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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从来没有一间自己的屋子,也就没有空间去看泪眼中远去的背影。拥挤的空间与喧闹的人生。我没法沉入我自己。偶尔拨通一个想要倾诉的电话,却只是听听曾经熟悉的声音。咫尺天涯。
心中最爱的人?做谁的新娘?甚至梦中与谁同床?日记是真实的极致,也是梦想的极致。是轻轻的耳语。是心底的宣言。有执著的爱。也有一瞬即逝的路边风景。陌生的英俊面容。
所以绝不能示人。甚至最心爱的人。或被爱者本身。
这一片最后的圣地。
我牢牢守住,如同坚守自己的贞操。
日记一本本堆积起来,塞满抽屉。内心的空间也不堪重负。于是一本本地烧掉。让记忆中的人远远退去。换得对过去一份绝情的轻松。就像对一位曾经深爱的人背面而去。
很佩服那把日记公之于众的人。不怕成了焦点,成了众目睽睽之下的“罪犯”
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台湾版的书——小依的私密日记。装帧精美而奢侈。格调高雅。这是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的青春与梦。爱与痛苦。
我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看完它。我喜欢这本书的包装甚过它的内容。我对于一切包装考究却内容一般的书大都是这种态度。
并非目空一切。实在是因为包装甚至内容。阅后留下的只是对封面的眷恋。相形之下,内容单薄,太快餐化,留不下余味(与装潢考究的快餐店给人的感觉无异)。
也如看一场电影,不记得伊人的面容与芳名,但却喜欢伊人的翩翩衣裙。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欣赏的错位与偏差?但这种看法同日记一样真实。
小依的私密日记虽然有些大胆,但是不够。我想其中有些隐饰,所以显得失真。
我不太爱它的原因就在于此。
但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美。想想在夜晚的音乐声中,看自己床头的这本美丽的淡黄色日记,又何尝不是一件幸福而诗意的事情。
况且对于一个青春有限而梦想无限的女孩来说,展示自己的美,又何尝不是一件既诱惑又荣誉的事情。
但在荣誉与隐私之间,我选择后者。
我想在青春的长发渐渐短去,渐渐变白,我仍然守着那一本本日记,直到不能再藏再守时,我便将它付之一炬。
那么我将在自己的坟头看见美丽的蝶翩翩舞蹈。那时在我坟前献花的人一头雾水。这何曾不是一种美丽。
有人曾经被我暗恋或被我怀恨,却不知不晓。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真实有时让人难以面对而想象却不无美丽。所以你不要看我的日记。
就在迷雾中感受我的美丽。
提着长裙下楼梯
我看见我倾慕的女子住在别墅的楼上。迷人的芳香在她顾影自怜、托腮沉思的时刻更令人神往。当如泣如诉的琴声从楼下的花园飘来时,她拉开洁白的蕾斯窗帘,看见她心爱的王子在为她弹奏爱情的曲子。她转身在梳妆镜前照了照,然后迅捷地打开房门。被曳地长裙覆盖的高跟鞋像鼓点一样敲打着在她脚下越跑越低的楼梯。然后我看见着黑色西服的王子和着白色长裙的公主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是令人醉心的一幕。而更令人难以忘怀的便是她不必提着长裙上下楼梯,甚至在教堂举行婚礼时也不必担心白色的曳地婚裙会弄脏。当她走出教堂,走近婚床时,洁白的婚纱依然洁白。
当然,这是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镜头。现实中哪有这么奢华与干净的环境来保持婚纱的洁白呢?又有多少新娘买得起也许一辈子就只穿那么一次的昂贵的婚纱呢?这些年风行照婚纱照。在照婚纱照时,新娘必须小心翼翼地提着婚纱上下楼梯,以防不小心将照相公司昂贵的婚纱弄脏弄破;如果你兴致更高——租婚纱找景点拍婚纱照,就意味着你得更加小心把婚纱提得尽量高的从一个风景点移至另一个风景点。即使你累得腰酸腿痛,也不可以随便坐在椅上或草地上。女人可以极尽温柔的耐性去忍受自寻的这种甜蜜的折磨。这一切仅仅是为了圆一个圣洁的新娘梦。所有的女子在这时都是最为矜持最为美妙的。
如果你还没有养成提着长裙上下楼梯的习惯,那么就让我回忆我在生活中的几次忘形来提醒你。
当我穿着长裙满怀青春的心情从楼上到楼下的某处去约会,身后忽然传来一位男士的声音:“小姐,你真潇洒,长裙扫地了。”我满脸飞红地停住歌声,扭过头,看见一张笑脸。再看看自己的白色长裙的裙裾沾上了灰尘。我心疼得很,可我的双手此刻拍不掉裙上的污迹。
早春的一个上午,我与表姐逛商场。天飘了一会毛毛雨后又转晴。我们在人流中跨过了一座座天桥,在走下一家大商场门前的天桥时,一位拿着扫帚在扫天桥的清洁工说:“都像两位小姐潇洒过街,我都不用扫地了。”我这才记起自己上下楼梯时没有提裙子。我看见表姐的红色呢裙上溅满了污泥,而我黑色的长裙上也有星星点点的泥迹。“表姐,咱们得提着裙子走。”“哦,我还没有养成这种习惯。”表姐一边说,一边提起了裙子。
表姐属于住别墅的女人。她家的私楼地板、墙壁上都镶着白色的瓷砖,一天打扫几次。即使睡在地上衣服也不会脏。哪需要提着裙子上下楼梯呢?如果她上下楼梯提着裙子,绝对是无意识的一种轻松,而不是对长裙的爱护与体恤!
当然,这种随意与潇洒只能在家中。如果她上街,即使坐私家小汽车要想保持长裙的干净,也得提着裙子走过小汽车之外上下楼梯的那一段路。
所有穿着长裙的工作着的女人,必须提着裙子上下楼梯。生活与电影永远有着距离。你永远不能像电影中的公主那样无所顾忌,否则你漂亮的长裙会沾满污迹。
即使你最心爱的人在楼下等你,你也必须保持一份矜持——提着长裙下楼梯!
途中的音乐
我看见漫山遍野的绿与石头。我一句话也不说。
而音乐在车里轻轻响起。依次进入眼帘的灌木丛、梯田、小吊桥、农舍都是音乐的语言。
在途中,又有什么比音乐更美妙的呢?我的思绪在它忧伤的旋律里漫溢。车在山的怀抱中穿行。
旅途总是让我的眼中充满温情的泪水。我从都市里带来的满身的烦躁与喧嚣正在一点点的被洗去。
我想,我迷上旅行的原因,并非是旅行的目的地,而是在途中,在途中的感受。
这样,哪里的山,哪里的水,在我敏感的眼里都有它独到的美。
因为这样的原因,我喜欢陌生的旅途。即使别人最不愿意去的地方,我也愿意一去。因为要去,就必定有去的那一段路,也就必定有那一段路给我的独特感受。
而众人蜂拥而至的地方呢?必定有她的迷人之处。但我即使与众人一同前往,也必定喜欢在内心独处。我喜欢感受自己的内心在旅途中的敏感与变幻。
在美丽的地方,我的脚步伫立不动,可我的心在高处,在无人到达的地方。
在保康五道峰的峡谷。我坐在峡底泉边沉默的石块上,看迂回曲折汩汩而流的泉水。它们要流往何处呢?又将在何处跌入更深的地方?而片片枯叶被风从高处的树丛中刮下来,飘落在谷底的泉水里。它们最终要飘到哪里?又将在哪里化为泥土?
我想起我自己在随雪而逝中的几句诗:
去年的雪已经消失
我也会消失的
只是我不知道
自己会消失在哪一场雪里
那在峡风中微微颤动的鸢尾草长在乱石丛中。我不知道它的花期,没能看到它美丽的蓝色花。梵高笔下的鸢尾草并不像他的向日葵那样高贵,那样充满疯狂的激情。但它那绿色之上的蓝色火焰却同样能燃烧观者的神经。
这又多么像保康。她不属于繁华的都市,但它在宁静之中却不乏激情。
温泉的沐浴、情人峰下的想象、五道峰险中的心跳这些是不是激情的语言呢?
腊梅王国里的腊梅树在夏日里沉默。我们无缘观赏它的花期。而一句古诗猛然跃入我的脑海:“君自故乡来,寒梅着花未?”我在夏日的保康,想象腊梅的清香扑鼻而来。我站成冰雪里的一枝梅。这样的想象,让我神清气爽。
我们到达一个地方,不可能感受它全部的美丽。就像我们在旅途中不可能所见处处都有让人惊诧的美。所以想象的激情对于旅途是多么地重要。
我以为世间不可缺乏灵性,更不能缺乏想象的激情。
这是我喜欢风花雪月比喜欢石头的原因。
而我早已变成了石头,落在深深的峡底。只有流动的山泉经过我,我才感到被滋润,被一点点地渗透。我才真正有感觉地活着,才在自己的内心歌唱。
是的,石头没有水,就没有灵性。而旅途没有音乐,就缺乏激情。
所以,我到达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是我的目的地,而是旅途中一点点浸入我心中顽石的一缕缕美妙的音乐。
再一次与汉江相遇
一位我的作家诗人朋友华姿对我说她有一种无法割舍的“乡村情结”并问我是热爱乡村还是热爱城市?我从没有像她问我时那样感到没有一处内心的家园。因为我当时强烈地感到自己既不热爱乡村也不热爱都市。对于我们这些童年和少女时代在乡村度过而青春与热情耗给都市的诗人来说,爱恨情仇有一个自然的断裂带。这个断裂带是以考入大学为标志的。对我而言,最明确的标志是离开汉江流域,跨过长江,最终定居在长江南岸的蛇山南麓为界的。
我十七岁以前的时光,一直是在长江以北、汉江西部流域的江汉平原上度过的,而且很多暑假都是在汉江边的外婆家过的。那时的我单纯而质朴,无忧无虑。夏天我总能看到三三两两的女人在河边浣衣、洗发,运气好的时候我还能听见艄公的号子或纤夫宏亮的歌声。许多懒洋洋的午后,我总是和小朋友们一起在树林里捕知了,或在沙地里寻找“肉知了”(蝉的幼虫),有时还折断柳树枝扎成花环戴在头上,在沙地里一阵疯追。黄昏的时候,我们三五成群地从高高的汉江坡顶往坡底滚去,直滚得脸色煞白,有时候还恶作剧地躺在坡底一动不动地“装死”朋友们小心翼翼地围过来看你到底“死到什么程度”并且用青草撩拨你的腋下或是脖子,直到你受不住痒痒而笑出声来。闹剧结束后,小朋友各自在家人的叫唤声中回家。晚上在屋外乘凉的时候,我总是问摇着巴蕉扇的外婆“汉江水从哪里来,又要流到哪里”外婆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我“水是从天上来,最后要流到汉口”“那汉口在哪里呢?”“汉口在我们的东南方很远很远的地方。”外婆一生都没有到过汉口,当然不知道汉口在哪了。在中学的中国地图册上我也只能看到汉口所占据的那一小点,却没法看到我外婆家在地图上的具体位置。而关于水从天上流入汉江的气势与汉江流入汉口的欢快,我也只能作一些无稽的想象。
远离了十七岁,也就远离了汉江。在武汉居住的这十多年中,外公、我父亲、外婆先后去世。我虽然每年都回家,却很少有机会到汉江边去走一走。有一次我到舅舅家,特地去走了一次汉江坡顶,我发现坡内的树林中添了不少新坟,而汉江的水明显地少而浑浊了。我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忧伤。这种忧伤深于我每次从武汉关过轮渡看到清澈的汉江水流入长江的那种忧伤。汉江在流入长江的那片水域中一直很顽强地保持着它的绿。当然它的这种顽强最终还是被浑浊的长江水所淹没。当我认定汉江流入汉口不是一种欢快的气势而是无奈的趋势时,心中便涌起一种无限的悲伤。如果把人比作一条河流,那大学就是我的入江口了。谁能在气势磅礴、浑浊无比的江水中保持自己的清澈与随意呢?在城市里的我们是慢慢变浊的下游与入江口。我又如何去热爱城市呢?那么就回到乡村去吗?可现在的乡村已越来越倾慕城市,越来越喧闹,越来越远离纯朴了。我又如何能回到乡村呢?如果有幸,我下辈子的时光,就是在城市的浊流中不断地清洗自己;如果有福,就是和长江一起流入浩瀚无垠的大海了。水往低处流的趋势没人能阻挡。但没有什么能阻挡一个人要追根溯源。命运会让我们顺流而下,也会让我们有与童年相遇的时光。我想,一九九六年在老河口的一次文学笔会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的一种安排了。
我十七岁以前流连忘返的河流,它的上游此刻就在我的视野中。我坐在老河口市的汉江堤上,想起那一首“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同饮一江水”的诗,眼睛就湿润了。现在到哪里找这样古典的情怀呢?都市里到处都是时装、发廊。到哪里去找我那童年的眼中在江边穿着粗布衣服浣衣、洗发的纯朴女子呢?我多想在江边做一段时期浣衣的女子,洗发的女子,望一望歌声穿破云层、脚步踩碎石子的纤夫啊!如何让我如愿呢?都市里甚至没有一处绿草茵茵的斜坡,让我从坡顶滚至坡底,去重温一次童年!我想起一种洗发的姿势:清澈的水从我头顶倾泻而下,首先湿透的是根部,然后是发梢。
都市的水只是我发梢上的污浊的水珠,真正湿透我内心的是这一清澈的河流。我发现我从来就没有远离过我一直爱着的这一河流。如果你再一次问我热爱乡村还是热爱城市?我仍然会对你说,我既不热爱乡村也不热爱城市,但是我要加一句“我只是热爱那从偏远的乡村流经城市却努力保持自己的本色的河流”
在飞艇上,我看到汉江中小小的沙舟。它露出水面的部分被石子覆盖、被一簇簇青草点缀。偶尔飞临的小鸟没有目的的张望着,它那种漫不经心的孤独,一如我童年的眼光。我真想和那只小鸟一起飞呀。但我是飞不起来的。我知道我的肉体会成为一粒白色的石子沉入河底。
那又是怎样一种湿透的感觉呢?浮于水面是一种飞翔、一种漂泊、一种轻盈,而沉入河底就一定是一种停滞、一种深沉与一种厚重吗?所以我想做鸟的愿望比做石子的愿望强烈。尤其是在清澈的河流上。
精神如何能纯洁与高贵是命运不断要一个诗人回答的问题。就让我的精神做一只热爱河流的水鸟吧,就那么保持干净而湿润的羽毛,不断地向远方张望或飞翔。
邂逅蓝色
在房县,在听雨山庄的那几天时间里,我无法想象都市,就像此刻我坐在被建筑工地的尖锐声所包围的书房前无法想象四月的最后几天我在房县所饱览的秀色。
一边是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一边是高楼低路,车水马龙。一边是幽静的私语;一边是热闹的聒躁。
这种太强烈的对比给身心所带来的太强烈的感受使人无法将两种景观统一在一个平面的纸上描述出来,就像一个人在经历了上天入地这样的大起大落之后只能沉默一样。我能说什么!
但是有一种颜色能在远方寂静的高山与我身处的都市之间充当抒情的桥梁。
就是那蓝色!我多次在都市的夜晚梦见,多次在诗中叙及却从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的那种蓝色——“那蓝色是我的水域,让我热爱梦幻远离尘世。”我在诗中说。我一直以为只有海神的女儿与美丽的印度女郎的纱丽才会有那样惊人的蓝色,比杜拉斯的疯狂斯泰因(杜拉斯作品中的人物)的披巾的那种蓝色更妩媚更柔情,更难以描述!
谁会想到,这种难以描述的惊人的蓝色却被我在听雨山庄前的公路上一条爬行的小动物的尾巴上邂逅。
我脱口而出:这是我喜爱的蓝色,我梦中的颜色。
同行的友人说:那是一条壁虎!
壁虎会有这样蓝色的尾巴!我所见到的壁虎是土褐色的,很丑,又让人害怕。哪有这样美丽的蓝尾巴!
这是动物的保护色,类似于变色龙!友人解释说。
我惊讶极了——不仅惊讶壁虎会有一条蓝色的小尾巴,更惊讶我所热爱的蓝色会出现在一条山间的壁虎尾巴上。
在一条并不罕见的小动物身上见到自己梦中都痴爱的颜色不能不说是一种奇遇。
这是我诗意的梦幻色彩与可爱的现实有趣的邂逅吗?我追逐那条快速远去的壁虎,就像追随一阵迅急消失的风。我不再怕壁虎,因为它那条漂亮的蓝色尾巴。
小心!壁虎的尾巴甩出来扎人耳朵,会使人耳聋!友人在一旁提醒着。
危言耸听吧!那么可爱的蓝色会伤人,我遗憾着。恨不能把那条早已藏进石缝中的壁虎的蓝色尾巴取下来带回家。
梦中的蓝色就这样瞬间即逝。
邂逅了那蓝色,却没有那蓝色的实物对照。在以后的诗中我又该怎样去留住它?
但愿那条蓝色尾巴的壁虎此刻就像我在四月的最后几天经历的那样:从早到晚都听到彩蝶与小鸟飞越的溪水在安安静静的鹅卵石身上潺潺流过。更有小鸟声声啁啾,昆虫阵阵呢喃。有时点点滴滴,有时潺潺不止,真像雨声,我不禁为听雨山庄这一名字叫绝了。身处山庄时,就像处在一种听雨的心境中,既清越又低沉,既晴朗又潮湿,真像大自然一种独有的甜言蜜语、耳鬓厮磨!
如若徐志摩在世,会不会改一改那首美丽的错误:我不是过客,我是归人!
但是我们的心里很清楚:是过客的,永远做不了归人!
都市里想到山间做归人、归隐之人的有几个呢?见秀丽山川想要归隐田园的,都是对来年虚妄的承诺。我们都是覆水难以收回,都是都市里忙碌着要蒸发的水汽,哪还能回到山间作潺潺悠扬的歌声呢!
能回到山间作潺潺溪水中的自由水分子的不会是人,只会是神了!
这辈子就做一个俗人。
但一定要做一个有福的俗人——为身心的清洁,去山间做一次又一次的洗礼吧!
因为只有在那里你才会成为一个无知无识的充满谅讶的孩童或快乐自由的天使;因为只有在那里你才能看见你在梦中才能看到的一切。
像我在房县,在听雨山庄前邂逅的那蓝色。
用你的行动代替我的笔去邂逅那美丽的地方吧!因为我难以再描述!因为奇遇只有在亲历中获得!
bsp; 从来没有一间自己的屋子,也就没有空间去看泪眼中远去的背影。拥挤的空间与喧闹的人生。我没法沉入我自己。偶尔拨通一个想要倾诉的电话,却只是听听曾经熟悉的声音。咫尺天涯。
心中最爱的人?做谁的新娘?甚至梦中与谁同床?日记是真实的极致,也是梦想的极致。是轻轻的耳语。是心底的宣言。有执著的爱。也有一瞬即逝的路边风景。陌生的英俊面容。
所以绝不能示人。甚至最心爱的人。或被爱者本身。
这一片最后的圣地。
我牢牢守住,如同坚守自己的贞操。
日记一本本堆积起来,塞满抽屉。内心的空间也不堪重负。于是一本本地烧掉。让记忆中的人远远退去。换得对过去一份绝情的轻松。就像对一位曾经深爱的人背面而去。
很佩服那把日记公之于众的人。不怕成了焦点,成了众目睽睽之下的“罪犯”
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台湾版的书——小依的私密日记。装帧精美而奢侈。格调高雅。这是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的青春与梦。爱与痛苦。
我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看完它。我喜欢这本书的包装甚过它的内容。我对于一切包装考究却内容一般的书大都是这种态度。
并非目空一切。实在是因为包装甚至内容。阅后留下的只是对封面的眷恋。相形之下,内容单薄,太快餐化,留不下余味(与装潢考究的快餐店给人的感觉无异)。
也如看一场电影,不记得伊人的面容与芳名,但却喜欢伊人的翩翩衣裙。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欣赏的错位与偏差?但这种看法同日记一样真实。
小依的私密日记虽然有些大胆,但是不够。我想其中有些隐饰,所以显得失真。
我不太爱它的原因就在于此。
但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美。想想在夜晚的音乐声中,看自己床头的这本美丽的淡黄色日记,又何尝不是一件幸福而诗意的事情。
况且对于一个青春有限而梦想无限的女孩来说,展示自己的美,又何尝不是一件既诱惑又荣誉的事情。
但在荣誉与隐私之间,我选择后者。
我想在青春的长发渐渐短去,渐渐变白,我仍然守着那一本本日记,直到不能再藏再守时,我便将它付之一炬。
那么我将在自己的坟头看见美丽的蝶翩翩舞蹈。那时在我坟前献花的人一头雾水。这何曾不是一种美丽。
有人曾经被我暗恋或被我怀恨,却不知不晓。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真实有时让人难以面对而想象却不无美丽。所以你不要看我的日记。
就在迷雾中感受我的美丽。
提着长裙下楼梯
我看见我倾慕的女子住在别墅的楼上。迷人的芳香在她顾影自怜、托腮沉思的时刻更令人神往。当如泣如诉的琴声从楼下的花园飘来时,她拉开洁白的蕾斯窗帘,看见她心爱的王子在为她弹奏爱情的曲子。她转身在梳妆镜前照了照,然后迅捷地打开房门。被曳地长裙覆盖的高跟鞋像鼓点一样敲打着在她脚下越跑越低的楼梯。然后我看见着黑色西服的王子和着白色长裙的公主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是令人醉心的一幕。而更令人难以忘怀的便是她不必提着长裙上下楼梯,甚至在教堂举行婚礼时也不必担心白色的曳地婚裙会弄脏。当她走出教堂,走近婚床时,洁白的婚纱依然洁白。
当然,这是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镜头。现实中哪有这么奢华与干净的环境来保持婚纱的洁白呢?又有多少新娘买得起也许一辈子就只穿那么一次的昂贵的婚纱呢?这些年风行照婚纱照。在照婚纱照时,新娘必须小心翼翼地提着婚纱上下楼梯,以防不小心将照相公司昂贵的婚纱弄脏弄破;如果你兴致更高——租婚纱找景点拍婚纱照,就意味着你得更加小心把婚纱提得尽量高的从一个风景点移至另一个风景点。即使你累得腰酸腿痛,也不可以随便坐在椅上或草地上。女人可以极尽温柔的耐性去忍受自寻的这种甜蜜的折磨。这一切仅仅是为了圆一个圣洁的新娘梦。所有的女子在这时都是最为矜持最为美妙的。
如果你还没有养成提着长裙上下楼梯的习惯,那么就让我回忆我在生活中的几次忘形来提醒你。
当我穿着长裙满怀青春的心情从楼上到楼下的某处去约会,身后忽然传来一位男士的声音:“小姐,你真潇洒,长裙扫地了。”我满脸飞红地停住歌声,扭过头,看见一张笑脸。再看看自己的白色长裙的裙裾沾上了灰尘。我心疼得很,可我的双手此刻拍不掉裙上的污迹。
早春的一个上午,我与表姐逛商场。天飘了一会毛毛雨后又转晴。我们在人流中跨过了一座座天桥,在走下一家大商场门前的天桥时,一位拿着扫帚在扫天桥的清洁工说:“都像两位小姐潇洒过街,我都不用扫地了。”我这才记起自己上下楼梯时没有提裙子。我看见表姐的红色呢裙上溅满了污泥,而我黑色的长裙上也有星星点点的泥迹。“表姐,咱们得提着裙子走。”“哦,我还没有养成这种习惯。”表姐一边说,一边提起了裙子。
表姐属于住别墅的女人。她家的私楼地板、墙壁上都镶着白色的瓷砖,一天打扫几次。即使睡在地上衣服也不会脏。哪需要提着裙子上下楼梯呢?如果她上下楼梯提着裙子,绝对是无意识的一种轻松,而不是对长裙的爱护与体恤!
当然,这种随意与潇洒只能在家中。如果她上街,即使坐私家小汽车要想保持长裙的干净,也得提着裙子走过小汽车之外上下楼梯的那一段路。
所有穿着长裙的工作着的女人,必须提着裙子上下楼梯。生活与电影永远有着距离。你永远不能像电影中的公主那样无所顾忌,否则你漂亮的长裙会沾满污迹。
即使你最心爱的人在楼下等你,你也必须保持一份矜持——提着长裙下楼梯!
途中的音乐
我看见漫山遍野的绿与石头。我一句话也不说。
而音乐在车里轻轻响起。依次进入眼帘的灌木丛、梯田、小吊桥、农舍都是音乐的语言。
在途中,又有什么比音乐更美妙的呢?我的思绪在它忧伤的旋律里漫溢。车在山的怀抱中穿行。
旅途总是让我的眼中充满温情的泪水。我从都市里带来的满身的烦躁与喧嚣正在一点点的被洗去。
我想,我迷上旅行的原因,并非是旅行的目的地,而是在途中,在途中的感受。
这样,哪里的山,哪里的水,在我敏感的眼里都有它独到的美。
因为这样的原因,我喜欢陌生的旅途。即使别人最不愿意去的地方,我也愿意一去。因为要去,就必定有去的那一段路,也就必定有那一段路给我的独特感受。
而众人蜂拥而至的地方呢?必定有她的迷人之处。但我即使与众人一同前往,也必定喜欢在内心独处。我喜欢感受自己的内心在旅途中的敏感与变幻。
在美丽的地方,我的脚步伫立不动,可我的心在高处,在无人到达的地方。
在保康五道峰的峡谷。我坐在峡底泉边沉默的石块上,看迂回曲折汩汩而流的泉水。它们要流往何处呢?又将在何处跌入更深的地方?而片片枯叶被风从高处的树丛中刮下来,飘落在谷底的泉水里。它们最终要飘到哪里?又将在哪里化为泥土?
我想起我自己在随雪而逝中的几句诗:
去年的雪已经消失
我也会消失的
只是我不知道
自己会消失在哪一场雪里
那在峡风中微微颤动的鸢尾草长在乱石丛中。我不知道它的花期,没能看到它美丽的蓝色花。梵高笔下的鸢尾草并不像他的向日葵那样高贵,那样充满疯狂的激情。但它那绿色之上的蓝色火焰却同样能燃烧观者的神经。
这又多么像保康。她不属于繁华的都市,但它在宁静之中却不乏激情。
温泉的沐浴、情人峰下的想象、五道峰险中的心跳这些是不是激情的语言呢?
腊梅王国里的腊梅树在夏日里沉默。我们无缘观赏它的花期。而一句古诗猛然跃入我的脑海:“君自故乡来,寒梅着花未?”我在夏日的保康,想象腊梅的清香扑鼻而来。我站成冰雪里的一枝梅。这样的想象,让我神清气爽。
我们到达一个地方,不可能感受它全部的美丽。就像我们在旅途中不可能所见处处都有让人惊诧的美。所以想象的激情对于旅途是多么地重要。
我以为世间不可缺乏灵性,更不能缺乏想象的激情。
这是我喜欢风花雪月比喜欢石头的原因。
而我早已变成了石头,落在深深的峡底。只有流动的山泉经过我,我才感到被滋润,被一点点地渗透。我才真正有感觉地活着,才在自己的内心歌唱。
是的,石头没有水,就没有灵性。而旅途没有音乐,就缺乏激情。
所以,我到达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是我的目的地,而是旅途中一点点浸入我心中顽石的一缕缕美妙的音乐。
再一次与汉江相遇
一位我的作家诗人朋友华姿对我说她有一种无法割舍的“乡村情结”并问我是热爱乡村还是热爱城市?我从没有像她问我时那样感到没有一处内心的家园。因为我当时强烈地感到自己既不热爱乡村也不热爱都市。对于我们这些童年和少女时代在乡村度过而青春与热情耗给都市的诗人来说,爱恨情仇有一个自然的断裂带。这个断裂带是以考入大学为标志的。对我而言,最明确的标志是离开汉江流域,跨过长江,最终定居在长江南岸的蛇山南麓为界的。
我十七岁以前的时光,一直是在长江以北、汉江西部流域的江汉平原上度过的,而且很多暑假都是在汉江边的外婆家过的。那时的我单纯而质朴,无忧无虑。夏天我总能看到三三两两的女人在河边浣衣、洗发,运气好的时候我还能听见艄公的号子或纤夫宏亮的歌声。许多懒洋洋的午后,我总是和小朋友们一起在树林里捕知了,或在沙地里寻找“肉知了”(蝉的幼虫),有时还折断柳树枝扎成花环戴在头上,在沙地里一阵疯追。黄昏的时候,我们三五成群地从高高的汉江坡顶往坡底滚去,直滚得脸色煞白,有时候还恶作剧地躺在坡底一动不动地“装死”朋友们小心翼翼地围过来看你到底“死到什么程度”并且用青草撩拨你的腋下或是脖子,直到你受不住痒痒而笑出声来。闹剧结束后,小朋友各自在家人的叫唤声中回家。晚上在屋外乘凉的时候,我总是问摇着巴蕉扇的外婆“汉江水从哪里来,又要流到哪里”外婆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我“水是从天上来,最后要流到汉口”“那汉口在哪里呢?”“汉口在我们的东南方很远很远的地方。”外婆一生都没有到过汉口,当然不知道汉口在哪了。在中学的中国地图册上我也只能看到汉口所占据的那一小点,却没法看到我外婆家在地图上的具体位置。而关于水从天上流入汉江的气势与汉江流入汉口的欢快,我也只能作一些无稽的想象。
远离了十七岁,也就远离了汉江。在武汉居住的这十多年中,外公、我父亲、外婆先后去世。我虽然每年都回家,却很少有机会到汉江边去走一走。有一次我到舅舅家,特地去走了一次汉江坡顶,我发现坡内的树林中添了不少新坟,而汉江的水明显地少而浑浊了。我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忧伤。这种忧伤深于我每次从武汉关过轮渡看到清澈的汉江水流入长江的那种忧伤。汉江在流入长江的那片水域中一直很顽强地保持着它的绿。当然它的这种顽强最终还是被浑浊的长江水所淹没。当我认定汉江流入汉口不是一种欢快的气势而是无奈的趋势时,心中便涌起一种无限的悲伤。如果把人比作一条河流,那大学就是我的入江口了。谁能在气势磅礴、浑浊无比的江水中保持自己的清澈与随意呢?在城市里的我们是慢慢变浊的下游与入江口。我又如何去热爱城市呢?那么就回到乡村去吗?可现在的乡村已越来越倾慕城市,越来越喧闹,越来越远离纯朴了。我又如何能回到乡村呢?如果有幸,我下辈子的时光,就是在城市的浊流中不断地清洗自己;如果有福,就是和长江一起流入浩瀚无垠的大海了。水往低处流的趋势没人能阻挡。但没有什么能阻挡一个人要追根溯源。命运会让我们顺流而下,也会让我们有与童年相遇的时光。我想,一九九六年在老河口的一次文学笔会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样的一种安排了。
我十七岁以前流连忘返的河流,它的上游此刻就在我的视野中。我坐在老河口市的汉江堤上,想起那一首“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同饮一江水”的诗,眼睛就湿润了。现在到哪里找这样古典的情怀呢?都市里到处都是时装、发廊。到哪里去找我那童年的眼中在江边穿着粗布衣服浣衣、洗发的纯朴女子呢?我多想在江边做一段时期浣衣的女子,洗发的女子,望一望歌声穿破云层、脚步踩碎石子的纤夫啊!如何让我如愿呢?都市里甚至没有一处绿草茵茵的斜坡,让我从坡顶滚至坡底,去重温一次童年!我想起一种洗发的姿势:清澈的水从我头顶倾泻而下,首先湿透的是根部,然后是发梢。
都市的水只是我发梢上的污浊的水珠,真正湿透我内心的是这一清澈的河流。我发现我从来就没有远离过我一直爱着的这一河流。如果你再一次问我热爱乡村还是热爱城市?我仍然会对你说,我既不热爱乡村也不热爱城市,但是我要加一句“我只是热爱那从偏远的乡村流经城市却努力保持自己的本色的河流”
在飞艇上,我看到汉江中小小的沙舟。它露出水面的部分被石子覆盖、被一簇簇青草点缀。偶尔飞临的小鸟没有目的的张望着,它那种漫不经心的孤独,一如我童年的眼光。我真想和那只小鸟一起飞呀。但我是飞不起来的。我知道我的肉体会成为一粒白色的石子沉入河底。
那又是怎样一种湿透的感觉呢?浮于水面是一种飞翔、一种漂泊、一种轻盈,而沉入河底就一定是一种停滞、一种深沉与一种厚重吗?所以我想做鸟的愿望比做石子的愿望强烈。尤其是在清澈的河流上。
精神如何能纯洁与高贵是命运不断要一个诗人回答的问题。就让我的精神做一只热爱河流的水鸟吧,就那么保持干净而湿润的羽毛,不断地向远方张望或飞翔。
邂逅蓝色
在房县,在听雨山庄的那几天时间里,我无法想象都市,就像此刻我坐在被建筑工地的尖锐声所包围的书房前无法想象四月的最后几天我在房县所饱览的秀色。
一边是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一边是高楼低路,车水马龙。一边是幽静的私语;一边是热闹的聒躁。
这种太强烈的对比给身心所带来的太强烈的感受使人无法将两种景观统一在一个平面的纸上描述出来,就像一个人在经历了上天入地这样的大起大落之后只能沉默一样。我能说什么!
但是有一种颜色能在远方寂静的高山与我身处的都市之间充当抒情的桥梁。
就是那蓝色!我多次在都市的夜晚梦见,多次在诗中叙及却从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的那种蓝色——“那蓝色是我的水域,让我热爱梦幻远离尘世。”我在诗中说。我一直以为只有海神的女儿与美丽的印度女郎的纱丽才会有那样惊人的蓝色,比杜拉斯的疯狂斯泰因(杜拉斯作品中的人物)的披巾的那种蓝色更妩媚更柔情,更难以描述!
谁会想到,这种难以描述的惊人的蓝色却被我在听雨山庄前的公路上一条爬行的小动物的尾巴上邂逅。
我脱口而出:这是我喜爱的蓝色,我梦中的颜色。
同行的友人说:那是一条壁虎!
壁虎会有这样蓝色的尾巴!我所见到的壁虎是土褐色的,很丑,又让人害怕。哪有这样美丽的蓝尾巴!
这是动物的保护色,类似于变色龙!友人解释说。
我惊讶极了——不仅惊讶壁虎会有一条蓝色的小尾巴,更惊讶我所热爱的蓝色会出现在一条山间的壁虎尾巴上。
在一条并不罕见的小动物身上见到自己梦中都痴爱的颜色不能不说是一种奇遇。
这是我诗意的梦幻色彩与可爱的现实有趣的邂逅吗?我追逐那条快速远去的壁虎,就像追随一阵迅急消失的风。我不再怕壁虎,因为它那条漂亮的蓝色尾巴。
小心!壁虎的尾巴甩出来扎人耳朵,会使人耳聋!友人在一旁提醒着。
危言耸听吧!那么可爱的蓝色会伤人,我遗憾着。恨不能把那条早已藏进石缝中的壁虎的蓝色尾巴取下来带回家。
梦中的蓝色就这样瞬间即逝。
邂逅了那蓝色,却没有那蓝色的实物对照。在以后的诗中我又该怎样去留住它?
但愿那条蓝色尾巴的壁虎此刻就像我在四月的最后几天经历的那样:从早到晚都听到彩蝶与小鸟飞越的溪水在安安静静的鹅卵石身上潺潺流过。更有小鸟声声啁啾,昆虫阵阵呢喃。有时点点滴滴,有时潺潺不止,真像雨声,我不禁为听雨山庄这一名字叫绝了。身处山庄时,就像处在一种听雨的心境中,既清越又低沉,既晴朗又潮湿,真像大自然一种独有的甜言蜜语、耳鬓厮磨!
如若徐志摩在世,会不会改一改那首美丽的错误:我不是过客,我是归人!
但是我们的心里很清楚:是过客的,永远做不了归人!
都市里想到山间做归人、归隐之人的有几个呢?见秀丽山川想要归隐田园的,都是对来年虚妄的承诺。我们都是覆水难以收回,都是都市里忙碌着要蒸发的水汽,哪还能回到山间作潺潺悠扬的歌声呢!
能回到山间作潺潺溪水中的自由水分子的不会是人,只会是神了!
这辈子就做一个俗人。
但一定要做一个有福的俗人——为身心的清洁,去山间做一次又一次的洗礼吧!
因为只有在那里你才会成为一个无知无识的充满谅讶的孩童或快乐自由的天使;因为只有在那里你才能看见你在梦中才能看到的一切。
像我在房县,在听雨山庄前邂逅的那蓝色。
用你的行动代替我的笔去邂逅那美丽的地方吧!因为我难以再描述!因为奇遇只有在亲历中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