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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乎赤裸裸的,原版的生活。
然后他又像孔乙己排出铜板一样,甩出来另一些伟大于我又陌生古怪的大人物来。我想,我只能像港剧里的嫌疑犯一样保持沉默,怕一张口,暴露出许多弱点来;有时候也真想顶礼膜拜算了。然而把他摆在神的位置上,不是他的本意。他是要我去拓宽阅读面了。我虽然并没有如她说的那样沉在爱情小说里,不过也就沉香屑,香草山,菊花香,我的前半生的一些文章,偶尔翻余华叶兆言铁凝池莉的东西。我搬出仅有的车尔尼雪夫斯基,他泥石流一样崩出他的论作。我说,我投降,我看书去了。
他的文章不曾多看,在于他不许。非要搞出个惊世之作让我观摩。我也只好等了。有时候在校报上看到他写的通讯,虽然恶俗,然而有他的名,也觉得有一丝亲切,毕竟是铅印的文字背后是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又和我这么熟悉,到了喝酒吹牛的摩登境界。
喝酒吹牛皮,其实不是简单的事件。我们并不是有钱的公子哥或者时时都能收到稿费什么的大家作者。两个人我也潦倒他也穷困。时时要为生计而发愁。喝酒,其实也是多时一遇的事情,并不能时时享乐。然而吹牛皮又要酒作陪的,没有酒,似乎吹牛的兴致也不高,这牛皮再怎么吹也不生动,也不鲜活,绝没有翻天覆地无法无天的效应,只是还沉沉的,哪里有飘飘欲仙的快活。“一文钱难死英雄”当年秦叔宝虎落平阳,寥落到卖马当锏的地步。我们不是什么英雄,可也真正被钱难死了。也只能时时激励自己写写文字,过些生计。
和他谈论最多的,无非是张爱玲和上海。张爱玲的印象,虽然对她有“罢黜百家,独尊张文”的崇敬,然而于我们终究太模糊了,她是高高在上的,像梦一般,飘渺无影。于是我们把话题全搁到上海去了。他在上海居过一段日子,能四川路西藏路说些名堂来。我对上海全然是陌生的,可是这种陌生不是把我推到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是时时吸引着我去的。仿佛上海就是我的爱情,全是道听途说,没有实质性的接触,却要我去领略。“走,到上海去”于是常把这莫名的话挂在嘴边了,日后愈来愈激烈,甚至预谋了大年三十,去看上海的地铁,寻张爱玲的影子,注目奇幻的橱窗,观望硕大无朋的酒楼,喝夜酒,露宿街头。
他以为我喜欢杭州,其实不然。我对杭州始终没有感情,对杭州人也没有感情,杭州人太精明,也太固执。正如他说的,杭州人有上海人的缺点,没有上海人的优点。
之前我有过比喻,说是我们都不是什么呼风唤雨的太爷,他是像出谋划策的师爷,我不过是那仗势威武,站堂打板子的小卒,再怎么着也没有大气势。忽然觉得错了,他不能做师爷,他的计谋并不能讨太爷的欢心,为太爷牟利,他太客观了,客观得近乎刻薄,他不能和别人相处,在为人处世的艺术上亟待提炼升华。他是我对面的小卒。我们有一下没一下,有气无力地打着板子,有人在大喊,有人在大叫,恍惚的,不知道是什么闹哄哄的场面。
他并不成熟,相反是及其孩子气的。他有时候会撒气,撒得很媚,很暗,让女人们充满火气,眼睛放光,于我却是一种胆战心惊。说实在的,这是有我唯一不喜欢的方面,我理想里崇拜的男人应该有勇气有威严,大起大落,沉浮漂泊,不像程蝶衣那样有媚气,也不像贾宝玉那样有妖气。我不喜欢会撒气的男人。所以我们也并不是外界看起来的亲密无间,见缝插针的机会都没有,有些志趣似乎也并不融洽,这交往中也有暗流,这暗流不简单,是汹涌的相当有冲击性的;也许某一天,这暗流会把我们毁灭了,粉身碎骨性的,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当然,这并不是我所希望。
我不打算去看恍惚迷乱的夜奔了。这狗日的电影。
近乎赤裸裸的,原版的生活。
然后他又像孔乙己排出铜板一样,甩出来另一些伟大于我又陌生古怪的大人物来。我想,我只能像港剧里的嫌疑犯一样保持沉默,怕一张口,暴露出许多弱点来;有时候也真想顶礼膜拜算了。然而把他摆在神的位置上,不是他的本意。他是要我去拓宽阅读面了。我虽然并没有如她说的那样沉在爱情小说里,不过也就沉香屑,香草山,菊花香,我的前半生的一些文章,偶尔翻余华叶兆言铁凝池莉的东西。我搬出仅有的车尔尼雪夫斯基,他泥石流一样崩出他的论作。我说,我投降,我看书去了。
他的文章不曾多看,在于他不许。非要搞出个惊世之作让我观摩。我也只好等了。有时候在校报上看到他写的通讯,虽然恶俗,然而有他的名,也觉得有一丝亲切,毕竟是铅印的文字背后是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又和我这么熟悉,到了喝酒吹牛的摩登境界。
喝酒吹牛皮,其实不是简单的事件。我们并不是有钱的公子哥或者时时都能收到稿费什么的大家作者。两个人我也潦倒他也穷困。时时要为生计而发愁。喝酒,其实也是多时一遇的事情,并不能时时享乐。然而吹牛皮又要酒作陪的,没有酒,似乎吹牛的兴致也不高,这牛皮再怎么吹也不生动,也不鲜活,绝没有翻天覆地无法无天的效应,只是还沉沉的,哪里有飘飘欲仙的快活。“一文钱难死英雄”当年秦叔宝虎落平阳,寥落到卖马当锏的地步。我们不是什么英雄,可也真正被钱难死了。也只能时时激励自己写写文字,过些生计。
和他谈论最多的,无非是张爱玲和上海。张爱玲的印象,虽然对她有“罢黜百家,独尊张文”的崇敬,然而于我们终究太模糊了,她是高高在上的,像梦一般,飘渺无影。于是我们把话题全搁到上海去了。他在上海居过一段日子,能四川路西藏路说些名堂来。我对上海全然是陌生的,可是这种陌生不是把我推到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是时时吸引着我去的。仿佛上海就是我的爱情,全是道听途说,没有实质性的接触,却要我去领略。“走,到上海去”于是常把这莫名的话挂在嘴边了,日后愈来愈激烈,甚至预谋了大年三十,去看上海的地铁,寻张爱玲的影子,注目奇幻的橱窗,观望硕大无朋的酒楼,喝夜酒,露宿街头。
他以为我喜欢杭州,其实不然。我对杭州始终没有感情,对杭州人也没有感情,杭州人太精明,也太固执。正如他说的,杭州人有上海人的缺点,没有上海人的优点。
之前我有过比喻,说是我们都不是什么呼风唤雨的太爷,他是像出谋划策的师爷,我不过是那仗势威武,站堂打板子的小卒,再怎么着也没有大气势。忽然觉得错了,他不能做师爷,他的计谋并不能讨太爷的欢心,为太爷牟利,他太客观了,客观得近乎刻薄,他不能和别人相处,在为人处世的艺术上亟待提炼升华。他是我对面的小卒。我们有一下没一下,有气无力地打着板子,有人在大喊,有人在大叫,恍惚的,不知道是什么闹哄哄的场面。
他并不成熟,相反是及其孩子气的。他有时候会撒气,撒得很媚,很暗,让女人们充满火气,眼睛放光,于我却是一种胆战心惊。说实在的,这是有我唯一不喜欢的方面,我理想里崇拜的男人应该有勇气有威严,大起大落,沉浮漂泊,不像程蝶衣那样有媚气,也不像贾宝玉那样有妖气。我不喜欢会撒气的男人。所以我们也并不是外界看起来的亲密无间,见缝插针的机会都没有,有些志趣似乎也并不融洽,这交往中也有暗流,这暗流不简单,是汹涌的相当有冲击性的;也许某一天,这暗流会把我们毁灭了,粉身碎骨性的,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当然,这并不是我所希望。
我不打算去看恍惚迷乱的夜奔了。这狗日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