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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于我们的那个时代里,我是个霸王。
我说的那个时代,是我的小学时代,具体来说就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中国。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现在回想起来依然那么清晰,纤毫必现。那时在家在村在学校我一统天下,风光无限。我的感觉是拥有了全世界,而全世界只有西九村和一个中心小学。
西九村指的是马桥镇以西的九个村庄,那些熟悉而亲切的名字是:于家庄、黄土坎、梅庄子、齐庄子、小定府、三道港、大小苏庄和土豆庄。无论从面积还是从人口来说,于家庄都是九个村庄中最小的一个。然而于家庄的人却是九个村庄中最不是玩意儿的,他们的威名首屈一指,常令知情人谈虎色变。于家庄是一个霸王庄,霸王庄的霸王就是我。
我姓于名占冬,我的六哥叫占秋。你猜的没错,我妈妈有七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女儿。因此,她在生气的时候,常常慨叹:“要是有一个女儿该多好呀!”我知道她这个愿望今生是不会实现了,便在一旁安慰她:“儿子没什么不好的,儿子才给您养老呢。”每当这时,妈妈就会感到很满足,我也打心眼里高兴。但我知道,我只会说好听的,到时候该气他们还是把她的话当作耳旁风。
我的小学一至四年级是在本村上的,名义上是上学,其实跟玩儿差不了多少。我们四个年级也就三十几个学生,只有一个老师管着。这个老师很好玩,他大约四十多岁,可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老头子了。因为他的头发是花白的,脸庞的皱纹是深深的仿佛田里的垄沟一样弯弯曲曲,坑坑巴巴。他讲课一点也不严肃,但是足够认真。这也不能怪他,三十几个学生里,起码有一半淘气的男孩子。即使他想严肃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男孩子早就缠上了他,让他和我们一起玩。很多时候他禁不住我们的百般折磨,只好就范,与我们一起打闹,女孩子是没有一个跟我们玩的。她们视我们洪水猛兽,连一句没用的话也不敢多说。虽然他们看我们打斗时的眼神是艳羡的,担当我们注意她们的时候,便马上换成不屑一顾的白眼球。
那四年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单纯、天真、纯粹充满朴素原始的味道。
在我还没有正式到黄土坎中心小学上学时,我的大名却早已人尽皆知。很简单的一件事,升五年级考试时我作弊了,而且不是一般的作弊。结果我的名字被贴在了考场门口,以警效尤。我记不太清了,反正那张黄纸上的毛笔字很破,说明我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什么的。其实作弊是我的惯用伎俩,我把别人学习的时间都用在了玩上,不作弊怎么能行。因为那个假正经的监场老师,令我的作弊计划不能正常实施。她是个女的,对我恐怕是久仰大名,要不为什么像一个私人保镖一样忠实的守候在我身旁,一动不动,目不斜视,只管盯着我。那个讨厌的家伙弄的我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看来是不想留给我活路了。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身边溜走,我却没有任何办法,面对着空白的答卷我平生第一次着急。狗急跳墙,最后我使出了压箱底的绝招,算是孤注一掷。当时我就在她的专注下拿过后桌的卷子抄了起来。我没有时间看她,不过我想她一定没有见过这阵势,要不她的声音怎么会时如此颤抖呢?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被呼啸的火车轮碾碎似的那样渺小,那样不真实。我好像听到了她模糊的从心底发出的声音:“于占冬,赶紧把卷子交出来,没你的事儿!”
“我不交,我交了才有事呢!”我说,并没有停止手中的活儿,不管答案对错与否,一概抄上了。
“你给还是不给?”她把手伸向了我。
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是她那双笨拙而粗糙的手。我拿过卷子,向里靠了一点,对她置之不理,还是抄我的题。虽然我学习不用功,但我知道得到鸭蛋是什么滋味。那不仅代表在学习上是一个笨蛋,还足以说明在生活中是一个白痴。
“我再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到底给还是不给?”她不自然的收回那只手,发出了最后通牒。
“你干什么总是跟我过不去,好好监你的场吧!我就是不给!”说完我做了一个恕不奉陪的动作继续埋头抄我的卷子。听着她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越来越重,我知道她快要气死了。她走到讲台上,也许是缓过劲来了对我说:“于占冬,今天你别想出去。”我简直要笑出声来,心想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她怎么会玩呢?真是不成熟,要不就是一个很会耍赖的泼妇。当我把卷子抄完后站起来交给后面的哥们并且嘱托他将卷子替我交了时,她竟然挡在了门口。我挠挠脑袋,无可奈何的从窗户上跳了出去。我一想就这么走了很不好玩,于是来到门口对她说:“再见,老师。”我想她一定哭笑不得,而且对我恨之入骨。
黄土坎中心小学距离于家桥有六七里地,全是清一色的羊肠小道。那时我有一辆三枪牌的自行车,它可是我的老朋友,从八岁开始我就学会了自行车于是骑车代替了步行。有一阵子我曾疯狂的迷恋自行车,无论干什么都要骑着自行车,哪怕是几米远的距离我也要骑着自行车。现在我不那样疯狂了,但对三枪的感情随着岁月的流逝越来越深。
以前,我对黄土坎小学的了解只能算是道听途说。那个讲给我听的人就是我六哥--于占秋,通常他说学校的事情时,都是因为他受到了批评,要不就是和别人打架了,反正没有时受到表扬的。因此,在他的话语里时时流露着对学校的不满和怨恨之情。但我不以为然,我觉得那时他的偏见,黄土坎中心校给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这些印象来自每年的六一儿童节。那天西九村的所有小学生全部聚在那里庆祝自己的节日,也许是张灯结彩的欢乐气氛造成了我的错觉,总之,在我的眼里,它是好的是充满神秘的。
本来开学第一天六哥是不让我去的,他说头一天去了就是拔草,你没看见那个破学校里犄角旮旯没别的都是疯长的野草吗?逃避劳动也是我常有的事儿,而这一次我却很想去,一方面是我强烈的求知欲望我总觉得六哥对这个学校是有偏见的,因此我要亲眼见识一下亲身体会一下才甘心;另一方面是我天生的忌妒心在作祟,如果其他人都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就算有什么好事也轮不到我的。为了不给自己留下遗憾,一大早我就骑着自行车在桥头徘徊,等待着于家桥的大队人马。好不容易到齐了,便像脱缰野马一样奔向了广阔的草原。六哥在后面追我,我听见他大声喊着什么,但我没在意他的大呼小叫,此刻我的心早已经飞到了学校。
我根本不记得我是怎样走进学校大门的,只是当时的心情甭提多激动了。那座假山、那棵老槐树、那些红瓦青砖的教室以及那些叫人举步为艰的没膝杂草都叫我高兴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我一点都没有夸张,虽然在我长大后见过许许多多比这里好过一千一万倍的地方,但那种难以名状的喜悦在我的情感生活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像那时一样的纯真、一样的没有原因、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当我望着那面鲜艳的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时,我立刻感受到了一种使命感。我的使命是征服这里,在这里活出个样子来,让这里的人们记得我---于占冬曾经在这里呼风唤雨、独领风骚。
虽然我是一个被很多人公认的坏学生,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混球。相反我是一个明白事理的家伙,在那时我并不懂得多少人情世故,但与人搞好关系我还是明白的。最主要的是应该和班主任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这将会影响到我在这个学校的地位。我的班主任叫刘小江,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儿。当年我并没发现这点,直到有幸目睹他老婆的芳容后才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他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刘小江喜欢最喜欢穿一套国防绿,虽然颜色早已过时但衣服的样式与众不同那时一种酷似女人衣服的小撇领,而且肥瘦适中穿起来显山显水。再加上那头光滑易梳的小分头(那种头型是在郭富城走红后流行起来的)虽然理发师的手艺和原创难以相比,但刘小江自身的魅力和年轻气息使得很多女生春心荡漾。
刘小江对我的底细略知一二,其实那都是些早已传烂的谈资,对于了解我的过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事物是在不断变化的,我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这个时候幼小的没有成熟的心灵每时每刻都在接受着新的营养。因此,如果有人用不变的眼光看我,那他就像一头被我前者鼻子走的笨牛,完全在我的控制之中。刘小江并不像我预料的那样简单,他的所作所为叫我难以捉摸。不像有些老师一开始就和你摆出势不两立的架势,好像我们这类人天生就是与他们对立的,我们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而他们就是那种以教书育人的特殊权力与我们斗争到底非要弄个鱼死网破。而刘小江不是这样的人,他一视同仁,从来没有针对过任何人,当然刚来不久我还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儿,他也没理由滥施无辜。
和刘小江正面交锋是在我棒打鸳鸯之后。
这对鸳鸯就在我们班,男的是“管灯”女的是“愣鸟”管灯得此雅号全倚仗于他的大名,他叫杨雪峰,这种叫起来韵味十足的绰号非他莫属。李爱玲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经常处于瞪人的状态,虽然那些白眼球也是晶莹透明的,但看起来总是不舒服的因此男生都叫她愣鸟。说实在的李爱玲是很漂亮的,不是大家闺秀那种,也不属于小家碧玉,那时一种超凡脱俗、一意孤行的美。就像她为人做事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朋友中除了贾素梅这个“闺中密友”之外,就剩下这个管灯了。他和杨雪峰对上眼本来就是一个错误,那么多的好男孩她不理,偏偏看上了这个满脸色斑,公鸭嗓子的孬货,真叫人不得其解。更让我心里不平衡的是那个管灯不仅不好好珍惜,反而把与李爱玲说话当成一种耻辱,经常对李爱玲破口大骂。而李爱玲却从没有与他争执过,仿佛不愿跟他计较似的。班里的人普遍认为这是逢场作戏,欲盖弥彰,背地里不定怎样亲热呢!但我不这样认为,凭我的直觉判断,李爱玲看似满不在乎的表情下一定有着难言之隐。
我不喜欢那些在刘小江面前骚首弄姿的女孩。她们像轻浮的云彩一样终日围在刘小江的身边,或者面露羞涩色扭扭捏捏的找几个烂题像刘小江询问,或者假惺惺的说着不着边的话。贾素梅就是一个这样令人生厌的黄毛丫头,当刘小江给她讲题时她根本没有去听刘小江说的是什么,眼睛抽空儿摸空儿瞄刘小江一眼,看似轻描淡写,然而目的就在于此。他和我其实是一个庄的,一至四年级她都是默默无闻少言寡语好像不存在似的。真没想到,如今摇身一变---马屁精现身。她的两只小眼睛一改往昔的黯淡无光,仿佛缺电的灯泡一下子充足了电终日明亮的闪烁着。当时她的功课还算可以,在刘晓江的存在下,她的数学成绩在班里出类拔萃。为此,她更加挺起了胸脯,也当之无愧的成为刘晓江的数学科代表。每天她都要去办公室几次,回来的时候都是春风满面,莫大的幸福表露无遗。如果这些夸张的叫人恶心的表情让我看见,那么我都会狠狠地瞪她一眼,只可惜她一次也没有发觉。因为此刻她正想入非非,自我陶醉,两只眼睛高高的望着屋顶呢!她有很多女伴,不过最亲密的还是李爱玲。她们之间的关系好,但不像一般好朋友那样说说笑笑,无所顾忌看上去像一个人似的。她们只是有时在一起说说话,最长的谈话也没有超过十句,更不用说那种热火朝天忘乎所以的闲聊了。这也许和李爱玲的特殊性格有关,同班同学常常感觉到的是李爱玲的孤傲和贾素梅的谄媚做作。其实更为敏感的人像我是能体会到贾素梅是在依附李爱玲的,在她们两个人的世界里,贾素梅永远充当着配角,也许是心甘情愿的,也许从开始就是不服气的。我说过刘小江对所有人等同看待所以她对女生也是平等的,并不因为李爱玲的淡漠或者贾素梅的热情而动摇那颗坚定的心。因此,他在班里的威慑力还是相当有分量的。
在棒打鸳鸯之前,我过得很自由,也很无聊,生活是需要不断变化的,再甜再美的日子时间长了也会变得没有滋味。喝白开水惯了,偶尔沏一杯茶也会觉得苦中含香,爱不释口。每天到了学校,我是想方设法的找乐子,通常我的这种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我也知道这样做有些缺德,但我禁不住寂寞,受不了整天平静如水的生活。那是午休的时候,我们都是到学校睡觉的,大家趴在破桌子上,伴随着陈旧的木器所散发的怪味酣然入梦。那时我最讨厌睡觉了,甚至认为嗜睡是天底下最没出息的事情。因此,每当教室里呼噜连天的时候,我睡也睡不着,又不敢大声的做出响动,因为窗外随时都有值班的老师出没。在我前桌的女生是个长辫子,上午的时候与我发生了口角此刻正趴在桌子上,鼻孔朝天随着呼吸歙动着,睡态丑陋至极。一个念头在我心头闪过,我暗自窃笑。我在我的破桌子上找了一个满身是锈的破钉子,小心的拽过她的辫子用锈钉固定在桌缝里。他睡得太死,一切都没有发觉,营养过剩的胸脯均匀的起伏着。没有办法马上见到好戏,多少有些扫兴,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我是被她用我的语文书拍醒的,当我睁开眼睛时旁边的同学们脸上普遍残留着嘲笑的痕迹。因为刚刚睡醒,那些笑看起来没有放开,弄的脸部很不自然。我明白是怎么回事,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好戏,但我也很满足。我自知理亏,对那个女生粗暴的举动并没有还击,只是满足的笑了,桌子缝里那几根短发被我吹到了地上。
在放学的路上我是绝对不会放过玩儿的,我从来都没有准时到过家。少说在路上也能玩上一个钟头,妈妈曾经不止一次的警告过我,再回来晚了如何如何。而他们每次卖菜回来我都已经吃过饭了,这样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实现他们的若言。我也成了一匹自由的小马,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玩耍。我想在那个时候,贪玩是谁也比不过我的,为了玩我废寝忘食,不到万不得已,作业从来都是别人替我写的。
从我们家到黄土坎中心小学这段路程要经过一条土埝,至今为止,这条埝是我踏过次数最多的一片土地。它呈南北走势,在我的眼里,这条埝悠远深长,充满着未知的令我们永远追寻的谜。在盛夏时节,这条埝将她的神秘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它的东西俩坡都是我们好几个人才能合抱过来的大树,这些老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阳光从树叶缝隙里透出来像繁星一样夺目。每棵树上至少有一个鸟窝,在树上作窝的鸟很多,最高处是喜鹊,半腰上住的是小柳叶,主干上住的是我们这群淘气包。在那个时代里,男孩子谁不会爬树呢,灵巧的如一只猴子三下两下就到了树腰。当然也有笨蛋在树下蹬扯半天,连衣裳都弄坏了,结果还是无可奈何的看着枝头的“猴子”还有凫水,在我们这样十年九涝的下洼地简直都在是水里泡大的,尽管隔个三五年就有点背的人死于凫水但不会有人引以为戒。所以,这样的悲剧自然有它延续下去的有利条件。准确的说,很多溺水而死的人水上的功夫都是不错的,人们习惯将他们的死归于自高自大和命中难逃此劫。我一向相信自己福大命大,事实确实如此。从小到大,没有我不敢干的事情,以至很多次走访鬼门关,最后都是大难不死,只有身体上留下了永远的纪念---一块块伤疤生动的诉说着那些惊心动魄的过去。
夏天,我会无所顾忌的凫水,即使是在上学,我也会忙里偷闲游上它几遭。在学校里疯闹了一天,全身早让汗水洗透了。每当这时候我们最期待的就是那古老而又悠长的放学钟声,等它响完,我们已经骑出了百米之外。夏季天长,放学时太阳还很高,但也已经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了。对于我们来说,再长的时间如果用在玩上那也会变得微不足道,仿佛一眨眼似的。我们飞快的驾驭着自己的座骑,奔向我们的天堂---蓝泉河。这时蓝泉河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她沉静得像一位母亲等待着自己的儿子扑进她的怀抱,好为他们洗去闷热、洗去汗泥、洗去疲惫。当我们一丝不挂跳进水里时,她开怀大笑,用她温柔的水花之手抚摸我们。我们像一条条泥鳅在水里不断变换花样,激起的水花映着余晖在水面盛开了玫瑰红的颜色。
夕阳一点点坠入古老的丛林中,远处房子的黑影和大大小小参差不齐的树枝像剪影一样层次分明的贴在那片玫瑰红里,都是静止的。只有飞鸟的影子在那里徘徊,飞鸟也许飞进了另外一个世界。在那片纯正无暇的红色里也许有这一个超凡脱俗不为世人所知的世界。它看起来那么近仿佛伸手可触,无奈很多人活了一辈子也无从了解,那么此中真意谈何领悟呢?
伙伴们站在桥柱上做了金鸡独立的姿势后,一头扎进水中,激起半米高的水柱。我一直向前游去,向着那片芦苇唐游去。水声轻柔的震动我的耳膜,我静静的听着。当我觉得累了,喘息声渐渐大了的时候,我便停止了游水,静静的在水面上飘洋,看着湛蓝的天幕的洁白的云彩。苇塘中好像有人在低语,好奇把我的耳朵叫醒了,它履行着自己的义务倾听着一男一女的对话。
男的说:“这么说,你早就和他好过了。”
半天才传来一句女人的回答:“是又怎么样?”
男的说:“我就知道你是贱货,赶明儿别再缠着我了。”语气很是绝决。
女的沉默了一会,芦苇轻轻的拥抱了一次,发出动人的呢喃之声。她说:“我不想缠着你,可当初是你先追我的。”
“没错,是我先追你的,那是我眼睛瞎了。现在我的眼睛好了,看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一个东西,所以想把你甩了。”
“但是你已经破坏了我的名声,你应该为此负责。”女的加重了说话的语气。
“笑话,我有没有强迫你跟我搞,那是你自愿的,怪不得别人。”
“但当初如果不是你死乞白咧的追求我,我怎么会心软呢?”
“这更能说明你是一个处处留情的桃花女。自己闯下的祸当然要自己来背,你怎么能推给我呢?”
“就算是我的错,那你能给我一次机会吗?”女的乞求声柔中带刚。
“白日做梦,我杨雪峰绝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男的说完这句话“呸”了一声,他拨开芦苇的响声在寂静的黄昏仿佛破碎的水珠一样琐碎而悦耳。
李爱玲好像在岸上哭泣,哭声酷似芦苇在风中一次次相拥的声音。
第二天早晨,我刚把书包放在桌上,立刻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杨雪峰的豪言壮语:“我绝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我对这句话甚感兴趣,它有趣而又形象精炼的说明了一个道理,立场也是站在男人这边的。但我知道这一定是杨学峰鹦鹉学舌,当然我对它的出处不感兴趣,我只是觉得这个草包是说不出如此高品位而且意蕴深刻的话的。
有很多人看到我写这几个字,但李爱玲和杨雪峰都没有看见,他们来的太晚了。其他人所关心的是这句话的背景,女生个个人小心大尤其对这类事情无师自通,这时候的领悟力与解答问题时不可同日而语。几个女生在窃窃私语,她们猜测着这句话是谁说的,又是说给谁的。贾素梅和身边的女生围成一团,女孩们五颜六色的衣服看上去像一朵花,深浅不一的黑发组成这朵花的花心。因为他们的衣服普遍呈现出污渍,而且头发也是很久没洗的样子,所以这朵花是一朵已经凋零很长时间的花。这些女孩根据一句话可以编造出一连串乌七八糟的事情,从来都是有一尺说一仗的。
李爱玲看到这句话的表情和我想象的一个样子,面色如纸,然而马上换了一副伪装的面孔。她把愤怒藏在脑后,有一搭没一搭似的问贾素梅:“这是谁写的?”贾素梅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李爱玲没有看我,若无其事的坐在了座位上。假如,当初李爱玲擦掉了黑板上的字,后来的事情会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但她没有擦,甚至连一眼都没有多看,以至我撞在了刘小江的枪口上,更让我无意中做了我终生引以为憾的事情。
“管灯”就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家伙,在他见到黑板上的字后,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来质问李爱玲:“这是谁写的?”
李爱玲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暗示什么,对杨雪峰的这句问话她不屑一顾,甚至没有抬头看他。
“你到底说不说?”管灯气得要爆炸了。
“我不知道,不关你的事,你给我滚。”李爱玲伸出胳膊做出逐客的姿势,而且声音很大,竟然有些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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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于我们的那个时代里,我是个霸王。
我说的那个时代,是我的小学时代,具体来说就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中国。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现在回想起来依然那么清晰,纤毫必现。那时在家在村在学校我一统天下,风光无限。我的感觉是拥有了全世界,而全世界只有西九村和一个中心小学。
西九村指的是马桥镇以西的九个村庄,那些熟悉而亲切的名字是:于家庄、黄土坎、梅庄子、齐庄子、小定府、三道港、大小苏庄和土豆庄。无论从面积还是从人口来说,于家庄都是九个村庄中最小的一个。然而于家庄的人却是九个村庄中最不是玩意儿的,他们的威名首屈一指,常令知情人谈虎色变。于家庄是一个霸王庄,霸王庄的霸王就是我。
我姓于名占冬,我的六哥叫占秋。你猜的没错,我妈妈有七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女儿。因此,她在生气的时候,常常慨叹:“要是有一个女儿该多好呀!”我知道她这个愿望今生是不会实现了,便在一旁安慰她:“儿子没什么不好的,儿子才给您养老呢。”每当这时,妈妈就会感到很满足,我也打心眼里高兴。但我知道,我只会说好听的,到时候该气他们还是把她的话当作耳旁风。
我的小学一至四年级是在本村上的,名义上是上学,其实跟玩儿差不了多少。我们四个年级也就三十几个学生,只有一个老师管着。这个老师很好玩,他大约四十多岁,可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老头子了。因为他的头发是花白的,脸庞的皱纹是深深的仿佛田里的垄沟一样弯弯曲曲,坑坑巴巴。他讲课一点也不严肃,但是足够认真。这也不能怪他,三十几个学生里,起码有一半淘气的男孩子。即使他想严肃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男孩子早就缠上了他,让他和我们一起玩。很多时候他禁不住我们的百般折磨,只好就范,与我们一起打闹,女孩子是没有一个跟我们玩的。她们视我们洪水猛兽,连一句没用的话也不敢多说。虽然他们看我们打斗时的眼神是艳羡的,担当我们注意她们的时候,便马上换成不屑一顾的白眼球。
那四年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单纯、天真、纯粹充满朴素原始的味道。
在我还没有正式到黄土坎中心小学上学时,我的大名却早已人尽皆知。很简单的一件事,升五年级考试时我作弊了,而且不是一般的作弊。结果我的名字被贴在了考场门口,以警效尤。我记不太清了,反正那张黄纸上的毛笔字很破,说明我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什么的。其实作弊是我的惯用伎俩,我把别人学习的时间都用在了玩上,不作弊怎么能行。因为那个假正经的监场老师,令我的作弊计划不能正常实施。她是个女的,对我恐怕是久仰大名,要不为什么像一个私人保镖一样忠实的守候在我身旁,一动不动,目不斜视,只管盯着我。那个讨厌的家伙弄的我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看来是不想留给我活路了。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身边溜走,我却没有任何办法,面对着空白的答卷我平生第一次着急。狗急跳墙,最后我使出了压箱底的绝招,算是孤注一掷。当时我就在她的专注下拿过后桌的卷子抄了起来。我没有时间看她,不过我想她一定没有见过这阵势,要不她的声音怎么会时如此颤抖呢?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被呼啸的火车轮碾碎似的那样渺小,那样不真实。我好像听到了她模糊的从心底发出的声音:“于占冬,赶紧把卷子交出来,没你的事儿!”
“我不交,我交了才有事呢!”我说,并没有停止手中的活儿,不管答案对错与否,一概抄上了。
“你给还是不给?”她把手伸向了我。
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是她那双笨拙而粗糙的手。我拿过卷子,向里靠了一点,对她置之不理,还是抄我的题。虽然我学习不用功,但我知道得到鸭蛋是什么滋味。那不仅代表在学习上是一个笨蛋,还足以说明在生活中是一个白痴。
“我再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到底给还是不给?”她不自然的收回那只手,发出了最后通牒。
“你干什么总是跟我过不去,好好监你的场吧!我就是不给!”说完我做了一个恕不奉陪的动作继续埋头抄我的卷子。听着她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越来越重,我知道她快要气死了。她走到讲台上,也许是缓过劲来了对我说:“于占冬,今天你别想出去。”我简直要笑出声来,心想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她怎么会玩呢?真是不成熟,要不就是一个很会耍赖的泼妇。当我把卷子抄完后站起来交给后面的哥们并且嘱托他将卷子替我交了时,她竟然挡在了门口。我挠挠脑袋,无可奈何的从窗户上跳了出去。我一想就这么走了很不好玩,于是来到门口对她说:“再见,老师。”我想她一定哭笑不得,而且对我恨之入骨。
黄土坎中心小学距离于家桥有六七里地,全是清一色的羊肠小道。那时我有一辆三枪牌的自行车,它可是我的老朋友,从八岁开始我就学会了自行车于是骑车代替了步行。有一阵子我曾疯狂的迷恋自行车,无论干什么都要骑着自行车,哪怕是几米远的距离我也要骑着自行车。现在我不那样疯狂了,但对三枪的感情随着岁月的流逝越来越深。
以前,我对黄土坎小学的了解只能算是道听途说。那个讲给我听的人就是我六哥--于占秋,通常他说学校的事情时,都是因为他受到了批评,要不就是和别人打架了,反正没有时受到表扬的。因此,在他的话语里时时流露着对学校的不满和怨恨之情。但我不以为然,我觉得那时他的偏见,黄土坎中心校给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这些印象来自每年的六一儿童节。那天西九村的所有小学生全部聚在那里庆祝自己的节日,也许是张灯结彩的欢乐气氛造成了我的错觉,总之,在我的眼里,它是好的是充满神秘的。
本来开学第一天六哥是不让我去的,他说头一天去了就是拔草,你没看见那个破学校里犄角旮旯没别的都是疯长的野草吗?逃避劳动也是我常有的事儿,而这一次我却很想去,一方面是我强烈的求知欲望我总觉得六哥对这个学校是有偏见的,因此我要亲眼见识一下亲身体会一下才甘心;另一方面是我天生的忌妒心在作祟,如果其他人都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就算有什么好事也轮不到我的。为了不给自己留下遗憾,一大早我就骑着自行车在桥头徘徊,等待着于家桥的大队人马。好不容易到齐了,便像脱缰野马一样奔向了广阔的草原。六哥在后面追我,我听见他大声喊着什么,但我没在意他的大呼小叫,此刻我的心早已经飞到了学校。
我根本不记得我是怎样走进学校大门的,只是当时的心情甭提多激动了。那座假山、那棵老槐树、那些红瓦青砖的教室以及那些叫人举步为艰的没膝杂草都叫我高兴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我一点都没有夸张,虽然在我长大后见过许许多多比这里好过一千一万倍的地方,但那种难以名状的喜悦在我的情感生活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像那时一样的纯真、一样的没有原因、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当我望着那面鲜艳的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时,我立刻感受到了一种使命感。我的使命是征服这里,在这里活出个样子来,让这里的人们记得我---于占冬曾经在这里呼风唤雨、独领风骚。
虽然我是一个被很多人公认的坏学生,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混球。相反我是一个明白事理的家伙,在那时我并不懂得多少人情世故,但与人搞好关系我还是明白的。最主要的是应该和班主任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这将会影响到我在这个学校的地位。我的班主任叫刘小江,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儿。当年我并没发现这点,直到有幸目睹他老婆的芳容后才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他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刘小江喜欢最喜欢穿一套国防绿,虽然颜色早已过时但衣服的样式与众不同那时一种酷似女人衣服的小撇领,而且肥瘦适中穿起来显山显水。再加上那头光滑易梳的小分头(那种头型是在郭富城走红后流行起来的)虽然理发师的手艺和原创难以相比,但刘小江自身的魅力和年轻气息使得很多女生春心荡漾。
刘小江对我的底细略知一二,其实那都是些早已传烂的谈资,对于了解我的过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事物是在不断变化的,我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这个时候幼小的没有成熟的心灵每时每刻都在接受着新的营养。因此,如果有人用不变的眼光看我,那他就像一头被我前者鼻子走的笨牛,完全在我的控制之中。刘小江并不像我预料的那样简单,他的所作所为叫我难以捉摸。不像有些老师一开始就和你摆出势不两立的架势,好像我们这类人天生就是与他们对立的,我们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而他们就是那种以教书育人的特殊权力与我们斗争到底非要弄个鱼死网破。而刘小江不是这样的人,他一视同仁,从来没有针对过任何人,当然刚来不久我还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儿,他也没理由滥施无辜。
和刘小江正面交锋是在我棒打鸳鸯之后。
这对鸳鸯就在我们班,男的是“管灯”女的是“愣鸟”管灯得此雅号全倚仗于他的大名,他叫杨雪峰,这种叫起来韵味十足的绰号非他莫属。李爱玲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经常处于瞪人的状态,虽然那些白眼球也是晶莹透明的,但看起来总是不舒服的因此男生都叫她愣鸟。说实在的李爱玲是很漂亮的,不是大家闺秀那种,也不属于小家碧玉,那时一种超凡脱俗、一意孤行的美。就像她为人做事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朋友中除了贾素梅这个“闺中密友”之外,就剩下这个管灯了。他和杨雪峰对上眼本来就是一个错误,那么多的好男孩她不理,偏偏看上了这个满脸色斑,公鸭嗓子的孬货,真叫人不得其解。更让我心里不平衡的是那个管灯不仅不好好珍惜,反而把与李爱玲说话当成一种耻辱,经常对李爱玲破口大骂。而李爱玲却从没有与他争执过,仿佛不愿跟他计较似的。班里的人普遍认为这是逢场作戏,欲盖弥彰,背地里不定怎样亲热呢!但我不这样认为,凭我的直觉判断,李爱玲看似满不在乎的表情下一定有着难言之隐。
我不喜欢那些在刘小江面前骚首弄姿的女孩。她们像轻浮的云彩一样终日围在刘小江的身边,或者面露羞涩色扭扭捏捏的找几个烂题像刘小江询问,或者假惺惺的说着不着边的话。贾素梅就是一个这样令人生厌的黄毛丫头,当刘小江给她讲题时她根本没有去听刘小江说的是什么,眼睛抽空儿摸空儿瞄刘小江一眼,看似轻描淡写,然而目的就在于此。他和我其实是一个庄的,一至四年级她都是默默无闻少言寡语好像不存在似的。真没想到,如今摇身一变---马屁精现身。她的两只小眼睛一改往昔的黯淡无光,仿佛缺电的灯泡一下子充足了电终日明亮的闪烁着。当时她的功课还算可以,在刘晓江的存在下,她的数学成绩在班里出类拔萃。为此,她更加挺起了胸脯,也当之无愧的成为刘晓江的数学科代表。每天她都要去办公室几次,回来的时候都是春风满面,莫大的幸福表露无遗。如果这些夸张的叫人恶心的表情让我看见,那么我都会狠狠地瞪她一眼,只可惜她一次也没有发觉。因为此刻她正想入非非,自我陶醉,两只眼睛高高的望着屋顶呢!她有很多女伴,不过最亲密的还是李爱玲。她们之间的关系好,但不像一般好朋友那样说说笑笑,无所顾忌看上去像一个人似的。她们只是有时在一起说说话,最长的谈话也没有超过十句,更不用说那种热火朝天忘乎所以的闲聊了。这也许和李爱玲的特殊性格有关,同班同学常常感觉到的是李爱玲的孤傲和贾素梅的谄媚做作。其实更为敏感的人像我是能体会到贾素梅是在依附李爱玲的,在她们两个人的世界里,贾素梅永远充当着配角,也许是心甘情愿的,也许从开始就是不服气的。我说过刘小江对所有人等同看待所以她对女生也是平等的,并不因为李爱玲的淡漠或者贾素梅的热情而动摇那颗坚定的心。因此,他在班里的威慑力还是相当有分量的。
在棒打鸳鸯之前,我过得很自由,也很无聊,生活是需要不断变化的,再甜再美的日子时间长了也会变得没有滋味。喝白开水惯了,偶尔沏一杯茶也会觉得苦中含香,爱不释口。每天到了学校,我是想方设法的找乐子,通常我的这种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我也知道这样做有些缺德,但我禁不住寂寞,受不了整天平静如水的生活。那是午休的时候,我们都是到学校睡觉的,大家趴在破桌子上,伴随着陈旧的木器所散发的怪味酣然入梦。那时我最讨厌睡觉了,甚至认为嗜睡是天底下最没出息的事情。因此,每当教室里呼噜连天的时候,我睡也睡不着,又不敢大声的做出响动,因为窗外随时都有值班的老师出没。在我前桌的女生是个长辫子,上午的时候与我发生了口角此刻正趴在桌子上,鼻孔朝天随着呼吸歙动着,睡态丑陋至极。一个念头在我心头闪过,我暗自窃笑。我在我的破桌子上找了一个满身是锈的破钉子,小心的拽过她的辫子用锈钉固定在桌缝里。他睡得太死,一切都没有发觉,营养过剩的胸脯均匀的起伏着。没有办法马上见到好戏,多少有些扫兴,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我是被她用我的语文书拍醒的,当我睁开眼睛时旁边的同学们脸上普遍残留着嘲笑的痕迹。因为刚刚睡醒,那些笑看起来没有放开,弄的脸部很不自然。我明白是怎么回事,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好戏,但我也很满足。我自知理亏,对那个女生粗暴的举动并没有还击,只是满足的笑了,桌子缝里那几根短发被我吹到了地上。
在放学的路上我是绝对不会放过玩儿的,我从来都没有准时到过家。少说在路上也能玩上一个钟头,妈妈曾经不止一次的警告过我,再回来晚了如何如何。而他们每次卖菜回来我都已经吃过饭了,这样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实现他们的若言。我也成了一匹自由的小马,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玩耍。我想在那个时候,贪玩是谁也比不过我的,为了玩我废寝忘食,不到万不得已,作业从来都是别人替我写的。
从我们家到黄土坎中心小学这段路程要经过一条土埝,至今为止,这条埝是我踏过次数最多的一片土地。它呈南北走势,在我的眼里,这条埝悠远深长,充满着未知的令我们永远追寻的谜。在盛夏时节,这条埝将她的神秘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它的东西俩坡都是我们好几个人才能合抱过来的大树,这些老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阳光从树叶缝隙里透出来像繁星一样夺目。每棵树上至少有一个鸟窝,在树上作窝的鸟很多,最高处是喜鹊,半腰上住的是小柳叶,主干上住的是我们这群淘气包。在那个时代里,男孩子谁不会爬树呢,灵巧的如一只猴子三下两下就到了树腰。当然也有笨蛋在树下蹬扯半天,连衣裳都弄坏了,结果还是无可奈何的看着枝头的“猴子”还有凫水,在我们这样十年九涝的下洼地简直都在是水里泡大的,尽管隔个三五年就有点背的人死于凫水但不会有人引以为戒。所以,这样的悲剧自然有它延续下去的有利条件。准确的说,很多溺水而死的人水上的功夫都是不错的,人们习惯将他们的死归于自高自大和命中难逃此劫。我一向相信自己福大命大,事实确实如此。从小到大,没有我不敢干的事情,以至很多次走访鬼门关,最后都是大难不死,只有身体上留下了永远的纪念---一块块伤疤生动的诉说着那些惊心动魄的过去。
夏天,我会无所顾忌的凫水,即使是在上学,我也会忙里偷闲游上它几遭。在学校里疯闹了一天,全身早让汗水洗透了。每当这时候我们最期待的就是那古老而又悠长的放学钟声,等它响完,我们已经骑出了百米之外。夏季天长,放学时太阳还很高,但也已经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了。对于我们来说,再长的时间如果用在玩上那也会变得微不足道,仿佛一眨眼似的。我们飞快的驾驭着自己的座骑,奔向我们的天堂---蓝泉河。这时蓝泉河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她沉静得像一位母亲等待着自己的儿子扑进她的怀抱,好为他们洗去闷热、洗去汗泥、洗去疲惫。当我们一丝不挂跳进水里时,她开怀大笑,用她温柔的水花之手抚摸我们。我们像一条条泥鳅在水里不断变换花样,激起的水花映着余晖在水面盛开了玫瑰红的颜色。
夕阳一点点坠入古老的丛林中,远处房子的黑影和大大小小参差不齐的树枝像剪影一样层次分明的贴在那片玫瑰红里,都是静止的。只有飞鸟的影子在那里徘徊,飞鸟也许飞进了另外一个世界。在那片纯正无暇的红色里也许有这一个超凡脱俗不为世人所知的世界。它看起来那么近仿佛伸手可触,无奈很多人活了一辈子也无从了解,那么此中真意谈何领悟呢?
伙伴们站在桥柱上做了金鸡独立的姿势后,一头扎进水中,激起半米高的水柱。我一直向前游去,向着那片芦苇唐游去。水声轻柔的震动我的耳膜,我静静的听着。当我觉得累了,喘息声渐渐大了的时候,我便停止了游水,静静的在水面上飘洋,看着湛蓝的天幕的洁白的云彩。苇塘中好像有人在低语,好奇把我的耳朵叫醒了,它履行着自己的义务倾听着一男一女的对话。
男的说:“这么说,你早就和他好过了。”
半天才传来一句女人的回答:“是又怎么样?”
男的说:“我就知道你是贱货,赶明儿别再缠着我了。”语气很是绝决。
女的沉默了一会,芦苇轻轻的拥抱了一次,发出动人的呢喃之声。她说:“我不想缠着你,可当初是你先追我的。”
“没错,是我先追你的,那是我眼睛瞎了。现在我的眼睛好了,看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一个东西,所以想把你甩了。”
“但是你已经破坏了我的名声,你应该为此负责。”女的加重了说话的语气。
“笑话,我有没有强迫你跟我搞,那是你自愿的,怪不得别人。”
“但当初如果不是你死乞白咧的追求我,我怎么会心软呢?”
“这更能说明你是一个处处留情的桃花女。自己闯下的祸当然要自己来背,你怎么能推给我呢?”
“就算是我的错,那你能给我一次机会吗?”女的乞求声柔中带刚。
“白日做梦,我杨雪峰绝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男的说完这句话“呸”了一声,他拨开芦苇的响声在寂静的黄昏仿佛破碎的水珠一样琐碎而悦耳。
李爱玲好像在岸上哭泣,哭声酷似芦苇在风中一次次相拥的声音。
第二天早晨,我刚把书包放在桌上,立刻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杨雪峰的豪言壮语:“我绝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我对这句话甚感兴趣,它有趣而又形象精炼的说明了一个道理,立场也是站在男人这边的。但我知道这一定是杨学峰鹦鹉学舌,当然我对它的出处不感兴趣,我只是觉得这个草包是说不出如此高品位而且意蕴深刻的话的。
有很多人看到我写这几个字,但李爱玲和杨雪峰都没有看见,他们来的太晚了。其他人所关心的是这句话的背景,女生个个人小心大尤其对这类事情无师自通,这时候的领悟力与解答问题时不可同日而语。几个女生在窃窃私语,她们猜测着这句话是谁说的,又是说给谁的。贾素梅和身边的女生围成一团,女孩们五颜六色的衣服看上去像一朵花,深浅不一的黑发组成这朵花的花心。因为他们的衣服普遍呈现出污渍,而且头发也是很久没洗的样子,所以这朵花是一朵已经凋零很长时间的花。这些女孩根据一句话可以编造出一连串乌七八糟的事情,从来都是有一尺说一仗的。
李爱玲看到这句话的表情和我想象的一个样子,面色如纸,然而马上换了一副伪装的面孔。她把愤怒藏在脑后,有一搭没一搭似的问贾素梅:“这是谁写的?”贾素梅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李爱玲没有看我,若无其事的坐在了座位上。假如,当初李爱玲擦掉了黑板上的字,后来的事情会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但她没有擦,甚至连一眼都没有多看,以至我撞在了刘小江的枪口上,更让我无意中做了我终生引以为憾的事情。
“管灯”就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家伙,在他见到黑板上的字后,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来质问李爱玲:“这是谁写的?”
李爱玲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暗示什么,对杨雪峰的这句问话她不屑一顾,甚至没有抬头看他。
“你到底说不说?”管灯气得要爆炸了。
“我不知道,不关你的事,你给我滚。”李爱玲伸出胳膊做出逐客的姿势,而且声音很大,竟然有些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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