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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呸!晦气!一个要饭的还想来看艺术展?”
“脏死了!可别的什么病了!”
……
阿丘的心死了,他浑浑噩噩在垃圾堆蜷缩了一晚上,第二天靠着逃跑的记忆回到了那间束缚他的房子。
女主人很生气,她狠狠地打了他,近乎用皮带把阿丘抽得只剩下一口气。
但是阿丘挺过来了,深夜他从自己的怀里拿出了藏好的火柴,小心翼翼得点燃——关他的小屋子里全是画纸和易燃的颜料,甚至整个家里最多的也是画作,火很快就大了起来,在凌晨的夜里吞噬了一切。
一家五口人全部葬身火海,警察在搜查的时候却在一间小小的杂物间里发现了第六个人。
没人知道他是谁,人们只知道这是一个放火烧了一个美满艺术家庭的疯子。
——阿丘生于灰暗,最终也被黑暗吞噬。
电影的基调是压抑的,而黎珩整场演出的问题便是出在了阿丘第一次逃离牢笼的表现——戏里的阿丘应该是充满了希望的,那是一种挣脱了锁链的自由,眼里、笑容里满满的都该是期望。
只不过这种希望也是静谧的,阿丘因为年少的经历而语言功能退化,因此他的快乐只能是无声且默然的。
但是这种近乎直白却安静、有些压抑的希望的情绪黎珩却没有,他可以深沉、可以忧郁、可以悲伤,可是像阿丘那样印刻在骨子里、由内而外的愉悦他却不曾拥有。
这是黎珩的缺陷。
——用温柔掩盖骨子里的疏离,这是他一直在做的事情。
为此约瑟夫没少发过火,而郁结于心的黎珩也难得烦躁,便自发地在克姆林斯顿大学里散步,直到他看见了树下静静画着速写的少年。
初见时他的心脏便剧烈一跳,只是这转瞬即逝的感觉很快被他忽略。
黎珩只是安静甚至毫无存在感地站在原地,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少年认真的侧脸。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黎珩会在每天的这个时间点散步,也会巧合地遇见写生的少年。
人总是很奇怪,他们会被自己所没有的东西吸引,并下意识地去追逐、寻求。
黎珩缺乏真实,但恰恰是这种真实,他在少年的身上看到了——沉浸在写生中的少年总是穿得很朴素,甚至简单到不像是一位在这里就读的大学生。
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浅色的宽大兜帽卫衣、一双总是刷得干干净净的小白鞋,认真作画的少年是纯粹的,那种异样的专注让黎珩想到了拍戏的自己。
冥冥中,他在少年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渴求的平静的希望。
在暗中观察的第二个月,黎珩成功过了约瑟顿揪住不放的那个片段。
那时候的黎珩以为自己对少年的在意只是因为拍戏而生,他强迫自己离开了一周,却连第四天都没能坚持下来,像是一个猥琐的偷窥者又匆匆赶了回来。
然后他在枫林里看到了一人高马大的白人男生向他的少年告白了。
玫瑰花、彩色.气球,但黎珩直觉少年不会喜欢。
他如同变态似的在树后看到少年的拒绝,看到白人男生悻悻离去,他心里漫上了难以抑制的欢喜——瞧,他的少年还在。
那一刻,黎珩觉得自己是可以成功追到少年的,于是在第二天他便展开了行动——不小心撞到了抱书的少年,借由同为华人的缘故聊天,一点点加深自己在少年心中的印象。
不得不说黎珩作为演员的优势,只要他想要得到一个人的信任,真的很简单,温文尔雅、风趣健谈,短短几天就让伏姣记住了这个“友好温柔”的学长。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他们的关系日渐贴近,在时机成熟的那一刻,黎珩告白了——他早就一步步渗透到了少年的生活中。
猎人收拢了他的网,将白白嫩嫩的小兔子抱在了怀里。
这是他们的开始,也是分离之前所埋下的导火索。
那一篇帖子事无巨细,甚至在结尾写了一句煽情的话:
——他得到了影帝的提名,却在胜利的喜悦中弄丢了他的少年。
其中明喻谁人,不言而喻。
经此很多感性的网友已经转变了风向——
【虽然我很久前就知道黎大影帝了,但是在《疯子》获奖后我才彻底成为他的粉!】
【我也,《疯子》让我认识到了黎珩,自此以后误了终生啊!】
【这算不算相识于微末?影帝是因为伏姣的存在才拍出了那个镜头,怎么说伏姣也算是他的缪斯了吧?】
【《疯子》中最让我忘不了的就是阿丘逃出来望着天空的那一幕,每一次看都热泪盈眶,说真的,如果没有那个小主播,那这一幕经典很有可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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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死了!可别的什么病了!”
……
阿丘的心死了,他浑浑噩噩在垃圾堆蜷缩了一晚上,第二天靠着逃跑的记忆回到了那间束缚他的房子。
女主人很生气,她狠狠地打了他,近乎用皮带把阿丘抽得只剩下一口气。
但是阿丘挺过来了,深夜他从自己的怀里拿出了藏好的火柴,小心翼翼得点燃——关他的小屋子里全是画纸和易燃的颜料,甚至整个家里最多的也是画作,火很快就大了起来,在凌晨的夜里吞噬了一切。
一家五口人全部葬身火海,警察在搜查的时候却在一间小小的杂物间里发现了第六个人。
没人知道他是谁,人们只知道这是一个放火烧了一个美满艺术家庭的疯子。
——阿丘生于灰暗,最终也被黑暗吞噬。
电影的基调是压抑的,而黎珩整场演出的问题便是出在了阿丘第一次逃离牢笼的表现——戏里的阿丘应该是充满了希望的,那是一种挣脱了锁链的自由,眼里、笑容里满满的都该是期望。
只不过这种希望也是静谧的,阿丘因为年少的经历而语言功能退化,因此他的快乐只能是无声且默然的。
但是这种近乎直白却安静、有些压抑的希望的情绪黎珩却没有,他可以深沉、可以忧郁、可以悲伤,可是像阿丘那样印刻在骨子里、由内而外的愉悦他却不曾拥有。
这是黎珩的缺陷。
——用温柔掩盖骨子里的疏离,这是他一直在做的事情。
为此约瑟夫没少发过火,而郁结于心的黎珩也难得烦躁,便自发地在克姆林斯顿大学里散步,直到他看见了树下静静画着速写的少年。
初见时他的心脏便剧烈一跳,只是这转瞬即逝的感觉很快被他忽略。
黎珩只是安静甚至毫无存在感地站在原地,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少年认真的侧脸。
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
黎珩会在每天的这个时间点散步,也会巧合地遇见写生的少年。
人总是很奇怪,他们会被自己所没有的东西吸引,并下意识地去追逐、寻求。
黎珩缺乏真实,但恰恰是这种真实,他在少年的身上看到了——沉浸在写生中的少年总是穿得很朴素,甚至简单到不像是一位在这里就读的大学生。
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浅色的宽大兜帽卫衣、一双总是刷得干干净净的小白鞋,认真作画的少年是纯粹的,那种异样的专注让黎珩想到了拍戏的自己。
冥冥中,他在少年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渴求的平静的希望。
在暗中观察的第二个月,黎珩成功过了约瑟顿揪住不放的那个片段。
那时候的黎珩以为自己对少年的在意只是因为拍戏而生,他强迫自己离开了一周,却连第四天都没能坚持下来,像是一个猥琐的偷窥者又匆匆赶了回来。
然后他在枫林里看到了一人高马大的白人男生向他的少年告白了。
玫瑰花、彩色.气球,但黎珩直觉少年不会喜欢。
他如同变态似的在树后看到少年的拒绝,看到白人男生悻悻离去,他心里漫上了难以抑制的欢喜——瞧,他的少年还在。
那一刻,黎珩觉得自己是可以成功追到少年的,于是在第二天他便展开了行动——不小心撞到了抱书的少年,借由同为华人的缘故聊天,一点点加深自己在少年心中的印象。
不得不说黎珩作为演员的优势,只要他想要得到一个人的信任,真的很简单,温文尔雅、风趣健谈,短短几天就让伏姣记住了这个“友好温柔”的学长。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他们的关系日渐贴近,在时机成熟的那一刻,黎珩告白了——他早就一步步渗透到了少年的生活中。
猎人收拢了他的网,将白白嫩嫩的小兔子抱在了怀里。
这是他们的开始,也是分离之前所埋下的导火索。
那一篇帖子事无巨细,甚至在结尾写了一句煽情的话:
——他得到了影帝的提名,却在胜利的喜悦中弄丢了他的少年。
其中明喻谁人,不言而喻。
经此很多感性的网友已经转变了风向——
【虽然我很久前就知道黎大影帝了,但是在《疯子》获奖后我才彻底成为他的粉!】
【我也,《疯子》让我认识到了黎珩,自此以后误了终生啊!】
【这算不算相识于微末?影帝是因为伏姣的存在才拍出了那个镜头,怎么说伏姣也算是他的缪斯了吧?】
【《疯子》中最让我忘不了的就是阿丘逃出来望着天空的那一幕,每一次看都热泪盈眶,说真的,如果没有那个小主播,那这一幕经典很有可能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