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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路如今已惯,此心到处悠然。”

    一

    我一直是个体格健壮的人,像阳光下的牛蒡,姿情地享用蓬勃的生命本身带来的一切欢娱。然而,正如同白昼与黑夜有着必然的交叠,生老病死也必然是我人生舞台中定要上演的情节。可是,既然病痛很少能侵扰到我优秀的体魄,我也并不畏惧疾病的痛苦,那么,我就必然面对另一种难以忍受的境遇:孤寂。所以,我对于病痛的理解与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单调的环境中独自忍受寂寞与枯燥的煎熬。

    除非真到了病的起不来身,我是不甘于忍受被迫躺在床上的那种滋味的。这种时候,我会把每一秒中都吃进肚子,仿佛已经涨满了时间,自己老的像墙上色彩斑驳的油画,却在画布下搏动着一颗不安分的活的心,这样孤清与寂寥,并不会因身旁有个温柔的女朋友陪伴或长久的酣眠而减轻。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痛苦,如同小兽用利齿啃啮着我的神经,叫我没有一刻安生。

    病中的我是很暴躁的,也是很无奈的。

    我甚至希望和人去决斗,这一切对我都比叫我无所事事地在床上干巴巴躺上一天要强的多。

    虽然病魔因眷顾我的这种天性很少光临,可去年的夏天,我还是害了一场非常严重的肺炎。我接受了三个星期的精心治疗,可由于我的好强,在病将痊愈时做了过多的剧烈运动,使病情又反复了一次。医生建议我去乡下疗养,我也就这样做了。

    我有一位远房的姨母,住在蜀中一个不为外人知的小乡村中,还在我八岁的时候曾去过那里,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些终年绿油油的田野,那些苍黛色的远山和屋前院后的几竿竹子。姨父是个逐花而走的养蜂人,又养了许多信鸽,他的生活本身就充满新奇与冒险的色彩。再加上他们家里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都天性纯朴活泼,男孩子生就农人的体魄,又有着聪敏的头脑,读过书;女孩子温婉而秀丽,有着优雅的气质又带有苹果花般的清新,我愿意与他他们相处。所以未多思考,我便决定去那里度过我疗养的时光。

    然而及我到了姨母家,好容易从长途汽车上下来,又搭车到了他们的小村,在一位好心的村民的引领下找到她家时,我所有美好的与生动的愿望都已变成了泡影。

    姨父已经带着蜂箱出发了,远去时久,要下一季才能还家,两为表姊妹早已出嫁,乡家女子嫁的早这是我未及料想的,二位表兄弟也去城市读书工作了。姨母早在镇上住了,这次专门为我的到来才重回乡村,整理了这间屋舍,权作我的居室。

    我当然不好在热情的姨母面前流露我由衷的失望,也不便就离开,只能安宁与清闲地享受姨母为我精心准备的一切了。看来我注定要忍受病中的孤清之寂,那便剩下了一颗日渐安稳的心。姨母像母亲一样的爱与照料使我开朗了许多,至少并不很焦躁。

    我每天早晨5点钟起床,早餐前我会去远处的田野散步,清晨凉爽的风中,美丽的妇人们或强健的农家少女已经每人背后背个竹背篓去各自地青菜田中采摘了,那是他们一天的菜。而她们的父亲,兄弟,丈夫们也躬身在田间劳作了。和谐的劳动与熟捻的日常起居使他们从事起这些在我眼中颇有诗意的工作时带上了一分另外人或观者永远无法启及的自信和常熟。我记起歌德曾说过:“在艺术和诗里,人格就是一切。”我想,在这片天地中,是否可以说成,在纯朴的人性中,一切都是艺术和诗。

    当我满心疏闲与清爽地结束早晨的散步时,太阳已经使地面上升温许多,而在那片竹林掩映的屋舍里,炊烟下,我那亲爱的姨母也便为我准备好了早餐。乡野的空气和两小时的散步使我变的很有胃口,而亲采摘的蔬菜与当地传统的米饭作法也很配合我的口味。乡间早餐其实是一种享受。

    上午的时光我的好心的姨母是不会允许我再次走到田野中去的,她那么地关心我还很孱弱的病体,使我很难违扭她的慈母般的眼神的阻止,只好在房中读书权作消遣。

    我有时会殷勤地帮忙她作些家事,她也会像对待儿子一样和我絮絮地讲着话。这些话语本身都是上了年头的,正如同讲话的这个温和低沉的声音也有了年岁一样。谈话的内容是琐琐的小事,而这种谈话本身却能像有奇效的妙药一样,让我对病中孤寂无聊的惧怕与无奈飞到九霄云外。

    当她离开家的时候——人啊,这么快就把这一处美好的地方当作家了,是的,又能对家有什么再高要求呢——我便走到屋后的小溪边,躺在一棵橘树下,或在竹林中为自己安置一个舒服的卧榻。蜂儿在我耳边不断的歌唱,芙蓉花和菊花相继开放,树干上美丽的毛毛虫懒洋洋地爬来爬去,蚂蚁们却一刻不停地在奔跑。小溪的流水声和着细弱游丝的风,把太阳的光芒向我耀眼地反射着。空气中有着青草的味道,有着田野的味道,也有着夏末秋初自然带来的那种莫可描述的绿色特有的味道。我常常一连几个小时地这样静静地躺着,眼睛望着天上的流云,或追随一只飞蛾在草丛中的身影,头脑中并不刻意思索什么,却充满诗的感情。我一直恍然以为自己是来到了一个乌托邦,桃花源与阿娜克瑞翁亲教的小岛合起来的境地了。虽然我还没有恢复体力的一半,但心里已经很愉快了。

    姨母体察到我适应了这里娴雅安静的生活,自然也十分地惬意。她经常向我说起她的儿子,我的表兄弟们在这里生活时的情景。我感觉到她希望这两位年轻人回归这一处家园,又不忍约束他们“好男儿志在千里”的鸿图(她的大儿已经官致局长),就把我这次的造访更加珍视了。毕竟她已拿侄儿当儿子了。

    我们在这里几乎没有社交活动,除非哪家有俚俗中可值得大庆的事情:如婚嫁,得子,高寿的老人去世等等。姨母人缘级好,常带我去吃“酒碗”这里人把请宴宾朋称吃“酒碗”每逢这样的时候,会摆上几十桌的丰美的农家菜肴,还有蜀中风味独具的豆花,当然还少不了辣子,加上不同的由头,如果是喜得子女,便是一小盆的红鸡蛋,乡村碎未开化,但早已男女平等,我疑心这里世世代代也没有什么不平等的观念生在心中,男孩子出生时和女孩子出生时,都是一样的红鸡蛋,就是在几十年前困难岁月中与几百年前还纳皇粮的时代,即使是最贫困的人家,也会同样地预备红鸡蛋的。火红的颜色一般无二,先人的风仪百年不变。

    就是在一次“酒碗”中,我结识了一位鬓发斑白年逾古昔的老人。实在的,这里乡人的普遍长寿使他这样的老人并不算最长的一辈“祖祖”们——称呼曾祖和高祖的方言——很多年逾百岁。但这位老人引我注意和让我感兴趣却是因为他的乡音。

    在这样的欢会中,我学会了能听懂他们的方言。这是一种像歌唱一样,调子起伏不平的语种。我曾系统地研习过中国的八大方言,但是没有一种能准确地符合这个小村中人们的语言习俗。他们的调值平稳,但常在句中作上四度或下四度的大副划进,使句子跌荡生姿,任你有怎样曲折回环的感情,都尽可以表现的淋漓尽致。然而这种上古以来形成的语言却是那样的难以学习,所以我只能听懂而无法模仿,即使有时说出几句也不能保有那么纯正的味道,就干脆还是说一口纯正的普通话了。

    这位老人和姨母很亲热地打招呼,听口吻,他们似乎是未曾谋面几十年的临人,亲情与乡情都浓缩在他们你来我往一句句乡言之中了。两人似乎都忘记了我还在旁边,我也不忍心因自己的介绍而打断他们这样饶有兴致的对话,直等到众人起身,这二位才发现忽略了我。可姨母并不为这件小事而记挂,一个二十四岁的青年是会在同龄的男女朋友的欢笑中打发这段时光的,况且这里的少年们又是那么地热诚与多情。出忽我的意料,这位老先生却表现出了纯朴的乡人所不具备的优雅的礼仪,他上前与我寒暄时竟也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是这里我所见到的第一位普通话讲的同我自己一样流畅的老乡呦!甚至连我的姨母,也有略带方言的口音,而他的话标准的仿佛一位北方大学里的讲师。是的,还有他那儒雅的风度,谦和的眼神。

    当月上中天,我们三人结伴回家时,走在田间小路上,我甚至禁不住几次放慢脚步,走在他们身后以便可以偷眼看他的背影。那是一个挺拔的背影,他的步子走的很稳甚至是稳健。我为自己这样的偷偷观察他而报赧,却又抑制不住好奇的心理。

    他的风度,修为,他的一举手一投足的神情,他的饱经阅历而深澈的眼睛,不是这一方纯净而单一的水土所能赋予的;然而听他的乡音,看他对日常起居琐事的熟透,每走一步都流露出的自然与和谐,却也实在是这种生活下滋养起的人呢。

    在这样的生活下,在我接受这天然平和空气的休养月余的心灵中,似乎被刺激起一个异常清晰的想象。我的想象力——我自己明确地感受到了——在城市中曾被现实打磨殆尽的想象力,又回到了我的头脑中,仿若我还在孩提时代一样。

    在第二天午后长长的光阴中,我本想向姨母询问有关那位老惹起我好奇的老人的情况,但她已兴冲冲地辞我去了邻家,那位老人原来就住在我们的近旁。我只好按压下自己的念头,又把心款款地寄情田园山水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姨母和我的生活又回复了往日的平静与规律。我曾问起这位老先生,她的回答是一句平淡的话,我只是了解到他家和她家曾是几辈的邻人,而这位老人曾是我姨母幼年时如兄长一样的朋友,在而后漫长的岁月中,老人离乡远去,直到近年才时而还乡小住,颇有些叶落归根之思。

    后来我曾在一次去镇上时候遇见这位老先生。当时我的姨母正在挑选一帏手绣的布饰,而我却看见了他在两位虽然上了年纪却仍十分美丽的夫人的挽扶下款款走过。这两位女士都早已失去了青春的娇艳,但从她们的面容上,依稀能想象当年的娟秀,而她们优雅的仪态和岁月中不减的风韵,让街上许多妙龄少女也不时侧目。他显然还没有看见我的姨母,可当他的眼光落到我们这里时,我却发现他仿佛很惊异,又很无措。我向他点头,并有手势打了个招呼,他以旁人不易察觉的点头和一丝匆忙中略过嘴角的微笑回答我的问候,并用眼神示意我不用搅扰我的姨母,便急匆匆的从我们身旁走过。在他们经过的一刹,我听见其中一位女士正在用日语与他交流,虽然传到我耳中的只是几句简短的话语。我如果再年长几岁,真会位这位老先生有那么多或质朴,或雍容的朋友,伴侣而嫉妒他了呢,虽然他是位有点怪癖的老人,至少我这样认为。

    除了那日下午姨母对他的拜访,他们似乎也没有过另一次正式的拜会,我不想冒昧,于是也失去了和这位老先生相识的机会。姨母只是把他当作邻人,友人,在平静的生活中细细品味多年的友好感情,确也无须过多的言辞,和我提起的也少。渐渐地,我自然而然也打消了去探知他的热望。

    可是没有想到我们注定要相识。在一天午后我照例躺在竹林里的时候,这位老人也散步到我身边,他并没发现我躺在他的近旁——我被深深浅浅的绿色恰倒好处地掩藏着,正在专心地研究一只漂亮瓢虫背上的斑点,毫无声息——他站住了,立在那看那几竿竹子,看远处无边的田地。我不清楚当我发现了他的时候,他已经站了多久,但却感觉到他由于陷入深深的思索,早已忘记了身边的环境。

    我心想还是不出声为妙,这样即不会打断老人那明朗的额头中的思索,也不会使他因我的忽然出现而感觉尴尬——一般情况下,人们是不愿意在自己出神的时候被别人窥视的。

    于是我又安静地继续观察我可爱的瓢虫,它已经在我伸出的手臂上悠闲地爬了好一会儿了。

    老人一直站到太阳有些偏西,落到远处雾气缭绕起伏连绵的远山山脊的时候,他低头四下审视,似乎有意找到一处可以小坐的位置。最终,他选中了我身边两码远的草地。

    乡下的孩子们由于整天和大自然毫无间隙地亲密接触,所以对花草鸟虫有一种生来便培养起的爱与关怀,仿佛那不仅是他们年幼的朋友,也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位重要角色,一位不可缺少的成员。他们很自然地会为他们的这些朋友在门前屋后他们能常涉足的地方安排写便利,建造一些小小的别墅,满足他们玩耍的天性。眼下这块地方便是他们苦心经营的一个小小的窝,为给一只很幼小的猫住的。而且他们还兴益盎然地掘了一条暗沟,把近旁小溪的水引来,形成一个小蓄水池。这个地方他们掩藏的极巧妙,从表面上只是和别处一样的青草和蒿草。如果我没和他们成为这样的好朋友——我已经赢得了这几个孩子的信任与友谊——是不会知道这个小秘密的。我甚至送了其中一个孩子一把小铲子以便他们开掘水渠。

    现在我眼看着老人朝这片显然他也选种的草地走过来时,我认为有必要提醒他一下了,否则他不仅会由于无心而毁坏孩子们的建设,而且也会因为这小水池而弄的湿淋淋的,尽管这可能会使他因为发现了我而有点不自在。

    不过我还是准备让他先接触我的声音,在打断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用一个温和善良的声音总比一下子从草丛中站在他面前要好些。于是我尽量轻柔地向他说:

    “先生,您也许不会拒绝向偶遇见您的我介绍一下这里的这些竹子的名称吧,我还对这一种还真感兴趣呢。”

    我慢慢从草丛中站起来,指着一株方竹,这种竹子呈四棱形,我国华中华南地区均有栽培,不过天然生长的以很稀少,竹叶薄如纸片,竹身上有许多紫色的斑点,总让我联想起刘梦得的小令斑竹枝。

    他显然吃了一惊,随即便友好地向我伸出手来。

    “我真不知道您也在这儿呢!那么您为什么才和我打招呼呢?”

    “不瞒您说,我即不愿意打断您的悠静,我觉得那是很难得的,又不愿错过和您攀谈的机会。”

    他和蔼地笑了起来,帮助我走出草丛。他看出我小心地绕开孩子们布置过的那片草地事,显然明白了我的用意,便更加友好地说:

    “看来您已经和这儿的孩子们成为很要好的朋友了,我差点毁坏了他们的工程吧是的,在这儿。”他已经看见了那个小窝和水池“看来孩子们应该为这件事而感谢您呢。”

    “也许。我相信您会替他们保密吧。”

    “哦。”他为我这孩子气的请求笑了起来。“当然。我想这是我小孙子一手建造的。顺便问一下,他的新铲子是您送他的礼物吧,您这样帮助他保守秘密,我真为您是他的朋友而为他高兴呢。”

    倒是我略有惊异他竟对孩子们的玩意这样熟知与认可,也许他儿时,也曾在这片草地上,这条小溪旁,编构他的小秘密吧。

    我们相跟着走回屋中,姨母对他的来访并没有现出客气的神情,仿佛自己的兄长回家来了一样。倒是他对我像对客人一样的客气与礼仪周到。

    在茶余饭后的闲谈中,我得知他是某局的一位退休顾问,退归故里,权当作消夏。他也对我这名法科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出了明显的好感和友谊。

    于是从那以后的许多个黄昏中,我和老人都会相约去田间或林中散步,姨母也放心地把我交托给他,同时也把他交托给我。

    由于一个多月以来我以完全适应并喜爱上了这种悠然淡远与世无争的生活环境和生存方式,我以压下了那在病愈前的休养中惯有躁动,所以,在和这田野里,我也能自得其乐,并喜欢上这位超众的老人。

    有的时候,人和人相处是要靠一种心灵的灵犀相通的,我和这位老人虽然一直没有许多的交流,但是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好意,他也能感觉到我对他的友谊。在淡然的日常起居中,我和这位邻人已经相熟仿若几十年的老友一般。纵然他不言不语,我也学会了从他的神情举止中感觉他的喜怒哀乐。这种感情的交流并不是现代人的生活方式,是有点古老了的,是那些能于阡陌晨昏中朝夕相处的人们地自然而然的融通。中华民族有一种至今于世界上都显其辉煌的伟大文字,但在这种乡党的身上,我感到文字经常会表现出它苍白贫乏的一面,一个和谐的动作,一个无声的眼神其实能表达出许多含义深远的内容,是连诗人们都难以体察透,描绘出的,必定要是这里的人才感觉的到。

    在我和老人每日的散步中,有时他可爱的小孙女也会同路而行。他摇晃得扭动着腰肢,呼前拥后地跳来跳去,像水边的跳蛙一般。

    但近几天,我明显地感觉出老人越来越有意单独与我相处,在我们散步时,抑或静默时,他的眼神里流露出千言万语,又似乎不知如何开口。反而是他变的有些焦躁了。我却压下好奇心,平静而幽隐,一如往常。

    终于有天傍晚,走到我们单独进行第一次对话的那几竿竹子的小溪旁时,他停驻了脚步。我站在他身后望这初剩的新月和远处几点幽微的火光,呼吸着略带炊烟气味的空气,心想姨妈大概在堂屋里等着我了罢。老人仿佛用了很大的勇气,才开口说话:

    “您也许不会厌烦我向您讲述我一生的经历吧?!”

    我吃了一惊,但还相当镇静,像他这样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竟然主动向我谈起他的生活。然而我只是用出声的微笑回答他的话。

    “您同意了?”他显得很高兴,又像一位小学生站在老师办公室中那样紧张的手足无措“太好了,明天下午,我在家恭候您。您会来吗?”

    “当然,如果这会使您感到高兴。”

    “好的。”他努力地平静下来。

    我掉过头,看见黄昏后南天夜空中,天蝎星座雄踞天宇,有五颗二等星,这些较亮的恒星排列成“s”形,很像一只大蝎子横卧在银河的南端,有一半已浸入银河,心宿二这可颗红色的超巨星是夏夜南天中最明亮的一颗,此时我正注视着他410万年前发射的光辉。

    当我再把视线调向老人时,发现他也仰望星空,他的眼睛也闪闪发光。是的,这是一生中几十年经历磨练后的光辉。他对我略微点头,便从容地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以及那个明媚的上午,我都没在田野中发现他的身影。下午,我依约去拜访他。显然他为我的到来已做好了充分准备。在那很有年头的旧屋中早已摆上了两杯酽茶。他请我坐在一张竹塌上,自己却踱到门口。站了一会儿,又踱到窗边。我看的出,他在酝酿如何开口,我并不打搅他,只是静静地喝茶。最后,他终于坐在他为自己预备的椅子中,这张椅子放在桌后,午后的阳光能照到我身上,可他却在阴影中,开始了他的讲述。

    二

    也许您会奇怪我今天贸然的邀请,也许您对于您将要听到的生活状态也将无法理解。是啊,我比您年长五十岁。您看,从1928年我出生到今年,我这把老骨头已经陪我过了七十四年了,我所要说出的经历是您作梦都无法想象的但是,还是让我和您说下去吧。我是很喜欢您, 虽然我们认识不久,但您对我所表现 出的友谊让我很欣慰,所以请您今天坐在我的对面。

    呃,可以吗,让我以你相称?哦,你笑了,那么好的,俄国的礼仪中,这是表示亲密的称谓我老了,最近更明显地感到衰老的侵袭:当一个人意识到他正在衰弱下去时,那无异于在和身体作一场注定失败的斗争。我以为乡村的生活和故土的气候会减缓这必然的规律,所以我回到这里,但是你是在慢慢复原,你有的是精力和热情,而我纵使回到我童年的家园,也还仍在一步步向那黑衣人(死神)走近,青春不会再回到我这老迈的血液中了,我的心脏已经很疲惫了,他曾忠实地为我工作了七十几个年头,如今这老伙计想休息一下了。可我仿佛还不能允许它恣情地忽然放假,我还没有认真地回顾完我的生活。那么,我宁愿在我的出生地,在这块我曾离别几十年,而今又在冥冥中被它召回的土地上,在这间我度过了懵懂的少年时光的小屋中追溯我的生命。

    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事,你会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和你的生活全不相干的人。对的,我渴望你作为我忠实的听者,倾听我的追溯。毕竟,我要把过去的生活捋一下呵!

    我们的心情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你疗养你的伤痛,让这里的土滋养你的筋力;而我来完成残生中最后的夙愿。你看到的是青枝绿叶,我则看到几十年的风霜雨雪。可你知道,在半个多世纪以前,那时我眼里看到的,心里想着的,才和你今天相同呃。不,不完全相同,那时候还有贫困与劳累,蒙昧而天然的。

    我出生在这里,29岁前一直以为自己和这里其他的农民一样是世世代代的四川人,母亲是的,父亲也是——虽然在我的头脑中并没有父亲具体的印象,这是我终生的遗憾。算起来,我也是在29岁时才了解到我父亲的人生的,用那样一种方式。呃,不过,还是让我从头讲起。

    我生命中最初的记忆是从这间屋子开始的。你瞧,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什么都变了,而这间小屋还留在这儿,除了墙上多了几道裂痕,我找不出其他的变化。原来这里是个四合院,中间是个天井,天井里还种有一棵绿梅,畜水缸里有假山,金鱼,但现在都没有了,只剩下这一间。

    我记得我的老主人家,张老爷和张太太就常常坐在这间屋里喝茶,抽烟,聊天,冬天也在这里吃汤圆。大少爷二少爷常到这间屋里给老爷太太问安,可三少爷和大小姐从来都是坐在门槛上哄那只小花猫。

    现在这两位待下人和善的老人早已谢世,我甚至不知道他们遗骨何处,在那一场风波中,许多人的墓也被活人们当作斗争对象,大肆攻击

    我对于自己生命第一次的觉醒是我十八岁的时候,当我从一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大学生手中接过一本法文小说的译本,并翻开它的第一页,从第一句直读到最后一个字,我意识到我已经和从前的我有了那么大的不同。那本书是马洛写的苦儿流浪记。

    你知道,你的人生有可能因为一件小事而发生很大的改变,这种变化甚至决定你今后的生活以及生命的轨迹。如果师兄那天没有走错路,如果我那天不曾对月长叹,如果林先生没有让马车夫在路口停下来问路,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而今,我不敢想象如果没有这样的偶遇,我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当时我已是一名道士了,其实并没有出家,只是当一个唱道情的小道士,和上世纪的私人学徒差不多。我可以跟随师兄们走乡串县地去作道场。乡下人有的是各种各样的俚俗和风习,每逢有人去世,必须要请道士做道场。这种场面很庄严,每次都是师傅父带着我和师兄们一齐去的。而因为我只拜师一年,所以是小角色。但我在老家读过书,呵,你很奇怪我这个下人的孩子怎么会读过书,别急,让我一点点讲,因为我读过书,所以对道情学的很快。这种渊源与唐代的说唱艺术,以唱为主,以说为辅,唱词又多以七言为主,我背的来,唱的好,很得师父的喜欢。嗳,现在少喽,哪里听得到纯正的道情呦!我记得当年唱的最多的是“韩湘子九度文公”这一出。那天就是师父派我一位师兄带我去外州外县唱道情,也帮他给另一位老师父捎口信。可是由于师兄记错了路,我俩天黑了还没找到那位老师父,当然也没有住处,身边几个铜子的大钱早花光了,两个人饿着肚子还在赶路。

    可那是怎样一个晚上哦。天很晴,晚霞如流火,在西边天空上变幻莫测。当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地上早已消了白天的燥热,清凉的风从草丛中吹出来,树影在月光中把夜编织成梦一样的境界。大路隐没在暗夜中了,可远处的几点灯火和天穹中的几颗星仿若遥相呼应。耳边是蝉声,倦鸟低飞,在皎洁的月光中,我还能看的清近旁的路边草丛林里,花背松鼠跑的轻快

    当然,我那十八岁的心灵可以感受到这种乡村的美,看却无法描述,在那之后我漫长的人生中,我再也没有见过更让我心动的夜,我再也没有如此恣情地赶路,我至今还能回忆起那时的感觉,那是一颗无知和朴素的心对养育他的自然母亲虔敬的膜拜,是赤子般的爱。

    师兄也被这感染,唱了起来。我则边走边望着月亮,极力想把动于心衷的情怀发之于外,不觉随口吟出在家塾中背的:“我寄愁心与明月”一时想不起下半句,我便把这句在口内吟诵几遍。

    只听近旁传来一个声音:“随风直到夜郎西,小道士,好情致!”“呵,我们每日家担心西学压到国学,你看,国学还是有传人的嘛,小道士,你不妨接着念来!”

    我惊了一下,定神才看见是路边两辆鸡公车上坐着两位穿中山装的年青人,看年纪二十五六岁,两个人都望着我们似有笑意。

    师兄和我见过这样学生打扮的城里人,我们叫他们先生,师兄去与让我们“再念来”的那位回答道:

    “先生让我们唱哪一出呢?”

    “什么名堂!呵呵,他那里是叫你们唱嘛!”接了我的诗那位戴眼镜的学生笑着说。我的脸早已红的发烫了,又羞又窘地低头蹭脚不知如何是好。

    倒是这两位先生大方谦和地向我问路,原来他们要去乡下寻同学,但车夫迷了路,这会光景车夫去路边人家问路。

    这两位学生与我们闲谈中,那位戴眼镜总笑眯眯的先生问起我的生活,也许是他因为听了我偶尔乱念的诗句。才对我感兴趣的吧。我回他话说只想跟师父学出了徒,以后再能去人家唱大道场,再就是出徒弟,和养我的老母亲,这差不多就是我的一生的设计了。还没等我说完,另一位先生就用手拍着我的肩说:“小兄弟,这样不好,你不是读过书吗?要出息呦!”我咧嘴笑了,我哪里可算的上“读过书”

    临走的时候,那位戴眼镜的先生却从身边拿出一本小书,递到我手上,看着我讲“我反正已经看过了,它对你应该更有用处,你认的字,有工夫好好读书。”我怯生生地接了,低头看那书的名字,借着月光总算认清了,再抬头时,那辆马车已经溶入夜色,只偶尔传来一声鞭响。

    直到今天我再也没见过这位戴眼镜的先生。一九八三年时候,我家小姐写来的一封信中,提及他已经去世,我甚至不知道他葬在何方。哦,我的先生呦!

    我和师兄找到老师父后,我悄悄地细读了这本书。我眼前展现了一个更广大的世界。当时虽为道士的我却只不过是一身道袍,而心向往之的却是雷米的勇气。如果说现实中有什么可以让我顶礼,那便是这个少年的雷米。

    我向师父请了几天空,跑回崇州张老爷家里看我妈妈。其实我在那几天几乎不吃不睡,我仔仔细细地回想了我十八年的生活。

    从我记事起,我母亲刘氏就给张老爷张太太家当老妈子,我在张家长大。张家是崇州一个正经很有历史的大户人家。

    听人后来给我讲起,我们是在我2岁左右的时候,流落崇州的,我母亲用一块花巾裹着我抱了,到了张家门槛前,再也走不动了旧式的地主并不都是八个样板戏演的那样,也不都是半夜鸡叫中的那样。他们中有许多人只是普通的平常人,和农民一起生活着,不过是他们的院子深些,手上的老茧少些。可人嘛,都是有人情味的。有段时间小几辈的孩子们心中,地主就是恶霸,穷人都是受压迫的“下苦人”嗯,你也这样定义的吧。

    对不对?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只是我母亲从此就有了间房子睡,每天有三顿象样的饭吃。母亲每天买菜,作饭,洗衣,喂鸡,照料一下小菜园;每天晚上给我哼着古老的民谣,我都不记得她有过挑灯夜补衣的时候。同时,三位少爷一位小姐刘大娘长刘大娘短的在她身前身后喊。

    对于我的身世和家事,我母亲对我绝口不谈,她只是让我好好成长,好好报答张家的大恩大德。

    三位少爷和一位小姐也是我童年的玩伴。大少爷二少爷比我年长很多,在我眼中他们即高高在上,又让人敬慕,那儒雅的风度是千金难买的。三少爷,大小姐和我差不多大,我有幸和他们在家塾读书。这就是我识字的原因。我背完了论语孟子,断断续续读了大学中庸,还有“三百千”现在讲就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

    当三少爷奇去读中学,三小姐在县里上了高小,这都是新学,家里就辞去了教书先生。我记得那位先生走前,张老爷张太太亲自相送,四个孩子一排站在阶下,我跟在后边帮先生把行李放上车。那位穿长衫,留胡子,眼神严正的先生对他的学生们讲的最后一句话是:“记住,君子和而不流!”把两只大手背到身后,踱着方步踏上车子,离开了张家。

    三少爷克非去了四川大学读书,这叫老爷太太很喜欢,但大小姐淑珍也要读女子师范,老爷太太就不那么喜欢了。在克非的帮助下,淑珍还是上学了。

    还有一件让老爷太太不喜欢的事就是我母亲把我送去师父那里。我母亲是一个以相夫教子知恩图报女子重德等传统包裹起来的女人,却又是一个那样善良与坚韧的女人。当年她不想让我在张家吃白饭——老爷太太怜惜我,不让我下田——也为了让我学一门糊口的生道,让我给老爷太太磕了头后,送我出了门。

    我学了一年道场。其余什么都不会。除了张家大院和做道场走过的几县几乡,我不知道城市是什么样子的,也更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从前我并没有想到过要去认识更多的新事物,去创造自己的生活,而这次回家,我却想到了。回顾过去,我并不满足于不挨饿不受冻的安稳与庸碌。我了解自己的无能与无力,可是少年人身上的血性方刚有恰恰是一种多么大的能量。对自己的信任,对新生活的追求一旦被激化开,也会焕发出多么大的动力呵。我发现自己已经不甘于生活在唱道情中,我认字,肚子里有几篇国文,这也成了我那小小的野心的打火石。在一程不变的生活中,最能改变一个人的,不是社会,不是岁月,也不是爱人,亲人,是他自己那颗心的变动。

    从那一刻起,我蜕了一层壳,第一次自己考虑起自己的未来了。母亲却因我回家而高兴,她不知道,即将到来的是与她长久的分别。

    乡下人不关心政局。这里来过两次驻军,有一伙军纪严明,临走的时候把院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小战士成天笑嘻嘻讲话,对下人也客客气气;还有一伙好吃懒做,家里的鸡被他们偷杀了也就杀了,他们身体跨的在军装里晃来晃去,嘴上却刀子一样狠,没有人敢和他们理论。我们只知道他们都打日本人,至于为什么打日本人,日本人是什么样子的,即无法得知也不想弄清楚。民族之间的感情是很容易被建立的,不难作到同仇敌忾。但后来又传出中国人打中国人时,我母亲这样的人就不能理解了。可是,乡下人的思想还是多半被土地所占据的,共产党和国民党只是两个对他们同等陌生的名词,没有任何实在的意义,所以那些年我自然失去了了解一切时局形式的机会。可我却明白地想到,军队是可以把我带进广大的世界的一个媒介。

    事有奇巧,就在我回家小住的几日,一伙国民党徼匪兵路经崇州。我便热心地打起了行囊,在我脑中那毕竟是正规军。

    可我还没寻思好如何向母亲开口,三少爷克非和大小姐淑珍就风风火火地回家了。

    克非还没迈进门槛就冲我喊:“哎呀之桓,你什么时候回来了?”

    “三少爷!”我说。

    “之桓没怎么我们才回来你又要走?”淑珍一眼瞅见了我在拾掇的包裹。

    “三小姐”我说。

    “放下放下,要走也且住两天。我和大妹元月回来也没瞧见你,听刘大娘说你是忙着做大道场去了?现在可闲?我上学都快一年了,就淡了你了,这次怎么又要走吗?”

    淑珍便转了身,却还扭着头冲我嬉笑地嚷:“三哥,我有法子,我叫刘大娘留他,叫爸妈留他,可使得?”

    我忙说:“大小姐,使不得,使不得”

    就这样,我从军的念头还没定好,就压下了。

    淑珍却从那半打开的包袱中瞧见了那本,苦儿流浪记,她调笑说我这个“道士”也读起“西洋小说”了。倒是三少爷眼尖,认出了这译本书不是我的。

    于是,我就把得到这本书的经过以及这次将去的行程,在那个午后给克非和淑珍原本的讲了。

    克非听完就笑了,眯着眼睛。淑珍倒一拍手,叠声地嚷:“是了,是林和赵他们。”

    克非告诉我送我这本书的那位戴眼镜的先生是他一位已毕业的学长,另一位赵先生是同学,他们这次还乡途径崇州,取道拜访克非。分离在即越发难舍,况且淑珍又与这二位谈的来,他们兄妹俩便送了一程又一程,直到送到了柳德县,才还家。

    几十年我一直遗憾自己未能早点赶回家,也许还会见这位带给我生命巨大变化的林先生;但是生活就是由一系列偶然组成的必然,我何幸也,能在暗夜里遇见了他,一次就足矣!

    不过我倒是和赵先生有了机会再见,后来,他娶了淑珍。

    当然,我在几天之后还是离开了家,离开了我勤勉内敛的母亲。克非带着激扬兴奋的我去了重庆。母亲并没有挽留我在家里,她让我出去。

    啊!崇州!崇州!那天清晨母亲站在地头送我,雾大的很,我再回头时,只能看见她依约的身形,身后是张家的房舍,透出几竿瘦的让人心疼的翠竹,在朦胧的光晕中摇曳着。每走一步,都离这个我生活了十八年的土地远一些,我深深地吸气,怀着跪拜样庄严的心情告别我的故土。我不知道迎接我的是什么,可我莫名地兴奋着。

    差一点成为国民党一名小卒的我却成了重庆一所中学的教工。开始了我的另一种生涯。

    在重庆,我第一次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要想生活下去,生活的有点意义,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也第一次意识到,从前的我是如此愚昧与纯洁。

    但我可以吃苦,可以流汗。我虽然对前途迷迷茫茫,但我总算打开了一扇通向世界的门——那个时代,重庆对我来讲就是整个世界了呀!

    我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连他的姓氏也不告诉我,于是克非帮我取名刘之桓,这个名字就伴随着我的人生,走进了广大的世界。

    我没有到过重庆,头一次见识这么大的城市。重庆山城,道路起伏曲折,我恍若置身于一个巨大的迷宫中。我最初认识的路就是从我所工作的正东街男中去鸡市巷淑珍读书的女中的路。还有大北街。这条街两边有许多大户人家的高门,俨然地紧闭着,我想不出里面的世界。在我,世界是分了好几层的了,我是从崇州这一层走出来的。在那之后我人生的漫长岁月中,生活一层一层地以不同的面貌展示给我,我无法预知,也几乎无法选择。我刚到的那天,克非曾指着一个红漆的大门,那门口还有两尊石狮,对我讲:“这就是咱们家了,不过后来城里不太平,咱们才回崇州祖上留下的地方住的。”那天克非着急赶会川大报道,没有时间带我进去,他也没有兴趣再去看,他说里边只有两位洒扫的下人,屋里也没什么,院里尽是草,早荒败了。在那之后我又无数次地从这个门前经过,大北街是当时重庆最有钱人家聚居的街道。我总鼓不起勇气推那沉重的门,可心里早以把门里的家园想象了千百遍。大北街,正东街,鸡市巷里所有的门,所有的围墙,所有的摆摊的小贩我都记得,都认得。现在走在这些街道上,除了名字没变,一切都改变了。那红漆的大门也变成了金属栅栏,一眼可以望进去,张家的旧府已成为市幼儿园,里边的建筑一览无余,可我也再看不到克非说的那座老房子了,只有那时对红门里的梦幻还留在记忆中。当时道路上有穿长衫的人;有拉脚的车夫:有黄包车,也有在小路上人推的车,这样的叫鸡公车;也有卖艺的人,跳候戏的最多,也有表演武术的;茶楼里传出高叫的声音,和着嘈杂的人声。那是多么热闹的街市啊。

    我每逢空余便会在这样的街上走走。毕竟我已来到城市了呢。

    大部分时间,我是在学校里的,在男中。我的工作是清扫教室,干些不太粗的体力活,帮助老师做点小工作,有时组织一下学生的事物,有时还可以去买书和买菜给厨房。比起在崇州时,是轻松了些的,我不会被工作累垮。总之,我是一名学校的杂工。

    当一名教工并不容易,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我太弱小了,太木呐了!幸而这所中学并不很大,教工除了我之外还有一位刘姓的大哥。他提携得我,我把他当亲人一样。克非在成都读书,见面少的很,淑珍在女子学校,自然不方便,我一切都要靠自己。可从小我在母亲身边,离开家又有师父的关照,我没有独立地生活过。多亏这位刘姓大哥,才让我不至于被陌生的威压震慑住。

    一个月后,我渐渐熟悉了城市的生活,习惯了晚上点灯后不马上睡下,会干了许多活计,也认识了几个朋友。我把刘大哥当个榜样,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干活象他一样利落。

    他肌肉强健,嗜酒如命,为人豪爽,讲义气,但话语不多,劳动起来不吝惜力气。他什么都会做,会算术,会木工,瓦工,拉过洋车,修过铁路。他右腿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痕,走路一跛一跛的。他饭量大的惊人,一顿要吃四大碗米饭,并且把吃饭当成一种享受。我刚到学校的时候, 他看着我身体只说:小兄弟,你瘦,多多吃饭!看见我每顿吃不了两碗米饭,他睁着眼睛发愣。相处久了,我发现在我们住的那间屋里,他有个木箱,里边全是粮食,有大米,糯米,饼干,蜡肉。他会定期更新这些食物。他个子不高,眼睛总眯着,怕见光一样,大手,大脚,塌鼻子,嘴上难得有笑意,听口音我猜他是江苏人。

    刚开始我害怕他,但慢慢的却喜欢上了他。我正长身体的时候,每顿吃饭他都催着我多吃,让我离乡后还有在亲人身边的感觉。啊,那个年代,这是寡言的刘大哥对我表示关怀的最实在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啊!

    在一次醉酒后,他和我直讲到半夜,于是,在我们住的那间学校原用做办公室的小屋中,在忽明忽暗的电灯下,从他口齿不清颠三倒四的话中,我才知道他的经历:

    三七年他十七岁的时候,发生了那场事变,日本人很快遍及他家乡的大街小巷,先是日本百姓,再后来都变成穿军装的拿枪的。中国人到处受欺侮,但还有民众反抗,不久,这种反抗便被完全扼杀。八月过后,南京先是满城溃退的中国兵,接着就是成千上万的日本人,日本兵,都举着明晃晃的刺刀。他作小生意的父亲早早收了行装要带妻儿逃走,但晚一步。11月12日,他的父亲母亲和小妹妹都死在了日本兵的枪下,他是被父母的尸体死死地压在死人堆下面才得以生还。他那个一天前还平安幸福的家已永远毁灭了。他在死人堆里躺了四天才敢爬出来,受伤的右腿早已溃烂,巨痛难忍,但他还是记住了他父亲临死前呻吟着对他讲的话:“跑,跑到山里,进四川,去日本人打不到的地界,才能活”他哆哆嗦嗦地对我讲:“我亲眼瞧见一个日本兵用刀捅死一个中国小女孩,把她的头割了下来,我想这是群没人性的,我在死人堆里怕的牙齿打颤,那小女孩被砍断的一个手指头直飞到我眼前,淌着血,还一跳一跳的。那些拿刺刀的不是人,是人不会这么残!可却还见过他们哄自己的小孩,一样的小孩,也让那小孩骑在他背上,让那小的用手打着玩,用手抱孩子。那是拿过刺刀的手,杀过人的手,沾着血的手。日本人也是人,中国人也是人,都是人,是人,是人啊!我爹妈却埋在万人坑”一直到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次屠杀的确切数字:南京中国军民被集体屠杀,活埋者19万人,零星射杀者15万人,总计30万,奸淫毁伤不计其数,日本官兵杀中国人头,刨中国人腹,杀人游戏无不用其极,创下世界现代史上破天荒的残暴记录。

    他从死人堆爬出来后,连夜逃出南京,饥不择食,慌不则路,有时饿的实在不行,就抓一把土吃。腿伤是被一位好心的医生急救的,可没去根,留了个大伤疤,走路不方便,逢阴天会痛,可他已经很感激了。就这样,一直跑,讨着饭,直跑到四川。当他听说这里日本人没打进来时,长长的嘘了一口气,倒在地上昏死过去了。那时他已经连走了个把月,没吃饱过一顿饭,没睡过一个好觉。可他有一个意念,耳边响着一句话:“我要活!”

    在四川,他不用讨饭了,他舍得一身力气,又有好头脑,只要能糊口,什么都做。就这样在四川熬了十年。可他怕,心里怕日本人怕的要死,他又恨,恨的梦中都在磨牙。他饱尝饥饿之苦,才把一切能储藏的都积攒着以备下一次的不时之需,可是,他心里明白,哪里要是真打起仗,遭殃的是百姓,这样的劫难不是一箱粮食救的了的!

    后来每逢我读杰克伦敦的生命之爱,读到那位忍饥挨冻坚强地爬到北极圈,被捕鲸船救起的无名淘金者疯狂地储藏食物,用以对付恶劣的自然时,我便会想到这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男子汉。他是用了怎样的勇气与毅力才活下来的呢?!人啊人!可怜的中国人,坚韧的中国人!

    我在这个学校虽只干了一年,但用一辈子时间也不会忘记这个人。

    后来,淑珍考上到四川大学,我便给她挑着行李,在克非的帮助下,去了四川大学当教工。并且,生命中头一次走进了高等学府的大门。

    这时候的我已经不是一年前那个乡下娃子了,我想我也要读书,我觉得我能做的事很多,可那时我只是个干体力活的教工。

    你一定不能理解当时我对于自己前途的构想——那是没有构想的。在那个年代,别说我这样出身的孩子,就是像克非淑珍这样大户人家的孩子,也是生活在一系列的偶然中。社会是一个偶然的大熔炉,人只不过是沉浮其中飘零其中的风絮,乎而直上青云,乎而一落黄泉。可人都那么活,生命是紧紧抓在手里不放的,先有命,再想活下去的名堂。福可以变成祸,祸也可以变成福,好好的人说没就没了,安宁的城说烧就烧了。有句话叫“水火无情”我看恁什么也不会有人要自相恶斗更无情的了。日本人是走了,可中国人还没斗完,没打完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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