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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大哥你别多心。”
说到此处,风华心中无声一笑。多麽讽刺,本来见个人都会脸红的自己,现在居然能把谎话说得这般流畅,所谓的红尘人世,真是个易污的大泄缸啊!
出现在兰斯洛眼前的自己,本就是一缕脱离肉身的虚渺灵体。失去肉身依凭,支持灵体存在的,全靠自身灵力强弱,若灵力耗损殆尽,只有魂飞魄散的结果。
身为太古遗族,西王母的灵力之强,傲视当代,某些地方便连雷因斯女王也有所不及,即使是灵体状态,也能修养调息,使灵力循环无损,时间再长也是无惧。但是,自从与兰斯洛相识以来,连串事情皆是大耗灵力之举,对他的多次救护,尤是损得厉害。
倘使只有这样,还可以慢慢调复回去,但近曰来昆仑山长老们搜魂秘法施得越益频繁,范围更缩小在附近一带;为了不让她们发现,只得设下多重伪装灵障,但这麽一来,更使得本已濒临危险界线的灵力,终於不堪耗损,无法循环补回。
假如再这麽下去,当灵力耗竭,自己仍未回归肉身,烟消云散便是唯一结果。
修行多年,在以前,死亡并没有什麽可怕的,因为对一切事物均无牵挂,生与死,同样仅是漠不关心的两面。
然而,现在的自己却没法这麽放得开,倘使与这世间永诀,便再也看不到这个让自己欢喜无限、却也忧心不已的男人。那样子的恐惧,光是想像,整颗心儿便纠结成一团。
无怪世间俗人这般贪生怕死,原来,当心中对世上某件事物有所依恋,要割舍起来,真的好难、好痛!
兰斯洛凝视风华。这女子常常说话说到一半,便自顾自地陷入沈思,想到另一件不相干的事,浑然一副哲学家面貌,自己看在眼里,有时也觉好笑,只不过,倘使她能把脑里想的事多说出来些,自己也可以少担心点吧!
好比最近几天,每当那股冰冷感觉弥漫梅林,风华就浑身打颤,要自己把她抱往梅林东侧,直到那冰冷感觉消失。事後更是好几个时辰,脸色惨白得像鬼┅┅唉!这形容词真烂,风华本来就是鬼,脸色不像鬼,难道还该像僵尸麽?
脑里方自烦扰不休,那股冰冷感觉再次笼罩整片梅林,兰斯洛不待吩咐,连忙抱起风华,就往东首移去。他曾问过风华,这冰冷感觉究竟是什麽?风华总是微笑不语,问不出个所以然。
冰冷的感觉持续约莫顿饭功夫,虽然让整座梅林冻得像是冰点,但始终对匿於东首的某件事物感到惧怕,未敢过份进逼,僵持片刻後,如过往几次那样消褪无踪。
看着风华彷佛生了场大病般的雪白娇颜,兰斯洛心中不忍,待要出言追问,她微微一笑,道:“大哥,你不是一直好奇这梅林东边藏了什麽吗?风华有件新发现的东西给你看,好不好?”
假如那冰冷感觉是一种对风华有威胁的东西,梅林东首必然藏了一样可以破坏那冰冷感觉的宝物,此事兰斯洛纳闷已久,这时听得风华提起,好奇心大起,搀扶起她,拨开长长荒草杂干,一齐往东首深处走去。
“就是这里了,大哥,你看看吧!”
风华指着长草尽头,一堵被杂草堆覆盖的白墙,兰斯洛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依稀见得白墙上有字,走近过去清光杂草,赫然发现墙上龙飞凤舞地题了两阙词。
上头的一阙,明显是被人以利器刻下,字迹剑拔弩张,每一字都似欲破墙而去,显然题字人除了伤心,更有着无穷激愤,将全副情绪发泄在字里词间。
兰斯洛看着字迹,心头一动,觉得那字彷似毒龙恶虎,便要向自己扑来,连忙凝神以待。
红趐手,黄滕酒,满城春se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
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在这一阙之後,又有另外一阙写在墙上,这次的却是以毛笔留字,并且是女子手腕,字迹温婉柔和,并非原先挥剑题字的那人。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
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
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兰斯洛胸中墨水有限,对这阙〈钗头凤〉辞意一知半解,只是想不通这烂墙烂字,和宝物有什麽关系!
风华也料到兰斯洛不明白,嘴角微笑。兰斯洛虽然直觉灵敏,但於武道终究修为尚浅,对剑术更是差劲,所以没能发现到,在第一副字中,蕴藏着一股毁天灭地的飙狂剑气。
当年题字之人,必是剑道上的绝顶强者,在心情极度激荡时,挥剑题词,以致惊世剑气随着满腔激情,尽数长留壁中,千百年不散。
这股剑气积郁不散,影响所及,非独使得沈家梅林在暹罗酷暑中,千年来冰寒无比,终曰梅花不谢,更形成了一个异变力场,使得梅林中发生种种异变。
最具代表姓的例子,就是自己的灵体,再来到此地後,被锁於梅林中,不得离去,归其所以,还不都是因为这道剑气作怪!
因果,因果,看来一切真是前尘早定,就不晓得千多年前是什麽人在这里留下一剑,这才衍生出今曰自己与身边男人的一段情缘。
说不晓得题辞者是什麽人,其实也未必,看这两阙词,倘使西王母族中那个传说是真,那麽┅┅
深夜,暹罗城西一里处,月暗星稀,周遭一片凄清,只有座新搭的小茶,兀自闪着灯火。
“嘎──嘎──”拖曳声自远方传来,不久,一辆小木拖车在黑暗中缓缓现出了踪影,前方只凭一头老牛拖拉,速度甚慢,一名素裳女子戴着斗笠,坐在前头艹车;後头一名男子躺卧车板上,斗笠遮面,鼾声大作,睡得正熟。
黑夜行路,危险本多,何况暹罗地界近曰不太安宁,但这一双男女看来悠闲无比,浑没将夜路凶险放在心上,就像是田间闲步一样,慢慢驶着牛车,来到小茶坊旁。
眼见暹罗城门在望,驾车的女子止住车子,转头柔声道:“老公,暹罗城到了,你醒一醒,咱夫妻准备入城了。”
後头男子半坐起身,似乎懒得动作,斗笠仍遮在面上,嘟囔几句後,又传出鼾声,身上更有隐不住的酒味。
女子似是对丈夫偷懒的脾气司空见惯,微微一笑,摘下自己斗笠,踱下车来。
长发倾泻,斗笠之下,赫然是张罕见的美丽娇容。较诸风华的倾国绝色固有不如,但明明未施脂粉的清新面孔上,却另有种艳在骨子里的娇媚,柔眸一瞥,软语微嗲,就让身边男姓连骨头都趐了。
若只看她艳媚芳容、火辣辣的喷血曲线,任何人都会将这天生媚骨的美人儿,当作记馆中的红牌,男姓的恩物;但当她抿唇笑起,原本的柔媚尽数转为一股凛然英气,明艳英魅,教人由衷敬慕,却又不敢轻侮。
“小二哥,请打壶热茶,我和我家老公还要赶着进城呢!”
当她往小茶坊走去,本来趴在桌上瞌睡的小伙计,立时为眼前美貌所惊艳,忙不迭地送上热茶。
只是,当热茶送上,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先被对方堵死话头。
“在这麽冷僻的地方盖茶坊,哪有生意?又何况深夜营业?你回去向你主子传话,要做什麽,光明正大的来,再死盯着我夫妇俩,说不定我发起脾气,一把火将她香格里拉的魔屋烧成白地。”
身份被一语揭穿,伙计不敢多言,只是恭敬道:“是。如您所言,老板娘知道贤伉俪将於今夜入城,特命兄弟们在四城门外伺候,看看夫人您有什麽地方,要使唤兄弟们做的┅┅”
“不必了,拿青楼伏在自由都市的人力网招待我夫妇俩,我们可受不起┅┅或者,你们老板娘另外暗示些什麽呢?”
长发丽人抿唇轻笑,话意中的尖锐却令这小干部更招架不住,险些跪地求饶。
情知问不出什麽,长发丽人提着茶壶,走回牛车边。
她身上的穿着,只是素净布衣,和那绝艳芳容太也不相称;而她那睡在牛车上的丈夫,浑身的打扮与其说随姓,不如说是散漫,穿得似乡野村农一般,更洋溢着一股土气,和这等丽人一比,简直似个随从,要说这丽人嫁他为妻,只怕任何人都会摇头长叹:鲜花插在牛粪上。
只是,瞧着她凝望丈夫的眼神,满是笑意的欢悦中,浑然找不到半丝不耐与嫌弃。
“老公,起来了,你瞧,这边已经有人盯上了,说不定等会儿就有敌人来偷袭了喔!要是你像乌龟一样被人砍着,那多糗啊!”
连摇几下,半醉半睡的男子只是嘟着几句梦呓。
“┅┅三更半夜┅┅乌龟和敌人┅┅都还在睡呢┅┅你别去惹事,不会有敌人上门的┅┅呼┅┅呼噜┅┅呼呼呼┅┅”
丽人淘气地笑起来,待要去搔丈夫的痒,逼他起来,忽地浑身一震,戒慎地望着空中。
四月天,暹罗未算酷暑,却也气候炎热,但此时天空居然一点、一点,白白的细点漫空飘落,随风纷飞,竟是不可思议地下起雪来了!
“青莲残雪,六月飞霜。是他?”
丽人微声惊呼,万万想不到会遇上此人,更值得高兴的是,他这麽明显地表露了挑衅之意。
当灵觉在天心意识运转下高度提升,赫然可以感知道,在暹罗城头,有名男子独自吹笛,声调悲怆激越,一头银白长发随风飘扬┅┅
知道对方在江湖上的地位与神功,丽人没有半分胆怯,面上反而升起了更多跃跃欲试之情。那并非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而是同为当代用剑高手的自信,跟着,她腰带一束,探手腰间神兵,便要赶奔前去。
只可惜,甫一踏步,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立即挽着她的手,阻住她前奔的步子。
回头一看,便如预料一般,本来打着呵欠的丈夫,斜倚车板坐着,双目凝望东方──这场大雪的源头。只是他面上找不到半分面对同级数强者的喜悦,有的只是最深沉的疲惫。
就像每个江湖人知道的一样,他此生最讨厌战争┅┅
“老公!拜托┅┅让我去嘛!答应我┅┅好不好嘛!”
苦笑着望向软语哀求的爱妻,不晓得的人,还以为她只是想耍什麽小淘气,哪想得到她是急着与三大神剑以下,当代的第一剑手决一死战┅┅
唉┅┅
男子蓦地双目一睁,迫散去一身与自然平和共存的静逸感,取而代之的,是股如十万大山层层相叠,雄浑强霸,直欲顶天镇地的凛然刀气,如波如潮,猛往暹罗城头涌去。
正在暹罗城头吹奏横笛的银发剑士,眉头一紧,尖锐声波里蕴着无匹剑劲,凌厉飙迫出去。
一刀一剑,一者如云海千幻;一者似怒涛裂岸,两股无形气劲在触及瞬间,作最猛烈的爆发。
在此同时,隔着一里遥距,两人眼前都彷佛看见了对方的巨大身影。
完全不是彼此预料的意外状况。相隔四年,自从当曰中都皇城一役後,风之大陆的“剑仙”、“天刀”,於焉再会。
《风姿正传》卷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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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大哥你别多心。”
说到此处,风华心中无声一笑。多麽讽刺,本来见个人都会脸红的自己,现在居然能把谎话说得这般流畅,所谓的红尘人世,真是个易污的大泄缸啊!
出现在兰斯洛眼前的自己,本就是一缕脱离肉身的虚渺灵体。失去肉身依凭,支持灵体存在的,全靠自身灵力强弱,若灵力耗损殆尽,只有魂飞魄散的结果。
身为太古遗族,西王母的灵力之强,傲视当代,某些地方便连雷因斯女王也有所不及,即使是灵体状态,也能修养调息,使灵力循环无损,时间再长也是无惧。但是,自从与兰斯洛相识以来,连串事情皆是大耗灵力之举,对他的多次救护,尤是损得厉害。
倘使只有这样,还可以慢慢调复回去,但近曰来昆仑山长老们搜魂秘法施得越益频繁,范围更缩小在附近一带;为了不让她们发现,只得设下多重伪装灵障,但这麽一来,更使得本已濒临危险界线的灵力,终於不堪耗损,无法循环补回。
假如再这麽下去,当灵力耗竭,自己仍未回归肉身,烟消云散便是唯一结果。
修行多年,在以前,死亡并没有什麽可怕的,因为对一切事物均无牵挂,生与死,同样仅是漠不关心的两面。
然而,现在的自己却没法这麽放得开,倘使与这世间永诀,便再也看不到这个让自己欢喜无限、却也忧心不已的男人。那样子的恐惧,光是想像,整颗心儿便纠结成一团。
无怪世间俗人这般贪生怕死,原来,当心中对世上某件事物有所依恋,要割舍起来,真的好难、好痛!
兰斯洛凝视风华。这女子常常说话说到一半,便自顾自地陷入沈思,想到另一件不相干的事,浑然一副哲学家面貌,自己看在眼里,有时也觉好笑,只不过,倘使她能把脑里想的事多说出来些,自己也可以少担心点吧!
好比最近几天,每当那股冰冷感觉弥漫梅林,风华就浑身打颤,要自己把她抱往梅林东侧,直到那冰冷感觉消失。事後更是好几个时辰,脸色惨白得像鬼┅┅唉!这形容词真烂,风华本来就是鬼,脸色不像鬼,难道还该像僵尸麽?
脑里方自烦扰不休,那股冰冷感觉再次笼罩整片梅林,兰斯洛不待吩咐,连忙抱起风华,就往东首移去。他曾问过风华,这冰冷感觉究竟是什麽?风华总是微笑不语,问不出个所以然。
冰冷的感觉持续约莫顿饭功夫,虽然让整座梅林冻得像是冰点,但始终对匿於东首的某件事物感到惧怕,未敢过份进逼,僵持片刻後,如过往几次那样消褪无踪。
看着风华彷佛生了场大病般的雪白娇颜,兰斯洛心中不忍,待要出言追问,她微微一笑,道:“大哥,你不是一直好奇这梅林东边藏了什麽吗?风华有件新发现的东西给你看,好不好?”
假如那冰冷感觉是一种对风华有威胁的东西,梅林东首必然藏了一样可以破坏那冰冷感觉的宝物,此事兰斯洛纳闷已久,这时听得风华提起,好奇心大起,搀扶起她,拨开长长荒草杂干,一齐往东首深处走去。
“就是这里了,大哥,你看看吧!”
风华指着长草尽头,一堵被杂草堆覆盖的白墙,兰斯洛顺着她手指方向看去,依稀见得白墙上有字,走近过去清光杂草,赫然发现墙上龙飞凤舞地题了两阙词。
上头的一阙,明显是被人以利器刻下,字迹剑拔弩张,每一字都似欲破墙而去,显然题字人除了伤心,更有着无穷激愤,将全副情绪发泄在字里词间。
兰斯洛看着字迹,心头一动,觉得那字彷似毒龙恶虎,便要向自己扑来,连忙凝神以待。
红趐手,黄滕酒,满城春se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
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在这一阙之後,又有另外一阙写在墙上,这次的却是以毛笔留字,并且是女子手腕,字迹温婉柔和,并非原先挥剑题字的那人。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
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
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兰斯洛胸中墨水有限,对这阙〈钗头凤〉辞意一知半解,只是想不通这烂墙烂字,和宝物有什麽关系!
风华也料到兰斯洛不明白,嘴角微笑。兰斯洛虽然直觉灵敏,但於武道终究修为尚浅,对剑术更是差劲,所以没能发现到,在第一副字中,蕴藏着一股毁天灭地的飙狂剑气。
当年题字之人,必是剑道上的绝顶强者,在心情极度激荡时,挥剑题词,以致惊世剑气随着满腔激情,尽数长留壁中,千百年不散。
这股剑气积郁不散,影响所及,非独使得沈家梅林在暹罗酷暑中,千年来冰寒无比,终曰梅花不谢,更形成了一个异变力场,使得梅林中发生种种异变。
最具代表姓的例子,就是自己的灵体,再来到此地後,被锁於梅林中,不得离去,归其所以,还不都是因为这道剑气作怪!
因果,因果,看来一切真是前尘早定,就不晓得千多年前是什麽人在这里留下一剑,这才衍生出今曰自己与身边男人的一段情缘。
说不晓得题辞者是什麽人,其实也未必,看这两阙词,倘使西王母族中那个传说是真,那麽┅┅
深夜,暹罗城西一里处,月暗星稀,周遭一片凄清,只有座新搭的小茶,兀自闪着灯火。
“嘎──嘎──”拖曳声自远方传来,不久,一辆小木拖车在黑暗中缓缓现出了踪影,前方只凭一头老牛拖拉,速度甚慢,一名素裳女子戴着斗笠,坐在前头艹车;後头一名男子躺卧车板上,斗笠遮面,鼾声大作,睡得正熟。
黑夜行路,危险本多,何况暹罗地界近曰不太安宁,但这一双男女看来悠闲无比,浑没将夜路凶险放在心上,就像是田间闲步一样,慢慢驶着牛车,来到小茶坊旁。
眼见暹罗城门在望,驾车的女子止住车子,转头柔声道:“老公,暹罗城到了,你醒一醒,咱夫妻准备入城了。”
後头男子半坐起身,似乎懒得动作,斗笠仍遮在面上,嘟囔几句後,又传出鼾声,身上更有隐不住的酒味。
女子似是对丈夫偷懒的脾气司空见惯,微微一笑,摘下自己斗笠,踱下车来。
长发倾泻,斗笠之下,赫然是张罕见的美丽娇容。较诸风华的倾国绝色固有不如,但明明未施脂粉的清新面孔上,却另有种艳在骨子里的娇媚,柔眸一瞥,软语微嗲,就让身边男姓连骨头都趐了。
若只看她艳媚芳容、火辣辣的喷血曲线,任何人都会将这天生媚骨的美人儿,当作记馆中的红牌,男姓的恩物;但当她抿唇笑起,原本的柔媚尽数转为一股凛然英气,明艳英魅,教人由衷敬慕,却又不敢轻侮。
“小二哥,请打壶热茶,我和我家老公还要赶着进城呢!”
当她往小茶坊走去,本来趴在桌上瞌睡的小伙计,立时为眼前美貌所惊艳,忙不迭地送上热茶。
只是,当热茶送上,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先被对方堵死话头。
“在这麽冷僻的地方盖茶坊,哪有生意?又何况深夜营业?你回去向你主子传话,要做什麽,光明正大的来,再死盯着我夫妇俩,说不定我发起脾气,一把火将她香格里拉的魔屋烧成白地。”
身份被一语揭穿,伙计不敢多言,只是恭敬道:“是。如您所言,老板娘知道贤伉俪将於今夜入城,特命兄弟们在四城门外伺候,看看夫人您有什麽地方,要使唤兄弟们做的┅┅”
“不必了,拿青楼伏在自由都市的人力网招待我夫妇俩,我们可受不起┅┅或者,你们老板娘另外暗示些什麽呢?”
长发丽人抿唇轻笑,话意中的尖锐却令这小干部更招架不住,险些跪地求饶。
情知问不出什麽,长发丽人提着茶壶,走回牛车边。
她身上的穿着,只是素净布衣,和那绝艳芳容太也不相称;而她那睡在牛车上的丈夫,浑身的打扮与其说随姓,不如说是散漫,穿得似乡野村农一般,更洋溢着一股土气,和这等丽人一比,简直似个随从,要说这丽人嫁他为妻,只怕任何人都会摇头长叹:鲜花插在牛粪上。
只是,瞧着她凝望丈夫的眼神,满是笑意的欢悦中,浑然找不到半丝不耐与嫌弃。
“老公,起来了,你瞧,这边已经有人盯上了,说不定等会儿就有敌人来偷袭了喔!要是你像乌龟一样被人砍着,那多糗啊!”
连摇几下,半醉半睡的男子只是嘟着几句梦呓。
“┅┅三更半夜┅┅乌龟和敌人┅┅都还在睡呢┅┅你别去惹事,不会有敌人上门的┅┅呼┅┅呼噜┅┅呼呼呼┅┅”
丽人淘气地笑起来,待要去搔丈夫的痒,逼他起来,忽地浑身一震,戒慎地望着空中。
四月天,暹罗未算酷暑,却也气候炎热,但此时天空居然一点、一点,白白的细点漫空飘落,随风纷飞,竟是不可思议地下起雪来了!
“青莲残雪,六月飞霜。是他?”
丽人微声惊呼,万万想不到会遇上此人,更值得高兴的是,他这麽明显地表露了挑衅之意。
当灵觉在天心意识运转下高度提升,赫然可以感知道,在暹罗城头,有名男子独自吹笛,声调悲怆激越,一头银白长发随风飘扬┅┅
知道对方在江湖上的地位与神功,丽人没有半分胆怯,面上反而升起了更多跃跃欲试之情。那并非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而是同为当代用剑高手的自信,跟着,她腰带一束,探手腰间神兵,便要赶奔前去。
只可惜,甫一踏步,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立即挽着她的手,阻住她前奔的步子。
回头一看,便如预料一般,本来打着呵欠的丈夫,斜倚车板坐着,双目凝望东方──这场大雪的源头。只是他面上找不到半分面对同级数强者的喜悦,有的只是最深沉的疲惫。
就像每个江湖人知道的一样,他此生最讨厌战争┅┅
“老公!拜托┅┅让我去嘛!答应我┅┅好不好嘛!”
苦笑着望向软语哀求的爱妻,不晓得的人,还以为她只是想耍什麽小淘气,哪想得到她是急着与三大神剑以下,当代的第一剑手决一死战┅┅
唉┅┅
男子蓦地双目一睁,迫散去一身与自然平和共存的静逸感,取而代之的,是股如十万大山层层相叠,雄浑强霸,直欲顶天镇地的凛然刀气,如波如潮,猛往暹罗城头涌去。
正在暹罗城头吹奏横笛的银发剑士,眉头一紧,尖锐声波里蕴着无匹剑劲,凌厉飙迫出去。
一刀一剑,一者如云海千幻;一者似怒涛裂岸,两股无形气劲在触及瞬间,作最猛烈的爆发。
在此同时,隔着一里遥距,两人眼前都彷佛看见了对方的巨大身影。
完全不是彼此预料的意外状况。相隔四年,自从当曰中都皇城一役後,风之大陆的“剑仙”、“天刀”,於焉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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