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中文网 www.zmzw.net,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p; 晾完衣服,她发现,自己的皮肤白嫩了许多,头发比过去更加好,就如丝绸一般的光滑。不但如此,还隐约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很淡很淡的香味,不把手臂放在鼻子跟前闻,那是难以察觉的,除非是嗅觉特别灵敏的人。
哇塞!这是老天爷对她的眷顾啊!上辈子,她过得太悲惨了,所以这辈子要给她这么多的福利!
正如此想着,眼前忽然又漂浮着这样一行字:这都是因为你这辈子积德行善,发现了红薯土豆和煤炭,造福了百姓。所以,这才给你这样的奖励,希望你再接再厉,多为百姓谋取福祉!
紫苏连忙双手合十,对着天空拜了拜,大声的喊出口:“谢谢老天爷,谢谢菩萨,我一定会积德行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话音一落,就在前方不远处,忽然出现了一块玉米地。没错,就是玉米地,这玉米在未来世界很普及,她在梦中见过。
玉米啊,玉米!又是一种新的农作物!
紫苏高兴得合不拢嘴,忍不住又唱又跳。
反正,这是在空间,就她一个人,就算她喊破喉咙,也没有人会知道。
紫苏奔跑向前,下了玉米地,掰了二十个玉米棒。
她打定了主意,决定把这其中的十六个玉米棒放入嫁妆里,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听端王说,他把王府的西院都拆了,规划成了果园和花园。成亲之后,她会跟王爷要一亩大小的地,用来种植瓜果蔬菜和玉米。
端王府她没有去过,但是她听端王描述过,就单单是西院,就有三十来亩大。面积之广,令人咋舌。那么大的地方,单单用来种植果树和花草,未免太奢侈了一点。
紫苏很喜欢种菜,喜欢看着种下去的种子,一点一点的发芽,抽叶,长大。尤其是喜欢种植黄瓜、辣椒和茄子等瓜果,看着一粒小小的种子,最后长出了果实,这种感觉很好,让她可以深切的体会到生命的神奇和美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紫苏把上官沐风和余氏请进了她的卧室,并派红茶和红叶守在了卧室的门口。
余氏有点紧张:“紫苏啊,你这是干啥啊?”女儿今天就要出嫁了,她可不能有逃婚的想法啊!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七上八下的。
上官沐风也紧张的道:“好孩子,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告诉爹娘!无论是什么事情,都可以跟爹娘说!”
紫苏就压低声音:“爹,娘,以前女儿跟你们说过,我在梦中遇到过老神仙,因为老神仙的指点,我才认识煤炭、红薯和土豆,你们还记得么?”
上官沐风:“记得!”
余氏:“当然记得,我记得可清楚了!”不然的话,女儿一场大病醒来,怎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当然了,这种改变,是她乐见其成的。
紫苏又神秘兮兮的道:“昨天晚上,我有梦见老神仙了,他说要给我一样新的农作物。我今天早上一醒来,就发现g前放着一个小篓筐,篓筐里有二十个玉米棒呢!”
说着,她就从g底下拉出一个小小的篓筐,篓筐里是二十根金灿灿的的玉米棒。
上官沐风和余氏都不禁呆住了,好一会儿,上官沐风这才回过神来,惊喜的道:“真的啊,这太好了!”
新的农作物啊,这可是可以造福天下百姓的啊!
余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紫苏:“爹,娘,如果外人问起,就说这玉米是我偶然从一个西域商人的手中买到的!老神仙说,这种农作物,原产于很远很远的西方国家。所以说,假借是在西域商人手中买到的,一点也不稀奇!”
上官沐风用力点头:“好,爹爹知道了!”
余氏也使劲点头:“嗯,娘也知道了!”
紫苏:“老神仙说,这玉米棒用水煮来吃,非常好吃。另外,也可以把玉米粒掰下来,磨成玉米粉,用来做饼子或者馍馍。今天,我就煮四条玉米棒,让爹娘好好尝一尝!”
上官沐风:“哎呦,这么珍贵的种子,还是留起来做种子吧!”
紫苏:“有十六条够了,我打算先在王府试种一分地,然后明年开始在五里坪种植几亩,后年就大力推广!”
上官沐风想了想,就微笑点头:“也好,爹爹也很想尝一尝这玉米的滋味如何!”
紫苏:“爹娘请稍等,女儿就在小厨房煮玉米,一刻钟就差不多了!爹娘先喝茶聊天,很快就好了!”
紫苏就拿了四根玉米去了小厨房,洗干净玉米之后,把玉米掰成两段,放入锅里大火煮开,然后中火慢慢煮。
一刻钟之后,玉米棒熟了,紫苏就捞起玉米,装在了托盘里端去了小花厅里。
“爹,娘,玉米好了,可以尝一尝了!”紫苏话说这,就率先拿起一根筷子,插上一截玉米,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上官沐风和余氏也拿起一根筷子,插上玉米,学了紫苏的样子啃了起来。一口下去,上官沐风不禁赞叹的道:“嗯,非常不错,很好吃!”
余氏也道:“嗯,好吃,比红薯好吃多了!哎呦,这一根玉米有好多颗种子,吃了怪可惜的!”
紫苏:“这几根玉米都是嫩玉米,很适合煮来吃。做种子和用来磨玉米面的玉米,得再长熟一点。因为如此,我才特意挑出来,爹娘不必觉得可惜!”
在空间掰玉米的时候,她就特意掰了四根嫩玉米,其余的玉米,都是老玉米。
紫苏:“爹,娘,余下的十六根玉米,我打算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在王府亲自试种!”
上官沐风:“好,爹爹这几把这十六根玉米,放到嫁妆里去!”
西凉国的习俗,嫁妆是和新娘一起送往新郎家里的,所谓的十里红妆,自然是嫁妆和新娘一起送去新郎家里的。
西凉国的习俗,迎亲队伍来新娘家里吃午饭,午饭之后,新郎就带着新娘和嫁妆一起,一起前往新郎的家里。当然了,新郎家如果是特别远的,也有一大早就启程的。
紫苏成亲,上官毅和余晗都请了三天假,回来参加紫苏的婚礼。香梨、沈来辉、白芷和罗建明,跟老族长、上官勤以及小山、小江一起来了。
长公主和花儿、玥儿、方琼几个,老早就来了,帮忙招呼将军府的女客们。江世昌和江世华,以及上官毅、余晗、余哲,负责招待男客人。
紫苏的舅母有了身孕,就留在了家里,没有来参加婚礼。今天紫苏大婚,就算她要来,余氏也会劝阻。今天来将军府的人太多了,万一磕了碰了,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在客人来之前,只是找了一个空档,在父亲和母亲住的院落的水井里,倒了一斤左右的空间溪水。
辰时末(上午九点左右),端王就带着迎亲队伍来了。
西凉国的风俗习惯,迎亲队伍来的越早,就代表新郎对新娘越重视,恨不得尽快把新娘接回家里去。一般情况下,迎亲队伍大多数是在这个时点来的。端王原本还想要早点来,秦太妃就劝说:“还是不要太早去,太早去的话,那么多的人,人家很难招待!”
端王一想,也确实如此,也就作罢了。
迎亲的队伍,除了礼部的喜乐班子之外,大多数是禁卫军的年轻小伙子,还有端王的几个好友,比如东方翰和宋墨。
来到将军府,余哲和江世昌、江世华早就等候在了大门口,见到端王,连忙笑盈盈的迎了进去。
端王的一颗心,早就飞向了紫苏,他偷偷的跟余哲说:“舅舅,我想去见一下紫苏,可好?”
余哲一口就回绝了:“不好,绝对不行!”
端王可怜巴巴的哀求:“我就看她一眼,一句话都不说!”
余哲:“不行就不行,成亲之前,新郎和新娘是不能见面的!你啊,就耐心的等一下,等紫苏进了王府,拜过天地,你就可以去新房挑开她的红盖头了!”
余哲的态度十分的坚决。
端王无奈极了,有点魂游天外。东方翰和宋墨见了,都不禁暗暗摇头,余哲有点哭笑不得。
东方翰实在看不过眼了,就用手捅了捅他:“哎哟,你要不要这么没有出息啊?不就是半天的功夫么?怎么,就这么半天,你都等不了?当初,如果她打算嫁给方恒,莫非你打算抢亲么?”
p; 晾完衣服,她发现,自己的皮肤白嫩了许多,头发比过去更加好,就如丝绸一般的光滑。不但如此,还隐约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很淡很淡的香味,不把手臂放在鼻子跟前闻,那是难以察觉的,除非是嗅觉特别灵敏的人。
哇塞!这是老天爷对她的眷顾啊!上辈子,她过得太悲惨了,所以这辈子要给她这么多的福利!
正如此想着,眼前忽然又漂浮着这样一行字:这都是因为你这辈子积德行善,发现了红薯土豆和煤炭,造福了百姓。所以,这才给你这样的奖励,希望你再接再厉,多为百姓谋取福祉!
紫苏连忙双手合十,对着天空拜了拜,大声的喊出口:“谢谢老天爷,谢谢菩萨,我一定会积德行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话音一落,就在前方不远处,忽然出现了一块玉米地。没错,就是玉米地,这玉米在未来世界很普及,她在梦中见过。
玉米啊,玉米!又是一种新的农作物!
紫苏高兴得合不拢嘴,忍不住又唱又跳。
反正,这是在空间,就她一个人,就算她喊破喉咙,也没有人会知道。
紫苏奔跑向前,下了玉米地,掰了二十个玉米棒。
她打定了主意,决定把这其中的十六个玉米棒放入嫁妆里,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听端王说,他把王府的西院都拆了,规划成了果园和花园。成亲之后,她会跟王爷要一亩大小的地,用来种植瓜果蔬菜和玉米。
端王府她没有去过,但是她听端王描述过,就单单是西院,就有三十来亩大。面积之广,令人咋舌。那么大的地方,单单用来种植果树和花草,未免太奢侈了一点。
紫苏很喜欢种菜,喜欢看着种下去的种子,一点一点的发芽,抽叶,长大。尤其是喜欢种植黄瓜、辣椒和茄子等瓜果,看着一粒小小的种子,最后长出了果实,这种感觉很好,让她可以深切的体会到生命的神奇和美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紫苏把上官沐风和余氏请进了她的卧室,并派红茶和红叶守在了卧室的门口。
余氏有点紧张:“紫苏啊,你这是干啥啊?”女儿今天就要出嫁了,她可不能有逃婚的想法啊!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七上八下的。
上官沐风也紧张的道:“好孩子,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告诉爹娘!无论是什么事情,都可以跟爹娘说!”
紫苏就压低声音:“爹,娘,以前女儿跟你们说过,我在梦中遇到过老神仙,因为老神仙的指点,我才认识煤炭、红薯和土豆,你们还记得么?”
上官沐风:“记得!”
余氏:“当然记得,我记得可清楚了!”不然的话,女儿一场大病醒来,怎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当然了,这种改变,是她乐见其成的。
紫苏又神秘兮兮的道:“昨天晚上,我有梦见老神仙了,他说要给我一样新的农作物。我今天早上一醒来,就发现g前放着一个小篓筐,篓筐里有二十个玉米棒呢!”
说着,她就从g底下拉出一个小小的篓筐,篓筐里是二十根金灿灿的的玉米棒。
上官沐风和余氏都不禁呆住了,好一会儿,上官沐风这才回过神来,惊喜的道:“真的啊,这太好了!”
新的农作物啊,这可是可以造福天下百姓的啊!
余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紫苏:“爹,娘,如果外人问起,就说这玉米是我偶然从一个西域商人的手中买到的!老神仙说,这种农作物,原产于很远很远的西方国家。所以说,假借是在西域商人手中买到的,一点也不稀奇!”
上官沐风用力点头:“好,爹爹知道了!”
余氏也使劲点头:“嗯,娘也知道了!”
紫苏:“老神仙说,这玉米棒用水煮来吃,非常好吃。另外,也可以把玉米粒掰下来,磨成玉米粉,用来做饼子或者馍馍。今天,我就煮四条玉米棒,让爹娘好好尝一尝!”
上官沐风:“哎呦,这么珍贵的种子,还是留起来做种子吧!”
紫苏:“有十六条够了,我打算先在王府试种一分地,然后明年开始在五里坪种植几亩,后年就大力推广!”
上官沐风想了想,就微笑点头:“也好,爹爹也很想尝一尝这玉米的滋味如何!”
紫苏:“爹娘请稍等,女儿就在小厨房煮玉米,一刻钟就差不多了!爹娘先喝茶聊天,很快就好了!”
紫苏就拿了四根玉米去了小厨房,洗干净玉米之后,把玉米掰成两段,放入锅里大火煮开,然后中火慢慢煮。
一刻钟之后,玉米棒熟了,紫苏就捞起玉米,装在了托盘里端去了小花厅里。
“爹,娘,玉米好了,可以尝一尝了!”紫苏话说这,就率先拿起一根筷子,插上一截玉米,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上官沐风和余氏也拿起一根筷子,插上玉米,学了紫苏的样子啃了起来。一口下去,上官沐风不禁赞叹的道:“嗯,非常不错,很好吃!”
余氏也道:“嗯,好吃,比红薯好吃多了!哎呦,这一根玉米有好多颗种子,吃了怪可惜的!”
紫苏:“这几根玉米都是嫩玉米,很适合煮来吃。做种子和用来磨玉米面的玉米,得再长熟一点。因为如此,我才特意挑出来,爹娘不必觉得可惜!”
在空间掰玉米的时候,她就特意掰了四根嫩玉米,其余的玉米,都是老玉米。
紫苏:“爹,娘,余下的十六根玉米,我打算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在王府亲自试种!”
上官沐风:“好,爹爹这几把这十六根玉米,放到嫁妆里去!”
西凉国的习俗,嫁妆是和新娘一起送往新郎家里的,所谓的十里红妆,自然是嫁妆和新娘一起送去新郎家里的。
西凉国的习俗,迎亲队伍来新娘家里吃午饭,午饭之后,新郎就带着新娘和嫁妆一起,一起前往新郎的家里。当然了,新郎家如果是特别远的,也有一大早就启程的。
紫苏成亲,上官毅和余晗都请了三天假,回来参加紫苏的婚礼。香梨、沈来辉、白芷和罗建明,跟老族长、上官勤以及小山、小江一起来了。
长公主和花儿、玥儿、方琼几个,老早就来了,帮忙招呼将军府的女客们。江世昌和江世华,以及上官毅、余晗、余哲,负责招待男客人。
紫苏的舅母有了身孕,就留在了家里,没有来参加婚礼。今天紫苏大婚,就算她要来,余氏也会劝阻。今天来将军府的人太多了,万一磕了碰了,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在客人来之前,只是找了一个空档,在父亲和母亲住的院落的水井里,倒了一斤左右的空间溪水。
辰时末(上午九点左右),端王就带着迎亲队伍来了。
西凉国的风俗习惯,迎亲队伍来的越早,就代表新郎对新娘越重视,恨不得尽快把新娘接回家里去。一般情况下,迎亲队伍大多数是在这个时点来的。端王原本还想要早点来,秦太妃就劝说:“还是不要太早去,太早去的话,那么多的人,人家很难招待!”
端王一想,也确实如此,也就作罢了。
迎亲的队伍,除了礼部的喜乐班子之外,大多数是禁卫军的年轻小伙子,还有端王的几个好友,比如东方翰和宋墨。
来到将军府,余哲和江世昌、江世华早就等候在了大门口,见到端王,连忙笑盈盈的迎了进去。
端王的一颗心,早就飞向了紫苏,他偷偷的跟余哲说:“舅舅,我想去见一下紫苏,可好?”
余哲一口就回绝了:“不好,绝对不行!”
端王可怜巴巴的哀求:“我就看她一眼,一句话都不说!”
余哲:“不行就不行,成亲之前,新郎和新娘是不能见面的!你啊,就耐心的等一下,等紫苏进了王府,拜过天地,你就可以去新房挑开她的红盖头了!”
余哲的态度十分的坚决。
端王无奈极了,有点魂游天外。东方翰和宋墨见了,都不禁暗暗摇头,余哲有点哭笑不得。
东方翰实在看不过眼了,就用手捅了捅他:“哎哟,你要不要这么没有出息啊?不就是半天的功夫么?怎么,就这么半天,你都等不了?当初,如果她打算嫁给方恒,莫非你打算抢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