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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的确有着惊才绝艳的本事,救死扶伤,勘察真相,开棺验尸,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成功“勾引”晋王,似乎天下女子没做过没敢做的事她都做过了也做成功了。
这样的女人,如若不计较之前的名声,她无疑是这天下独一无二的,也是与晋王殿下最为相配的。
茶楼说书先生不知从哪儿找来的素材,竟把百里长歌和叶痕从小到大的青梅事迹抖出来,当然,尴尬部分自然是磨圆了,磨滑了往好处说,尤其是相思豆那一段描绘得惟妙惟肖,听得百姓们一愣一愣的,随即人人恍然。
哦,原来晋王殿下和长歌小姐是青梅竹马,祝福祝福!
哦,原来晋王殿下和长歌小姐终于修成正果,恭喜恭喜!
是以,红豆这东西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了大梁的潮流,青年男女之间若无红豆作为信物便是不信任,不爱重对方。
当然,这是后话。
百里长歌听着秋怜说外面的事时,气得直翻白眼。
不就是成个婚,叶痕有必要如此张扬让人把他们俩从小到大的好的事迹抖出来?
百里长歌指天怒骂,叶痕你丫的有种让人抖出来我们俩如今是复婚!
时光在沙漏里悄悄流逝,不知不觉来到大婚前一晚。
子时,帝京被沉黑夜幕笼罩,一片沉寂,却有一骑,从遥远的西北方向一直响彻到北城门口。
守城将领探头一看,来人一身藏青色缎织软袍,风尘仆仆,从他本人的虚弱程度和身下马儿的疲累来看,似乎是日夜兼程跑来的。
守城将领看着下面虽然累极却依然身板挺直的人,高声问:“来者何人?”
马背上的人抬头,一双冰冷的眸盯得守城将领心脏突突跳。
“南豫来使,携国君手书欲参拜皇太孙殿下,望将军速速开城门!”
将领为难地看了一眼来使,“如今子时,城内早就宵禁了,使者大人若要参拜太孙殿下,得等五更开城门。”
“本使有万分火急之事。”使者坐在马背上拱了拱手。
将领视若不见,怒吼道:“大梁的城门规定了酉时关,寅时开,便是你有天大的事儿,如今还不到开城门的时辰,你也得等着!”
来使目光一寒,单手携了掌风将手里的通关文牒往上一扔,直直砸在方才说话的将领头上。
通关文牒虽轻,来使却带了几分内力,守城将领被砸得晕头转向。
旁边有人提醒他,“将军,这是南豫来使,恐怕不得轻易得罪,要不属下这就进宫去禀报吧!”
将领揉着脑袋站起来,面上沉冷了几分,单手一扬阻止转身欲下城墙进宫的士兵,然后对着下面大喊,“既然阁下是南豫来使,那么请把国书交上来,本将自会让人带着进宫给皇太孙过目,倘若皇太孙愿意见你,他会让人回来宣旨开城门的!”
来使咬了咬牙,虽有十万火急的事,可目前要见到皇太孙似乎只有这个办法,无奈地叹了一声气,来使将国书交到了士兵手中。
士兵接过,立即找来马匹连夜去皇城。
哒哒马蹄声在寂静的大街上格外刺耳。
一个时辰后,通过层层传递,南豫国书来到重华殿,彼时叶天钰早已经在寝殿弥安殿歇下,他因病常年睡眠浅,殿外离落才在接国书时闪了一下身影他就被惊醒了。
“离落,发生了何事?”叶天钰从床榻上披衣坐起来,立即有小宦官进了内殿点燃灯火。
离落跟了皇太孙多年,早就知晓他睡眠浅,却没想到自己已经够小心翼翼还是将他惊醒。
捏紧了刚到手的国书,离落无声叹气后缓缓推开门走进内殿,低声道:“殿下,南豫今夜有来使。说有重要的事见殿下您。”
叶天钰的眸子越过桌案上闪烁的烛光,直直定在离落手上,“那便是南豫国书吗?”
离落点点头。
“拿过来我看吧!”叶天钰伸出手。
“殿下……”离落摇摇头,后退一步,“如今夜深,您自当好好休息,现在可不是上朝时辰更不是处理政务的时辰。”
“万一南豫真的有急事呢?”叶天钰挑眉,随即眸光黯然下来,“再说了,她马上就要大婚了,我如何睡得着?”
离落听得出来皇太孙说的是百里长歌,再度无声叹息,他劝慰道:“是啊,长歌小姐明日便大婚了,您今夜若是不好好休息,明日哪有精神出席她的婚礼?”
想到自己曾经的未婚妻就要坐上皇叔的花轿,叶天钰再没有看国书的心思,烦闷地摆摆手,“你退下去吧!”
只要不看国书,连夜为国事操劳便好。
离落闻言,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又小心翼翼试问,“那殿下您?”
“退下!”叶天钰面色冷寂下来,声音冰冷得让人发寒。
离落讨了个无趣,识相地退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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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时分,睡意朦胧的百里长歌就被秋怜轻声唤醒。
“大小姐,该起床上妆了。”
“怎么这么早?”百里长歌皱眉咕哝一声,她原以为怎么也得天亮才起床,没想到这才几点就被叫醒。
看着百里长歌一副死也要赖在床上的样子,秋怜忍俊不禁,“您还嫌早呢,红月都在外面等候好久了。”
百里长歌猛然醒悟,她险些忘了,今日自己出嫁没个梳头的娘,红月理应帮她梳头的。
腾地从床上坐起来,百里长歌打着呵欠坐到铜镜前。
秋怜打开门,百里长歌便感觉到不下于二十个人的气息,她嘴角一抽,猛地回头,就见到红月身后跟着一帮衣着华丽的贵妇人。
从她们言谈之间的称呼,百里长歌隐约猜得出来这些就是纳征之日没来得及赶来的百里家族人。
纳征时没来得及赶来,如今出嫁,这些人理应是要来的。
红月虽然也是头一次见到宗族里的妇人,却笑得极为热络,为那二十几个妇人介绍,“这位就是大小姐。”
众人见到百里长歌,先是盈盈下拜,待起身见到她容貌时皆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早就听说外出十年归府的大小姐惊艳绝伦,却没想到今日一见才知真人比传言好看。
“各位婶婶,请坐!”百里长歌站起来,笑着做了个“请”的姿势。
贵妇人们先给百里长歌说了一堆祝福的吉祥话,这才依次坐下。
百里长歌心中嘀咕,成个婚怎么这么麻烦,叶痕竟将这些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的族中妇人全都请来了!
秋怜看出了她的不快,低声笑道:“大小姐,您还生闷气呢,晋王殿下这两日指不定累成了什么样子,您还不想着心疼心疼他?”
“那是他应该的!”百里长歌哼哼道。
嘴里虽然这么说,但心中却还是替他担忧。
已经快三天没见面了,也不知他如何了,旧疾有没有复发过?
府中换上喜庆衣服的婢女端着凤冠霞帔和上妆的一应物事进来后,红月亲自扶百里长歌去早就准备好的浴桶里沐浴。
过后亲自帮她擦干头发,这才从托盘里拿过梳子替她梳头,嘴里笑道:“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二梳梳到尾,比翼共双飞。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有头有尾,富富贵贵。”
听着滚滚而来的吉祥话,百里长歌恍惚了眼睛。
她和叶痕从小认识,青梅竹马,十多年前埋下的誓言在百草谷支离破碎,直到今天才终得圆满。
他对她,真的是倾尽了整颗心,不管中间发生了多少事,他依旧不忘初心。
他曾说:能得到你亲口承认喜欢,已经是上天赐予我最好的礼物,我希望你对我的心永远停留在今天的这种怦然心动,每天都好像刚认识一样,爱是一种毒,一旦染上,此生无解,我不要你中毒太深,只要你一直陪在我身边,一直保持着这种“喜欢”便好。
他说:你出一成喜欢待在我身边,我出九成深爱锁住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宝,我少出了一成,明明是赚到了,怎么会累呢?
他说:追你要花很多时间,我还不如把下一世追你的时间留给这一世,好好陪你。
他说:我能给你这辈子唯一一次的大婚,还能给你一隅没有斗争算计的安静天地。
再广袤的天也会有黑夜到来的时候,他问,长歌,你可愿在疲累的时候放下所有戒备躺在我怀里安眠?
我愿!
这两个字,她在很久以前就藏在心中了,可是那个时候说不出,总觉得自己与叶痕之前存在着一层无形的隔阂,总觉得自己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喜欢叶痕。
直到他旧疾复发,直到大祭司告诉她,她所有悲伤的情绪会牵引着他心脏上那道伤口。
她痛一分,他痛十分甚至百分。
那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叶痕对她的爱已经超出了九成,超出了她对于男女之间爱恋的所有认知。
无名祠一案中,她选择了放过他的杀子仇人百里若岚而获得驸马陈亭的秘辛。
他的包容已经不是一个“爱”字可以概括。
这个男人,爱她入骨!
百里长歌眼眶一酸,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做过最混蛋的事就是不信任他。
第一次不信任,自己竟亲手杀了他,虽然那段回忆她至今无法记起来,可每夜梦中的疼痛她怎么也忘不了。
第二次不信任,她自以为是地离开滁州行宫,最后傻到玩自杀,那个时候,叶痕的疼痛想必已经到了极致吧?
第三次不信任,她毫不犹豫弃了他和嘟嘟,选择驸马的秘辛。
然而,即便她做了这么多混蛋的事儿,他还是一如往常。
他曾经说:不好听的那些话,你还没说完我就已经忘记了,我只会记得你的好,记得你说过的那些好听的话。
眼眶这一酸,眼泪就滚了下来。
正在梳头的红月见了,不由笑道:“长歌你这是等不及所以哭了?”
“可不是嘛!”百里长歌恨恨道:“终于等到他许诺十里锦红这一天,终于等到可以随意欺负他的这一天,你们动作还这么慢,我都急哭了。”
她这一说,满堂的华服妇人掩唇笑了起来。
红月低笑一声,将最后一支金钗插好,好笑道:“莫急莫急,娘替你上妆。”
“可不可以不要?”百里长歌闻见脂粉的味道,不由得皱了眉。
红月赶紧道:“今日是出嫁的大日子,你可不能皱眉,我知你平素不上妆,所以亲自挑选了味道淡些的脂粉,你忍一忍就过去了。”
百里长歌原想叹气,但一想到叹气铁定又会被指责,她只得应承地点点头。
一个时辰后,新娘妆化好,秋怜将装了凤冠霞帔的托盘端过来,红月伸手将嫁衣取出来给她换上。
百里长歌从屏风后出来时,所有人都石化在原地。
冠绝天下,仅有一匹的“倾世红”锦缝制成的嫁衣,将这有些昏暗的房间内映射得华光溢彩,锦缎松软丝滑,质地绝佳,衣服尺码不大不小刚好合适。
重冠之上,两只翠凤衔珠,那珠子轻盈通透,烛火下幽光散漫,两边垂金色流苏。
果真是“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
百里长歌今日施了粉黛,绝美的容颜在大红嫁衣的衬托下更显得风华绝代,遗世独立。
她站在铜镜前,看着叶痕亲自为她设计的嫁衣,唇角不经意勾出一丝笑。
“美,简直太美了!”红月站到一旁忍不住赞叹,族中妇人们也跟着惊叹起来。
“那是当然。”秋怜附和道:“还算晋王殿下眼光不错,否则哪里娶得到我们惊才绝艳的大小姐?”
贵妇人们连忙点头称是。
百里长歌抿唇而笑,若是让这些人知道小的时候是她先招惹的晋王,她们指不定眼珠子都会给惊得掉下来。
红月拿了盖头,嘴里道:“长歌你快坐下,我帮你把这个盖上,你就好好等着晋王殿下的花轿临门吧!”
百里长歌偏头看了一眼天色,问:“他大概什么时辰来?”
红月道:“本朝制度,亲王大婚,迎接新娘之前须得前往新娘家宗祠祭拜一番,我方才进来替你梳头的时候侯爷就已经带着人出去了,想必如今这个时辰,晋王殿下已经到了宗祠,倘若路上不耽误的话,应该再过一个时辰就可以到了。”
红月说完,手中的盖头就要往她头上放。
百里长歌伸手阻止,又问她:“我看你似乎忙着去做什么事?”
红月笑道:“等晋王殿下花轿临门的时候,我们要以三道茶接待他,你这么个风华绝代的人儿,总不能轻易就被他给娶了过去不是?”
百里长歌暗笑,这哪里是三道茶接待,分明就是想出难题刁难叶痕。
不过这样也好,要让他时刻记得她可不是随意就能娶进门的女人。
不再说话,百里长歌任由红月盖上了盖头。
与族中妇人打过招呼以后,红月抬步出了门朝着热闹非凡的前厅走去。
“大小姐,你紧不紧张?”红月走后,秋怜走过来悄悄问她。
百里长歌低低一笑,心中腹诽她跟叶痕都老夫老妻了,还有什么好紧张的?但一想到待会儿能亲眼见到叶痕穿大红喜袍前来接她,心中便有些期待和雀跃。
“大小姐你也太淡定了。”秋怜讶异道:“奴婢小的时候曾经见过族人大婚,新娘都紧张得不得了呢!”
“可我紧张不起来怎么办?”百里长歌无辜,她又不是和叶痕素未谋面,他们这是复婚!离了又结的那种复婚!紧张个屁!
秋怜抽了抽嘴角。
族中贵妇人们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百里长歌说着话。
不多时,外面闪下一个黑影,百里长歌从声音能听得出来,正是叶痕给她安排的隐卫之一。
“什么事?”原本大婚之日,这些人应该不会出现才对。
可这个人似乎来得很急,百里长歌心中涌上了不好的预感。
“启禀王妃,重华殿收到南豫国书,南豫皇后殡天,国君让大祭司和傅太子即刻启程回国。”
百里长歌面色骤变,霍然站起身,“你说什么?南豫皇后殡天了?”
隐卫肯定道:“是国书上说的。”
“那么,卿云哥哥和大祭司可有得到了消息?”百里长歌闭了闭眼睛。
“傅太子和大祭司以及南豫使者已经骑快马出城了。”隐卫答。
狠狠咬牙,百里长歌一把扯下头上的盖头,对秋怜吩咐,“把玉龙牵出来!”
秋怜大惊,“晋王殿下的花轿马上就要到了,大小姐您这是?”
“我要去送卿云哥哥!”
大小姐,的确有着惊才绝艳的本事,救死扶伤,勘察真相,开棺验尸,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成功“勾引”晋王,似乎天下女子没做过没敢做的事她都做过了也做成功了。
这样的女人,如若不计较之前的名声,她无疑是这天下独一无二的,也是与晋王殿下最为相配的。
茶楼说书先生不知从哪儿找来的素材,竟把百里长歌和叶痕从小到大的青梅事迹抖出来,当然,尴尬部分自然是磨圆了,磨滑了往好处说,尤其是相思豆那一段描绘得惟妙惟肖,听得百姓们一愣一愣的,随即人人恍然。
哦,原来晋王殿下和长歌小姐是青梅竹马,祝福祝福!
哦,原来晋王殿下和长歌小姐终于修成正果,恭喜恭喜!
是以,红豆这东西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了大梁的潮流,青年男女之间若无红豆作为信物便是不信任,不爱重对方。
当然,这是后话。
百里长歌听着秋怜说外面的事时,气得直翻白眼。
不就是成个婚,叶痕有必要如此张扬让人把他们俩从小到大的好的事迹抖出来?
百里长歌指天怒骂,叶痕你丫的有种让人抖出来我们俩如今是复婚!
时光在沙漏里悄悄流逝,不知不觉来到大婚前一晚。
子时,帝京被沉黑夜幕笼罩,一片沉寂,却有一骑,从遥远的西北方向一直响彻到北城门口。
守城将领探头一看,来人一身藏青色缎织软袍,风尘仆仆,从他本人的虚弱程度和身下马儿的疲累来看,似乎是日夜兼程跑来的。
守城将领看着下面虽然累极却依然身板挺直的人,高声问:“来者何人?”
马背上的人抬头,一双冰冷的眸盯得守城将领心脏突突跳。
“南豫来使,携国君手书欲参拜皇太孙殿下,望将军速速开城门!”
将领为难地看了一眼来使,“如今子时,城内早就宵禁了,使者大人若要参拜太孙殿下,得等五更开城门。”
“本使有万分火急之事。”使者坐在马背上拱了拱手。
将领视若不见,怒吼道:“大梁的城门规定了酉时关,寅时开,便是你有天大的事儿,如今还不到开城门的时辰,你也得等着!”
来使目光一寒,单手携了掌风将手里的通关文牒往上一扔,直直砸在方才说话的将领头上。
通关文牒虽轻,来使却带了几分内力,守城将领被砸得晕头转向。
旁边有人提醒他,“将军,这是南豫来使,恐怕不得轻易得罪,要不属下这就进宫去禀报吧!”
将领揉着脑袋站起来,面上沉冷了几分,单手一扬阻止转身欲下城墙进宫的士兵,然后对着下面大喊,“既然阁下是南豫来使,那么请把国书交上来,本将自会让人带着进宫给皇太孙过目,倘若皇太孙愿意见你,他会让人回来宣旨开城门的!”
来使咬了咬牙,虽有十万火急的事,可目前要见到皇太孙似乎只有这个办法,无奈地叹了一声气,来使将国书交到了士兵手中。
士兵接过,立即找来马匹连夜去皇城。
哒哒马蹄声在寂静的大街上格外刺耳。
一个时辰后,通过层层传递,南豫国书来到重华殿,彼时叶天钰早已经在寝殿弥安殿歇下,他因病常年睡眠浅,殿外离落才在接国书时闪了一下身影他就被惊醒了。
“离落,发生了何事?”叶天钰从床榻上披衣坐起来,立即有小宦官进了内殿点燃灯火。
离落跟了皇太孙多年,早就知晓他睡眠浅,却没想到自己已经够小心翼翼还是将他惊醒。
捏紧了刚到手的国书,离落无声叹气后缓缓推开门走进内殿,低声道:“殿下,南豫今夜有来使。说有重要的事见殿下您。”
叶天钰的眸子越过桌案上闪烁的烛光,直直定在离落手上,“那便是南豫国书吗?”
离落点点头。
“拿过来我看吧!”叶天钰伸出手。
“殿下……”离落摇摇头,后退一步,“如今夜深,您自当好好休息,现在可不是上朝时辰更不是处理政务的时辰。”
“万一南豫真的有急事呢?”叶天钰挑眉,随即眸光黯然下来,“再说了,她马上就要大婚了,我如何睡得着?”
离落听得出来皇太孙说的是百里长歌,再度无声叹息,他劝慰道:“是啊,长歌小姐明日便大婚了,您今夜若是不好好休息,明日哪有精神出席她的婚礼?”
想到自己曾经的未婚妻就要坐上皇叔的花轿,叶天钰再没有看国书的心思,烦闷地摆摆手,“你退下去吧!”
只要不看国书,连夜为国事操劳便好。
离落闻言,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又小心翼翼试问,“那殿下您?”
“退下!”叶天钰面色冷寂下来,声音冰冷得让人发寒。
离落讨了个无趣,识相地退了下去。
==
三更时分,睡意朦胧的百里长歌就被秋怜轻声唤醒。
“大小姐,该起床上妆了。”
“怎么这么早?”百里长歌皱眉咕哝一声,她原以为怎么也得天亮才起床,没想到这才几点就被叫醒。
看着百里长歌一副死也要赖在床上的样子,秋怜忍俊不禁,“您还嫌早呢,红月都在外面等候好久了。”
百里长歌猛然醒悟,她险些忘了,今日自己出嫁没个梳头的娘,红月理应帮她梳头的。
腾地从床上坐起来,百里长歌打着呵欠坐到铜镜前。
秋怜打开门,百里长歌便感觉到不下于二十个人的气息,她嘴角一抽,猛地回头,就见到红月身后跟着一帮衣着华丽的贵妇人。
从她们言谈之间的称呼,百里长歌隐约猜得出来这些就是纳征之日没来得及赶来的百里家族人。
纳征时没来得及赶来,如今出嫁,这些人理应是要来的。
红月虽然也是头一次见到宗族里的妇人,却笑得极为热络,为那二十几个妇人介绍,“这位就是大小姐。”
众人见到百里长歌,先是盈盈下拜,待起身见到她容貌时皆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早就听说外出十年归府的大小姐惊艳绝伦,却没想到今日一见才知真人比传言好看。
“各位婶婶,请坐!”百里长歌站起来,笑着做了个“请”的姿势。
贵妇人们先给百里长歌说了一堆祝福的吉祥话,这才依次坐下。
百里长歌心中嘀咕,成个婚怎么这么麻烦,叶痕竟将这些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的族中妇人全都请来了!
秋怜看出了她的不快,低声笑道:“大小姐,您还生闷气呢,晋王殿下这两日指不定累成了什么样子,您还不想着心疼心疼他?”
“那是他应该的!”百里长歌哼哼道。
嘴里虽然这么说,但心中却还是替他担忧。
已经快三天没见面了,也不知他如何了,旧疾有没有复发过?
府中换上喜庆衣服的婢女端着凤冠霞帔和上妆的一应物事进来后,红月亲自扶百里长歌去早就准备好的浴桶里沐浴。
过后亲自帮她擦干头发,这才从托盘里拿过梳子替她梳头,嘴里笑道:“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三梳梳到头,多子又多寿。再梳梳到尾,举案又齐眉。二梳梳到尾,比翼共双飞。三梳梳到尾,永结同心佩。有头有尾,富富贵贵。”
听着滚滚而来的吉祥话,百里长歌恍惚了眼睛。
她和叶痕从小认识,青梅竹马,十多年前埋下的誓言在百草谷支离破碎,直到今天才终得圆满。
他对她,真的是倾尽了整颗心,不管中间发生了多少事,他依旧不忘初心。
他曾说:能得到你亲口承认喜欢,已经是上天赐予我最好的礼物,我希望你对我的心永远停留在今天的这种怦然心动,每天都好像刚认识一样,爱是一种毒,一旦染上,此生无解,我不要你中毒太深,只要你一直陪在我身边,一直保持着这种“喜欢”便好。
他说:你出一成喜欢待在我身边,我出九成深爱锁住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宝,我少出了一成,明明是赚到了,怎么会累呢?
他说:追你要花很多时间,我还不如把下一世追你的时间留给这一世,好好陪你。
他说:我能给你这辈子唯一一次的大婚,还能给你一隅没有斗争算计的安静天地。
再广袤的天也会有黑夜到来的时候,他问,长歌,你可愿在疲累的时候放下所有戒备躺在我怀里安眠?
我愿!
这两个字,她在很久以前就藏在心中了,可是那个时候说不出,总觉得自己与叶痕之前存在着一层无形的隔阂,总觉得自己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喜欢叶痕。
直到他旧疾复发,直到大祭司告诉她,她所有悲伤的情绪会牵引着他心脏上那道伤口。
她痛一分,他痛十分甚至百分。
那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叶痕对她的爱已经超出了九成,超出了她对于男女之间爱恋的所有认知。
无名祠一案中,她选择了放过他的杀子仇人百里若岚而获得驸马陈亭的秘辛。
他的包容已经不是一个“爱”字可以概括。
这个男人,爱她入骨!
百里长歌眼眶一酸,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做过最混蛋的事就是不信任他。
第一次不信任,自己竟亲手杀了他,虽然那段回忆她至今无法记起来,可每夜梦中的疼痛她怎么也忘不了。
第二次不信任,她自以为是地离开滁州行宫,最后傻到玩自杀,那个时候,叶痕的疼痛想必已经到了极致吧?
第三次不信任,她毫不犹豫弃了他和嘟嘟,选择驸马的秘辛。
然而,即便她做了这么多混蛋的事儿,他还是一如往常。
他曾经说:不好听的那些话,你还没说完我就已经忘记了,我只会记得你的好,记得你说过的那些好听的话。
眼眶这一酸,眼泪就滚了下来。
正在梳头的红月见了,不由笑道:“长歌你这是等不及所以哭了?”
“可不是嘛!”百里长歌恨恨道:“终于等到他许诺十里锦红这一天,终于等到可以随意欺负他的这一天,你们动作还这么慢,我都急哭了。”
她这一说,满堂的华服妇人掩唇笑了起来。
红月低笑一声,将最后一支金钗插好,好笑道:“莫急莫急,娘替你上妆。”
“可不可以不要?”百里长歌闻见脂粉的味道,不由得皱了眉。
红月赶紧道:“今日是出嫁的大日子,你可不能皱眉,我知你平素不上妆,所以亲自挑选了味道淡些的脂粉,你忍一忍就过去了。”
百里长歌原想叹气,但一想到叹气铁定又会被指责,她只得应承地点点头。
一个时辰后,新娘妆化好,秋怜将装了凤冠霞帔的托盘端过来,红月伸手将嫁衣取出来给她换上。
百里长歌从屏风后出来时,所有人都石化在原地。
冠绝天下,仅有一匹的“倾世红”锦缝制成的嫁衣,将这有些昏暗的房间内映射得华光溢彩,锦缎松软丝滑,质地绝佳,衣服尺码不大不小刚好合适。
重冠之上,两只翠凤衔珠,那珠子轻盈通透,烛火下幽光散漫,两边垂金色流苏。
果真是“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
百里长歌今日施了粉黛,绝美的容颜在大红嫁衣的衬托下更显得风华绝代,遗世独立。
她站在铜镜前,看着叶痕亲自为她设计的嫁衣,唇角不经意勾出一丝笑。
“美,简直太美了!”红月站到一旁忍不住赞叹,族中妇人们也跟着惊叹起来。
“那是当然。”秋怜附和道:“还算晋王殿下眼光不错,否则哪里娶得到我们惊才绝艳的大小姐?”
贵妇人们连忙点头称是。
百里长歌抿唇而笑,若是让这些人知道小的时候是她先招惹的晋王,她们指不定眼珠子都会给惊得掉下来。
红月拿了盖头,嘴里道:“长歌你快坐下,我帮你把这个盖上,你就好好等着晋王殿下的花轿临门吧!”
百里长歌偏头看了一眼天色,问:“他大概什么时辰来?”
红月道:“本朝制度,亲王大婚,迎接新娘之前须得前往新娘家宗祠祭拜一番,我方才进来替你梳头的时候侯爷就已经带着人出去了,想必如今这个时辰,晋王殿下已经到了宗祠,倘若路上不耽误的话,应该再过一个时辰就可以到了。”
红月说完,手中的盖头就要往她头上放。
百里长歌伸手阻止,又问她:“我看你似乎忙着去做什么事?”
红月笑道:“等晋王殿下花轿临门的时候,我们要以三道茶接待他,你这么个风华绝代的人儿,总不能轻易就被他给娶了过去不是?”
百里长歌暗笑,这哪里是三道茶接待,分明就是想出难题刁难叶痕。
不过这样也好,要让他时刻记得她可不是随意就能娶进门的女人。
不再说话,百里长歌任由红月盖上了盖头。
与族中妇人打过招呼以后,红月抬步出了门朝着热闹非凡的前厅走去。
“大小姐,你紧不紧张?”红月走后,秋怜走过来悄悄问她。
百里长歌低低一笑,心中腹诽她跟叶痕都老夫老妻了,还有什么好紧张的?但一想到待会儿能亲眼见到叶痕穿大红喜袍前来接她,心中便有些期待和雀跃。
“大小姐你也太淡定了。”秋怜讶异道:“奴婢小的时候曾经见过族人大婚,新娘都紧张得不得了呢!”
“可我紧张不起来怎么办?”百里长歌无辜,她又不是和叶痕素未谋面,他们这是复婚!离了又结的那种复婚!紧张个屁!
秋怜抽了抽嘴角。
族中贵妇人们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百里长歌说着话。
不多时,外面闪下一个黑影,百里长歌从声音能听得出来,正是叶痕给她安排的隐卫之一。
“什么事?”原本大婚之日,这些人应该不会出现才对。
可这个人似乎来得很急,百里长歌心中涌上了不好的预感。
“启禀王妃,重华殿收到南豫国书,南豫皇后殡天,国君让大祭司和傅太子即刻启程回国。”
百里长歌面色骤变,霍然站起身,“你说什么?南豫皇后殡天了?”
隐卫肯定道:“是国书上说的。”
“那么,卿云哥哥和大祭司可有得到了消息?”百里长歌闭了闭眼睛。
“傅太子和大祭司以及南豫使者已经骑快马出城了。”隐卫答。
狠狠咬牙,百里长歌一把扯下头上的盖头,对秋怜吩咐,“把玉龙牵出来!”
秋怜大惊,“晋王殿下的花轿马上就要到了,大小姐您这是?”
“我要去送卿云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