾,他会很适当的又不做作的递上,他很细心。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使得我感觉很舒服。这种舒服如同阳光炽热的落在脸上,暖暖的、热热的,只是现在我才知道,这感觉只是感觉,感觉而已。
优秀的男孩之所以优秀,就在于有女孩追。我不是优秀的女孩,至少那时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很多人都说我们不配。当我们牵手走进自习室、图书馆、乃至食堂时,很多人的目光都会在瞬间变化几个角度。他是那么的优秀,在别人眼里应该是和完美齐名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我,我只记得他告诉我,他真的喜欢我。
现在,他就睡在我的身边,一睡就是四年。可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我们是这样的陌生。两个人在一起变的越来越乏味,开始时是水乳交融,到现在变的平静如水。完美的他在婚后变的很不完整。我有时一直在想,是不是我离他太近了。
以前没有生活在一起,没有拿到那张缘定终身的证明,我们只能通电话。有时一通就是几个小时,现代化给了人最大的可能空间,只有我想要,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听到他的声音。这美好的记忆一直持续到婚后的一年,我会经常的查阅他的手机记录,对于通话时间和通话人员都要做详细的追问,他也乐意直言不讳。接着,就是我的手机在他手里。我们同时感到了对方的重要。
我很少想到控制,只是在现在我才发觉我是在控制着对方,也许人的潜意识都有控制的本能,可他那时也同样控制着我,我们都相互的乐此不疲控制着。我不希望他在私人场合身边会没有我,除了他的八小时工作外,我希望他都会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对他的关心,远远的胜过了自己。每当他出门见朋友时,我都会很乐意的悄悄跟上,我会想出各种理由同他挽着手出现在全是男人的聚会中。我的时间,一半交给了办公室,一半则给了他。
他睡的很熟,呼噜声也很响亮。人说睡觉时呼噜越响,表明这个人很疲劳。我不知道他累在哪里,我想起了我已经很少查看过他的手机通信了,也许这已经无关紧要了,就像以前的天空聚散离合的浮云,对我也已经无关紧要了。我点开床头的台灯,可能书籍可以让我暂时告别失眠。
书是本张炜的随笔集子,我很不爱看书名,也从不循规蹈矩的章章细嚼,我觉得那是带眼镜有学问人的作法,我只需要看,内容只是其次。
张炜在一篇文章中写创作的激情,这本和我毫无关系,作为一个文秘根本用不上创作。不过在下面讲的故事对我启发很大,他讲道,刚出生的猫狗永远的活力充沛,蹦蹦跳跳,但这种活力只是维系了一两个年头,慢慢的那些猫狗都变的很贪睡,最后彻底的睡了过去。他谈的是创作的激情的消退,但我却想到了我的生活,乃至生命。
我静静地把灯闭掉,接着就是包裹四周的黑暗,没有一丝的光亮,只是呼吸。我有时真的希望能有什么异类破窗而入,或者什么在黑暗里突然出现,最好能吓到我,甚至惊我一身冷汗。可现只有他的呼噜,不厌其烦的呼噜。
时间,流水一样的过。当我再一次关注我窗前的树时,原来上面呼扇的叶子,已经全部不见了。孤单的树枝坚毅的毫无规律的伸向四周,好象是人累了在伸懒腰,只是这个人长了很多条胳膊,而每条胳膊都是那样的纤细不直。
杜宇走到我面前,他用中国最传统的借书还书的办法向我表达了一种感情,他说他喜欢我。在说这话时,他脸变的很红,我突然之间想起了小时家里喂养的一只母鸡,母鸡头顶的红冠子正如同现在杜宇的脸,我对自己无聊的想法感到可笑,我真的笑了。也就在这时使得杜宇的脸变得更红了。
下班后我和杜宇进了家茶馆,杜宇有些拘谨,我看见他迈出的步子微微的颤动着,他不停的在用手上的动作来掩饰内心的惊慌,还好我们很快就坐到了对面。
我很久没有去想自己会再次恋爱,恋爱到底是什么?也许太严重了。原本像蜜一样的东西变得索然无味,其实本身并不可怕,只是这感觉有些要命。
也就是在我对着杜宇发愣的时候,杜宇开始了他的叙述。他的叙述很轻柔,仿佛在说着一个旁无关系人的往事,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只做叙述而不做议论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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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沉重的负担压得我们崩塌了,沉没了,将我们钉在地上。可是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渴望压在男人的身躯之下。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会变得似真非真,运动自由而毫无意义。”
———节自,昆德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那时应该还算是秋天,至少透过玻璃窗看到的仍然是带着叶子的树,叶子依旧是黄色,只是黄的有些干燥,在风的微微中招摇着,呼扇呼扇的。我能清楚的看到一片叶子由于禁不住风的诱惑而随风而动,像小孩放出手的纸飞机,只知道盘旋着向下坠。
我已经不用第一个到办公室了,几天前来的一个大学生已经替代我上班前的打水的工作。你可以隐瞒很多东西,但年龄却是人在这个世界上行走的经历。老的走了,新人就会很快跟上,办公室永远不会空坐。新人会很早就来,先打水,后扫地,如果时间允许还要把地拖一拖。这项工作由我已经做了四年了,四年,我还是个新人,因为没有再新的人来。
大学生杜宇,很有书生气,也许刚毕业都是这样,我仿佛看到了又一个自己,只是这个自己比现在的我要年轻而有活力。办公室的生活是一杯茶一张报的逻辑,没有人愿意打破,打破了祥和也许自己也就不存在了。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双眼睛开始注视着我,而每当我四处寻觅时,却再也找不那双深邃的眼睛。办公室工作如常,人人都在埋头忙活着自己的应该或不应该做的事情,只要不是闲着就好。四个人同在一个办公室,谁也不愿意打破这样的宁静,四个人只是在工作,说出的话也全是为了工作。工作让我们很多人变得都像个真正意义上的同事,同事只能是同事,也许了解得太深可能连同事都做不成了。
杜宇的行为,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内。他邀请我出去吃饭,这事我也做过,也是在我新到这个办公室的几天以后,也邀请了一位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同事去吃饭,吃饭可以获得意料不到的信息。 回家,我很讨厌回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家对于我从很需要变得无关紧要。我不知道是讨厌家里的空气还是讨厌家里存在的他。
与他的相识是在上大学的时候,那时的天空永远都是蓝色的,和海的颜色一样,而我则经常坐在校园里的人工湖畔,仰望着浮云的聚聚合合,聆听着鸟儿在头顶逝过的欢笑,也就是在这时,我遇见了他,一个设计系的男孩。
他显得很有风度,也算是风度偏偏。知道什么时候你需要水,也知道什么时候你需要纸巾,他会很适当的又不做作的递上,他很细心。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使得我感觉很舒服。这种舒服如同阳光炽热的落在脸上,暖暖的、热热的,只是现在我才知道,这感觉只是感觉,感觉而已。
优秀的男孩之所以优秀,就在于有女孩追。我不是优秀的女孩,至少那时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很多人都说我们不配。当我们牵手走进自习室、图书馆、乃至食堂时,很多人的目光都会在瞬间变化几个角度。他是那么的优秀,在别人眼里应该是和完美齐名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我,我只记得他告诉我,他真的喜欢我。
现在,他就睡在我的身边,一睡就是四年。可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我们是这样的陌生。两个人在一起变的越来越乏味,开始时是水乳交融,到现在变的平静如水。完美的他在婚后变的很不完整。我有时一直在想,是不是我离他太近了。
以前没有生活在一起,没有拿到那张缘定终身的证明,我们只能通电话。有时一通就是几个小时,现代化给了人最大的可能空间,只有我想要,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听到他的声音。这美好的记忆一直持续到婚后的一年,我会经常的查阅他的手机记录,对于通话时间和通话人员都要做详细的追问,他也乐意直言不讳。接着,就是我的手机在他手里。我们同时感到了对方的重要。
我很少想到控制,只是在现在我才发觉我是在控制着对方,也许人的潜意识都有控制的本能,可他那时也同样控制着我,我们都相互的乐此不疲控制着。我不希望他在私人场合身边会没有我,除了他的八小时工作外,我希望他都会在我身边。我觉得我对他的关心,远远的胜过了自己。每当他出门见朋友时,我都会很乐意的悄悄跟上,我会想出各种理由同他挽着手出现在全是男人的聚会中。我的时间,一半交给了办公室,一半则给了他。
他睡的很熟,呼噜声也很响亮。人说睡觉时呼噜越响,表明这个人很疲劳。我不知道他累在哪里,我想起了我已经很少查看过他的手机通信了,也许这已经无关紧要了,就像以前的天空聚散离合的浮云,对我也已经无关紧要了。我点开床头的台灯,可能书籍可以让我暂时告别失眠。
书是本张炜的随笔集子,我很不爱看书名,也从不循规蹈矩的章章细嚼,我觉得那是带眼镜有学问人的作法,我只需要看,内容只是其次。
张炜在一篇文章中写创作的激情,这本和我毫无关系,作为一个文秘根本用不上创作。不过在下面讲的故事对我启发很大,他讲道,刚出生的猫狗永远的活力充沛,蹦蹦跳跳,但这种活力只是维系了一两个年头,慢慢的那些猫狗都变的很贪睡,最后彻底的睡了过去。他谈的是创作的激情的消退,但我却想到了我的生活,乃至生命。
我静静地把灯闭掉,接着就是包裹四周的黑暗,没有一丝的光亮,只是呼吸。我有时真的希望能有什么异类破窗而入,或者什么在黑暗里突然出现,最好能吓到我,甚至惊我一身冷汗。可现只有他的呼噜,不厌其烦的呼噜。
时间,流水一样的过。当我再一次关注我窗前的树时,原来上面呼扇的叶子,已经全部不见了。孤单的树枝坚毅的毫无规律的伸向四周,好象是人累了在伸懒腰,只是这个人长了很多条胳膊,而每条胳膊都是那样的纤细不直。
杜宇走到我面前,他用中国最传统的借书还书的办法向我表达了一种感情,他说他喜欢我。在说这话时,他脸变的很红,我突然之间想起了小时家里喂养的一只母鸡,母鸡头顶的红冠子正如同现在杜宇的脸,我对自己无聊的想法感到可笑,我真的笑了。也就在这时使得杜宇的脸变得更红了。
下班后我和杜宇进了家茶馆,杜宇有些拘谨,我看见他迈出的步子微微的颤动着,他不停的在用手上的动作来掩饰内心的惊慌,还好我们很快就坐到了对面。
我很久没有去想自己会再次恋爱,恋爱到底是什么?也许太严重了。原本像蜜一样的东西变得索然无味,其实本身并不可怕,只是这感觉有些要命。
也就是在我对着杜宇发愣的时候,杜宇开始了他的叙述。他的叙述很轻柔,仿佛在说着一个旁无关系人的往事,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只做叙述而不做议论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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