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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689年英国进入资本主义体制之后,世界形势起了很大变化。英国的新体制,使农业上的经济因素与工商业并为一元,公私组织也凝结为一,彼此都受金钱的管制。这是一种优势的组织。于是在公私场合之中、有心与无心的情况下、在平时及战时,英国都以这种优势凌驾邻国未曾改组的体制。首当其冲的是法国。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时,1704年布仑翰(blenheim)一役,约翰邱吉尔(johnchurchill)即赖英伦银行的经济动员,打败路易十四的部队(第四章)。此后亘18世纪,英法两国又因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七年战争和美国独立战争,兵戎相见。在财政压力下,法国终于爆发大革命。而法国内部情形复杂,更不容易进入数目字管理的方式,其经过容后(第七章)论及。
长时间内,这样的压力也及于殖民地与尚未构成民族国家的地区。这些地方企图独立创设民族国家的时候,其领袖人物通常以民主自由解放、维新等名目为号召。然则在各人人身经验之外,这些口号及运动要不外在政治体系中树立一个各种经济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交换的原则,于是新型的法律,不倚赖人事关系、不低头于社会阶级的权威,即能广泛地推行。在资金全面的流通、人才不分畛域的雇聘,和技术的支持因素全盘活用的三个条件之下,范围只有越做越大,资本也愈积愈多。其间虽有程度之不同,任何一个“维新”的国家,无法完全脱离上述我们认为资本主义这一套技术的安排。倘非如此,其社会的下层结构即无从全面自治,更谈不上自主的成长。苏联与中国的革命,好像已经脱离这种程序。可是因其下层无法固定,只好藉教条的禁锢和警察权的督责加强管制。且其下端既为牵强组织而成,由上向下的压力也始终不能放松,其数目字也始终无法累积。现在看来,这种办法仍不外是过渡期间的体制,主要的目的是以战时的姿态存积资本。如欲恢复经常持久的体制,仍要引用以上一般原则,虽说其强调国家资本和社会资本,有社会主义性格,但组织上并没有别开生面另起炉灶。这些情形也待下章缕列。
法国的旧体制(ancienregime)、帝俄和传统中国改造困难,乃因其过去有中央集权的体制,其组织上向来不按上述的安排。反之,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过去愈缺乏中央集权的经验,愈有以数目字管理的潜力,改造比较容易,常能捷足先入资本主义体制。其造成内部各因素能自由交换的情形也不一致,而各按其本身在历史上发展的程度为转移。以下是美国、日本和德国不同的例子:
美国——自然地进入资本主义?
美国之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似乎比较容易解释。简而言之,不外将一个在英国试验成功的体制推行于一个空旷的地区。因其缺少既成因素的阻碍,所以这运动不受挫折,又富于资源,所以环境上更利于创造。
但事实之发展并不如此简单。第一,北美洲并非英国独占之殖民地,17世纪法国已拥有加拿大,西班牙也占领了佛罗里达(florida),纽约和赫德逊河畔一带则是荷兰人移殖地,更西南则有瑞典人创立的“新瑞典”第二,美国独立前的13个州并没有共通的体制,弗吉尼亚(virginia)和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是由已立案的商业公司开拓的殖民地,纽约则是第一次英荷战役后的战利品,为约克公爵的私产。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和马里兰(maryland)虽然也由私人出名领有,却分别用以扶助教友会及天主教徒的被迫害者。乔治亚(georgia)在18世纪由慈善事业者创建,收容在英国负债而被监禁及其他类似之人,使其有自新之道。如此,不容易使这13个地区共同推行某种体制。
说到资源,大陆领土尚待开辟,需要的资本多而获利遥不可期,不如西印度群岛有蔗糖,新西兰有水产,加拿大有木材,这才是投资者的近途。北美洲也没有南美洲发现的大量金银,更减少了这地区的吸引力。
可是从长远来看,以上条件反使以后的美利坚合众国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台柱。所谓资本主义国家固然需要一个新型商业管制的方式,可是本质上的实力仍有赖于生产,所以农业与工矿仍不可少。其要点则是农业生产组织也能使当中各种因素公平而自由地交换,与商业社会的习惯相通。工矿则不只注重贵金属,首先以煤铁为主,其次则注重煤油。英国在北美洲的殖民地从这些条件上发展,先在低层结构里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日后飞黄腾达,事半功倍。只是南部以奴隶服劳役,和这公平与自由交换的原则冲突,终要待南北战争来解决,不过这已是19世纪的事了。
最初以商业性质争取急利的拓殖,都遭惨败。以普利茅斯(ply摸uth)商人为中心的股份公司,希望在缅因(maine)觅取金银,忽略了农业的生产,又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生存者放弃拓殖事业悄然回国,公司失去了特许状。伦敦商人拓殖于弗吉尼亚,3年之内,派往的900人只有450人残存,以后虽再招募股份,终鲜成效,1624年该公司的特许状也被宣布作废。
以后英国在北美洲拓殖成功,而且各处都能各按情形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是有几个条件作背景:一是宗教上的宽容。当日英国殖民地对宗教的处置不是绝对的自由,有些地方还有零星排斥非本地正教异端的事情。但是既缺乏一种全国的教会在后主持,则各种不同的信仰都有立足的机会。当时人以他们自己习惯的方式礼拜,以他们自己崇信的教条教育儿女,符合各人人生之宗旨。新大陆的自由使他们感觉宾至如归,各村镇教友的联系也增加了地方自治的力量和地方的各别性格,都与个人主义及民主习惯互为表里。这些因素有助于资本主义之发展。二是社会上的向上流动性(upwardsocial摸bility)大。北美洲初开拓时,劳力供不应求,有人曾估计,美国独立之前,一半移民以“契约劳工”(indenturedla波rer)的方式入境。这期间横渡大西洋的船费大约每人6镑到10镑,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很少人能负担。航行从10星期到12星期,途中病死的机率极高。在特殊情形之下,有时一半到90%的旅客,一入船舱之后,即没有机会再见到陆地。一般劳工男女都有,以自己人身为质,冒险渡洋,抵达美洲之后,由船长将他或她的契约转卖与人,被卖者即为买主无值的做工,通常5年至7年。经过如此艰苦奋斗,这种有期奴隶之契约劳工一朝获释,其勤奋可知。而北美洲也给他们以“英雄不怕出身低”的向上机会,有的成为著名的律师,有的成为大地主。在美国独立宣言上签字的61人中,有两人原来是契约劳工。学徒的成分也与契约劳工相仿,一般由东家供给食宿,学徒无值服务7年。穷苦人家子弟藉此得到学习生计之门径。其中也有三人日后成名,签字于独立宣言。三人之一为富兰克林,他的言行已被韦伯及宋巴特视为资本主义之表率(详第五章)。
土地领有权容易取得,可以算为第三个条件。北美各殖民地原无一定之土地政策。各处非商业之殖民地,一般由领主以封建方式,将整个区域裂土分茅的转让与人。原则是所有土地不得买卖,受领者付“代役租金”(quitrent),遗传则经过“长子继承权”(pri摸geniture)的安排,使地产不致分裂。次之则受“遗传顺序”(entail)的限制,使产业不致落于劳枝侧裔之手,致原有上层领主失去掌握。总之仍想维持社会上一成不变的形态。北卡罗来纳(northcarolina)的宪法由洛克草拟,即写下了一些领主的贵族头衔。马里兰的特许状,也授权领主颁发头衔。可是这种种安排都没有效果。美洲社会的动态不符合封建体制。下一代的年轻人不服从长辈,新来的移民无意迁就原来的定居者,都使传统无法保持。代役租金收集困难。一般土地容易取得,契约劳工合同期满,主人亦有授让田土50英亩(约300华亩)的例规,时人谓之“人头权利”(headright)。虽说综合100多年来横跨千余英里的土地所有,势必挂一漏万,我们不妨根据一位专家之理论,他说:
我们可以从这体系内最重要的地方得出相当明确的结论。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则是移民取得土地相当容易而不耗费。我们甚至可以说土地等于白送。最低限度,一个农夫只花一笔极小的费用,可以获得足够土地维持生计。而且还有新垦的边地,司法权尚未确立,他至少可以擅自占用,给自己来个开场,等到法律赶上来提到所有权的时候再说。很多情形之下,他日后即因此取得所有权,也用不着再付费。这和西欧人口稠密,土地价昂,所有权又集中于少数人的手里之情况是一个很大的差别。在那边,地主总是要从佃农身上抽取高量的佃金或其他费用和服务。
土地容易获得或主权不明,并不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以上情形之有利于日后资本主义展开者,乃是大多数移民以全部劳力施用于土地耕耘,加以又有剩余,利于初期资本之累积,等到资本凑成,却不受封建体系之限制,又有欧洲移民继续输入,遂利于资本主义之展开。
在美洲领有土地的“贵族”纵然不是白手起家,也是有心计的企划者,富有竞争性。以弗吉尼亚的卡特(robertcarter)为例:他在18世纪初期拥有土地30万英亩。“卡特经过不同的试验。烟草无利可图时,他改种谷物,特别是小麦,也种麻、亚麻,甚至棉花。他觉得奴工太耗费的时候,则改用雇工和佃农。他不以农业的收入为满足,大量买卖小麦。又自开磨坊,贩卖面粉,自烤面包,做到商业上的程度。他在农场里制造纺织品,投资于巴尔的摩(balti摸re)的纺织厂,执有巴尔的摩铁厂的股份,又经营一个制盐厂好几年,都获利不浅。”弗吉尼亚还有一个比较保守的地区,北部纽约州一带,地主兼营商业与律师业务的情形更普遍。李文斯顿(robertlivingston),苏格兰人,在荷兰长大,19岁来美洲,1674年(20岁)在奥本尼(albany)市镇里当秘书。他以这地位反婚姻关系,和印第安人交易,而拥有赫德逊河畔土地16万英亩。所以“纽约的大地主对农业的注意力少,对土地投资的兴致高”
北美洲殖民地之农业,不久即因商业组织的关系,在各地区间树立专业。水运费用低,航海法案(navigationact,详第四章)亦增强殖民地与母国间的交通关系,对专业农产品的出现都有促进的功效。南方各殖民地最重要的产品为烟草,其生产使大规模的农场普遍展开,开始兼并小自耕农的产业(不过,失地的小自耕农仍可向腹地发展),又普遍使用白人契约劳工及黑人奴工。次之为稻米,其种植不照中国精耕的办法,而是普遍地种在沼泽地带(有些地区至今仍如此,惟已用飞机撒种)。获利高时可得成本的40%,但有不少奴隶死在沼泽中。再次为靛青,迄至化学染料登场之日,仍为纺织业的必需品,以上各物均为英国所无,也大受英国欢迎。它们的生产需要大规模农场和大量劳工,如此使奴隶制度在南方扩大,也加紧从非洲输入。棉花在南北战争前成为南方的经济命脉,可是在分离棉子的技术尚未发明之前,尚无大规模的生产,到独立战争之后才崭露头角。
中部的殖民地以宾州为盛,以小自耕农为多,主要生产食物。一般传说,迄至独立战争爆发时,宾州粮产可以供应全北美殖民地所需。磨面坑及锯木厂也遍设于中部。因为这区域缺乏其他特产,于是大多从事小规模之制造。起先从修理整补家具农器着手,逐渐制造木器、织机、铁钉、犁耙、链条等,妇女则从事织造,凡麻、亚麻织品及毛织品都以家庭工业的方式生产。
东北之称为“新英格兰”者,玉蜀黍为主要农产品,小麦及麦片只占辅助的地位。于是集中于森林木材的输出,擅氏于造船业及渔业,也以酿酒著名。纽约之奥本尼则是与印第安人交易中心,出产皮毛。
英国在北美洲殖民地的布置,自始即与法国和西班牙在殖民地之组织有很大的差别。后二者由国王派遣总督,在海外有绝对的威权。英国的殖民地则根据特许状发给情形,分别由领主、拓殖公司和国王派遣的总督管理。虽然前两种的土地都有趋向于后者的趋势,即变成“皇家属地”(royalprovince),由总督统辖,但是每一个殖民地都有一个由当地民意选举的州议会,一般选举权都有财产所有数额的限制。这一方面扶植了民主和自治的精神,一方面也支持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这样的体制让私人财产在决定公众事宜的时候占了一个特殊的比重。
威廉和玛丽入统英国之后,曾将殖民地改组。1696年商业及海外农场公署成立,以洛克为督办(详第五章)。议会通过法案,在北美殖民地设立邮政,开设海事法庭,并且给予殖民地生产的某些物品津贴。殖民地州议会通过的法案,则送到枢密院(privycouncil)审核,审核时先由农场公署检阅签议,枢密院有否决权。不过被否决的案件不多,以后母国与殖民地间的冲突,不是由于法案没有通过,而是因前者要以自身之意旨强迫加于后者。
18世纪上半期,北美殖民地一度经济繁荣。这时候大西洋的国际贸易,通过法属西印度群岛,形成了一种三角形交换的方式。西印度所产的蔗糖、糖浆和水果,在欧美都极畅销,北美殖民地则向之输出面粉、鱼类、牲畜和木材。新英格兰的殖民地,则以糖浆酿成甘蔗酒(rum)向欧洲倾销,包括英国。此外北美洲仍以烟草、稻米、靛青、木材、皮毛、粗铁、鱼油等输入英国,换取纺织品和各种铁器。1733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对法属殖民地向英属殖民地输入的蔗糖与糖浆,课以极重的关税。这种征取,所牵涉的不仅为糖与酒,又间接涉及整个大西洋的贸易,结果法令不行,各船长伪造提单,海关人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英国又鼓励殖民地制造生铁,但不许炼钢,这种禁令亦同具文。两方如此之坚持,使美国终因要脱离英国在经济上的统治而宣告独立。
北美洲殖民地的人口,从1700年的30万到1770年的250万,70年之间增加了8倍有余。这二三百万的人口很多集中在城市。独立战争前夕,费城有4万人,是英帝国内仅次于伦敦的城市。波士顿有2万人,纽约可能有3万人,纽波特(newport)有12000人,查尔斯顿(charleston)有1万人。以上可以算作第一流城市。此外还有较小的第二流城市,更次则有内河交通枢纽的三等城市。这些市镇构成一个大罗网,不仅是农产品吞吐的场所,也是造船业、磨坊、炼铁厂及其他制造的中心。而且这些殖民地城市的市政不由官方督导,大部分靠绅商自动组织维持。例如街道两旁之设行人道、阴沟之安置、救火器械之采办、街灯之装备,全由市民出面解决。甚至在雇用警察之前,所有及龄男子都有轮流值班、白日巡逻、晚间守夜之义务,否则即需雇用替身,再不然即被罚款。所以美国的城市自治不待封建领主授予特权,而在一开始即受有私人资本的浓重影响,因此国家也容易具备资本主义的性格。
城市中有酒店型的客栈(tavern),不仅是坐商与客商接头的地方,也是律师出入之处。法律公告、选举结果、定期马车行车表,都张贴在这些地方。美洲殖民地起先对律师采取疑惧的态度,但是商业合同、运货单据和产业凭证的处理,又非他们不可。18世纪后期不少在英国学法律的学生回美,加上律师公会设立,这种成见才慢慢消除,迄至独立战争,律师在社会上的地位才告巩固,如此也算资本主义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城市生活逐渐展开的时候,除了律师之外,其他很多的行业也靠商人维持生计,如店主、工匠、机工、劳工、运货人、堆栈小工、水手等。一位美国历史学家写着:“自殖民地开始以来,商业即与农业结合为一元。”另一位学者只用了稍微不同的字句。他说:“商业和船运移动了社会的福利轮轴。”
18世纪初期,各州及各地区之间固然表现了不同的特色,同时也显示了若干共通一致的地方。各地区的特殊产品,更截长补短地与西印度群岛及欧洲的远洋贸易间利害一致。也是在18世纪初期,报纸出现,迄至独立战争爆发之前夕,北美洲共有期刊32种。各殖民地间之通邮在17世纪末期由民间承办,18世纪初年由英政府接收。经过富兰克林的主持,费城与波士顿之间的交换消息,从3星期缩短到6天。初期的邮信大抵用于商业,很少为私人家务之用。
殖民地初创,少不得要母国军备的保护。英国的重商政策,尤以航海法案的公布,使殖民地获益匪浅,北美洲的造船业因之突飞猛进。可是经过100多年来的组织与成长,两方利害冲突暴露而尖锐化。我们不能忘记英国也是在光荣革命之后,才全面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18世纪的议会当然着重母国资本家的利益,从他们的眼光来看,殖民地的功用无非是为农业产品和工业原料及英国制成品提供市场,无需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
这种漠视殖民地人民之希望与需要的态度,可以从金融货币的政策上看出。北美洲的成长过程中,极企盼有一种较宽容的信用制度与货币政策。对一般农人而言,通货继续膨胀的时候,还债总比借款容易,殖民地的政府税额增加,也不难收回自己发行的公债或信用票据。可是缺乏一个统一的机构,就不免混乱。又像罗德岛(rhodeisland)只有1200平方英里,三面与邻州相接,一面临海,无从扩展,加以各州发行的纸币或票据不能用以向英国的商人抵账,于是海港里的进口商及各地的批发商纷纷请求议会斡旋。母国的执政者总是顺从他们的希望,对殖民地政府发行信用票据,由总督或枢密院否决。这时候殖民地与母国间的贸易经常入超,而英国既不在北美洲铸造货币,又不许英国货币出口。美洲十三州则不出产金银,各殖民地无力,也不为母国允许输入贵金属以铸货币。所以除了麻省不合法地私铸了一批所谓“松树钱”之外,只有靠西班牙在墨西哥铸的货币,部分货币靠与西印度群岛贸易时赚得。各殖民地又将西班牙的货币按英国货币的比例增值,可是英国商人也把他们的货品同样增价,使西班牙货币的购买力仍与前同。除此之外,殖民地的商人只好以商品如烟草当作货币,在交易中常遭各样损失。
七年战争(1756-1763)决定了美国独立的途径。战争起于两项主要的冲突。一是普鲁士和奥地利争夺在德国的领导权,一是英国与法国争夺海外殖民地。英国的战略,是以津贴支持普鲁士的斐特烈大帝,让他对付欧洲大陆的敌国,英国则注重海外战事。1763年战事结束,巴黎和会中,英国取得加拿大,西班牙也割让佛罗里达,法国在北美洲中部,今日美国称为“中西部”(middlewest)的权利,也尽为英国所有。战争期间固然有母国军队支持,北美殖民地也担负了很大的牺牲。战后英国的领土扩张一倍以上,如何保卫这庞大的帝国,成为一个有争执性的问题。英国方面认为,这军备既为殖民地而设,则十三州也应当接受其财政上的负担,所以印花税、糖税、铅与颜料的进口专税、茶叶交予东印度公司专卖,派海关监督各殖民地;各种法令纷沓而来,其目的是由殖民地养兵。而1776年美洲宣布独立,采取的是历史上的一个口号:依英国的传统,没有纳税人参与磋商,国王不能单方面下令收税。
事实尚不只此。七年战争结束,英国下令阿里干尼山(al-leghenies)以西之地尽为国王所有,各殖民地不得指染。这项处置在北美洲引起极大反弹。殖民地的成长与繁荣大部分依靠向西拓土,通常以波状的形态前进。开路先锋赤手空拳,或只有一牛一马,带着家人向荒野前进,其所开拓的田园,谈不上法律上的所有权,可是他的地产刚一组织就绪,即让与人,自己又继续前进。第二个移民只付出少数代价,但是他修筑道路、架设桥梁、在木房上加玻璃窗、添砖制之烟囱,然后他也将这房地产卖与后来者,这才是“有资本的企业人”不久这第二人也成为有资本的企业人。1726年宾州无主权而占地者达10万人。这样“原始式的存积资本”必刺激后方店铺与市镇的发展,而更及于后方的通都大邑、海港与市舶。因为人口增加,出产增多,生活程度日渐提高,必有利于各种供应及服务性质之企业,而以是类推,则必更波及东部及大西洋海岸。所以乔治三世企图掌握中西部之土地,等于阻碍了一种正在发展的经济运动,得罪的不仅是开荒的移民,而是殖民地的全部民众。
在这初期西向移动之中,有好几个未来美国总统之祖先参与其间。七年战争前,杰佛逊之父彼德,华盛顿之长兄,都参加了向中西部开拓土地公司的业务。华盛顿22岁被任为民兵的中校,曾参加对中西部法军之军事行动。这更可见得殖民地之向西扩展具有其群众运动的力量,也与独立战事有密切的关系。
美国独立可以视为民权主义发展的一种现象,也可以视为资本主义伸张过程中的一种产物。美洲殖民地的组织,自始就与资本主义精神相合。除了纽约的地产还保有若干封建的性格,南方的奴隶制度仍与一般体制龃龉之外,十三州低层机构中各种事物都已经能够公平而自由的交换。等到地产权固定,所有权与雇佣也结构成为一个大罗网,经济体制也越来越大。事后看来,其脱离英国而独立,只是迟早的事,因为如此一个较大的经济组织,不能长期受一个幅度小的组织牵制,而牺牲它发展的合理性,迁就后者之利益。何况两者之间尚有一段距离。如果自由与民权是美国宣布独立的理由,则这理由所支持的目的,乃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经济体制。如何形容这种经济体制?现用词汇中尚无一个比“资本主义”更切合的字眼。
而且由于美国的诞生,资本主义在世界历史中更向前跨进一步。本书以前各章已提及,威尼斯全城在海岛之上,容易进入资本主义的体制。荷兰城市里人口与商业的比重远过于农村社会,又大量吸收了各种工商业技术和商业资本,才在独立时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环境上需要将这国家的农业经济与商业经济归并为一元。美国之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则先有资本主义之性格,次构成国家。她的农业早已与工商业配合,经济的展开也与“劳力价值论”(一切价值由劳力产生,详第五章)极为接近。初成立时,还有在各方面构成一个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趋向。可是革命成功之日,虽然34的白人人口属于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的苗裔,已经有了近80万的人口为德国、荷兰、瑞典、法国的后代,另有70万黑人。以后两个世纪又接受了不同国家的移民,招纳华工,终至成为一个多民族和多文化(multi-cultureandmulti-nationality)的国家。
可是1776年7月4日的宣告独立,并没有立即开创日后的美国。1781年的“邦联法案”(articlesofconfederation)只成立了一个立法议会,并无执行的机构及司法的组织,议会不能征税,邦联的开销全靠各州乐捐,邦联的军队也靠各州供应人员与给养。发行货币的权力亦在各州手里。这种种问题,都待1789年的联邦宪法(federalconstitution)才得以修正。
但这国家的最高主权是在联邦(各州有似行省)或各州(如是则联邦大致有如今日之联合国),仍缺乏公意之决断。含糊之处曾引起1832年南卡罗来纳州否认联邦法案(nullification)。联邦增加的保护关税政策,有利于工业制造之州,而不利于以输出农产购买制成品为主之州。南卡罗来纳州认为承担这种关税损害人民利益,与本身参加联邦之宗旨相违,于是宣布此关税法则在本州无效,以致联邦政府准备强制执行,几乎动武。最后妥协了事,南州撤销否认法案,联邦也让步,减低关税。可是最高主权问题仍未解决。主张“州权”(staterights)者仍大有人在。1861年内战前夕,南方各州宣布退盟(secession),即坚持联邦为自愿组织,各州有意见相合则留,不合则去的权利。经过4年余的内战后,联邦才被肯定为不可拆散的组织,各州成立联邦时,已经将最高主权之一部分交付联邦政府。
南北战争无疑是美国历史的一大分水岭。奴隶制度不仅是人道与宗教上的问题,也是社会与经济问题,1789年的联邦宪法既不给奴隶选举权,又在选举众议院代表时将他们的人数按35计算,无异增加了奴主的政治权力,超过一般公民之上。本来联邦初立之时,已经不合理。中西部继续开辟为州的时候,南部各州容许奴隶制度,北部则只有自由劳动力,两方距离更大,终使这问题诉诸武力,以后奴隶全部解放,但仍未离资本主义体制,低层机构各事物都要能平等自由交换之原则。
今日有不少作者评议美国,不着重合众国历史特殊的背景,或歌颂过度,或责备过苛。
所谓歌颂过度者,他们强调美国社会的自由似乎全系设计精明与公众道德普遍高尚所致,还有些美国内外人士,主张其他国家也应提倡美国式自由。其实美国法律大部分乃根据英国传统。习惯法设立之前,各地区自行立法,即部落法律。习惯法接受了其一般原则,审案时积累了一大堆事例,此后又渗入公平(equity)的原则(详第四章),使各地区间之经济因素,以及商业和农业间的资本与财富,能够公平而自由地交换。北美洲殖民地设立之后,英国政府也让各州自行立法,只要其内容不完全与传统冲突,即不追究其中的差异。合众国联邦之产生,在殖民地开始约200年之后。独立战争之后,各州仍以英国法庭传统为司法的基础,惟一般将沿用成例的范围限于1776年7月4日以前所审判的案件。因此有些习惯法的原则日后在英国反而不适用。例如,美国1890年反托拉斯之立法,即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的传统,及于16、17世纪之英国,甚至远及于大宪章。于是认为凡以“私交阻滞交易”(combinationinrestraintoftrade)都违反习惯法精神,也违反英美的传统,可以立法取缔。
这种法治精神诚然可佩,可是也必须有历史及地理优势之条件撑持。简而言之,日后美国的自由,乃因几百年前,海洋国家之社会平日受外界军事的威胁浅,而感受商业的影响程度深,早已将内部各种因素摆在各尽其能互相竞争的体制之下,妨碍自由竞争的潜在力量已在司法立法的行动中尽量铲除。
美国并非得天独厚、毫无阻碍地实行资本主义。否认联邦法案一事,可见行政上的问题仍不可避免,而南北战争更让全国精英献身于疆场,捐躯于原野(很多南方人士参战,志不在保全奴隶制度,而在抵抗高压政治[coericon〕)。其他的纠纷,如涉及余家事变(shays’rebellion)、威士吉叛变(whiskeyrebel-lion)、取缔托拉斯、组织工会、处理货币及银行、协定跨州商业等等,亦是历尽辛苦才换得实行资本主义的基础。只是北美洲空间上较为自由,而且时间发展合宜,如人口之增殖,与科技成长配合。又如1862年之“宅地法案”(homesteadact),让一般人在公地耕作5年之后购买土地,每家160英亩,价格低廉。日后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效率,有赖低层机构内类似的因素为基础。而今日美国人行动自由,也赖经济展开,各种事业有高度分工,个人有很多选择的机会,非其他国家与社会所能仿效。
所谓苛责过度者,是一批左翼作家不顾美洲优厚条件及特长,只因与他们理想的条件不合,动辄谩骂。亚当斯密曾指出,大凡一个新式的经济机构,与一个落后的经济机构相抗衡的时候,前者必有利用其组织上之优厚条件凌驾后者的趋向。白种人开拓殖民地时,对印第安人之侵害即属于此种性质。美国在19世纪末叶及本世纪初年向外发展之际,某些政策施行已带有帝国主义作风。可是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上,这种趋向与作风未曾成为一种固定的性格。而且美国因其本身的历史经验,对提倡人权、扶助弱者、保持国际道义,较世界史上任何国家并不逊色。本书之宗旨不在歌颂与谴责,而在说明资本主义可以脱离意识形态的解释,它虽让私人财产权在公众事业中占重要地位,仍可能在开明的私利观条件下,于技术上代表一种紧凑的组织与运动。从这种观点看来,美国之取缔托拉斯、限制使用童工、推行累进税制、提倡义务教育、厘定每周40小时之工作制、规定最低工资、设置失业救济社会福利和养老金等等措施,其后面的推动力量,仍为资本主义。美国之参与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虽左翼作家也无法否定其行动带着正义感,后面支持的力量,也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不一定和社会主义、世界主义或人道主义对抗,如果给予适当的调整,它所代表的开明的私利观可以在多方面适应时代的需要。
日本的例子:创造?模仿?
日本给外界的观感在最近几十年曾经数度变化。抗战之前,我们对日本有一种陈规旧套的看法:日本人不外“短小精悍,长于模仿,勇于进取”这种偏见当然引起对方反感。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的地位一落千丈,即日本人也批评他们自己只注重行动,不顾及思考,有如袭击珍珠港,只抱着一个“长期不至战败”的观念,谈不上久远的计划,于是也责备自己眼光短浅。失去自信心之余,1945年以降,在重要之节日,扶桑三岛的城市里很少张扬国旗。民意测验显示,一般年轻人爱慕瑞士及美国。这情况在最近10多年来有激剧的改变。虽说国家主义的重新抬头不失为恢复自信心的一种象征,可是重要行政长官致祭于靖国神社,修改教科书,领袖人物公开谈话提及日本人种优于美国人种,不免使外间对日本战前记忆犹新的人们闻之心悸。
对历史题材重新检讨,可以改正观感,澄清视听,提供一个比较客观而实际的看法。
第一,我们应当承认日本人有他们独特的精神,不能用“长于模仿”四字代之。研究日本的专家指出,史前的日本民族即已表现很多独特的性格,如好洁成癖,宗教信仰缺乏罪咎观念,无意对创世作猜测或崇拜一个滋生万物之神,注重自然现象,甚至敬畏出类拔萃的山川鸟兽。这种种专注于刻下环境之事物,有意受自然力量之感召(亦即在日常生活之中尽量接受自然法则[lawofnature]),不沉湎于抽象观念的习惯,不可能与日本人经常在技术工作中表现精研独到的能力及各人行动易于协调没有关系。第二,日本因为受外界的军事威胁少,无需中国型的中央集权及庞大无比的官僚组织,而能让封建制度绵延至19世纪后期。一般观念认为几封建必落后。殊不知封建体制之内,最有效之政府为地方政府。经过长期人文演进之后(如交通通信进步、印刷术广泛推行、识字率增高),日本下层结构之组织日趋绵密紧凑,私人事业中渗入公众道德的精神,这种潜在的力量,与中国官僚主义之注重外表冠冕堂皇,完全相反。第三,吸收外界之专长,为所有民族国家应有之共通性格。中国曾不断地吸收外界宗教思想、建筑设计、食物乐器、战法工具,而最近一个世纪尚及于法律政府、科学技术、服饰言语。即欧美各国何尝不如此。以此类推,我们无法断言模仿是日本人独有之专长。只因日本为重洋遮隔,吸收外界文物时有突然性、有全面性、有时发展而为举国一致的运动,容易被指责而已。
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整个国家与社会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其快速的成功,在东亚地区产生了一种组织上及实力上高度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终于导致太平洋战争。凡被波及之国家,连日本在内,都已付出相当代价。历史的教训,使我们觉得自负种族优越或无端予人以自卑感,同有导致战祸的危险。而且从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的史实看来,上段所述的三种发展,同有对这运动赋予有利条件的趋势。确实能掌握此种有利的条件而将之发扬光大,是日本人民之成就。但这不足以支持人种优越说。我们与其赞扬日本人生理上之特长,不如归功于日本之地理环境。在检讨日本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时,本书采取如是立场。
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可以1868年作分水岭。可是形成现代资本主义的因素已在几百年前产生。日本三井财系的原始组织,开始于17世纪初期,事在中国明朝末年,最初以酿酒起家,于德川时代开始“吴服店”(绸缎铺),1680年间开始经营银行业,早于英伦银行之成立(1694)约10年。兹后专替幕府担任出纳汇款事务,维新时参加倒幕运动,放贷于帝国之新政府,与三菱、住友、安田同为“财阀”中的台柱。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使私人资本在公众事业中占有特殊比重,则日本财阀在明治维新前后已将这种特性充分发挥;而且源远流长,不待外间示范,早已在历史上长期立足。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则日本财团如三井者不能说没有在幕后产生牵制的作用,而且维新志士中的佼佼者,如伊藤博文和井上馨,同出于长州藩,日后被指责代表三井利益。如此说来,要是资本主义可以“萌芽”则理想上培植嫩苗之暖房不在西欧,尤其不可能在官僚主义充塞的中国,而只有在“锁国”江户时代的日本,才算最为适切。
日本的封建时代,经过三个阶段:镰仓时代、室町时代和江户时代。这三个段落之间也各有过渡时期,每一段落由一家系继承“征夷大将军”的名号。其所辖“幕府”为实际中央政府。幕府之组织,在各世纪中大同小异,只是这三个阶段日本的社会却有大距离之差别。每一阶段历时约两个半世纪,有似中国之朝代。此时日本天皇驻跸于京都,不仅毫无实权,而且与其公卿同样生活艰苦。一位现代学者曾指出:“天皇实在是一个贫弱的小大名。”(大名的意义下详。)中国明朝接受室町幕府进贡时,即称其将军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后来万历帝拟与丰臣秀吉言和时,也准备封之为“日本国王”(可是秀吉只称“关白”有摄政之意,而未就将军职),因其为实际的政治首脑。
江户即今日之东京,其幕府创始人及第一任将军为德川家康。他继织田信长及丰臣秀吉之后,以武力统一日本,于1603年任征夷大将军之职,及至明治维新,第15任将军庆喜“大政奉还”德川一家统治日本达265年。
德川氏之封建组织以幕府直接掌握日本中心地带,占全国约15的地区,是为“天领”包括所有重要城市如江户、京都、大贩、长崎。其他地区,划分为“藩”配给封建诸侯,其爵禄以境内产米计,凡10000石以上者称为“大名”最大之大名前田氏,领地逾100万石。江户幕府初创时,共有大名295人,(以后减至265),各大名之职位世袭。幕府在其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削藩、新增大名、增减领地,也可以命令大名迁徙,但是这种情形只及于中枢之藩。德川家康统一全国时,有一部分大名早已存在,他们迫于环境,称臣纳贡,但是意态犹离,这些持观望态度之藩主,被认为有敌视态度,多配于边区远处。日后倒幕运动展开时,出力最多之藩为长州、萨摩、肥前、土佐,均在西南。
江户幕府对日本历史最大的贡献,为其保持长期和平。自1636年施行“锁国政策”后,日本人不许航海外渡,在海外之日本人不许回国,违者判死刑。外来船只仅限中国及荷兰籍(日本此时禁基督教,荷兰人承允不作传教工作),交易限于长崎,日人在港内筑有人造岛屿,称为“出岛”荷兰人只许居留岛上。葡萄牙人曾两次派员与幕府交涉,希望稍宽成命,但是使节团61人随即被拘禁斩首,只有少数人被遣返报告经过。
幕府成立之后,各藩不得擅自筑城。自1635年实行所谓“参勤交代”所有藩主都要亲至江户,参加将军近旁的各种仪节,并且在名义上担任防卫工作。基本上各大名分为两批,每年轮流驻扎于江户,并自备府寓,凡随从人员、经行道路、器具装备,都有极详细的规定,而且期满藩主回藩,其家属仍留江户,所以有些历史家指之为一种人质制度。此外也有一批大名,被派半年轮值,而远处之藩主稍有例外,轮值较稀。以经济方面而言,参勤交代制在日后之东京造成大规模的消费市场,使财富集中,刺激金融经济的发展。加以幕府规定各藩剩余之谷米,只许在江户及大皈发卖,更促成都市之繁荣。
江户政权既为封建制,则诸藩财政上自给自足,各大名除有不定期及不定量之“献金”外,不向幕府缴纳赋税,其内部之开支亦由诸藩自理。幕府军事行动或大兴土木时,诸藩供应人员,并且担任后勤。平时则各藩自理其境内治安,自理其诉讼事件。德川幕府只颁布一般法治之原则,如“武家诸法度”各藩各自颁行“家法”大概仿效江户之饬令,法律带有儒家伦理之气息,如奖励向学,严禁骄奢淫佚等等。
“幕藩之关系”至今未有定论。理论上有高度的中央集权,而事实上有相当程度的地方分权。世界史中无相似事例能与之相互印证。又如堵藩内部之管理,亦非全国一律。大凡封建(feudalism)则有“次层封建”(subinfeudation),大名之下,各陪臣(realvassal)本应层层节制,并且各有采邑(fi6f,日人称为“知行”),土地也不能买卖,封建才与庄园制度(manorialsystem)互为表里。日本封建制度初创立时,大体也都保持这种形态。武士称“侍”(中国字之“侍”读音samurai,日本人也企图将之与“士农工商”之“士”等量齐观),传统习惯,其髡发与旁人不同,身带二刀,长刀战斗,短刀准备战败自裁,上自将军属下之大名及“大老”(正副首相)、“年寄”(高级顾问)、各种“奉行”(特派经理人员),下至“御家人”(下士官)同属于待,不得与一般平民通婚,对一般平民有无限权威,可以“斩舍御免”(kirisutegomun,对抗命之平民可以宰割,虽杀人无罪),也都配有土地。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一成不变的制度难于维持。即在德川氏统一全国之前,封建制实已变质,逐渐带有官僚组织成分。江户幕府又将各大名移植。各大名率领所辖陪臣履新,所在之藩常有前代遗留之侍,因之武士阶级人员重叠,造成藩内侍之成员与全人口的比例高低不等。有如隆摩及土佐,其侍之人数特高。是以经理上也无法采取同一方式,而只能迁就于各地之习惯法。
17世纪的趋向,则是各大名将藩内陪臣之采邑废除,将他们调至藩主之守城,付以俸米,派以流动之任务。兹后迄1800年,90%之藩已将下属全部采邑废除。然则这也并不是全面现代化,推演而成一个流动性的社会。不少中古以来的武士阶级以“乡士”身份出现,他们既是大地主,也是地方上的特殊威权,可能通过继承,亘世纪地掌握着乡村中政治经济的力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土地税与中国税制迥然不同。幕府及大名均不向全民直接课税,其税额是集体地课予每一村庄,因之地方威权之力量不可忽视。日本土地税额之高,为历史家经常提及。正规之土地税(“年贡”)通常为收成之40%至50%(“四公六民”或“五公五民”),又有其他附加及杂税(“口米”、“欠米”、“小物成”、“助乡役”),而且德川中期有土地主权集中之形势,多数小自耕农已沦为佃农,向地主纳租。种田人如何能直接地、间接地承当如此繁重的负担?
实际情形可能与上面粗浅的描绘稍有出入。17世纪中,日本全国耕地增加约80%,稻米生产自1800万石(每石通常为一人一年之消费量,较中国之石为大)增至2500万石,也约近40%。可是一般税额的增高并未照此比例。1700年之后,土地定期测量即未再举行。农业技术却日日增进。只是一般农民生活之艰难痛苦似已无可复加,加以天灾饥谨在德川时代经常有之,农民暴动(“百姓一揆”)在此时期曾前后发生1600起。日本全国人口,例如1721年,近3000万。以后近一个半世纪,即迄明治维新前夕,仍在3200万左右。有些学者认为赋税与地租多重过取,下层人民生计艰难与此人口总数之消长有关。是以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的过程,一般人民曾付出极大代价。
有了上述背景,我们可以想象明治维新前,商业资本之累积及商业组织之展开,事出必然。德川幕府已经制造了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又安排了一个庞大的生产力量。其政治与社会之体制又在极紧凑的组织之中留下可资活动之处,使物资在两者之间的交纳不仅合理化,而且带着强迫性。留下来的问题不外分配,亦即收集、交换与运输。其中要通过幕府之直辖地区,又事关200多个表面上合作,实际上竞争的地方单位,也只能由商人出面经手。其经手的组织成立后,必然会在内部调整,以求增进效率。于是资金流通,剩余之利润投资于生产,服务性质之事业也共同活用。日本既无外界力量之侵扰干涉,又有便利的海上交通,于是愈做越大。
江户的封建体制,将全民按农、工、商的次序排列。法制上的不平等,对资本主义之滋生成长起了负作用。侍可能赖债不还,商人行止阔绰,却可能无端受罚,尚有少数的事例,记载商人欠债到期不能偿还被判死刑的情节。可是另一方面这些苛刻的待遇也强迫商人苦心经营,成为社会上不可或缺的一种服务。三井一家的成功,包含着这样的因素,可以顺便说及:
三井原出于藤原家系,藤原本是日本首屈一指的贵族。至16世纪末期,三井家仍在京都附近以小型封建领主的姿态出现,只因抵抗织田信长的统一运动,兵败之后流落在伊势酿酒为业。日本初期之累积资本,只能从农业产品着手,最初主要的两项商品为日本酒及酱油。家业三传至三井八郎兵卫,此人是经营能手、商... -->>
自从1689年英国进入资本主义体制之后,世界形势起了很大变化。英国的新体制,使农业上的经济因素与工商业并为一元,公私组织也凝结为一,彼此都受金钱的管制。这是一种优势的组织。于是在公私场合之中、有心与无心的情况下、在平时及战时,英国都以这种优势凌驾邻国未曾改组的体制。首当其冲的是法国。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时,1704年布仑翰(blenheim)一役,约翰邱吉尔(johnchurchill)即赖英伦银行的经济动员,打败路易十四的部队(第四章)。此后亘18世纪,英法两国又因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七年战争和美国独立战争,兵戎相见。在财政压力下,法国终于爆发大革命。而法国内部情形复杂,更不容易进入数目字管理的方式,其经过容后(第七章)论及。
长时间内,这样的压力也及于殖民地与尚未构成民族国家的地区。这些地方企图独立创设民族国家的时候,其领袖人物通常以民主自由解放、维新等名目为号召。然则在各人人身经验之外,这些口号及运动要不外在政治体系中树立一个各种经济因素都能公平而自由交换的原则,于是新型的法律,不倚赖人事关系、不低头于社会阶级的权威,即能广泛地推行。在资金全面的流通、人才不分畛域的雇聘,和技术的支持因素全盘活用的三个条件之下,范围只有越做越大,资本也愈积愈多。其间虽有程度之不同,任何一个“维新”的国家,无法完全脱离上述我们认为资本主义这一套技术的安排。倘非如此,其社会的下层结构即无从全面自治,更谈不上自主的成长。苏联与中国的革命,好像已经脱离这种程序。可是因其下层无法固定,只好藉教条的禁锢和警察权的督责加强管制。且其下端既为牵强组织而成,由上向下的压力也始终不能放松,其数目字也始终无法累积。现在看来,这种办法仍不外是过渡期间的体制,主要的目的是以战时的姿态存积资本。如欲恢复经常持久的体制,仍要引用以上一般原则,虽说其强调国家资本和社会资本,有社会主义性格,但组织上并没有别开生面另起炉灶。这些情形也待下章缕列。
法国的旧体制(ancienregime)、帝俄和传统中国改造困难,乃因其过去有中央集权的体制,其组织上向来不按上述的安排。反之,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过去愈缺乏中央集权的经验,愈有以数目字管理的潜力,改造比较容易,常能捷足先入资本主义体制。其造成内部各因素能自由交换的情形也不一致,而各按其本身在历史上发展的程度为转移。以下是美国、日本和德国不同的例子:
美国——自然地进入资本主义?
美国之成为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家,似乎比较容易解释。简而言之,不外将一个在英国试验成功的体制推行于一个空旷的地区。因其缺少既成因素的阻碍,所以这运动不受挫折,又富于资源,所以环境上更利于创造。
但事实之发展并不如此简单。第一,北美洲并非英国独占之殖民地,17世纪法国已拥有加拿大,西班牙也占领了佛罗里达(florida),纽约和赫德逊河畔一带则是荷兰人移殖地,更西南则有瑞典人创立的“新瑞典”第二,美国独立前的13个州并没有共通的体制,弗吉尼亚(virginia)和马萨诸塞(massa-chusetts)是由已立案的商业公司开拓的殖民地,纽约则是第一次英荷战役后的战利品,为约克公爵的私产。宾夕法尼亚(pennsylvania)和马里兰(maryland)虽然也由私人出名领有,却分别用以扶助教友会及天主教徒的被迫害者。乔治亚(georgia)在18世纪由慈善事业者创建,收容在英国负债而被监禁及其他类似之人,使其有自新之道。如此,不容易使这13个地区共同推行某种体制。
说到资源,大陆领土尚待开辟,需要的资本多而获利遥不可期,不如西印度群岛有蔗糖,新西兰有水产,加拿大有木材,这才是投资者的近途。北美洲也没有南美洲发现的大量金银,更减少了这地区的吸引力。
可是从长远来看,以上条件反使以后的美利坚合众国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台柱。所谓资本主义国家固然需要一个新型商业管制的方式,可是本质上的实力仍有赖于生产,所以农业与工矿仍不可少。其要点则是农业生产组织也能使当中各种因素公平而自由地交换,与商业社会的习惯相通。工矿则不只注重贵金属,首先以煤铁为主,其次则注重煤油。英国在北美洲的殖民地从这些条件上发展,先在低层结构里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日后飞黄腾达,事半功倍。只是南部以奴隶服劳役,和这公平与自由交换的原则冲突,终要待南北战争来解决,不过这已是19世纪的事了。
最初以商业性质争取急利的拓殖,都遭惨败。以普利茅斯(ply摸uth)商人为中心的股份公司,希望在缅因(maine)觅取金银,忽略了农业的生产,又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生存者放弃拓殖事业悄然回国,公司失去了特许状。伦敦商人拓殖于弗吉尼亚,3年之内,派往的900人只有450人残存,以后虽再招募股份,终鲜成效,1624年该公司的特许状也被宣布作废。
以后英国在北美洲拓殖成功,而且各处都能各按情形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是有几个条件作背景:一是宗教上的宽容。当日英国殖民地对宗教的处置不是绝对的自由,有些地方还有零星排斥非本地正教异端的事情。但是既缺乏一种全国的教会在后主持,则各种不同的信仰都有立足的机会。当时人以他们自己习惯的方式礼拜,以他们自己崇信的教条教育儿女,符合各人人生之宗旨。新大陆的自由使他们感觉宾至如归,各村镇教友的联系也增加了地方自治的力量和地方的各别性格,都与个人主义及民主习惯互为表里。这些因素有助于资本主义之发展。二是社会上的向上流动性(upwardsocial摸bility)大。北美洲初开拓时,劳力供不应求,有人曾估计,美国独立之前,一半移民以“契约劳工”(indenturedla波rer)的方式入境。这期间横渡大西洋的船费大约每人6镑到10镑,是一笔很大的费用,很少人能负担。航行从10星期到12星期,途中病死的机率极高。在特殊情形之下,有时一半到90%的旅客,一入船舱之后,即没有机会再见到陆地。一般劳工男女都有,以自己人身为质,冒险渡洋,抵达美洲之后,由船长将他或她的契约转卖与人,被卖者即为买主无值的做工,通常5年至7年。经过如此艰苦奋斗,这种有期奴隶之契约劳工一朝获释,其勤奋可知。而北美洲也给他们以“英雄不怕出身低”的向上机会,有的成为著名的律师,有的成为大地主。在美国独立宣言上签字的61人中,有两人原来是契约劳工。学徒的成分也与契约劳工相仿,一般由东家供给食宿,学徒无值服务7年。穷苦人家子弟藉此得到学习生计之门径。其中也有三人日后成名,签字于独立宣言。三人之一为富兰克林,他的言行已被韦伯及宋巴特视为资本主义之表率(详第五章)。
土地领有权容易取得,可以算为第三个条件。北美各殖民地原无一定之土地政策。各处非商业之殖民地,一般由领主以封建方式,将整个区域裂土分茅的转让与人。原则是所有土地不得买卖,受领者付“代役租金”(quitrent),遗传则经过“长子继承权”(pri摸geniture)的安排,使地产不致分裂。次之则受“遗传顺序”(entail)的限制,使产业不致落于劳枝侧裔之手,致原有上层领主失去掌握。总之仍想维持社会上一成不变的形态。北卡罗来纳(northcarolina)的宪法由洛克草拟,即写下了一些领主的贵族头衔。马里兰的特许状,也授权领主颁发头衔。可是这种种安排都没有效果。美洲社会的动态不符合封建体制。下一代的年轻人不服从长辈,新来的移民无意迁就原来的定居者,都使传统无法保持。代役租金收集困难。一般土地容易取得,契约劳工合同期满,主人亦有授让田土50英亩(约300华亩)的例规,时人谓之“人头权利”(headright)。虽说综合100多年来横跨千余英里的土地所有,势必挂一漏万,我们不妨根据一位专家之理论,他说:
我们可以从这体系内最重要的地方得出相当明确的结论。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则是移民取得土地相当容易而不耗费。我们甚至可以说土地等于白送。最低限度,一个农夫只花一笔极小的费用,可以获得足够土地维持生计。而且还有新垦的边地,司法权尚未确立,他至少可以擅自占用,给自己来个开场,等到法律赶上来提到所有权的时候再说。很多情形之下,他日后即因此取得所有权,也用不着再付费。这和西欧人口稠密,土地价昂,所有权又集中于少数人的手里之情况是一个很大的差别。在那边,地主总是要从佃农身上抽取高量的佃金或其他费用和服务。
土地容易获得或主权不明,并不足以构成资本主义。以上情形之有利于日后资本主义展开者,乃是大多数移民以全部劳力施用于土地耕耘,加以又有剩余,利于初期资本之累积,等到资本凑成,却不受封建体系之限制,又有欧洲移民继续输入,遂利于资本主义之展开。
在美洲领有土地的“贵族”纵然不是白手起家,也是有心计的企划者,富有竞争性。以弗吉尼亚的卡特(robertcarter)为例:他在18世纪初期拥有土地30万英亩。“卡特经过不同的试验。烟草无利可图时,他改种谷物,特别是小麦,也种麻、亚麻,甚至棉花。他觉得奴工太耗费的时候,则改用雇工和佃农。他不以农业的收入为满足,大量买卖小麦。又自开磨坊,贩卖面粉,自烤面包,做到商业上的程度。他在农场里制造纺织品,投资于巴尔的摩(balti摸re)的纺织厂,执有巴尔的摩铁厂的股份,又经营一个制盐厂好几年,都获利不浅。”弗吉尼亚还有一个比较保守的地区,北部纽约州一带,地主兼营商业与律师业务的情形更普遍。李文斯顿(robertlivingston),苏格兰人,在荷兰长大,19岁来美洲,1674年(20岁)在奥本尼(albany)市镇里当秘书。他以这地位反婚姻关系,和印第安人交易,而拥有赫德逊河畔土地16万英亩。所以“纽约的大地主对农业的注意力少,对土地投资的兴致高”
北美洲殖民地之农业,不久即因商业组织的关系,在各地区间树立专业。水运费用低,航海法案(navigationact,详第四章)亦增强殖民地与母国间的交通关系,对专业农产品的出现都有促进的功效。南方各殖民地最重要的产品为烟草,其生产使大规模的农场普遍展开,开始兼并小自耕农的产业(不过,失地的小自耕农仍可向腹地发展),又普遍使用白人契约劳工及黑人奴工。次之为稻米,其种植不照中国精耕的办法,而是普遍地种在沼泽地带(有些地区至今仍如此,惟已用飞机撒种)。获利高时可得成本的40%,但有不少奴隶死在沼泽中。再次为靛青,迄至化学染料登场之日,仍为纺织业的必需品,以上各物均为英国所无,也大受英国欢迎。它们的生产需要大规模农场和大量劳工,如此使奴隶制度在南方扩大,也加紧从非洲输入。棉花在南北战争前成为南方的经济命脉,可是在分离棉子的技术尚未发明之前,尚无大规模的生产,到独立战争之后才崭露头角。
中部的殖民地以宾州为盛,以小自耕农为多,主要生产食物。一般传说,迄至独立战争爆发时,宾州粮产可以供应全北美殖民地所需。磨面坑及锯木厂也遍设于中部。因为这区域缺乏其他特产,于是大多从事小规模之制造。起先从修理整补家具农器着手,逐渐制造木器、织机、铁钉、犁耙、链条等,妇女则从事织造,凡麻、亚麻织品及毛织品都以家庭工业的方式生产。
东北之称为“新英格兰”者,玉蜀黍为主要农产品,小麦及麦片只占辅助的地位。于是集中于森林木材的输出,擅氏于造船业及渔业,也以酿酒著名。纽约之奥本尼则是与印第安人交易中心,出产皮毛。
英国在北美洲殖民地的布置,自始即与法国和西班牙在殖民地之组织有很大的差别。后二者由国王派遣总督,在海外有绝对的威权。英国的殖民地则根据特许状发给情形,分别由领主、拓殖公司和国王派遣的总督管理。虽然前两种的土地都有趋向于后者的趋势,即变成“皇家属地”(royalprovince),由总督统辖,但是每一个殖民地都有一个由当地民意选举的州议会,一般选举权都有财产所有数额的限制。这一方面扶植了民主和自治的精神,一方面也支持资本主义的发展,因为这样的体制让私人财产在决定公众事宜的时候占了一个特殊的比重。
威廉和玛丽入统英国之后,曾将殖民地改组。1696年商业及海外农场公署成立,以洛克为督办(详第五章)。议会通过法案,在北美殖民地设立邮政,开设海事法庭,并且给予殖民地生产的某些物品津贴。殖民地州议会通过的法案,则送到枢密院(privycouncil)审核,审核时先由农场公署检阅签议,枢密院有否决权。不过被否决的案件不多,以后母国与殖民地间的冲突,不是由于法案没有通过,而是因前者要以自身之意旨强迫加于后者。
18世纪上半期,北美殖民地一度经济繁荣。这时候大西洋的国际贸易,通过法属西印度群岛,形成了一种三角形交换的方式。西印度所产的蔗糖、糖浆和水果,在欧美都极畅销,北美殖民地则向之输出面粉、鱼类、牲畜和木材。新英格兰的殖民地,则以糖浆酿成甘蔗酒(rum)向欧洲倾销,包括英国。此外北美洲仍以烟草、稻米、靛青、木材、皮毛、粗铁、鱼油等输入英国,换取纺织品和各种铁器。1733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对法属殖民地向英属殖民地输入的蔗糖与糖浆,课以极重的关税。这种征取,所牵涉的不仅为糖与酒,又间接涉及整个大西洋的贸易,结果法令不行,各船长伪造提单,海关人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英国又鼓励殖民地制造生铁,但不许炼钢,这种禁令亦同具文。两方如此之坚持,使美国终因要脱离英国在经济上的统治而宣告独立。
北美洲殖民地的人口,从1700年的30万到1770年的250万,70年之间增加了8倍有余。这二三百万的人口很多集中在城市。独立战争前夕,费城有4万人,是英帝国内仅次于伦敦的城市。波士顿有2万人,纽约可能有3万人,纽波特(newport)有12000人,查尔斯顿(charleston)有1万人。以上可以算作第一流城市。此外还有较小的第二流城市,更次则有内河交通枢纽的三等城市。这些市镇构成一个大罗网,不仅是农产品吞吐的场所,也是造船业、磨坊、炼铁厂及其他制造的中心。而且这些殖民地城市的市政不由官方督导,大部分靠绅商自动组织维持。例如街道两旁之设行人道、阴沟之安置、救火器械之采办、街灯之装备,全由市民出面解决。甚至在雇用警察之前,所有及龄男子都有轮流值班、白日巡逻、晚间守夜之义务,否则即需雇用替身,再不然即被罚款。所以美国的城市自治不待封建领主授予特权,而在一开始即受有私人资本的浓重影响,因此国家也容易具备资本主义的性格。
城市中有酒店型的客栈(tavern),不仅是坐商与客商接头的地方,也是律师出入之处。法律公告、选举结果、定期马车行车表,都张贴在这些地方。美洲殖民地起先对律师采取疑惧的态度,但是商业合同、运货单据和产业凭证的处理,又非他们不可。18世纪后期不少在英国学法律的学生回美,加上律师公会设立,这种成见才慢慢消除,迄至独立战争,律师在社会上的地位才告巩固,如此也算资本主义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条件。城市生活逐渐展开的时候,除了律师之外,其他很多的行业也靠商人维持生计,如店主、工匠、机工、劳工、运货人、堆栈小工、水手等。一位美国历史学家写着:“自殖民地开始以来,商业即与农业结合为一元。”另一位学者只用了稍微不同的字句。他说:“商业和船运移动了社会的福利轮轴。”
18世纪初期,各州及各地区之间固然表现了不同的特色,同时也显示了若干共通一致的地方。各地区的特殊产品,更截长补短地与西印度群岛及欧洲的远洋贸易间利害一致。也是在18世纪初期,报纸出现,迄至独立战争爆发之前夕,北美洲共有期刊32种。各殖民地间之通邮在17世纪末期由民间承办,18世纪初年由英政府接收。经过富兰克林的主持,费城与波士顿之间的交换消息,从3星期缩短到6天。初期的邮信大抵用于商业,很少为私人家务之用。
殖民地初创,少不得要母国军备的保护。英国的重商政策,尤以航海法案的公布,使殖民地获益匪浅,北美洲的造船业因之突飞猛进。可是经过100多年来的组织与成长,两方利害冲突暴露而尖锐化。我们不能忘记英国也是在光荣革命之后,才全面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18世纪的议会当然着重母国资本家的利益,从他们的眼光来看,殖民地的功用无非是为农业产品和工业原料及英国制成品提供市场,无需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元。
这种漠视殖民地人民之希望与需要的态度,可以从金融货币的政策上看出。北美洲的成长过程中,极企盼有一种较宽容的信用制度与货币政策。对一般农人而言,通货继续膨胀的时候,还债总比借款容易,殖民地的政府税额增加,也不难收回自己发行的公债或信用票据。可是缺乏一个统一的机构,就不免混乱。又像罗德岛(rhodeisland)只有1200平方英里,三面与邻州相接,一面临海,无从扩展,加以各州发行的纸币或票据不能用以向英国的商人抵账,于是海港里的进口商及各地的批发商纷纷请求议会斡旋。母国的执政者总是顺从他们的希望,对殖民地政府发行信用票据,由总督或枢密院否决。这时候殖民地与母国间的贸易经常入超,而英国既不在北美洲铸造货币,又不许英国货币出口。美洲十三州则不出产金银,各殖民地无力,也不为母国允许输入贵金属以铸货币。所以除了麻省不合法地私铸了一批所谓“松树钱”之外,只有靠西班牙在墨西哥铸的货币,部分货币靠与西印度群岛贸易时赚得。各殖民地又将西班牙的货币按英国货币的比例增值,可是英国商人也把他们的货品同样增价,使西班牙货币的购买力仍与前同。除此之外,殖民地的商人只好以商品如烟草当作货币,在交易中常遭各样损失。
七年战争(1756-1763)决定了美国独立的途径。战争起于两项主要的冲突。一是普鲁士和奥地利争夺在德国的领导权,一是英国与法国争夺海外殖民地。英国的战略,是以津贴支持普鲁士的斐特烈大帝,让他对付欧洲大陆的敌国,英国则注重海外战事。1763年战事结束,巴黎和会中,英国取得加拿大,西班牙也割让佛罗里达,法国在北美洲中部,今日美国称为“中西部”(middlewest)的权利,也尽为英国所有。战争期间固然有母国军队支持,北美殖民地也担负了很大的牺牲。战后英国的领土扩张一倍以上,如何保卫这庞大的帝国,成为一个有争执性的问题。英国方面认为,这军备既为殖民地而设,则十三州也应当接受其财政上的负担,所以印花税、糖税、铅与颜料的进口专税、茶叶交予东印度公司专卖,派海关监督各殖民地;各种法令纷沓而来,其目的是由殖民地养兵。而1776年美洲宣布独立,采取的是历史上的一个口号:依英国的传统,没有纳税人参与磋商,国王不能单方面下令收税。
事实尚不只此。七年战争结束,英国下令阿里干尼山(al-leghenies)以西之地尽为国王所有,各殖民地不得指染。这项处置在北美洲引起极大反弹。殖民地的成长与繁荣大部分依靠向西拓土,通常以波状的形态前进。开路先锋赤手空拳,或只有一牛一马,带着家人向荒野前进,其所开拓的田园,谈不上法律上的所有权,可是他的地产刚一组织就绪,即让与人,自己又继续前进。第二个移民只付出少数代价,但是他修筑道路、架设桥梁、在木房上加玻璃窗、添砖制之烟囱,然后他也将这房地产卖与后来者,这才是“有资本的企业人”不久这第二人也成为有资本的企业人。1726年宾州无主权而占地者达10万人。这样“原始式的存积资本”必刺激后方店铺与市镇的发展,而更及于后方的通都大邑、海港与市舶。因为人口增加,出产增多,生活程度日渐提高,必有利于各种供应及服务性质之企业,而以是类推,则必更波及东部及大西洋海岸。所以乔治三世企图掌握中西部之土地,等于阻碍了一种正在发展的经济运动,得罪的不仅是开荒的移民,而是殖民地的全部民众。
在这初期西向移动之中,有好几个未来美国总统之祖先参与其间。七年战争前,杰佛逊之父彼德,华盛顿之长兄,都参加了向中西部开拓土地公司的业务。华盛顿22岁被任为民兵的中校,曾参加对中西部法军之军事行动。这更可见得殖民地之向西扩展具有其群众运动的力量,也与独立战事有密切的关系。
美国独立可以视为民权主义发展的一种现象,也可以视为资本主义伸张过程中的一种产物。美洲殖民地的组织,自始就与资本主义精神相合。除了纽约的地产还保有若干封建的性格,南方的奴隶制度仍与一般体制龃龉之外,十三州低层机构中各种事物都已经能够公平而自由的交换。等到地产权固定,所有权与雇佣也结构成为一个大罗网,经济体制也越来越大。事后看来,其脱离英国而独立,只是迟早的事,因为如此一个较大的经济组织,不能长期受一个幅度小的组织牵制,而牺牲它发展的合理性,迁就后者之利益。何况两者之间尚有一段距离。如果自由与民权是美国宣布独立的理由,则这理由所支持的目的,乃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经济体制。如何形容这种经济体制?现用词汇中尚无一个比“资本主义”更切合的字眼。
而且由于美国的诞生,资本主义在世界历史中更向前跨进一步。本书以前各章已提及,威尼斯全城在海岛之上,容易进入资本主义的体制。荷兰城市里人口与商业的比重远过于农村社会,又大量吸收了各种工商业技术和商业资本,才在独立时成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环境上需要将这国家的农业经济与商业经济归并为一元。美国之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则先有资本主义之性格,次构成国家。她的农业早已与工商业配合,经济的展开也与“劳力价值论”(一切价值由劳力产生,详第五章)极为接近。初成立时,还有在各方面构成一个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趋向。可是革命成功之日,虽然34的白人人口属于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的苗裔,已经有了近80万的人口为德国、荷兰、瑞典、法国的后代,另有70万黑人。以后两个世纪又接受了不同国家的移民,招纳华工,终至成为一个多民族和多文化(multi-cultureandmulti-nationality)的国家。
可是1776年7月4日的宣告独立,并没有立即开创日后的美国。1781年的“邦联法案”(articlesofconfederation)只成立了一个立法议会,并无执行的机构及司法的组织,议会不能征税,邦联的开销全靠各州乐捐,邦联的军队也靠各州供应人员与给养。发行货币的权力亦在各州手里。这种种问题,都待1789年的联邦宪法(federalconstitution)才得以修正。
但这国家的最高主权是在联邦(各州有似行省)或各州(如是则联邦大致有如今日之联合国),仍缺乏公意之决断。含糊之处曾引起1832年南卡罗来纳州否认联邦法案(nullification)。联邦增加的保护关税政策,有利于工业制造之州,而不利于以输出农产购买制成品为主之州。南卡罗来纳州认为承担这种关税损害人民利益,与本身参加联邦之宗旨相违,于是宣布此关税法则在本州无效,以致联邦政府准备强制执行,几乎动武。最后妥协了事,南州撤销否认法案,联邦也让步,减低关税。可是最高主权问题仍未解决。主张“州权”(staterights)者仍大有人在。1861年内战前夕,南方各州宣布退盟(secession),即坚持联邦为自愿组织,各州有意见相合则留,不合则去的权利。经过4年余的内战后,联邦才被肯定为不可拆散的组织,各州成立联邦时,已经将最高主权之一部分交付联邦政府。
南北战争无疑是美国历史的一大分水岭。奴隶制度不仅是人道与宗教上的问题,也是社会与经济问题,1789年的联邦宪法既不给奴隶选举权,又在选举众议院代表时将他们的人数按35计算,无异增加了奴主的政治权力,超过一般公民之上。本来联邦初立之时,已经不合理。中西部继续开辟为州的时候,南部各州容许奴隶制度,北部则只有自由劳动力,两方距离更大,终使这问题诉诸武力,以后奴隶全部解放,但仍未离资本主义体制,低层机构各事物都要能平等自由交换之原则。
今日有不少作者评议美国,不着重合众国历史特殊的背景,或歌颂过度,或责备过苛。
所谓歌颂过度者,他们强调美国社会的自由似乎全系设计精明与公众道德普遍高尚所致,还有些美国内外人士,主张其他国家也应提倡美国式自由。其实美国法律大部分乃根据英国传统。习惯法设立之前,各地区自行立法,即部落法律。习惯法接受了其一般原则,审案时积累了一大堆事例,此后又渗入公平(equity)的原则(详第四章),使各地区间之经济因素,以及商业和农业间的资本与财富,能够公平而自由地交换。北美洲殖民地设立之后,英国政府也让各州自行立法,只要其内容不完全与传统冲突,即不追究其中的差异。合众国联邦之产生,在殖民地开始约200年之后。独立战争之后,各州仍以英国法庭传统为司法的基础,惟一般将沿用成例的范围限于1776年7月4日以前所审判的案件。因此有些习惯法的原则日后在英国反而不适用。例如,美国1890年反托拉斯之立法,即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的传统,及于16、17世纪之英国,甚至远及于大宪章。于是认为凡以“私交阻滞交易”(combinationinrestraintoftrade)都违反习惯法精神,也违反英美的传统,可以立法取缔。
这种法治精神诚然可佩,可是也必须有历史及地理优势之条件撑持。简而言之,日后美国的自由,乃因几百年前,海洋国家之社会平日受外界军事的威胁浅,而感受商业的影响程度深,早已将内部各种因素摆在各尽其能互相竞争的体制之下,妨碍自由竞争的潜在力量已在司法立法的行动中尽量铲除。
美国并非得天独厚、毫无阻碍地实行资本主义。否认联邦法案一事,可见行政上的问题仍不可避免,而南北战争更让全国精英献身于疆场,捐躯于原野(很多南方人士参战,志不在保全奴隶制度,而在抵抗高压政治[coericon〕)。其他的纠纷,如涉及余家事变(shays’rebellion)、威士吉叛变(whiskeyrebel-lion)、取缔托拉斯、组织工会、处理货币及银行、协定跨州商业等等,亦是历尽辛苦才换得实行资本主义的基础。只是北美洲空间上较为自由,而且时间发展合宜,如人口之增殖,与科技成长配合。又如1862年之“宅地法案”(homesteadact),让一般人在公地耕作5年之后购买土地,每家160英亩,价格低廉。日后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效率,有赖低层机构内类似的因素为基础。而今日美国人行动自由,也赖经济展开,各种事业有高度分工,个人有很多选择的机会,非其他国家与社会所能仿效。
所谓苛责过度者,是一批左翼作家不顾美洲优厚条件及特长,只因与他们理想的条件不合,动辄谩骂。亚当斯密曾指出,大凡一个新式的经济机构,与一个落后的经济机构相抗衡的时候,前者必有利用其组织上之优厚条件凌驾后者的趋向。白种人开拓殖民地时,对印第安人之侵害即属于此种性质。美国在19世纪末叶及本世纪初年向外发展之际,某些政策施行已带有帝国主义作风。可是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上,这种趋向与作风未曾成为一种固定的性格。而且美国因其本身的历史经验,对提倡人权、扶助弱者、保持国际道义,较世界史上任何国家并不逊色。本书之宗旨不在歌颂与谴责,而在说明资本主义可以脱离意识形态的解释,它虽让私人财产权在公众事业中占重要地位,仍可能在开明的私利观条件下,于技术上代表一种紧凑的组织与运动。从这种观点看来,美国之取缔托拉斯、限制使用童工、推行累进税制、提倡义务教育、厘定每周40小时之工作制、规定最低工资、设置失业救济社会福利和养老金等等措施,其后面的推动力量,仍为资本主义。美国之参与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虽左翼作家也无法否定其行动带着正义感,后面支持的力量,也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不一定和社会主义、世界主义或人道主义对抗,如果给予适当的调整,它所代表的开明的私利观可以在多方面适应时代的需要。
日本的例子:创造?模仿?
日本给外界的观感在最近几十年曾经数度变化。抗战之前,我们对日本有一种陈规旧套的看法:日本人不外“短小精悍,长于模仿,勇于进取”这种偏见当然引起对方反感。及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的地位一落千丈,即日本人也批评他们自己只注重行动,不顾及思考,有如袭击珍珠港,只抱着一个“长期不至战败”的观念,谈不上久远的计划,于是也责备自己眼光短浅。失去自信心之余,1945年以降,在重要之节日,扶桑三岛的城市里很少张扬国旗。民意测验显示,一般年轻人爱慕瑞士及美国。这情况在最近10多年来有激剧的改变。虽说国家主义的重新抬头不失为恢复自信心的一种象征,可是重要行政长官致祭于靖国神社,修改教科书,领袖人物公开谈话提及日本人种优于美国人种,不免使外间对日本战前记忆犹新的人们闻之心悸。
对历史题材重新检讨,可以改正观感,澄清视听,提供一个比较客观而实际的看法。
第一,我们应当承认日本人有他们独特的精神,不能用“长于模仿”四字代之。研究日本的专家指出,史前的日本民族即已表现很多独特的性格,如好洁成癖,宗教信仰缺乏罪咎观念,无意对创世作猜测或崇拜一个滋生万物之神,注重自然现象,甚至敬畏出类拔萃的山川鸟兽。这种种专注于刻下环境之事物,有意受自然力量之感召(亦即在日常生活之中尽量接受自然法则[lawofnature]),不沉湎于抽象观念的习惯,不可能与日本人经常在技术工作中表现精研独到的能力及各人行动易于协调没有关系。第二,日本因为受外界的军事威胁少,无需中国型的中央集权及庞大无比的官僚组织,而能让封建制度绵延至19世纪后期。一般观念认为几封建必落后。殊不知封建体制之内,最有效之政府为地方政府。经过长期人文演进之后(如交通通信进步、印刷术广泛推行、识字率增高),日本下层结构之组织日趋绵密紧凑,私人事业中渗入公众道德的精神,这种潜在的力量,与中国官僚主义之注重外表冠冕堂皇,完全相反。第三,吸收外界之专长,为所有民族国家应有之共通性格。中国曾不断地吸收外界宗教思想、建筑设计、食物乐器、战法工具,而最近一个世纪尚及于法律政府、科学技术、服饰言语。即欧美各国何尝不如此。以此类推,我们无法断言模仿是日本人独有之专长。只因日本为重洋遮隔,吸收外界文物时有突然性、有全面性、有时发展而为举国一致的运动,容易被指责而已。
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整个国家与社会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其快速的成功,在东亚地区产生了一种组织上及实力上高度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终于导致太平洋战争。凡被波及之国家,连日本在内,都已付出相当代价。历史的教训,使我们觉得自负种族优越或无端予人以自卑感,同有导致战祸的危险。而且从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的史实看来,上段所述的三种发展,同有对这运动赋予有利条件的趋势。确实能掌握此种有利的条件而将之发扬光大,是日本人民之成就。但这不足以支持人种优越说。我们与其赞扬日本人生理上之特长,不如归功于日本之地理环境。在检讨日本之进入资本主义体制时,本书采取如是立场。
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可以1868年作分水岭。可是形成现代资本主义的因素已在几百年前产生。日本三井财系的原始组织,开始于17世纪初期,事在中国明朝末年,最初以酿酒起家,于德川时代开始“吴服店”(绸缎铺),1680年间开始经营银行业,早于英伦银行之成立(1694)约10年。兹后专替幕府担任出纳汇款事务,维新时参加倒幕运动,放贷于帝国之新政府,与三菱、住友、安田同为“财阀”中的台柱。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使私人资本在公众事业中占有特殊比重,则日本财阀在明治维新前后已将这种特性充分发挥;而且源远流长,不待外间示范,早已在历史上长期立足。如果我们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组织和一种运动,则日本财团如三井者不能说没有在幕后产生牵制的作用,而且维新志士中的佼佼者,如伊藤博文和井上馨,同出于长州藩,日后被指责代表三井利益。如此说来,要是资本主义可以“萌芽”则理想上培植嫩苗之暖房不在西欧,尤其不可能在官僚主义充塞的中国,而只有在“锁国”江户时代的日本,才算最为适切。
日本的封建时代,经过三个阶段:镰仓时代、室町时代和江户时代。这三个段落之间也各有过渡时期,每一段落由一家系继承“征夷大将军”的名号。其所辖“幕府”为实际中央政府。幕府之组织,在各世纪中大同小异,只是这三个阶段日本的社会却有大距离之差别。每一阶段历时约两个半世纪,有似中国之朝代。此时日本天皇驻跸于京都,不仅毫无实权,而且与其公卿同样生活艰苦。一位现代学者曾指出:“天皇实在是一个贫弱的小大名。”(大名的意义下详。)中国明朝接受室町幕府进贡时,即称其将军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后来万历帝拟与丰臣秀吉言和时,也准备封之为“日本国王”(可是秀吉只称“关白”有摄政之意,而未就将军职),因其为实际的政治首脑。
江户即今日之东京,其幕府创始人及第一任将军为德川家康。他继织田信长及丰臣秀吉之后,以武力统一日本,于1603年任征夷大将军之职,及至明治维新,第15任将军庆喜“大政奉还”德川一家统治日本达265年。
德川氏之封建组织以幕府直接掌握日本中心地带,占全国约15的地区,是为“天领”包括所有重要城市如江户、京都、大贩、长崎。其他地区,划分为“藩”配给封建诸侯,其爵禄以境内产米计,凡10000石以上者称为“大名”最大之大名前田氏,领地逾100万石。江户幕府初创时,共有大名295人,(以后减至265),各大名之职位世袭。幕府在其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削藩、新增大名、增减领地,也可以命令大名迁徙,但是这种情形只及于中枢之藩。德川家康统一全国时,有一部分大名早已存在,他们迫于环境,称臣纳贡,但是意态犹离,这些持观望态度之藩主,被认为有敌视态度,多配于边区远处。日后倒幕运动展开时,出力最多之藩为长州、萨摩、肥前、土佐,均在西南。
江户幕府对日本历史最大的贡献,为其保持长期和平。自1636年施行“锁国政策”后,日本人不许航海外渡,在海外之日本人不许回国,违者判死刑。外来船只仅限中国及荷兰籍(日本此时禁基督教,荷兰人承允不作传教工作),交易限于长崎,日人在港内筑有人造岛屿,称为“出岛”荷兰人只许居留岛上。葡萄牙人曾两次派员与幕府交涉,希望稍宽成命,但是使节团61人随即被拘禁斩首,只有少数人被遣返报告经过。
幕府成立之后,各藩不得擅自筑城。自1635年实行所谓“参勤交代”所有藩主都要亲至江户,参加将军近旁的各种仪节,并且在名义上担任防卫工作。基本上各大名分为两批,每年轮流驻扎于江户,并自备府寓,凡随从人员、经行道路、器具装备,都有极详细的规定,而且期满藩主回藩,其家属仍留江户,所以有些历史家指之为一种人质制度。此外也有一批大名,被派半年轮值,而远处之藩主稍有例外,轮值较稀。以经济方面而言,参勤交代制在日后之东京造成大规模的消费市场,使财富集中,刺激金融经济的发展。加以幕府规定各藩剩余之谷米,只许在江户及大皈发卖,更促成都市之繁荣。
江户政权既为封建制,则诸藩财政上自给自足,各大名除有不定期及不定量之“献金”外,不向幕府缴纳赋税,其内部之开支亦由诸藩自理。幕府军事行动或大兴土木时,诸藩供应人员,并且担任后勤。平时则各藩自理其境内治安,自理其诉讼事件。德川幕府只颁布一般法治之原则,如“武家诸法度”各藩各自颁行“家法”大概仿效江户之饬令,法律带有儒家伦理之气息,如奖励向学,严禁骄奢淫佚等等。
“幕藩之关系”至今未有定论。理论上有高度的中央集权,而事实上有相当程度的地方分权。世界史中无相似事例能与之相互印证。又如堵藩内部之管理,亦非全国一律。大凡封建(feudalism)则有“次层封建”(subinfeudation),大名之下,各陪臣(realvassal)本应层层节制,并且各有采邑(fi6f,日人称为“知行”),土地也不能买卖,封建才与庄园制度(manorialsystem)互为表里。日本封建制度初创立时,大体也都保持这种形态。武士称“侍”(中国字之“侍”读音samurai,日本人也企图将之与“士农工商”之“士”等量齐观),传统习惯,其髡发与旁人不同,身带二刀,长刀战斗,短刀准备战败自裁,上自将军属下之大名及“大老”(正副首相)、“年寄”(高级顾问)、各种“奉行”(特派经理人员),下至“御家人”(下士官)同属于待,不得与一般平民通婚,对一般平民有无限权威,可以“斩舍御免”(kirisutegomun,对抗命之平民可以宰割,虽杀人无罪),也都配有土地。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一成不变的制度难于维持。即在德川氏统一全国之前,封建制实已变质,逐渐带有官僚组织成分。江户幕府又将各大名移植。各大名率领所辖陪臣履新,所在之藩常有前代遗留之侍,因之武士阶级人员重叠,造成藩内侍之成员与全人口的比例高低不等。有如隆摩及土佐,其侍之人数特高。是以经理上也无法采取同一方式,而只能迁就于各地之习惯法。
17世纪的趋向,则是各大名将藩内陪臣之采邑废除,将他们调至藩主之守城,付以俸米,派以流动之任务。兹后迄1800年,90%之藩已将下属全部采邑废除。然则这也并不是全面现代化,推演而成一个流动性的社会。不少中古以来的武士阶级以“乡士”身份出现,他们既是大地主,也是地方上的特殊威权,可能通过继承,亘世纪地掌握着乡村中政治经济的力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土地税与中国税制迥然不同。幕府及大名均不向全民直接课税,其税额是集体地课予每一村庄,因之地方威权之力量不可忽视。日本土地税额之高,为历史家经常提及。正规之土地税(“年贡”)通常为收成之40%至50%(“四公六民”或“五公五民”),又有其他附加及杂税(“口米”、“欠米”、“小物成”、“助乡役”),而且德川中期有土地主权集中之形势,多数小自耕农已沦为佃农,向地主纳租。种田人如何能直接地、间接地承当如此繁重的负担?
实际情形可能与上面粗浅的描绘稍有出入。17世纪中,日本全国耕地增加约80%,稻米生产自1800万石(每石通常为一人一年之消费量,较中国之石为大)增至2500万石,也约近40%。可是一般税额的增高并未照此比例。1700年之后,土地定期测量即未再举行。农业技术却日日增进。只是一般农民生活之艰难痛苦似已无可复加,加以天灾饥谨在德川时代经常有之,农民暴动(“百姓一揆”)在此时期曾前后发生1600起。日本全国人口,例如1721年,近3000万。以后近一个半世纪,即迄明治维新前夕,仍在3200万左右。有些学者认为赋税与地租多重过取,下层人民生计艰难与此人口总数之消长有关。是以日本进入资本主义体制的过程,一般人民曾付出极大代价。
有了上述背景,我们可以想象明治维新前,商业资本之累积及商业组织之展开,事出必然。德川幕府已经制造了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又安排了一个庞大的生产力量。其政治与社会之体制又在极紧凑的组织之中留下可资活动之处,使物资在两者之间的交纳不仅合理化,而且带着强迫性。留下来的问题不外分配,亦即收集、交换与运输。其中要通过幕府之直辖地区,又事关200多个表面上合作,实际上竞争的地方单位,也只能由商人出面经手。其经手的组织成立后,必然会在内部调整,以求增进效率。于是资金流通,剩余之利润投资于生产,服务性质之事业也共同活用。日本既无外界力量之侵扰干涉,又有便利的海上交通,于是愈做越大。
江户的封建体制,将全民按农、工、商的次序排列。法制上的不平等,对资本主义之滋生成长起了负作用。侍可能赖债不还,商人行止阔绰,却可能无端受罚,尚有少数的事例,记载商人欠债到期不能偿还被判死刑的情节。可是另一方面这些苛刻的待遇也强迫商人苦心经营,成为社会上不可或缺的一种服务。三井一家的成功,包含着这样的因素,可以顺便说及:
三井原出于藤原家系,藤原本是日本首屈一指的贵族。至16世纪末期,三井家仍在京都附近以小型封建领主的姿态出现,只因抵抗织田信长的统一运动,兵败之后流落在伊势酿酒为业。日本初期之累积资本,只能从农业产品着手,最初主要的两项商品为日本酒及酱油。家业三传至三井八郎兵卫,此人是经营能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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