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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中文网 www.zmzw.net,沈晨霭的异古生活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完,你等我找着能说理的地方,咱们在好好的比划一下。”

    没有理会那个人强撑面子的挑衅,罗定在谢过了出来帮忙的众人之后,便领着大家回到了屋里。

    留在房间里没有出去的沈晨霭此时正在心里沉思,兄终弟及这样对待遗孀的方式,中国古代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只不过有这种习俗的大都是少数民族,一直都接受着儒家思想教化的汉民族是绝对不会遗留这种民俗的。

    沈晨霭来到这里也有四、五个月了,这里的民众无论是长相还是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有着典型的汉族特征,只不过他还没有离开罗家走太远过,难不成这外面的世界与他现在看到的是不一样的吗

    当罗定带着人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沈晨霭坐在窗台前面发呆,心里一紧的罗定害怕他是听到外面的争吵之后心里面误会,连忙对着沈晨霭解释道:“阿晨你别多想,刚才那个男人都是在胡说八道的。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娶什么女人,真的你别误会。”

    此时的沈晨霭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罗定刚才说的什么他根本就没有听见,只不过他隐约的知道刚刚有人在与他说话,所以他抬起头冲着说话声的方向看了过去。

    由于沈晨霭的心思没有在说话上面,所以他此时看过去的眼睛里空洞的没有一丝神彩,一看就是精神力没有集中在上面。

    发现他的状态不对,罗定吓的赶紧脱鞋上炕,沈晨霭现在的样子与刚刚被他带回家的时候太像了,都是那种没魂的状态。

    站在一旁的客人们也发现了事态不好,他们以为沈晨霭是听说罗定可能要娶女人被刺激到了,这是他们小两口的事情,外人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于是客人们相互的使了几个眼色,很快就都开始找借口向着罗定告辞了。

    沈晨霭此时已经从沉思当中转回来了,他诧异的看着纷纷过来的告辞客人们,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走的这么急,但是他还是很友好的冲着他们一一点头,当做是送客的告别词。

    客人们见他这样,对自己心里面的猜测就更加肯定了,没看着他们一要离开,罗定的那个契弟就好了嘛,这一定是等着他们离开之后,就要跟罗定闹嘛。

    想到这里的众人在离开之前,都用同情的眼光望向罗定,心说养这么个美人也挺不容易的,光是这时不时的小脾气,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受的了的。

    不过人家罗定自己乐意,受气也愿意宠着,看人家契弟那一张明俊的脸蛋,换了自己挨骂也得偷着乐呀。

    在人都差不多走了之后,陈婆子也起身下地准备离开了,临走之前她一边穿鞋一边对着罗定说道:“我这几天常常听人提起,你那个住在乡下的嫂子最近总是往城里来,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往富源街那边走,那边的人家里,最近可是有好几位员外家里的婆姨都没了,这样一联系,想来你嫂子有什么心思也就不难猜了。她娘家大哥这次登门肯定不光是闹事这么简单,想必还有后招在等着你,你小子最近上心一些,可别一不小心被人给算计了。”

    罗定抱着沈晨霭对着陈婆子回到:“她自己愿意嫁去别人家里当后娘,我为什么要拦着她。只是月桂和大山绝对不能给她,我不相信牛大妞的人品,孩子到她手里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陈婆子此时已经穿好了布鞋,下了火炕正打算往外走,听了罗定的话回过头来对着他说道:“你嫂子和她娘家那一大家子都是那种无利不起早的性子,大山他们肯定不会要,养个男孩子对他们来说是没用的,月桂就难说了,女娃如今都金贵,很难说他们家会打什么歪主意。”

    罗定闻言讥笑了一下说道:“孩子是我们罗家的血脉,断没有交给别人家养的道理,这一点谁来说都没用。她牛大妞要是想改嫁,孩子就得留在罗家,当然她要是不改嫁给我哥守着,那我也没意见,我还像往常一样花钱养着孩子,也不差她一个。”

    陈婆子闻言嘿嘿一笑,显然她是不相信罗定的嫂子能够守住的,她很肯定的说道:“牛大妞要是能受的住,那你养的那十几头的母猪早就能上树了。行了我不与你磨牙了,时候不早了,老婆子就先离开了,明天我在来,你们也不用送了。”

    该走的人都走了,原本很热闹的屋子里瞬间冷清了下来,罗定将拥着沈晨霭的手松开,扶着他的肩膀想要继续跟他解释,谁知道还没等到他开口,沈晨霭却先说话了。

    发现自己所了解的知识与事实有很大出入的沈晨霭抓着罗定的衣襟,对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书,快、给、我、书。”

    罗定闻言一愣,看了看他的脸色然后小心的问道:“阿晨你没有生气呀”

    沈晨霭闻言莫名其貌的看着他回道:“我为什么,要生气”

    罗定闻言很尴尬,敢情人家根本就没当回事儿,完全都是自己多心了。

    不过沈晨霭没生气,这对罗定来说就是一个好消息,至于他想要看书的要求,罗定当然要全力满足,在问清楚他想要看什么样的书之后,第二天罗定就将新书给沈晨霭买了回来。

    沈晨霭要的那些书全部都是历史类的,算是基础读物不是很难买,让罗定诧异的是沈晨霭要买书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他是真的识字的,而且认识的还不少。

    这样的认知让罗定的心情有些复杂,他们这里虽然是地广人稀,但是土地贫瘠环境恶劣,大片的土地都是戈壁与盐碱地,能够正常种植庄稼的土地不足十分之一。

    就算是这十分之一的土地,能够称得上良田的也不到其中的一半,微薄的田地产量让在上面耕种的人家只能够勉强糊口,家里的孩子想要读书写字,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凤城这里还要好一些,因为凉州境内有两个大盐湖,要将盐湖里熬制出来的湖盐运到外面去,不伦从哪里走,凤城都是绕不过去的必经之路。

    因为有这个优势的存在,凤城里面的饭庄客栈林立,还有不少有力气的庄稼汉子专门来到城里,给那些运盐的商队们当挑夫,靠着自己一身的力气赚一些铜板贴补家用。

    可是即便是这样,普通的百姓人家要供养家中的子弟上学,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罗定想着刚把沈晨霭买回来的时候,他给沈晨霭擦拭身子之时就发现,虽然沈晨霭当时整个人瘦的皮包骨头,但是他身上的皮肤嫩的很,上面一点疤痕都没有,手上也没看到有茧子,再加上他后来从人伢子手里抢回来的那个东西,虽然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但是光是配它的那条链子,拿出去卖就不止十两银子,想来那东西的价值也不会便宜。

    这种种的现象都在表明,沈晨霭原本的身份一定不会简单,即便不是世家贵族之后,也一定是富户人家的子弟。

    这样的人家能够接受他一个屠夫吗万一有一天他们找过来了要把阿晨给带走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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