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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琛站在边上幸灾乐祸地大笑。
那天晚上两个刚认识的人睡在一张床上,早上醒来曹琛八爪鱼一样缠在他身上,睡相很孩子气。
邵颐并不会轻易讨厌一个人,平时也没什么亲近的朋友,和曹琛的相识让他觉得自己也能交一个朋友。
再在学校里相遇时邵颐就会主动和他打招呼,曹琛并不太热情,他身边总是众星捧月的跟着一群人,并不缺谁给他一个笑脸,偶尔无聊才会去逗一下书呆子邵颐。
邵颐很认真地交着这个朋友,就连曹琛第一次恶作剧地吻他,也没觉得他们的关系会朝着不可预期的方向恶化。
对那个吻他一直记得很清晰,舌尖伸进嘴里,含住他的舌就是用力的吮吸,脸上甚至有睫毛扫过的感觉。他被吻得发蒙,忘了反应。曹琛离开他的唇,又凑上来啧啧有声地亲了几下,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回味还是得意,眼睛里尽是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感觉还不坏。”
直到高一的那个暑假被锁在教室里侵犯,那种被朋友背叛的感觉才世界倾覆一样压下来,毁掉了他曾经一直相信的很多东西。
火车第二天到站,北京的空气一如既往的差,吸入鼻腔似乎都能感觉到灰尘。
李一北找了一家银行取钱,那里面除了他带够的学费和生活费,剩下的两万是李越格以前打在里面的。
他把剩下的钱转到了邵颐卡里,“这钱也不是我的,就当是借你的,不用着急还。”
邵颐没立场拒绝,他现在需要钱,和曹琛没有关系的钱。
两人在公交车站分道扬镳,排队报道花去了很长时间,他最后一个到寝室,铺好床铺后一点说话的**都没有,和新室友打完招呼后就洗澡睡觉了。
接下来军训过的不是太舒服,九月的天气依旧闷热干燥,穿着密不透风的衣服,能感觉汗水在身上淌,晚上洗澡了就只想在床上挺尸体。
寝室里另外三室友都是北京人,一口的京片子,能侃能说,每次聊起天来都没人能插上话。
睡李一北床头的男生叫季攸,是个和文雅名字完全不相称的流氓,外表不错,长了一双勾人的凤眼,不开口说话时穿一身迷彩服站在人群里也是光彩夺目的一景。
虽然是在大学,而且是在北京,但是二世祖的密集程度绝对比不上孜遥那个小小的四中,季攸这种做派招摇的人一时间还很难找到组织,每天被异样目光鄙弃的异常现象伤到了季少爷厚比城墙的自尊心,一边不屑周围泥腿子小市民的同学,一边寻找能和自己一起逍遥**的同阶级战友。
于是很快目标锁定在室友李一北身上。
李一北属于那种第一次见面很容易给人深刻印象的人,眉眼俊秀,一身江南烟雨的诗人气质,比起这个年纪不修边幅的男生,精致得有点不食烟火的样子。但是接触下来第一印象似乎并不太可靠,李一北并不是他以为的那种有钱小孩,有时候奢华,有时候又显得穷酸,那双漂亮眼睛里甚至有着成熟的世故。
不过这些并不妨碍他和这个人凑一起,因为在别人看来他们是一类人,而且相处的过程中也没什么不愉快,他那些离经叛道的行为看在李一北眼里似乎也再寻常不过。这种无所顾忌的感觉非常妙,一点伪装都不必要。
季攸在李一北看来就是个被宠坏的小孩,比起李越格许肖廷那种小小年纪就很有心机的**简直要算可爱了,至少那份嚣张肆意天然无害。
军训到一半时季攸借口生病带着李一北逃了一天的训练。季攸换回刚入校时那身招摇的衣服,要带李一北游北京。
十年的时间放在任何一个城市都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北京更是如此。出了校门,入目的街景需要从记忆最深处挖掘才能感觉熟悉。
他在北京待过将近八年的时间,他所在的学校离x大并不远,他曾经频繁出入这里,坐在图书馆前的台阶上听着歌等李越格放学一起去吃饭。
记忆里北京的晴天似乎特别的多,他喜欢逃了课来这边等李越格下课,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都很少觉得漫长,看着秒针一个一个走动,心情都跟着雀跃。
那是他们相处的最愉快的两年,在外秒租了房子住在一起,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腻在一起,悠闲惬意,挥霍激.情,在公寓每个角落不分时间地做|爱。
那种彼此深爱的错觉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让人唏嘘,如同一场奢华的梦境,醒来之后只为自己的沉溺觉得羞耻。
曹琛站在边上幸灾乐祸地大笑。
那天晚上两个刚认识的人睡在一张床上,早上醒来曹琛八爪鱼一样缠在他身上,睡相很孩子气。
邵颐并不会轻易讨厌一个人,平时也没什么亲近的朋友,和曹琛的相识让他觉得自己也能交一个朋友。
再在学校里相遇时邵颐就会主动和他打招呼,曹琛并不太热情,他身边总是众星捧月的跟着一群人,并不缺谁给他一个笑脸,偶尔无聊才会去逗一下书呆子邵颐。
邵颐很认真地交着这个朋友,就连曹琛第一次恶作剧地吻他,也没觉得他们的关系会朝着不可预期的方向恶化。
对那个吻他一直记得很清晰,舌尖伸进嘴里,含住他的舌就是用力的吮吸,脸上甚至有睫毛扫过的感觉。他被吻得发蒙,忘了反应。曹琛离开他的唇,又凑上来啧啧有声地亲了几下,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回味还是得意,眼睛里尽是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感觉还不坏。”
直到高一的那个暑假被锁在教室里侵犯,那种被朋友背叛的感觉才世界倾覆一样压下来,毁掉了他曾经一直相信的很多东西。
火车第二天到站,北京的空气一如既往的差,吸入鼻腔似乎都能感觉到灰尘。
李一北找了一家银行取钱,那里面除了他带够的学费和生活费,剩下的两万是李越格以前打在里面的。
他把剩下的钱转到了邵颐卡里,“这钱也不是我的,就当是借你的,不用着急还。”
邵颐没立场拒绝,他现在需要钱,和曹琛没有关系的钱。
两人在公交车站分道扬镳,排队报道花去了很长时间,他最后一个到寝室,铺好床铺后一点说话的**都没有,和新室友打完招呼后就洗澡睡觉了。
接下来军训过的不是太舒服,九月的天气依旧闷热干燥,穿着密不透风的衣服,能感觉汗水在身上淌,晚上洗澡了就只想在床上挺尸体。
寝室里另外三室友都是北京人,一口的京片子,能侃能说,每次聊起天来都没人能插上话。
睡李一北床头的男生叫季攸,是个和文雅名字完全不相称的流氓,外表不错,长了一双勾人的凤眼,不开口说话时穿一身迷彩服站在人群里也是光彩夺目的一景。
虽然是在大学,而且是在北京,但是二世祖的密集程度绝对比不上孜遥那个小小的四中,季攸这种做派招摇的人一时间还很难找到组织,每天被异样目光鄙弃的异常现象伤到了季少爷厚比城墙的自尊心,一边不屑周围泥腿子小市民的同学,一边寻找能和自己一起逍遥**的同阶级战友。
于是很快目标锁定在室友李一北身上。
李一北属于那种第一次见面很容易给人深刻印象的人,眉眼俊秀,一身江南烟雨的诗人气质,比起这个年纪不修边幅的男生,精致得有点不食烟火的样子。但是接触下来第一印象似乎并不太可靠,李一北并不是他以为的那种有钱小孩,有时候奢华,有时候又显得穷酸,那双漂亮眼睛里甚至有着成熟的世故。
不过这些并不妨碍他和这个人凑一起,因为在别人看来他们是一类人,而且相处的过程中也没什么不愉快,他那些离经叛道的行为看在李一北眼里似乎也再寻常不过。这种无所顾忌的感觉非常妙,一点伪装都不必要。
季攸在李一北看来就是个被宠坏的小孩,比起李越格许肖廷那种小小年纪就很有心机的**简直要算可爱了,至少那份嚣张肆意天然无害。
军训到一半时季攸借口生病带着李一北逃了一天的训练。季攸换回刚入校时那身招摇的衣服,要带李一北游北京。
十年的时间放在任何一个城市都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北京更是如此。出了校门,入目的街景需要从记忆最深处挖掘才能感觉熟悉。
他在北京待过将近八年的时间,他所在的学校离x大并不远,他曾经频繁出入这里,坐在图书馆前的台阶上听着歌等李越格放学一起去吃饭。
记忆里北京的晴天似乎特别的多,他喜欢逃了课来这边等李越格下课,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都很少觉得漫长,看着秒针一个一个走动,心情都跟着雀跃。
那是他们相处的最愉快的两年,在外秒租了房子住在一起,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腻在一起,悠闲惬意,挥霍激.情,在公寓每个角落不分时间地做|爱。
那种彼此深爱的错觉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让人唏嘘,如同一场奢华的梦境,醒来之后只为自己的沉溺觉得羞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