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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以后,你要杀了我。”
宁望一怔,万万想不到竟然是这么一个条件:“为什么?”问完又觉得自己是多此一问,他方才看见她这个样子,不也设身处地地为她想过,这么活着,的确不如死了好吗。
梅菲看向自己的一双断手:“为什么?我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漂亮,健康,永远年轻又有什么用?要活就要活得漂漂亮亮,像这么苟延残喘,我绝对不要!”她看向宁望,“你答应我吗?”
虽然她的立场他多少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女孩,对外在的东西未免太过偏执了。宁望沉吟良久,最终摇摇头:“我恐怕杀不了你。”
“用你那把刀就可以!”女孩激动地说。
宁望看向自己腰间,他离开的时候下意识地将雪兔子给他的那把银色猎刀也带上了。
“你如果不杀了我,他们会把我送去精神病院,每天吃一大堆药,就是神智正常迟早也会变成疯子!算我求你了,我和赖雪儿一样,害了许多人,想想那些被放干了血的无辜者,你和你的朋友差点也变成他们当中的一个,杀死我你不会有罪恶感的!”
宁望骑虎难下,对现在的梅菲来说,连自杀都办不到,她只能求助别人。可是即便如此,他也难以下手去杀她。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战士能在战场上浴血杀敌,却无法那样想当然地手刃一个街边劫匪一样。
宁望一直沉默着,车子驶到山脚,进入一线天,他望着窗外黑色的岩石,听见身后梅菲开口:“那是一叠照片。”
他诧异地回头。
“是一个被治愈师杀掉的人偷拍的照片,你梦里的那些人和物,油画,长桌,黑衣人,手指上有纹身的东方青年,全部都在那些照片里。治愈师杀掉那人以后让我和赖雪儿烧掉了那些照片,我们才看见照片上的东西。”女孩望一眼宁望,后者的目光明显地动摇了,她轻轻一笑,“我可以告诉你被杀掉那个人是谁,你顺着查过去多少可以找到一些线索,但你必须答应杀我,否则我一个字都不会说。”
宁望心中各种矛盾,一方面他觉得梅菲现在一心求死,她即便说些什么,也极有可能是骗人的,一方面他又觉得何不答应她呢,反正是她自己求死,杀了就杀了,没什么大不了啊。就在这时车子忽然向前一耸停住了,宁望听见引擎一遍遍徒劳地响着,心说怎么这么巧又是在一线天出状况?
司机似乎已经下了车,没过一会儿急救车厢从外面打开,宁望回头正要问车子出了什么故障,哪知那司机一上来就大手一张摁住他的脑袋,手指在他后脑一按,也不晓得是按了哪个穴位,宁望几乎立时就眼前一黑不省人事。最后一丝意识模糊之前,他感到有人取下了他插在腰上的那把猎刀。
.
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又在行驶之中,道路不再颠簸,有大货车从窗外驶过,宁望睁开眼,才发觉自己这会儿正坐在副驾驶座上,身边传来雷克思的声音:“哟,醒啦!”
他闻声一个激灵坐起来,开车的果真是雷克思,他往后看又往后视镜上看,这还是他刚才坐的那辆救护车:“……怎么回事?”
“我还想问你怎么回事呢!”雷克思瞥他一眼,咂嘴道,“老子坐第二辆救护车下来,就见你们的车撂在半道,你趴在车厢里不省人事,那个断了一双手的姑娘已经死翘翘了,老实说那姑娘也是那啥吧,我看脑袋都烧焦了……”
“她死了?!”这消息来得太突然,宁望惊愕地瞪大眼,“谁干的?”
雷克思古怪地斜眼瞅着他:“不是你干的?”
刺猬头摇得像带刺儿的拨浪鼓:“她是求我杀她,但我还没答应啊,然后我就被人弄昏了!”随即将那会儿发生的事说了一通,末了抱着脑袋沮丧得要死,“早知道我就先答应了啊!”
雷克思听完,表情变得却若有所思起来:“梅菲跟你说治愈师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偷拍了很多照片,她有没有跟你说这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
宁望摇头:“她就说了这么多,我都不确定是不是真的。”
雷克思皱着眉头静默了一会儿,突然问:“你真的做过那个梦?”
宁望灰心丧气地耷拉着肩膀:“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奇……”
雷克思却松开眉头,鼓励地笑了笑:“我没觉得离奇,更离奇的事儿我们都见识过了。如果梅菲说的是真的,我相信一切都会有合理的解释。如果你有需要,可以随时来雷氏克思找我。”
宁望默不作声地点点头。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再调查下去,也许就这样回去继续当他的宅男写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就算那个梦境确实有什么蹊跷,又怎样呢?他对他现在的人生没有任何不满的地方,节外生枝有什么好的?心里有个小人语重心长地劝说着。
“我来的时候这车就撂在一线天了,除了副驾驶席上歪着个晕过去的医生,没见到司机,”雷侦探的声音打断宁望的思绪,“照你这么说,借你的刀杀人的肯定就是那个司机了,这人多半是混进盗风他们一伙人里的。啧啧,这年头司机凶猛啊!可他为什么这么做啊?”
适时车子行至穆云山脚下,望着窗外的风景,宁望陷入沉思。这司机肯定不是盗风阿妙他们那边的人,可不管他是什么人,似乎都没有必要非要在半道杀了梅菲。他想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那司机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梅菲的话对这个人而言一定隐藏着什么重大的线索,那么是否可以假设梅菲真的没有说谎,可是这样一来,是不是意味着他的梦就更加不单纯了?
前方的路途豁然开朗,雷克思接到了客户打款过来的电话,通话间笑逐颜开,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一瞬间就将烦心事抛诸脑后了,唯独宁望的心情却愈加地沉重,他倒在椅背上,沉了口气,垂下手时触到了插在皮带上的刀鞘,不由苦笑,那凶手还挺有道德的,用完了还知道完璧归赵。
他又想起雪兔子跟只抢食的大兔子一样扯了他的突击步|枪就扔掉,硬换给他这把刀时的样子。
雷克思挂了电话,一看旁边的刺猬头青年低头瞅着那把猎刀,没头没脑地傻笑着,雷侦探给生生雷出了满背的鸡皮疙瘩。
怎么这把刀长得很好笑吗?哦明白了。凭借丰富的经验,过人的直觉,侦探先生明察出了秋毫,这不是那雪兔子送的吗?
啧,小基佬!
.
雨停了,但林子里依然很冷。
雪白卷发的青年背着一只背包,独自走在潮湿阴冷的树林里,毛衣的高领拉起来遮住了口鼻,两只手都缩进了袖子里,他依然觉得寒冷难耐。
只要直走就可以了,他却在半途停住了脚步,一双暗红色的眼眸眯了起来——一点钟方向五十米,有东西。
他忍住寒冷走过去。落叶下露出一截手臂,和深蓝色的工装。
白发青年用脚尖拨开那些落叶,男人的脸露了出来,忽然他喘了一口气,呛咳着张开眼,看见了头顶上方的人。
不走运,这人还活着。白发青年心想。
寂静的山林里响起“咻”的一声,好像一只隼穿过,树叶飘落,洒在才喘了一口气就死不瞑目的男子尸体上。黑色的长鞭已回到白发青年的手中,他蹲下来,开始查看这具新鲜的尸体。
没有额外的伤口,显然在他杀死这个人之前,那个袭击者只是将人敲晕了而已,并不打算要对方的命,这和之前他在上山的途中发现的那具司机的尸体不同,但又很显然是同一个人所为。
这个人曾经先后抚摸这两个人的头部,自以为天衣无缝,不幸还是留下了线索。
白发青年探出缩在衣袖里的手指,在死者颧骨下方找到一抹淡红色的印迹,那是戒指在皮肤上留下的划痕,前一个死亡的司机也在脖子下方找到了类似的淡红色印迹,说明他的判断不错。
听说通过摸骨的方式,某些具有特殊能力的血族能改变样貌,变成任何人的模样。
他又发现了什么,拨开死者后背的落叶,在浸满雨水、沾着淤泥的衣料褶皱间,有一根十分不起眼,又细又长的红色发丝。
白发青年拈起那根细细的发丝,起身卸下背包,打算将头发带回去。
拉开背包拉链时,发现里面装着一件卫衣。
他愣了愣,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把这件衣服带在身上的。
收好那根头发,他将卫衣取出来,看着上面被血迹和灰尘染脏的“我吃饭,你洗碗”几个字。这件卫衣看上去并不怎么暖和。
他挎上背包,将卫衣套在头上,大大的一团堆在肩上,本想当围脖,朝前走了几米,又将手臂都套了进去。
这时的山林十分的寂静。没有别人,只有他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
穿好衣服,拉下毛衣的高领,他的嘴唇冷得有些发白,他将同样冰冷的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声口哨。
口哨声在山间回旋,他走到一棵大树下,哆哆嗦嗦地抱着双臂在树下坐下。先前是冷大过累大过饿,现在是累大过冷大过饿。要歇一歇,他心想。
嚓嚓嚓的脚步声踩在落叶上,一道庞然的影子转眼间笼罩在他上方,白发青年疲惫地闭着双眼,一无所觉,直到野兽的毛皮毛茸茸地蹭在他脸颊上。
睁开眼,白色的巨狼瞠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獠牙毕露,面目狰狞地看着他,而后“嗷呜”一声依偎在他身边。
这头狼太大了,它一靠住树干,树上的叶子都被纷纷抖落了下来。
他又闭上了眼,这并不是一只暖和的狼,但是也比没有好。
一切以后,你要杀了我。”
宁望一怔,万万想不到竟然是这么一个条件:“为什么?”问完又觉得自己是多此一问,他方才看见她这个样子,不也设身处地地为她想过,这么活着,的确不如死了好吗。
梅菲看向自己的一双断手:“为什么?我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漂亮,健康,永远年轻又有什么用?要活就要活得漂漂亮亮,像这么苟延残喘,我绝对不要!”她看向宁望,“你答应我吗?”
虽然她的立场他多少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女孩,对外在的东西未免太过偏执了。宁望沉吟良久,最终摇摇头:“我恐怕杀不了你。”
“用你那把刀就可以!”女孩激动地说。
宁望看向自己腰间,他离开的时候下意识地将雪兔子给他的那把银色猎刀也带上了。
“你如果不杀了我,他们会把我送去精神病院,每天吃一大堆药,就是神智正常迟早也会变成疯子!算我求你了,我和赖雪儿一样,害了许多人,想想那些被放干了血的无辜者,你和你的朋友差点也变成他们当中的一个,杀死我你不会有罪恶感的!”
宁望骑虎难下,对现在的梅菲来说,连自杀都办不到,她只能求助别人。可是即便如此,他也难以下手去杀她。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战士能在战场上浴血杀敌,却无法那样想当然地手刃一个街边劫匪一样。
宁望一直沉默着,车子驶到山脚,进入一线天,他望着窗外黑色的岩石,听见身后梅菲开口:“那是一叠照片。”
他诧异地回头。
“是一个被治愈师杀掉的人偷拍的照片,你梦里的那些人和物,油画,长桌,黑衣人,手指上有纹身的东方青年,全部都在那些照片里。治愈师杀掉那人以后让我和赖雪儿烧掉了那些照片,我们才看见照片上的东西。”女孩望一眼宁望,后者的目光明显地动摇了,她轻轻一笑,“我可以告诉你被杀掉那个人是谁,你顺着查过去多少可以找到一些线索,但你必须答应杀我,否则我一个字都不会说。”
宁望心中各种矛盾,一方面他觉得梅菲现在一心求死,她即便说些什么,也极有可能是骗人的,一方面他又觉得何不答应她呢,反正是她自己求死,杀了就杀了,没什么大不了啊。就在这时车子忽然向前一耸停住了,宁望听见引擎一遍遍徒劳地响着,心说怎么这么巧又是在一线天出状况?
司机似乎已经下了车,没过一会儿急救车厢从外面打开,宁望回头正要问车子出了什么故障,哪知那司机一上来就大手一张摁住他的脑袋,手指在他后脑一按,也不晓得是按了哪个穴位,宁望几乎立时就眼前一黑不省人事。最后一丝意识模糊之前,他感到有人取下了他插在腰上的那把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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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又在行驶之中,道路不再颠簸,有大货车从窗外驶过,宁望睁开眼,才发觉自己这会儿正坐在副驾驶座上,身边传来雷克思的声音:“哟,醒啦!”
他闻声一个激灵坐起来,开车的果真是雷克思,他往后看又往后视镜上看,这还是他刚才坐的那辆救护车:“……怎么回事?”
“我还想问你怎么回事呢!”雷克思瞥他一眼,咂嘴道,“老子坐第二辆救护车下来,就见你们的车撂在半道,你趴在车厢里不省人事,那个断了一双手的姑娘已经死翘翘了,老实说那姑娘也是那啥吧,我看脑袋都烧焦了……”
“她死了?!”这消息来得太突然,宁望惊愕地瞪大眼,“谁干的?”
雷克思古怪地斜眼瞅着他:“不是你干的?”
刺猬头摇得像带刺儿的拨浪鼓:“她是求我杀她,但我还没答应啊,然后我就被人弄昏了!”随即将那会儿发生的事说了一通,末了抱着脑袋沮丧得要死,“早知道我就先答应了啊!”
雷克思听完,表情变得却若有所思起来:“梅菲跟你说治愈师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偷拍了很多照片,她有没有跟你说这大概是什么时候的事?”
宁望摇头:“她就说了这么多,我都不确定是不是真的。”
雷克思皱着眉头静默了一会儿,突然问:“你真的做过那个梦?”
宁望灰心丧气地耷拉着肩膀:“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奇……”
雷克思却松开眉头,鼓励地笑了笑:“我没觉得离奇,更离奇的事儿我们都见识过了。如果梅菲说的是真的,我相信一切都会有合理的解释。如果你有需要,可以随时来雷氏克思找我。”
宁望默不作声地点点头。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再调查下去,也许就这样回去继续当他的宅男写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就算那个梦境确实有什么蹊跷,又怎样呢?他对他现在的人生没有任何不满的地方,节外生枝有什么好的?心里有个小人语重心长地劝说着。
“我来的时候这车就撂在一线天了,除了副驾驶席上歪着个晕过去的医生,没见到司机,”雷侦探的声音打断宁望的思绪,“照你这么说,借你的刀杀人的肯定就是那个司机了,这人多半是混进盗风他们一伙人里的。啧啧,这年头司机凶猛啊!可他为什么这么做啊?”
适时车子行至穆云山脚下,望着窗外的风景,宁望陷入沉思。这司机肯定不是盗风阿妙他们那边的人,可不管他是什么人,似乎都没有必要非要在半道杀了梅菲。他想来想去,唯一的可能,就是那司机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梅菲的话对这个人而言一定隐藏着什么重大的线索,那么是否可以假设梅菲真的没有说谎,可是这样一来,是不是意味着他的梦就更加不单纯了?
前方的路途豁然开朗,雷克思接到了客户打款过来的电话,通话间笑逐颜开,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一瞬间就将烦心事抛诸脑后了,唯独宁望的心情却愈加地沉重,他倒在椅背上,沉了口气,垂下手时触到了插在皮带上的刀鞘,不由苦笑,那凶手还挺有道德的,用完了还知道完璧归赵。
他又想起雪兔子跟只抢食的大兔子一样扯了他的突击步|枪就扔掉,硬换给他这把刀时的样子。
雷克思挂了电话,一看旁边的刺猬头青年低头瞅着那把猎刀,没头没脑地傻笑着,雷侦探给生生雷出了满背的鸡皮疙瘩。
怎么这把刀长得很好笑吗?哦明白了。凭借丰富的经验,过人的直觉,侦探先生明察出了秋毫,这不是那雪兔子送的吗?
啧,小基佬!
.
雨停了,但林子里依然很冷。
雪白卷发的青年背着一只背包,独自走在潮湿阴冷的树林里,毛衣的高领拉起来遮住了口鼻,两只手都缩进了袖子里,他依然觉得寒冷难耐。
只要直走就可以了,他却在半途停住了脚步,一双暗红色的眼眸眯了起来——一点钟方向五十米,有东西。
他忍住寒冷走过去。落叶下露出一截手臂,和深蓝色的工装。
白发青年用脚尖拨开那些落叶,男人的脸露了出来,忽然他喘了一口气,呛咳着张开眼,看见了头顶上方的人。
不走运,这人还活着。白发青年心想。
寂静的山林里响起“咻”的一声,好像一只隼穿过,树叶飘落,洒在才喘了一口气就死不瞑目的男子尸体上。黑色的长鞭已回到白发青年的手中,他蹲下来,开始查看这具新鲜的尸体。
没有额外的伤口,显然在他杀死这个人之前,那个袭击者只是将人敲晕了而已,并不打算要对方的命,这和之前他在上山的途中发现的那具司机的尸体不同,但又很显然是同一个人所为。
这个人曾经先后抚摸这两个人的头部,自以为天衣无缝,不幸还是留下了线索。
白发青年探出缩在衣袖里的手指,在死者颧骨下方找到一抹淡红色的印迹,那是戒指在皮肤上留下的划痕,前一个死亡的司机也在脖子下方找到了类似的淡红色印迹,说明他的判断不错。
听说通过摸骨的方式,某些具有特殊能力的血族能改变样貌,变成任何人的模样。
他又发现了什么,拨开死者后背的落叶,在浸满雨水、沾着淤泥的衣料褶皱间,有一根十分不起眼,又细又长的红色发丝。
白发青年拈起那根细细的发丝,起身卸下背包,打算将头发带回去。
拉开背包拉链时,发现里面装着一件卫衣。
他愣了愣,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把这件衣服带在身上的。
收好那根头发,他将卫衣取出来,看着上面被血迹和灰尘染脏的“我吃饭,你洗碗”几个字。这件卫衣看上去并不怎么暖和。
他挎上背包,将卫衣套在头上,大大的一团堆在肩上,本想当围脖,朝前走了几米,又将手臂都套了进去。
这时的山林十分的寂静。没有别人,只有他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
穿好衣服,拉下毛衣的高领,他的嘴唇冷得有些发白,他将同样冰冷的手指放进嘴里,吹了一声口哨。
口哨声在山间回旋,他走到一棵大树下,哆哆嗦嗦地抱着双臂在树下坐下。先前是冷大过累大过饿,现在是累大过冷大过饿。要歇一歇,他心想。
嚓嚓嚓的脚步声踩在落叶上,一道庞然的影子转眼间笼罩在他上方,白发青年疲惫地闭着双眼,一无所觉,直到野兽的毛皮毛茸茸地蹭在他脸颊上。
睁开眼,白色的巨狼瞠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獠牙毕露,面目狰狞地看着他,而后“嗷呜”一声依偎在他身边。
这头狼太大了,它一靠住树干,树上的叶子都被纷纷抖落了下来。
他又闭上了眼,这并不是一只暖和的狼,但是也比没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