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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中说:锡是什么呢?使用锡洗治便捷的麻布。锡是15升去掉一半的布,不捶治,只洗涤麻丝,织成布后再洗涤,使之便捷的布,就叫做锡。已经嫁人的女子,为她的父母,媳妇为公婆;丧事的簪子有簪头,插在丧髻上。哭完之后,女子把簪子折去簪头,用丝绢束起头发。
《丧服》中说:簪子是有簪头的,是丧事的簪子有簪头。丧事的簪子是用栉(zhì)木做的。折掉簪子的簪头,是折掉吉事的簪子的簪头。吉祥之事的簪子是用象骨做的。为什么说是女子折掉簪子的簪头,而不说是妇人呢?是为了终守女儿的孝道,不忘父母的恩情。
国君的妾要为国君的嫡妻服丧,国君的长子,丧事的簪子有簪头,用布束起头发。
凡是丧服的下衣,布边向外缝。丧服的下裳,布边向里缝。每边有3个做装饰用的褶裥(jiǎn),如果缝衣边,下裳向里缝,上衰向外缝。背部比衣领宽出1寸。衣领宽4寸,从上衰的肩旁出来。衰,长6寸,宽4寸。上衣的腰带以下的部分长1尺。遮蔽下裳裳边的衣襟长2尺5寸。衣袖和衣边缝合,衣袖从肩上到腋下宽2尺2寸,袖口长1尺2寸。
斩衰服的布长3升或3升半,丧冠6升。用斩衰服的丧冠的布制作改换后的轻丧丧服的布,轻丧丧冠的布7升。齐衰的布4升,丧冠7升。用齐衰的丧冠的布制作改换轻丧桑服的布,轻丧丧冠的布8升。繐(suì)衰服需要4升半布,丧冠为8升布。大功需要8升或9升布,小功用10升布或者11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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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是为哀悼死者而穿的服装。中国古代的丧服从周代开始已经用素服,颜色都是白色,并有五服制度,也就是按照丧服的轻重、做工粗细、周期长短,分为5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其中斩衰最上,用于重丧,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不连接边缝,出殡时披在胸前,女子还要加用麻线束发的丧髻。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把父宗作为最重。他的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也就是从高祖到玄孙的9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是有服亲属,亲属死后为之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
《礼记》中说道:由父亲往上,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从儿子往下,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在旁系亲属中,和自己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这样向上逐代减损,向下逐代减损,向旁系逐代减损,亲情关系就完结了。《礼记》中的说法和上面的意思是相同的。服制按照服丧期以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5等,也就是所谓的五服。
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做成,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的上衣叫衰,因此称为斩衰。表示毫不修饰来极尽哀痛,服期3年。在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以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丈夫,都服斩衰。到了明清时期,儿子以及未嫁女为母亲,承重孙为祖母,儿媳妇为婆婆,也改齐衰3年为斩衰。女子在服斩衰时,必须用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的服期大约有两年,多为25个月。(按照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如果长房长子比父母先死,那么长房长孙在他祖父祖母死后举办丧礼时,要代替自己的父亲作丧主,长房长孙称为承重孙。)
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作,断处缉边。服期分为3年、1年、5月、3月。服齐衰1年,用丧杖,称为杖期,不用丧杖,称为不杖期。在周代,父亲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亲去世要服齐衰3年。在唐代,为人父母的,在父亲去世时,都服齐衰3年;儿媳妇为婆婆也服齐衰3年。到了清代,凡是丈夫为妻子,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已订婚而未嫁的姐妹,已经嫁人的女儿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都服齐衰1年,是否有杖期,各自都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5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服齐衰3月。
大功,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的麻布制作,服期为9个月。在清代,凡是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及姐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都服大功。
小功,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微粗疏的麻布制成,服期5个月。在清代,凡是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以及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妻、同曾祖的再从兄弟、未嫁的再从姐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都服小功。
缌麻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的麻布制成,做工也比小功更细。在清代,凡是男子为本宗族的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的父母、表兄、姨兄弟等,都服缌麻。服期3个月,在五服之外,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也就是所谓的素服。
《丧服》中说:锡是什么呢?使用锡洗治便捷的麻布。锡是15升去掉一半的布,不捶治,只洗涤麻丝,织成布后再洗涤,使之便捷的布,就叫做锡。已经嫁人的女子,为她的父母,媳妇为公婆;丧事的簪子有簪头,插在丧髻上。哭完之后,女子把簪子折去簪头,用丝绢束起头发。
《丧服》中说:簪子是有簪头的,是丧事的簪子有簪头。丧事的簪子是用栉(zhì)木做的。折掉簪子的簪头,是折掉吉事的簪子的簪头。吉祥之事的簪子是用象骨做的。为什么说是女子折掉簪子的簪头,而不说是妇人呢?是为了终守女儿的孝道,不忘父母的恩情。
国君的妾要为国君的嫡妻服丧,国君的长子,丧事的簪子有簪头,用布束起头发。
凡是丧服的下衣,布边向外缝。丧服的下裳,布边向里缝。每边有3个做装饰用的褶裥(jiǎn),如果缝衣边,下裳向里缝,上衰向外缝。背部比衣领宽出1寸。衣领宽4寸,从上衰的肩旁出来。衰,长6寸,宽4寸。上衣的腰带以下的部分长1尺。遮蔽下裳裳边的衣襟长2尺5寸。衣袖和衣边缝合,衣袖从肩上到腋下宽2尺2寸,袖口长1尺2寸。
斩衰服的布长3升或3升半,丧冠6升。用斩衰服的丧冠的布制作改换后的轻丧丧服的布,轻丧丧冠的布7升。齐衰的布4升,丧冠7升。用齐衰的丧冠的布制作改换轻丧桑服的布,轻丧丧冠的布8升。繐(suì)衰服需要4升半布,丧冠为8升布。大功需要8升或9升布,小功用10升布或者11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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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是为哀悼死者而穿的服装。中国古代的丧服从周代开始已经用素服,颜色都是白色,并有五服制度,也就是按照丧服的轻重、做工粗细、周期长短,分为5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其中斩衰最上,用于重丧,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不连接边缝,出殡时披在胸前,女子还要加用麻线束发的丧髻。
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把父宗作为最重。他的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也就是从高祖到玄孙的9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是有服亲属,亲属死后为之服丧。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
《礼记》中说道:由父亲往上,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从儿子往下,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在旁系亲属中,和自己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这样向上逐代减损,向下逐代减损,向旁系逐代减损,亲情关系就完结了。《礼记》中的说法和上面的意思是相同的。服制按照服丧期以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5等,也就是所谓的五服。
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做成,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的上衣叫衰,因此称为斩衰。表示毫不修饰来极尽哀痛,服期3年。在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以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丈夫,都服斩衰。到了明清时期,儿子以及未嫁女为母亲,承重孙为祖母,儿媳妇为婆婆,也改齐衰3年为斩衰。女子在服斩衰时,必须用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的服期大约有两年,多为25个月。(按照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如果长房长子比父母先死,那么长房长孙在他祖父祖母死后举办丧礼时,要代替自己的父亲作丧主,长房长孙称为承重孙。)
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服,用粗麻布制作,断处缉边。服期分为3年、1年、5月、3月。服齐衰1年,用丧杖,称为杖期,不用丧杖,称为不杖期。在周代,父亲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亲去世要服齐衰3年。在唐代,为人父母的,在父亲去世时,都服齐衰3年;儿媳妇为婆婆也服齐衰3年。到了清代,凡是丈夫为妻子,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已订婚而未嫁的姐妹,已经嫁人的女儿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都服齐衰1年,是否有杖期,各自都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5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服齐衰3月。
大功,是次于齐衰的丧服,用粗熟的麻布制作,服期为9个月。在清代,凡是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及姐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都服大功。
小功,是次于大功的丧服,用稍微粗疏的麻布制成,服期5个月。在清代,凡是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以及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妻、同曾祖的再从兄弟、未嫁的再从姐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都服小功。
缌麻是次于小功的丧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的麻布制成,做工也比小功更细。在清代,凡是男子为本宗族的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的父母、表兄、姨兄弟等,都服缌麻。服期3个月,在五服之外,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也就是所谓的素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