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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亵渎祭司之戒
财宝:无
阵营:混乱邪恶
语言:马语。深渊语
进化:2次
类法术:火球术,臭云术,加术,轻灵术,黑暗术
天生武器:马蹄
天赋:恶魔震慑,恐惧灵光,邪恶灵光,疾奔跑,恶魔体质
正常形态:标准亚洲马
恶魔变异形态:体形变大1.5倍,力量加2,敏捷加5,体质加1,智力减4,感知减1,魅力减3。
看着这属性,刘逸飞呵呵的笑了。
很明显这头梦魔是由马地灵魂转化而来,虽然忘记了自己什么时候收了马的灵魂进来,不过这样也足够了,至少这梦魔的度不慢,都快赶上直升机的度了。
当然直升机的最高度是八十三米每秒,比梦魔的度要快上一些,但没有哪一架直升机是一直以最高度飞行的。
从来还没有骑过马地刘逸飞这时有点迫不及待了,出了亵渎祭司戒指后便招呼梦魔趴下,自己轻轻一迈腿就骑了上去。
这梦魔倒是十分地乖巧,貌似知道刘逸飞对于骑马是个初哥,四肢站立稳当之后,只是慢慢的小步前进。
刘逸飞也知道自己不懂骑术,自然也不敢催促梦魔疾快跑。
不过走了一会之后,刘逸飞记起一件重要地事情,貌似所有的坐骑背上都有一个马鞍,以防止骑手的大腿根部被马背磨坏。
但梦魔的后背却是柔软无比,比棉被还要柔软,刘逸飞想了想也就放弃了制作马鞍的决定。
这时的梦魔外形是采用的正常形态,标准的亚洲马型态,颜色选择的是白色,刘逸飞喜欢白色,唐僧不就是骑着白龙马么?也就选择了白色。
一周之后,刘逸飞骑着自己的白龙马出现在沙漠的边缘地带。
在烈日高照的沙漠中行进了一周,刘逸飞在地下久不晒太阳而变得白了起来的肤色也变得黑了起来,经过一周的骑术练习,刘逸飞也熟悉了骑马疾奔的度。
实际上,骑在梦魔的背上根本就不用费神去控马,只要控制好自己的平衡就可以了,毕竟作为梦魔的主人,刘逸飞与梦魔之间是有着心灵联系的,奔跑的度控制简直就与自己的双腿差不多,因此刘逸飞感觉比骑自行车还方便。
由于已近靠近了沙漠的边缘,刘逸飞很快便现了一个聚居的村庄,当然这个功劳主要应该是算作风巨灵的,光凭刘逸飞的肉眼,再走上两天也不一定能够现村落的。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破旧的村落,没有办法,任何靠近沙漠的地方都不可能是很繁华的,如果说将时间倒退数百年,商人还靠骆驼运输商品的丝绸之路时代,这些村落都是很繁华的,大批通过沙漠来往的商队会给这些村落带来大量的机会,不管是充当沙漠向导,商队的护卫,还是充当苦力,这些村落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村民没有赚钱的机会。
而现在的运输业是不可能通过沙漠来运输商品的了,不管是航空,还是航海都要比通过沙漠来得快捷方便,没有了商队的通过,也就没有了繁华的机会。
因此这些村落的破旧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轻轻的摸了摸右手食指上的语言戒指,刘逸飞平静了下激动的心情,驱动梦魔向着村庄行去,太久没有与人接触,面临即将回到人类社会,心中有些激动也是正常的。
至于刘逸飞右手食指上的语言戒指,则是刘逸飞考虑到语言不通的情况,耗费了一个语言通晓卷轴与一个巧言术卷轴而制造出来的。
在戴上这枚语言戒指后,刘逸飞即可说写且懂得所有的语言文字,对于这枚语言戒指,刘逸飞感觉比任何的戒指都要实用些,以后回到了y县,自己也算是精通各国语言的多样性人才了。
就在刘逸飞陶醉在自己白日美梦中的时候,一声尖锐的枪声将刘逸飞从美梦中惊醒,定眼一看,自己已经来到了村庄的大门口,两名小眼睛,塌鼻子,宽脸盘,面色晒得略黑的青年人一人端着一把ak47瞄准着自己。
区域:亵渎祭司之戒
财宝:无
阵营:混乱邪恶
语言:马语。深渊语
进化:2次
类法术:火球术,臭云术,加术,轻灵术,黑暗术
天生武器:马蹄
天赋:恶魔震慑,恐惧灵光,邪恶灵光,疾奔跑,恶魔体质
正常形态:标准亚洲马
恶魔变异形态:体形变大1.5倍,力量加2,敏捷加5,体质加1,智力减4,感知减1,魅力减3。
看着这属性,刘逸飞呵呵的笑了。
很明显这头梦魔是由马地灵魂转化而来,虽然忘记了自己什么时候收了马的灵魂进来,不过这样也足够了,至少这梦魔的度不慢,都快赶上直升机的度了。
当然直升机的最高度是八十三米每秒,比梦魔的度要快上一些,但没有哪一架直升机是一直以最高度飞行的。
从来还没有骑过马地刘逸飞这时有点迫不及待了,出了亵渎祭司戒指后便招呼梦魔趴下,自己轻轻一迈腿就骑了上去。
这梦魔倒是十分地乖巧,貌似知道刘逸飞对于骑马是个初哥,四肢站立稳当之后,只是慢慢的小步前进。
刘逸飞也知道自己不懂骑术,自然也不敢催促梦魔疾快跑。
不过走了一会之后,刘逸飞记起一件重要地事情,貌似所有的坐骑背上都有一个马鞍,以防止骑手的大腿根部被马背磨坏。
但梦魔的后背却是柔软无比,比棉被还要柔软,刘逸飞想了想也就放弃了制作马鞍的决定。
这时的梦魔外形是采用的正常形态,标准的亚洲马型态,颜色选择的是白色,刘逸飞喜欢白色,唐僧不就是骑着白龙马么?也就选择了白色。
一周之后,刘逸飞骑着自己的白龙马出现在沙漠的边缘地带。
在烈日高照的沙漠中行进了一周,刘逸飞在地下久不晒太阳而变得白了起来的肤色也变得黑了起来,经过一周的骑术练习,刘逸飞也熟悉了骑马疾奔的度。
实际上,骑在梦魔的背上根本就不用费神去控马,只要控制好自己的平衡就可以了,毕竟作为梦魔的主人,刘逸飞与梦魔之间是有着心灵联系的,奔跑的度控制简直就与自己的双腿差不多,因此刘逸飞感觉比骑自行车还方便。
由于已近靠近了沙漠的边缘,刘逸飞很快便现了一个聚居的村庄,当然这个功劳主要应该是算作风巨灵的,光凭刘逸飞的肉眼,再走上两天也不一定能够现村落的。
这是一个看上去很破旧的村落,没有办法,任何靠近沙漠的地方都不可能是很繁华的,如果说将时间倒退数百年,商人还靠骆驼运输商品的丝绸之路时代,这些村落都是很繁华的,大批通过沙漠来往的商队会给这些村落带来大量的机会,不管是充当沙漠向导,商队的护卫,还是充当苦力,这些村落都不会担心自己的村民没有赚钱的机会。
而现在的运输业是不可能通过沙漠来运输商品的了,不管是航空,还是航海都要比通过沙漠来得快捷方便,没有了商队的通过,也就没有了繁华的机会。
因此这些村落的破旧也是在情理之中了。
轻轻的摸了摸右手食指上的语言戒指,刘逸飞平静了下激动的心情,驱动梦魔向着村庄行去,太久没有与人接触,面临即将回到人类社会,心中有些激动也是正常的。
至于刘逸飞右手食指上的语言戒指,则是刘逸飞考虑到语言不通的情况,耗费了一个语言通晓卷轴与一个巧言术卷轴而制造出来的。
在戴上这枚语言戒指后,刘逸飞即可说写且懂得所有的语言文字,对于这枚语言戒指,刘逸飞感觉比任何的戒指都要实用些,以后回到了y县,自己也算是精通各国语言的多样性人才了。
就在刘逸飞陶醉在自己白日美梦中的时候,一声尖锐的枪声将刘逸飞从美梦中惊醒,定眼一看,自己已经来到了村庄的大门口,两名小眼睛,塌鼻子,宽脸盘,面色晒得略黑的青年人一人端着一把ak47瞄准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