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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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的青春正为爱情准备得含苞待放之时,我却遭遇了一个苍白的时代。据说这个时代,倘若忠于真理,真理将欺骗我们;如果忠于爱情,爱情必定毁灭我们。
可偏偏就那么不凑巧。爱情于我心里,却是此生都不可能放弃的执著。
我会弹奏的第一种乐器是吉他。之所以选择这种对于女孩子来说比较艰苦的乐器,是缘自我第一次听到吉他经典曲目爱的罗曼史时生发出来的心灵震颤。
弹这首曲子的,是一个和我一起分到一家偏僻小厂实习的大学生。那时我们并不认识,我中专毕业,比他小了整整6岁。在从学校初入社会时的困惑与迷茫与新鲜的特殊人生历程里,我们匆匆相遇在那个虽然破旧但却生机勃勃的篮球场。他一米八的身高,宽宽的肩膀,在篮球场上叱诧风云,谈笑风生。我和我的姐妹们坐在球场边,眼球便不约而同地被他所深深地吸引。球赛结束时他路过我们,我17岁的少女初开的情窦便第一次被一个男子的微笑所打动。那是一张怎样生动的脸啊?深陷的双眸,挺直的鼻梁,微微上翘的嘴角。而他被汗水浸透的健壮的身躯,在微黑的夜色中却闪烁着碎金子般的阳光。姐妹们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约而同地象发现新大陆似的盯住我:“上帝啊!你们两个长得象兄妹耶!”我觉得我那根刚刚撼动的神经又被扎了一下。当然,这个看似蹊跷的偶然,在不久的日子里就因为我们俩均出生于新疆的巧合而被大家释然了。
就在那个我的心弦被触动的夏天的夜晚,当蛙声、蝉声连成一片,看完球赛的我们洗完澡换上最飘逸的长裙,垂下湿漉漉的长发再度到篮球场边乘凉的时候,我几乎是在一瞬间被那首爱的罗曼史击中。循着叮咚的琴声望去,他正安静地坐在球场一角,抱着一把古典吉他,那曲我有生以来听到的最美的旋律正从他娴熟的指缝间一倾如泄。我在这样的倾泄中丢失了耳朵,变成一只痴了的蝶,悄悄地凝固在他的肩头,忘记了呼吸,忘却了飞翔。
因为都是实习生的缘故,因为都是这里匆匆的过客,因为都是热爱音乐热爱运动热爱生命的青年,学历和年龄的差异并不能阻止我们成为好朋友。我们在每天的实习任务结束后,都会一起在球场上嬉笑着挥汗如雨,痛快淋漓地释放着青春的热量。而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他的吉他声又必定会吸引我们的脚步。我们象一群乖乖的孩子,静静地依在他的身边,在他的吉他声中轻唱浅吟,喃喃入梦。
我总是不甘寂寞的一个。在和他攀上了新疆老乡之后,我央他教我吉他,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至今我都清楚地记得他答应我时微微上翘的嘴角以及眼睛里荡满的真诚的笑意。
我的手指虽长,但是太细了。这都在家中当老幺的恶果。我说了您别不信,离家上学之前,我在家中几乎连扫地这样的家务活都没有机会干。长辈的勤劳,兄姐的疼爱,让我除了拿笔,基本上就没有锻炼过手指。我打算用我的毅力来弥补弹吉他先天条件不足的缺憾。最初的日子里,他那把吉他上的钢弦把我的手指硌得全起了泡,其状之惨让姐妹们不忍目睹。他也担心地问我能不能坚持,我差不多是红着眼圈点着头以显示我的坚强。他开诚布公地对我说:“丫丫,做什么事要做就做好,要么就不做!”我望着他坚定的眼神,擦干眼泪更加使劲地点着头。
第二天,他请假进城去了。晚上在球场边见到他时,那把吉他已经换成了一套尼龙弦。那时我们每月只有几十元的实习生活补贴,而一套尼龙弦要花去他一半的生活费。那晚的球场边,我抱着那把吉他,弹着那套新换的一点都不硌手的尼龙弦,眼睛里不知怎的总是会蒙起一层薄雾。透过雾水我看他的眼,他的眼也正深情地探视我。我的喉头总有东西在作梗,伴唱的声音远不如从前动听而嘹亮,可是,那晚的歌声在我心中却是永远无法替代的最美。
那以后的日子里,我窄小的世界里再也没有遇见过象他悉心细致的男子。在将近一个月勤学苦练之后,我终于算是出了师,能够完成基本的和弦伴唱,可以弹一些必须的吉他独奏曲目。当然,最让他感到满意的,是那曲爱的罗曼史在我手中演绎得跟他差不太多。当然,我知道那不仅仅是因为换了琴弦的缘故。
在那个偏僻的小厂里,我们的琴声穿透了修葺球场的每一块砖瓦,我们的歌声洒满了院墙后那条长得望不到尽头的河堤
美好而充实的日子总是以一种飞逝的状态闪过我们人生的长河。两个月的实习生涯很快划上了句号,我们这批中专生要比他们提前一个月返校等候分配,而我们两所学校却真的是天各一方。收拾行李的那一天,他特地过来帮我整理箱子。我们平时的谈笑此时不知躲在了那个角落,空气中有一种重得让人拎不动的沉重。虽然之前好几天,这种沉重都会不约而至。我想我们当时都太年轻,而面对无法预约的未来,我们真的没有勇气说出一句想说的承诺。
当他把我的箱子抬上学校接我们回去的大卡车上时,我看见他背转过去仰头凝视苍茫的天空,直到车子发出震耳的轰鸣声时,他才转过身第一次握住我的手。他依旧翘起微笑的嘴角“丫丫,别忘了练琴!”这是给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而我,除了留给他一张噙满泪水的微笑的脸,再也没有力气做出任何动作。我们牵在一起的手随着车子的启动一点点滑落,离开了他的手的我的手,象一片树叶,在风中飘摇。
我们的通信很快随着两个人毕业分配时的颠沛流离而中断,那时候没有手机,甚至电话也离我们十分遥远,天各一方又四处漂游的人很容易就失去彼此的联系。我的那年夏天的爱情,便在那首被我夜夜弹起的爱的罗曼史的旋律里,水一样的流走了
也就是自从那个夏天后,我懂得了什么是忧伤,学会了在忧伤中回忆,在回忆中弹琴,在琴声中写诗。在诗中,我一遍一遍温习我的爱,一次一次找寻我的爱
当我的青春正为爱情准备得含苞待放之时,我却遭遇了一个苍白的时代。据说这个时代,倘若忠于真理,真理将欺骗我们;如果忠于爱情,爱情必定毁灭我们。
可偏偏就那么不凑巧。爱情于我心里,却是此生都不可能放弃的执著。
我会弹奏的第一种乐器是吉他。之所以选择这种对于女孩子来说比较艰苦的乐器,是缘自我第一次听到吉他经典曲目爱的罗曼史时生发出来的心灵震颤。
弹这首曲子的,是一个和我一起分到一家偏僻小厂实习的大学生。那时我们并不认识,我中专毕业,比他小了整整6岁。在从学校初入社会时的困惑与迷茫与新鲜的特殊人生历程里,我们匆匆相遇在那个虽然破旧但却生机勃勃的篮球场。他一米八的身高,宽宽的肩膀,在篮球场上叱诧风云,谈笑风生。我和我的姐妹们坐在球场边,眼球便不约而同地被他所深深地吸引。球赛结束时他路过我们,我17岁的少女初开的情窦便第一次被一个男子的微笑所打动。那是一张怎样生动的脸啊?深陷的双眸,挺直的鼻梁,微微上翘的嘴角。而他被汗水浸透的健壮的身躯,在微黑的夜色中却闪烁着碎金子般的阳光。姐妹们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约而同地象发现新大陆似的盯住我:“上帝啊!你们两个长得象兄妹耶!”我觉得我那根刚刚撼动的神经又被扎了一下。当然,这个看似蹊跷的偶然,在不久的日子里就因为我们俩均出生于新疆的巧合而被大家释然了。
就在那个我的心弦被触动的夏天的夜晚,当蛙声、蝉声连成一片,看完球赛的我们洗完澡换上最飘逸的长裙,垂下湿漉漉的长发再度到篮球场边乘凉的时候,我几乎是在一瞬间被那首爱的罗曼史击中。循着叮咚的琴声望去,他正安静地坐在球场一角,抱着一把古典吉他,那曲我有生以来听到的最美的旋律正从他娴熟的指缝间一倾如泄。我在这样的倾泄中丢失了耳朵,变成一只痴了的蝶,悄悄地凝固在他的肩头,忘记了呼吸,忘却了飞翔。
因为都是实习生的缘故,因为都是这里匆匆的过客,因为都是热爱音乐热爱运动热爱生命的青年,学历和年龄的差异并不能阻止我们成为好朋友。我们在每天的实习任务结束后,都会一起在球场上嬉笑着挥汗如雨,痛快淋漓地释放着青春的热量。而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他的吉他声又必定会吸引我们的脚步。我们象一群乖乖的孩子,静静地依在他的身边,在他的吉他声中轻唱浅吟,喃喃入梦。
我总是不甘寂寞的一个。在和他攀上了新疆老乡之后,我央他教我吉他,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爽快地答应了。至今我都清楚地记得他答应我时微微上翘的嘴角以及眼睛里荡满的真诚的笑意。
我的手指虽长,但是太细了。这都在家中当老幺的恶果。我说了您别不信,离家上学之前,我在家中几乎连扫地这样的家务活都没有机会干。长辈的勤劳,兄姐的疼爱,让我除了拿笔,基本上就没有锻炼过手指。我打算用我的毅力来弥补弹吉他先天条件不足的缺憾。最初的日子里,他那把吉他上的钢弦把我的手指硌得全起了泡,其状之惨让姐妹们不忍目睹。他也担心地问我能不能坚持,我差不多是红着眼圈点着头以显示我的坚强。他开诚布公地对我说:“丫丫,做什么事要做就做好,要么就不做!”我望着他坚定的眼神,擦干眼泪更加使劲地点着头。
第二天,他请假进城去了。晚上在球场边见到他时,那把吉他已经换成了一套尼龙弦。那时我们每月只有几十元的实习生活补贴,而一套尼龙弦要花去他一半的生活费。那晚的球场边,我抱着那把吉他,弹着那套新换的一点都不硌手的尼龙弦,眼睛里不知怎的总是会蒙起一层薄雾。透过雾水我看他的眼,他的眼也正深情地探视我。我的喉头总有东西在作梗,伴唱的声音远不如从前动听而嘹亮,可是,那晚的歌声在我心中却是永远无法替代的最美。
那以后的日子里,我窄小的世界里再也没有遇见过象他悉心细致的男子。在将近一个月勤学苦练之后,我终于算是出了师,能够完成基本的和弦伴唱,可以弹一些必须的吉他独奏曲目。当然,最让他感到满意的,是那曲爱的罗曼史在我手中演绎得跟他差不太多。当然,我知道那不仅仅是因为换了琴弦的缘故。
在那个偏僻的小厂里,我们的琴声穿透了修葺球场的每一块砖瓦,我们的歌声洒满了院墙后那条长得望不到尽头的河堤
美好而充实的日子总是以一种飞逝的状态闪过我们人生的长河。两个月的实习生涯很快划上了句号,我们这批中专生要比他们提前一个月返校等候分配,而我们两所学校却真的是天各一方。收拾行李的那一天,他特地过来帮我整理箱子。我们平时的谈笑此时不知躲在了那个角落,空气中有一种重得让人拎不动的沉重。虽然之前好几天,这种沉重都会不约而至。我想我们当时都太年轻,而面对无法预约的未来,我们真的没有勇气说出一句想说的承诺。
当他把我的箱子抬上学校接我们回去的大卡车上时,我看见他背转过去仰头凝视苍茫的天空,直到车子发出震耳的轰鸣声时,他才转过身第一次握住我的手。他依旧翘起微笑的嘴角“丫丫,别忘了练琴!”这是给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而我,除了留给他一张噙满泪水的微笑的脸,再也没有力气做出任何动作。我们牵在一起的手随着车子的启动一点点滑落,离开了他的手的我的手,象一片树叶,在风中飘摇。
我们的通信很快随着两个人毕业分配时的颠沛流离而中断,那时候没有手机,甚至电话也离我们十分遥远,天各一方又四处漂游的人很容易就失去彼此的联系。我的那年夏天的爱情,便在那首被我夜夜弹起的爱的罗曼史的旋律里,水一样的流走了
也就是自从那个夏天后,我懂得了什么是忧伤,学会了在忧伤中回忆,在回忆中弹琴,在琴声中写诗。在诗中,我一遍一遍温习我的爱,一次一次找寻我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