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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幻境,你和我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不是很讨厌女娲和伏羲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两个欺负过你呢。如今怎么又替他们说话了?”

    【没欺负过我,但是欺负过我家大狗!】

    四郎回道:“是啊,我是人族和狐族的混血,站在我的立场上,难道不该厌恶女娲吗?要是喜欢这两兄妹才是怪事。况且他们两个做事本来就不甚地道。以前的事暂且不说,如今女娲和伏羲不是被尊为人类的始祖吗?既然不肯离开,就该自己去找天道理论或者求情,怎么反与一直很尊敬她兄妹的人族对着干,甚至不惜引起天灾?”

    陆天机冷笑道:“光明正大的与天道正面交锋?也只有你才会有这样天真的想法。女娲和伏羲可不像你这般傻。圣人无情,视万民为刍狗。人类虽然敬拜女娲,可是女娲伏羲兄妹当年可以为了自己的功德出卖母族,如今为了活下去,又怎么甘心退让牺牲?在圣人眼里,凡人都是祭祀的刍狗一样,若是有一天,这刍狗忽然比创造它的人地位还要高,主人的生存空间反被原先视若蝼蚁之物侵占,这主人想必也是不服气的。女娲和伏羲能在洪荒战场上笑到最后,自然都极聪明有机心,也知道不能违逆天道的意思,一直极力和天道保持统一战线。奈何这一次天道翻脸无情,他们也唯有用与人族同归于尽的方式来威胁。所以,开春以来,各地才会屡发天灾。

    四郎正在专注与用内力把木剑上的云雀雏鸟烘干,头也不抬地说:“女娲也好,巫妖二族也好,人族也好,都有自己的立场,在生存面前,并没有对错之分。就像那只小杜鹃,他被自己不负责任的母亲放在别的鸟窝里,出生没几天体型就比自己养父母还大,如果不杀死养父母的子女,独占食物,就会饿死。若是自己离开去别处谋生,相信云雀也不至于找他麻烦。可是偷偷杀死养父母的亲子,的确有些过分了吧?既然做了这种事,纵被人家父母杀死也是活该了。”

    说着,四郎就撮起嘴唇打了个呼哨,两只云雀猛然间飞了下来,落在木剑上,喳喳直叫,欢喜的简直有些破音了。然后鸟爸爸和鸟妈妈就衔着那只毛茸茸的小雏鸟飞回了窝里。

    陆天机最后看了看自己不知世道险恶的傻儿子,一狠心,趁儿子专心地看着云雀一家的时候。也不再费劲做什么告别,就那么衣衫飘飘地走入了雨帘中。

    四郎眼睁睁的瞪着陆爹看似潇洒落拓的背影,他的心不知何故紧缩称一团。忽然间,四郎忍不住轻轻喊了一声:“爹。”声音很小,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听不真切。

    雨点落在陆天机身上,衣服却半点都没有湿。可是,在四郎轻轻叫了一声爹之后,在雨中闲庭信步的陆天机蓦地脚下微微一顿,雨点打在了他的身上,冰凉的雨将那件青色的布衫染成了深蓝色。控制住自己不能回头,陆天机旋即加快步伐,三两步就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料峭春风吹酒醒,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雨中的青山像是笼罩在一层薄纱里,空气中泛出一股潮润的泥土味。繁茂的高树上传出的一两声婉转鸟鸣,让这水墨青山更显寂静空灵。

    随着陆天机的离去,有味斋再一次沉默下来。一阵凉风吹过,四郎觉得自己也和冒雨赶路的渣爹一样,好像被一盆冰水缓缓浸透,心里又空又冷。

    “爹。”对着空无一人的茫茫天地,四郎又喊了一声。

    回答他的只有越来越大的雨声。

    不论多么强大的人,都有力所不能及的遗憾事。四郎茫然无措的低下头,继续剥着嫩豌豆角,一滴雨水啪的一声打在了嫩绿的豌豆上。

    殿下像个幽灵般,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四郎的小板凳后面,静静看了他半晌,就抽了一个小板凳,坐在门槛处。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殿下有些手足无措,然后他做了一件平素绝对不肯做的事情——陪着四郎剥豌豆。

    【别难过。我还在你身边。】有些话不用说出口,相爱的人自有默契在胸中。

    过了一会儿,雨点越发的大,噼噼啪啪的打在地上,风也凶猛起来,吹得雨丝直往屋檐下面飘。

    “跟我回屋里去吧,这里冷。”说着,殿下把自己的披风接下来,披在了四郎的身上。

    残留着殿下身温的披风让四郎暖和了一些,再次看了看外面无边无际的雨幕,他微微叹口气,端起一盆子豌豆,被殿下牵着回暖烘烘的厨房去了。

    ***

    第二日依旧是滂沱大雨。

    四郎在厨房里做豌豆浇头。殿下坐在靠窗的炕几上面看竹简,不时把鱼腹浦战场上的情况念给四郎听。

    陆爹脚程快,昨日就已经到了鱼腹浦,将群龙无首的陆家军有效地组织起来。与南边有过几次交锋,都是大胜而归。

    四郎一边听殿下那好似大提琴的声音报平安,一边把昨日剥的白豌豆淘洗干净。他今天看不到陆爹,也没有再像个小娃娃般哭哭啼啼,似乎有种接受现实的认命感。

    将嫩豌豆下锅煮到里外熟透、入口即烂的程度之后,转成微火慢煨。然后四郎就走去了殿下旁边坐下,随意的翻看堆成小山的竹简。

    殿下看他一眼,并不去阻止,反而指了指旁边那一摞没看过的,道:“帮我把那些都理一下吧。”

    “哦。”四郎爽快地答应下来,顺手把书简全都按照轻重缓急,分门别类放好。

    槐大提着一副血水滴答的猪肚和脑花进来,抱怨道:“小主人,你崔师兄也忒急了点。今日这样大的雨,还赶着搬家过来哩。真是一日都等不得。闹得前头大堂里全是泥水。”

    四郎把一沓竹简摞好,随口应道:“没什么,本就是昨日商议好的。师兄要搬到前面楼上二层住一段时间。”

    槐大见殿下没有说什么,便不再吱声,将猪肚和脑花去尽血丝,全放进厨房锅子里吊着的老鸡汤中。煮熟后,就挟起来切做小颗粒,制成馅子待用。

    山猪精帮忙把糯米淘洗干净,上笼蒸熟,粉条也发好。

    四郎盘腿坐在炕上,继续帮殿下分竹简。全都分好之后,他就拿着跟陆爹有关的那一叠,像条小狗一样,把自己蜷在殿下身边,一片片反复看来看去。

    看了一会儿,闻到嫩豌豆和肉汤的香气,两个人的肚子都开始咕咕直叫。四郎便起身将糯米饭、粉丝、熟豌豆全都盛入碗内,浇厚厚一层肉馅,灌上骨头鲜汤,加少量酱油、醋、油辣子,以及味精、胡椒面、葱花,很快,一碗色泽醒目,麻辣鲜香的豌豆羹就做好了。

    给殿下也盛一碗,两个人对坐着吃。

    “好香好香。这是在吃什么呢?”崔玄微的铁卫,那个叫做老莫的闻着香味,溜达进厨房。

    四郎起身给他盛一碗豌豆羹递过去。老莫也不客气,坐下来就吃。吃完抹抹嘴,言简意赅地传话说,自家主人劳烦再送几道精细好饭食往他们住的客房去。还特地不忘嘱咐一句,宇文公子爱吃鸭菜,请胡老板莫要忘了。

    “放心吧,且忘不了呢。还按这几个月的惯例,做只鸭子送过去,保管是客人没见过的新鲜菜式。”四郎答应下来,扭头见莫大挺自来熟的样子,就问他:“你家的那个,嗯,侄少爷,为什么这样喜欢吃鸭子呢?”

    侍卫老莫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有些暧昧的低声说:“我们侄少爷复姓宇文。宇文阀被犬戎攻打时,送他去那边做质子。那些犬戎人和宇文阀互相征战多年,结下了血海深仇,如今得了一个宇文家的质子,开始还能以礼相待,等宇文阀被临济宗舍弃,家业衰败之后,便将这已经再无用处的质子送去做了军奴。总之大约吃了不少苦,很受了些非人的待遇。

    后来有一日,我陪着将军夜袭犬戎帐篷,那晚犬戎人正在举行宴会。无意之中就看到昔日的宇文阀四少爷被……被一只雄鸭子扑在屁股上,且以尾作抽叠状。”说到这里,老莫黑黄的脸上露出一点红晕,似乎很不好意思。顿了片刻,他旋即正色道:“将军一怒之下,杀光了在场的犬戎人,许多参会的犬戎贵族死的时候,孽根都还是硬的。那些犬戎人可真是会糟践人的畜生!据说是因为鸭肉性寒,所以趁其与军奴相交,臊水未出的那一瞬间杀死,吃起来肉质就会特别的鲜美。这种鸭子也因此成为犬戎贵族中风行的一道名菜。不知道是不是在军营中和鸭子结了仇,宇文少爷每年总要吃掉七八百只鸭子。不过,除了这点古怪爱好之外,侄少爷为人极好,性情也柔和,我们都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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