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初试啼声 第三十三章 谚云立于路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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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债务一律改为二百五十年内还清,并且取消一切利息”。这就是赤裸裸地赖账,因为当时借款的利息很高,而且是以年为单位的利滚利计算(驴打滚式的高利贷),债主们损失巨大,群情激愤、鼓噪大喊、痛哭者众多,有人跑过去抓住调所的衣襟,声泪俱下的请求调所改写借据。
债主当然不满意了,继续吵闹,调所拿出太刀扔在地板上,威胁说:“借据是一字不能改的,谁有不满就拿刀把我砍了吧”。商人们闹了一天,最后含恨离去。
调所派人通知藩内的债主,“只要同意条件,我就回报以提拔一人当武士”,藩内的商人借款金额比较小,而且身家性命都捏在调所手中,就都同意了这个条件。
至于藩外的欠款,多数为大商人,调所鞭长莫及没办法,大坂的商人告到了大坂奉行所,江户的商人告到了江户奉行所。
此时重豪还活着,当时在位的十一代幕府将军德川家齐是他的女婿,而且重豪通过联姻势力很大,他还派人重金贿赂当时的各位老中和幕府高级官吏,所以两处奉行所的官员百般推诿,因为原来的借据都被调所一把火烧掉了,官员们以“证据不足”迟迟不宣判,最后舆论哗然,幕府下令呵斥了萨摩藩,萨摩藩又献给幕府重金,于是打了半天嘴皮子官司后,作为中间人的大坂商人出云屋孙兵卫被作为主要责任人关押起来,调所广乡毫发未伤,萨摩藩也安然无恙。
后来出云屋孙兵卫被发配到萨摩的海岛,当时是十代家主岛津齐兴当政,齐兴赐给孙兵卫武士的身份,他改名为滨松孙兵卫。
这样,萨摩藩就摆脱了巨额外债的压力。
萨摩藩赖账事件发生在1832年到1833年之间,有了萨摩藩做开路榜样,1838年至1839年佐贺藩也效仿“先贤
”,佐贺藩债务处理代表锅岛茂真也签订了同样的还款条件,“大坂的债主同意将债务的四分之三作为献金,而在五年内回收四分之一;江户的债主同意免除二成到五成的欠款而在五年收回剩余部分;长崎的债主同意佐贺藩在七十年内逐步还款。”
之后,1843年长州推出了“三十七年赋皆济仕法”。
当时是 “天保凶作”(1833年—1839年)肆虐的时候,整个扶桑都闹饥荒,一揆起义不断,幕府和各藩财政都出现了大问题,大商人都受到了压制,所以萨摩岛津家侥幸逃脱了惩罚。
调所广乡主持的萨摩藩“天保改革”的其它内容有:
一、奖励国产。
设立“三岛方”,严管三岛(奄美大岛、德之岛和喜界岛)的黑砂糖专卖。据说天保元年至天保十年,产糖一亿二千万斤,值金二百三十五万两。 萨摩藩的特产黑砂糖,为藩经济恢复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缓和了萨摩藩与商人之间的关系。
此外,尝试种植烟草、油菜籽、芝麻、香菇、郁金香等等,投资稻米、陶瓷、生蜡、蔬菜、棉花、朱粉、中药、牛马、胡麻、纸张、硫磺、樟脑、萨摩芋、黑豚、芋头烧等生产,并对有名的特产都实行专卖制度,积极参与大坂的各藩商品交易。
二,扩大原有的那霸走私。
调所主持下,萨摩藩建立了“虾夷地(北海道)—金泽—鹿儿岛—那霸”的走私路线,从虾夷地收取俵物(海参干、鱼翅和鲍鱼干)和萨摩的银、铜及其它特产运到那霸换取中华商人的丝绸、药材、染料等特产,大发横财。
三、制造劣币。
据说在调所主持下萨摩藩私设造币工场,铸造含银量不足的劣币,整个幕末时期萨摩铸造的各种劣币价值金二百九十万两。
四、厉行节约。
在家主齐兴的支持下取消了岛津重豪的多项政策,精简官员,规定除了水利建设、道路桥梁维护等支出外,其他费用一律消减。严禁藩内公务宴请,官方的节日庆祝活动也一律取消。同时减少江户的萨摩藩邸规模,削减外派人员,降低参觐交代的费用。
五,田租的收取方式从检见法改为定免法。
检见法是根据每年的收成制定田租的征收数量,定免法是也就是平均过去五年或十年的收成定下今后五年或十年的地租。
调所在1832年开始主政,之后发生了天保凶作(1833年至1839年),定免法给乡士和农民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不断外逃,甚至有乡士抛弃武士身份全家外逃的现象。
六,严格处理各种贪污行为。
调所执政以前,萨摩藩的税务官经常多收田租和各种杂税,调所上任后对此严加查处,减轻了农民和町民的负担。
七,学习西洋兵制,购买新式武器,设立军工厂,尝试制造新式火枪和西洋火炮。
经过改革,萨摩藩的财政收入迅速扭亏为盈,天保凶作结束后经济迅猛发展,传闻到1843年萨摩藩的储备金已高达到金二百五十万两。
但调所执政行事严苛,有时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律高压,做法实行一刀切,这点和佐贺改革大为不同,为了完成调所制订的目标,藩所、诸分家和各乡不得不采取一系列减薪和加税的措施,这使下层藩士和百姓全部陷入生活困境。
大久保家的困境也与此大有关联。讽刺的是,日后大久保利通在维新政府的执政风格与此时的调所广乡一般无二。
,剩下的债务一律改为二百五十年内还清,并且取消一切利息”。这就是赤裸裸地赖账,因为当时借款的利息很高,而且是以年为单位的利滚利计算(驴打滚式的高利贷),债主们损失巨大,群情激愤、鼓噪大喊、痛哭者众多,有人跑过去抓住调所的衣襟,声泪俱下的请求调所改写借据。
债主当然不满意了,继续吵闹,调所拿出太刀扔在地板上,威胁说:“借据是一字不能改的,谁有不满就拿刀把我砍了吧”。商人们闹了一天,最后含恨离去。
调所派人通知藩内的债主,“只要同意条件,我就回报以提拔一人当武士”,藩内的商人借款金额比较小,而且身家性命都捏在调所手中,就都同意了这个条件。
至于藩外的欠款,多数为大商人,调所鞭长莫及没办法,大坂的商人告到了大坂奉行所,江户的商人告到了江户奉行所。
此时重豪还活着,当时在位的十一代幕府将军德川家齐是他的女婿,而且重豪通过联姻势力很大,他还派人重金贿赂当时的各位老中和幕府高级官吏,所以两处奉行所的官员百般推诿,因为原来的借据都被调所一把火烧掉了,官员们以“证据不足”迟迟不宣判,最后舆论哗然,幕府下令呵斥了萨摩藩,萨摩藩又献给幕府重金,于是打了半天嘴皮子官司后,作为中间人的大坂商人出云屋孙兵卫被作为主要责任人关押起来,调所广乡毫发未伤,萨摩藩也安然无恙。
后来出云屋孙兵卫被发配到萨摩的海岛,当时是十代家主岛津齐兴当政,齐兴赐给孙兵卫武士的身份,他改名为滨松孙兵卫。
这样,萨摩藩就摆脱了巨额外债的压力。
萨摩藩赖账事件发生在1832年到1833年之间,有了萨摩藩做开路榜样,1838年至1839年佐贺藩也效仿“先贤
”,佐贺藩债务处理代表锅岛茂真也签订了同样的还款条件,“大坂的债主同意将债务的四分之三作为献金,而在五年内回收四分之一;江户的债主同意免除二成到五成的欠款而在五年收回剩余部分;长崎的债主同意佐贺藩在七十年内逐步还款。”
之后,1843年长州推出了“三十七年赋皆济仕法”。
当时是 “天保凶作”(1833年—1839年)肆虐的时候,整个扶桑都闹饥荒,一揆起义不断,幕府和各藩财政都出现了大问题,大商人都受到了压制,所以萨摩岛津家侥幸逃脱了惩罚。
调所广乡主持的萨摩藩“天保改革”的其它内容有:
一、奖励国产。
设立“三岛方”,严管三岛(奄美大岛、德之岛和喜界岛)的黑砂糖专卖。据说天保元年至天保十年,产糖一亿二千万斤,值金二百三十五万两。 萨摩藩的特产黑砂糖,为藩经济恢复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缓和了萨摩藩与商人之间的关系。
此外,尝试种植烟草、油菜籽、芝麻、香菇、郁金香等等,投资稻米、陶瓷、生蜡、蔬菜、棉花、朱粉、中药、牛马、胡麻、纸张、硫磺、樟脑、萨摩芋、黑豚、芋头烧等生产,并对有名的特产都实行专卖制度,积极参与大坂的各藩商品交易。
二,扩大原有的那霸走私。
调所主持下,萨摩藩建立了“虾夷地(北海道)—金泽—鹿儿岛—那霸”的走私路线,从虾夷地收取俵物(海参干、鱼翅和鲍鱼干)和萨摩的银、铜及其它特产运到那霸换取中华商人的丝绸、药材、染料等特产,大发横财。
三、制造劣币。
据说在调所主持下萨摩藩私设造币工场,铸造含银量不足的劣币,整个幕末时期萨摩铸造的各种劣币价值金二百九十万两。
四、厉行节约。
在家主齐兴的支持下取消了岛津重豪的多项政策,精简官员,规定除了水利建设、道路桥梁维护等支出外,其他费用一律消减。严禁藩内公务宴请,官方的节日庆祝活动也一律取消。同时减少江户的萨摩藩邸规模,削减外派人员,降低参觐交代的费用。
五,田租的收取方式从检见法改为定免法。
检见法是根据每年的收成制定田租的征收数量,定免法是也就是平均过去五年或十年的收成定下今后五年或十年的地租。
调所在1832年开始主政,之后发生了天保凶作(1833年至1839年),定免法给乡士和农民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不断外逃,甚至有乡士抛弃武士身份全家外逃的现象。
六,严格处理各种贪污行为。
调所执政以前,萨摩藩的税务官经常多收田租和各种杂税,调所上任后对此严加查处,减轻了农民和町民的负担。
七,学习西洋兵制,购买新式武器,设立军工厂,尝试制造新式火枪和西洋火炮。
经过改革,萨摩藩的财政收入迅速扭亏为盈,天保凶作结束后经济迅猛发展,传闻到1843年萨摩藩的储备金已高达到金二百五十万两。
但调所执政行事严苛,有时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律高压,做法实行一刀切,这点和佐贺改革大为不同,为了完成调所制订的目标,藩所、诸分家和各乡不得不采取一系列减薪和加税的措施,这使下层藩士和百姓全部陷入生活困境。
大久保家的困境也与此大有关联。讽刺的是,日后大久保利通在维新政府的执政风格与此时的调所广乡一般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