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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生无所居。其三,造这样的苑囿,用马东西跑着,用车南北走着,还要挖深沟大渠,这是劳民伤财的事,以陛下一日之乐,来损害皇上无上的圣名,这是万万不可的。」东方朔的谏阻上林苑书写得真切感人,武帝读罢奏疏后,任东方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赐黄金百斤。然而武帝仍按吾丘寿王所上奏的那样,建造了上林苑。 隆虑公主的儿子昭平君是个骄奢淫逸的公子哥儿,娶了武帝的女儿夷安公主。其母怕自己死后,儿子闯祸犯罪,于是预先拿出黄金千斤、钱千万给**,赎他的死罪。隆虑公主去世后,儿子果然日益霸道,一天酒后杀了夷安公主身旁的仆人,被拘系在内官那里。因为他是皇亲国戚,不能随便惩处,廷尉于是把他交给武帝处置。武帝身旁的大臣都为他求情,说「他母亲已为他出了一笔钱,赎了他的死罪,陛下也答应过」。武帝说:「我那可怜的妹妹,年纪很大了才有这个儿子,生前还托付给我。」说看流下了眼泪。过了一会儿,他擦干了眼泪,又说:「法律是先帝制订的,如果是妹妹的关系破坏了先帝的规矩,我有何脸面进高帝的宗庙呢!如何去下对黎民百姓呢?」于是核准了对他外甥的惩处,同时武帝又悲伤地哭了起来。这时东方朔上前高高举起酒杯献酒道:「臣听说圣王为政,赏赐不避仇家,诛罚不分骨肉,如今您陛下遵循古训,所以四海之内兆民百姓都能各得其宜,这是天下的荣幸。今天,我捧了这杯酒,为皇上敬酒,冒着死罪,再拜万岁、万万岁!」武帝对他说:「古书上讲『该说话的时候才说话,这样人们才不会讨厌他』,今天的情景,是你应该上寿酒的时候吗?」东方朔说:「臣听说快乐过度了,阳气要溢满;悲哀过度了,阴气要减损。阴阳变了,心气就要动;心气既动,精神澳散,邪气乘虚而入,能够消忧解愁的最好是酒。所以我奉上寿酒,一来表明陛下公正无私,二来要解除你的悲哀。我不知忌讳,真是罪该万死!」这时东方朔已喝得酪盯大醉,在殿上小便,大臣们弹幼他「大不敬」罪,被下诏罢官,贬为庶人。后待诏在宦者署中,因对策有功,任中郎,赐帛百匹。 武帝的姑妈馆陶公主,亦叫窦太主,其夫堂邑侯陈平去世后,守寡多年,已五十多岁。一个卖珠宝的女子经常到她家去,还带了个十三岁的儿子董偃。董偃长得很漂亮,窦太主就把他留在身旁,教他御射术数。到了十八岁他已是个仪表堂堂的英俊少年。他与窦太主出则执辔,入则侍侧,关系非同一般,整个京师都知道他与窦太主的关系,叫他董君。 一天武帝到窦太主家做客,公主激动万分,亲自下厨做菜。武帝坐定后对姑妈说:「希望见见你的主人翁。」窦太主就把董偃引了出来。只见董雇头戴绿帽子,手套皮筒子,跟在公主的后面,对武帝说:「臣董偃,公主家的庖人,冒死叩拜皇上万岁!」武帝见他长得很美貌,也很喜欢,赏赐他很多东西,并喊他「主人翁」。从此,董偃经常与武帝斗鸡走狗,游猎踢球。由于他与武帝关系日趋亲热,董雇名声大噪,京城王公贵戚没有一个不认识他的。一天,武帝在宣室设酒宴款待窦太主和董偃。当他们要进入宣室时,东方朔执戟上前阻拦,对武帝说:「董偃有三个罪名可杀:他以人臣的名义,私侍公主,这是第一条死罪。败坏男女风化,搞乱婚姻礼制,有伤先王的制度,这是罪二;陛下正当壮盛之年,须积思放六经,留心于王事,追慕唐虞的政治,仰敬三代的教化,而董偃却不知依经书劝学,反而以靡丽为重,奢侈为称,尽狗马之乐,极耳目之欲,行邪枉之道,径淫辟之路,这是国家之大贼,社会之大害,这是他第三条死罪。」武帝听后,默不作声,过一会说:「我已经摆好酒宴,下次再改吧!」东方朔说:「不可以。宣室是先王的正殿,不是议论正当的国事,不能进去!正是这样,**的事情才渐渐消除下去。不要弄到这样的境地:竖貂教桓公**,后来终究和易牙一同为患;庆父缢死于莒国,鲁国方得安宁;管蔡诛灭了,同室方得治安。」武帝听罢说:「是的。」便下诏停摆酒宴于宣室,改摆在北宫。让董雇从东司马门进去,后又把它改称东交门。赏赐给东方朔黄金三十斤。从此,董偃逐渐失去了宠爱,三十岁就去世了。过了几年,偃太主也去世,董偃与她一起合葬在霸陵。 东方朔还是一个文学家,他的散文赋《答客难》,假设客人向作者问难,嘲笑他虽有「博闻辩智」,却难与苏秦、张仪的地位相比。然后便辩解道:「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岂可同哉!」战国之时,诸侯并争,「得士者强,失士者亡」,谈说之士,身处尊位,而如今天下一统,由朝廷掌握用人大权,贤与不肖没有区别。文章表达了知识分子在汉代大一统局面下才智无所施展的压抑感,暴露了统治者随意抑扬人才,致使贤愚不分的现实。作品采用说反话的形式,充满了牢骚不平之气。他的另一篇《非有先生论》,假托非有先生之口,发表「谈何容易」的感慨,也是抒写怀才不遇之情的作品。 东方朔的散文赋以上述两篇最著名。现存作品十八篇,以《七谏》、《答客难》最着。《七谏》借屈原的身世写自己的不遇,表白对国君的诚贞。《答客难》用滑稽口吻说明了专制君主愚弄臣下的把戏,反映了当时政治上的混乱。两篇虽不以赋标题。实际上却是赋体。属于神话传说的《神异经》、《海内十洲记》,虽题为东方朔撰,实际上是伪托。(未完待续)
葬,生无所居。其三,造这样的苑囿,用马东西跑着,用车南北走着,还要挖深沟大渠,这是劳民伤财的事,以陛下一日之乐,来损害皇上无上的圣名,这是万万不可的。」东方朔的谏阻上林苑书写得真切感人,武帝读罢奏疏后,任东方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赐黄金百斤。然而武帝仍按吾丘寿王所上奏的那样,建造了上林苑。 隆虑公主的儿子昭平君是个骄奢淫逸的公子哥儿,娶了武帝的女儿夷安公主。其母怕自己死后,儿子闯祸犯罪,于是预先拿出黄金千斤、钱千万给**,赎他的死罪。隆虑公主去世后,儿子果然日益霸道,一天酒后杀了夷安公主身旁的仆人,被拘系在内官那里。因为他是皇亲国戚,不能随便惩处,廷尉于是把他交给武帝处置。武帝身旁的大臣都为他求情,说「他母亲已为他出了一笔钱,赎了他的死罪,陛下也答应过」。武帝说:「我那可怜的妹妹,年纪很大了才有这个儿子,生前还托付给我。」说看流下了眼泪。过了一会儿,他擦干了眼泪,又说:「法律是先帝制订的,如果是妹妹的关系破坏了先帝的规矩,我有何脸面进高帝的宗庙呢!如何去下对黎民百姓呢?」于是核准了对他外甥的惩处,同时武帝又悲伤地哭了起来。这时东方朔上前高高举起酒杯献酒道:「臣听说圣王为政,赏赐不避仇家,诛罚不分骨肉,如今您陛下遵循古训,所以四海之内兆民百姓都能各得其宜,这是天下的荣幸。今天,我捧了这杯酒,为皇上敬酒,冒着死罪,再拜万岁、万万岁!」武帝对他说:「古书上讲『该说话的时候才说话,这样人们才不会讨厌他』,今天的情景,是你应该上寿酒的时候吗?」东方朔说:「臣听说快乐过度了,阳气要溢满;悲哀过度了,阴气要减损。阴阳变了,心气就要动;心气既动,精神澳散,邪气乘虚而入,能够消忧解愁的最好是酒。所以我奉上寿酒,一来表明陛下公正无私,二来要解除你的悲哀。我不知忌讳,真是罪该万死!」这时东方朔已喝得酪盯大醉,在殿上小便,大臣们弹幼他「大不敬」罪,被下诏罢官,贬为庶人。后待诏在宦者署中,因对策有功,任中郎,赐帛百匹。 武帝的姑妈馆陶公主,亦叫窦太主,其夫堂邑侯陈平去世后,守寡多年,已五十多岁。一个卖珠宝的女子经常到她家去,还带了个十三岁的儿子董偃。董偃长得很漂亮,窦太主就把他留在身旁,教他御射术数。到了十八岁他已是个仪表堂堂的英俊少年。他与窦太主出则执辔,入则侍侧,关系非同一般,整个京师都知道他与窦太主的关系,叫他董君。 一天武帝到窦太主家做客,公主激动万分,亲自下厨做菜。武帝坐定后对姑妈说:「希望见见你的主人翁。」窦太主就把董偃引了出来。只见董雇头戴绿帽子,手套皮筒子,跟在公主的后面,对武帝说:「臣董偃,公主家的庖人,冒死叩拜皇上万岁!」武帝见他长得很美貌,也很喜欢,赏赐他很多东西,并喊他「主人翁」。从此,董偃经常与武帝斗鸡走狗,游猎踢球。由于他与武帝关系日趋亲热,董雇名声大噪,京城王公贵戚没有一个不认识他的。一天,武帝在宣室设酒宴款待窦太主和董偃。当他们要进入宣室时,东方朔执戟上前阻拦,对武帝说:「董偃有三个罪名可杀:他以人臣的名义,私侍公主,这是第一条死罪。败坏男女风化,搞乱婚姻礼制,有伤先王的制度,这是罪二;陛下正当壮盛之年,须积思放六经,留心于王事,追慕唐虞的政治,仰敬三代的教化,而董偃却不知依经书劝学,反而以靡丽为重,奢侈为称,尽狗马之乐,极耳目之欲,行邪枉之道,径淫辟之路,这是国家之大贼,社会之大害,这是他第三条死罪。」武帝听后,默不作声,过一会说:「我已经摆好酒宴,下次再改吧!」东方朔说:「不可以。宣室是先王的正殿,不是议论正当的国事,不能进去!正是这样,**的事情才渐渐消除下去。不要弄到这样的境地:竖貂教桓公**,后来终究和易牙一同为患;庆父缢死于莒国,鲁国方得安宁;管蔡诛灭了,同室方得治安。」武帝听罢说:「是的。」便下诏停摆酒宴于宣室,改摆在北宫。让董雇从东司马门进去,后又把它改称东交门。赏赐给东方朔黄金三十斤。从此,董偃逐渐失去了宠爱,三十岁就去世了。过了几年,偃太主也去世,董偃与她一起合葬在霸陵。 东方朔还是一个文学家,他的散文赋《答客难》,假设客人向作者问难,嘲笑他虽有「博闻辩智」,却难与苏秦、张仪的地位相比。然后便辩解道:「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岂可同哉!」战国之时,诸侯并争,「得士者强,失士者亡」,谈说之士,身处尊位,而如今天下一统,由朝廷掌握用人大权,贤与不肖没有区别。文章表达了知识分子在汉代大一统局面下才智无所施展的压抑感,暴露了统治者随意抑扬人才,致使贤愚不分的现实。作品采用说反话的形式,充满了牢骚不平之气。他的另一篇《非有先生论》,假托非有先生之口,发表「谈何容易」的感慨,也是抒写怀才不遇之情的作品。 东方朔的散文赋以上述两篇最著名。现存作品十八篇,以《七谏》、《答客难》最着。《七谏》借屈原的身世写自己的不遇,表白对国君的诚贞。《答客难》用滑稽口吻说明了专制君主愚弄臣下的把戏,反映了当时政治上的混乱。两篇虽不以赋标题。实际上却是赋体。属于神话传说的《神异经》、《海内十洲记》,虽题为东方朔撰,实际上是伪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