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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简心的系列,我写了这个关于毛毛。
认识毛毛是在红茶。那是她在郑州上学的时候。她的名字很多,坏坏的女孩、好孩子毛毛、锁、木偶、易瓷、车前草、花花儿。到最后我才知道,那些都是她所写的文章的名字。
读毛毛的第一篇,好象是叫做妈妈,我想你。被一个论坛给推荐到精华,然后上了主页。细读文字,除了感情浓烈外基本上也没什么了。但我就是被感动,那种在爱情海洋中漂浮的亲情的文字总是吸引着我的眼球。从此,认识了毛毛。
毛毛是个好孩子。她17岁就在西安上大学,中学时代据说就很出色,是老师眼中钉那种类型。我只是说据说,因为不大喜欢问人隐私,也只是从她文字或偶尔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一点点过去的东西。
读毛毛的的文字,最大的发现就是没标点。她固执的基本上没有标点,除了省略号就是空格。她的文字,跟安妮的很相似,大部分也都取自安妮的名字。我是先读毛毛,然后才是安妮。
认识毛毛那年,她在郑州读书,什么学校我忘了。反正是那种轻松的大学类。聊天室里她叫我老婆,她有很多老婆,但只有一个老公。那男的叫迷失自我,现在叫想死趁现在。
她在聊天室里只用一种颜色,我在聊天室里也只用一种颜色。那种夹杂在很多语言中的我们很容易就辨别对方。
她说,老婆,陪我喝酒吧。
她说,别碰我家迷失,他是我的。
她说,我那么多老婆,就你最温柔。
她说,来,亲亲。
毛毛喜欢喝酒。我最大的愿望是能够在她离开郑州前陪她醉一次,几碟咸菜,花生,然后就是酒,很多很多的酒。她喜欢喝醉,喜欢麻木自己。
毛毛也喜欢吸烟。最喜欢的牌子好象是520。我记不清楚了。我不吸烟所以不会知道那些烟的外型颜色牌子和味道。我还很迷茫,为什么我认识的女人都吸烟喝酒受伤喜欢爱情呢?
毛毛先前的东西不是那么灰暗,后来的东西才慢慢和安妮一样固定了主角的名字。安妮的是林和安。毛毛的是lee和西西。读着一个一个重复的情节,有酒有房间有男人有鲜血有悲剧性的结局。然后有着句子与句子之间的空格。没有标点。
毛毛的文字适合平静的时候阅读,不然伤的就不仅仅是西西和lee了,还有一个我。她的文字纤细阴沉,很多字眼重复出现,但读来却痛入心扉。那些好象是她自己走过的路。其实是不是也只有她自己懂。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看到了她的脆弱和忧伤。
她发在我的版块的帖子,我一一都给加了精华,那些看来很随意的文字组合,却有着一个女人的心和感情。她的那几尾死在鱼缸里的金鱼,黑的白的灰色的红色的,都已经因为爱情缺氧而和她告别。她的那只听话的猫也丢失在了繁华的城市里,街道上留下的只有路灯,和那男人给她的拥抱。
我有过毛毛的一张照片。那年她19岁。那坐在金水河边的女孩,太阳帽,蓝色的吊带背心,黑色的牛仔马裤,然后是蓝色的斜背包。那是个阳光下笑容很灿烂的女孩。我想象不出来夜晚喝酒的女孩,想象不出一个人吸520的女孩。我只能够想到一个穿棉布裙子,在家的客厅里光脚走来走的的娇小的身影。那个时刻,没有电话,没有香烟,没有酒,她只是母亲身边乖乖的女儿。
第一次见榕树的个人文集,是毛毛的易瓷。只是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那种断续的篇章那些充满空格的文字,背景是深沉的蓝,象毛毛眼睛里释放出来的那中光泽。
关于毛毛,其实我知道的并不多。我只是知道毛毛是个好孩子。她曾经很幸福,她曾经快乐的喝酒快乐的醉。女人是她朋友,男人也是她朋友。她是个豪爽脆弱敏感善良的女子。
她曾经坐火车到北京去见她爱的男人,那个男人好象叫ice。她有个跟他差不多的头像。她的照片和他的照片。他们曾经生活在一个叫边缘地带的地方,也曾经居住过一个叫暗地的地方。毛毛仍然写她的随笔戏剧小说。ice仍然对她说,我爱你。这是几个月前的状况。
现在的我并不知道。毛毛的头像只是偶尔的闪现在我的好友那一栏里。我们仍然一声不吭,如过去那岁月沉淀的痕迹。我知道她很好,我知道她会很好。
这已经够了。
这些破碎的东西。写给记忆中的毛毛。那个好孩子毛毛。
盗用简心的系列,我写了这个关于毛毛。
认识毛毛是在红茶。那是她在郑州上学的时候。她的名字很多,坏坏的女孩、好孩子毛毛、锁、木偶、易瓷、车前草、花花儿。到最后我才知道,那些都是她所写的文章的名字。
读毛毛的第一篇,好象是叫做妈妈,我想你。被一个论坛给推荐到精华,然后上了主页。细读文字,除了感情浓烈外基本上也没什么了。但我就是被感动,那种在爱情海洋中漂浮的亲情的文字总是吸引着我的眼球。从此,认识了毛毛。
毛毛是个好孩子。她17岁就在西安上大学,中学时代据说就很出色,是老师眼中钉那种类型。我只是说据说,因为不大喜欢问人隐私,也只是从她文字或偶尔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一点点过去的东西。
读毛毛的的文字,最大的发现就是没标点。她固执的基本上没有标点,除了省略号就是空格。她的文字,跟安妮的很相似,大部分也都取自安妮的名字。我是先读毛毛,然后才是安妮。
认识毛毛那年,她在郑州读书,什么学校我忘了。反正是那种轻松的大学类。聊天室里她叫我老婆,她有很多老婆,但只有一个老公。那男的叫迷失自我,现在叫想死趁现在。
她在聊天室里只用一种颜色,我在聊天室里也只用一种颜色。那种夹杂在很多语言中的我们很容易就辨别对方。
她说,老婆,陪我喝酒吧。
她说,别碰我家迷失,他是我的。
她说,我那么多老婆,就你最温柔。
她说,来,亲亲。
毛毛喜欢喝酒。我最大的愿望是能够在她离开郑州前陪她醉一次,几碟咸菜,花生,然后就是酒,很多很多的酒。她喜欢喝醉,喜欢麻木自己。
毛毛也喜欢吸烟。最喜欢的牌子好象是520。我记不清楚了。我不吸烟所以不会知道那些烟的外型颜色牌子和味道。我还很迷茫,为什么我认识的女人都吸烟喝酒受伤喜欢爱情呢?
毛毛先前的东西不是那么灰暗,后来的东西才慢慢和安妮一样固定了主角的名字。安妮的是林和安。毛毛的是lee和西西。读着一个一个重复的情节,有酒有房间有男人有鲜血有悲剧性的结局。然后有着句子与句子之间的空格。没有标点。
毛毛的文字适合平静的时候阅读,不然伤的就不仅仅是西西和lee了,还有一个我。她的文字纤细阴沉,很多字眼重复出现,但读来却痛入心扉。那些好象是她自己走过的路。其实是不是也只有她自己懂。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看到了她的脆弱和忧伤。
她发在我的版块的帖子,我一一都给加了精华,那些看来很随意的文字组合,却有着一个女人的心和感情。她的那几尾死在鱼缸里的金鱼,黑的白的灰色的红色的,都已经因为爱情缺氧而和她告别。她的那只听话的猫也丢失在了繁华的城市里,街道上留下的只有路灯,和那男人给她的拥抱。
我有过毛毛的一张照片。那年她19岁。那坐在金水河边的女孩,太阳帽,蓝色的吊带背心,黑色的牛仔马裤,然后是蓝色的斜背包。那是个阳光下笑容很灿烂的女孩。我想象不出来夜晚喝酒的女孩,想象不出一个人吸520的女孩。我只能够想到一个穿棉布裙子,在家的客厅里光脚走来走的的娇小的身影。那个时刻,没有电话,没有香烟,没有酒,她只是母亲身边乖乖的女儿。
第一次见榕树的个人文集,是毛毛的易瓷。只是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那种断续的篇章那些充满空格的文字,背景是深沉的蓝,象毛毛眼睛里释放出来的那中光泽。
关于毛毛,其实我知道的并不多。我只是知道毛毛是个好孩子。她曾经很幸福,她曾经快乐的喝酒快乐的醉。女人是她朋友,男人也是她朋友。她是个豪爽脆弱敏感善良的女子。
她曾经坐火车到北京去见她爱的男人,那个男人好象叫ice。她有个跟他差不多的头像。她的照片和他的照片。他们曾经生活在一个叫边缘地带的地方,也曾经居住过一个叫暗地的地方。毛毛仍然写她的随笔戏剧小说。ice仍然对她说,我爱你。这是几个月前的状况。
现在的我并不知道。毛毛的头像只是偶尔的闪现在我的好友那一栏里。我们仍然一声不吭,如过去那岁月沉淀的痕迹。我知道她很好,我知道她会很好。
这已经够了。
这些破碎的东西。写给记忆中的毛毛。那个好孩子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